㈠ 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合资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华一银行、华商银行、中信嘉华银行、杭州亚信银行 外资银行 花旗银行(中国)、汇丰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瑞穗实业银行(中国)、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苏格兰皇家银行、荷兰银行)(中国)、华侨银行(中国)、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摩根大通银行(中国)、韩国友利银行(中国)、大华银行(中国)、韩亚银行(中国)、韩国企业银行(中国)、德意志银行(中国)、东方汇理银行(中国)、华美银行(中国)、法国巴黎银行(中国)、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新韩银行(中国)、韩国外换银行(中国)、泰国盘谷银行(中国)、菲律宾首都银行(中国)、正信银行、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澳新银行(中国) 、山口银行、横滨银行、名古屋银行、瑞士宝盛银行、南洋银行 港资银行 东亚银行(中国)、恒生银行 (中国)、永亨银行(中国)、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协和银行、大新银行(中国) 台资银行 台湾永丰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国泰世华银行、彰化商业银行、台湾第一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台湾工业银行、台北富邦银行、台湾玉山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台湾兆丰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北京:北京银行
天津:天津银行
河北:河北银行、邢台银行、唐山银行、秦皇岛银行、沧州银行、承德银行、邯郸银行、保定银行、廊坊银行、衡水银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
山西:晋商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大同银行、长治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
内蒙古:包商银行、内蒙古银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
辽宁:盛京银行、锦州银行、葫芦岛银行、大连银行、鞍山银行、抚顺银行、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辽阳银行、铁岭银行、朝阳银行、盘锦市商业银行
吉林:吉林银行
黑龙江: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
上海:上海银行
江苏: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浙江: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温州银行、嘉兴银行、湖州银行、绍兴银行、金华银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通商银行
安徽:徽商银行
福建: 厦门国际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厦门银行、泉州银行
江西:南昌银行、九江银行、赣州银行、上饶银行、景德镇市商业银行
山东:齐鲁银行、济宁银行、青岛银行、临商银行、枣庄银行、东营银行、潍坊银行、烟台银行、齐商银行、日照银行、莱商银行、德州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泰安银行
河南: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
湖北:汉口银行、湖北银行
湖南: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
广东:广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东华兴银行
广西: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
重庆: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
四川:成都银行、德阳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自贡市商业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凉山州商业银行、遂宁市商业银行、雅安市商业银行、达州市商业银行
贵州:贵州银行、贵阳银行
云南:富滇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
西藏:西藏银行
陕西:西安银行、长安银行
甘肃:兰州银行、甘肃银行
宁夏: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
青海:青海银行
新疆: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库尔勒市商业银行、新疆汇和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
海南:海南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 略 村镇银行 略
㈡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合资银行华一银行华商银行青岛国际银行浦发硅谷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中信嘉华银行外资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瑞穗实业银行汇丰银行三井住友银行星展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华侨银行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银行友利银行大华银行韩亚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华美银行东方汇理银行盘谷银行韩国外换银行新韩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正信银行菲律宾首都银行澳新银行山口银行名古屋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瑞士宝盛银行横滨银行韩国国民银行韩国釜山银行阿联酋阿布扎比银行西太平洋银行印度国家银行瑞士银行港资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永亨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协和银行大新银行台资银行台湾永丰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国泰世华银行彰化商业银行第一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台湾工业银行台北富邦银行玉山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台湾企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北京银行
天津:天津银行
河北:河北银行、邢台银行、唐山银行、秦皇岛银行、沧州银行、承德银行、邯郸银行、保定市商业银行、廊坊银行、衡水银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
山西:晋商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大同银行、长治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
内蒙古:包商银行、内蒙古银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
辽宁:盛京银行、锦州银行、葫芦岛银行、大连银行、鞍山银行、抚顺银行、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辽阳银行、铁岭银行、朝阳银行、盘锦市商业银行
吉林:吉林银行
黑龙江: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
上海:上海银行
江苏: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浙江: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温州银行、嘉兴银行、湖州银行、绍兴银行、金华银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通商银行
安徽:徽商银行
福建:福建海峡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厦门银行、泉州银行
江西: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赣州银行、上饶银行
山东:齐鲁银行、济宁银行、青岛银行、临商银行、枣庄银行、东营银行、潍坊银行、烟台银行、齐商银行、日照银行、莱商银行、德州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
河南: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
湖北:汉口银行、湖北银行
湖南: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
广东:广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东华兴银行
广西: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
重庆: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
四川:成都银行、德阳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自贡市商业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凉山州商业银行、遂宁市商业银行、雅安市商业银行、达州市商业银行
贵州:贵州银行、贵阳银行
云南:富滇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
西藏:西藏银行
陕西:西安银行、长安银行
甘肃:兰州银行、甘肃银行
宁夏: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
青海:青海银行
新疆: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库尔勒市商业银行、新疆汇和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略村镇银行略
㈢ 在改革开放后,中国的金融机构逐渐多了起来,国家是如何对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改革
1998年11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九家分行。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在京召开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温家宝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开始全面启动。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跨行政区设置分行,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我国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建立现代金融体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温家宝说,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金融业稳步发展,对外开放逐步扩大,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到今年10月底,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9.3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3万亿元,国家外汇储备达1437亿美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82倍,45倍和845倍;个人储蓄存款余额5.2万亿元,比1978年增长249倍。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由中央银行调控和监督、国家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多种金融机构合作、功能互补的金融体系。新的金融体系在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金融业在发展中也存在风险。党中央、国务院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十分重视,去年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制定了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措施。目前,这些措施正在逐步贯彻落实,并已收到成效。
温家宝说,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中央银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事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大局。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而且与金融机构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改革势在必行。这次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加强金融监管的迫切需要。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长期酝酿、反复研究、慎重决策确定的。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建立九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有利于增强金融监管的统一和效能,在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监管力量,摆脱各方面的干预,严肃查处违规的金融机构和责任人,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这项改革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温家宝说,这次人民银行跨省区市设置分行的改革,牵涉各个方面的关系,工作任务很艰巨。因此,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各方面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确保体制改革和金融监管工作两不误。他对做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抓紧配备分行的领导班子。选配好跨省区市分行的领导班子,是这次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关键是要坚持正确的干部路线,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干部的“四化”,真正把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有高度革命事业心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熟悉金融业务,在金融改革和发展中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领导干部必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名位和去留,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新的岗位上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
二是认真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这次改革,要贯彻宏观调控权集中于总行,监管权适当集中,金融服务面向基层的原则。要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在监管中做好服务,在实践中提高监管和服务的水平。在改革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业务工作不能脱节,不能出现监管真空。跨行政区分行的工作要尽快到位。要与原省级分行做好衔接。体制改革后,要抓紧建立健全新的管理制度,适应新的工作需要。
三是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人民银行跨行政区分行的设置,考虑了各地经济和金融的关联度、各地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各地金融业务量以及地理交通条件等要素。在管理体制改革和今后履行职责中,人民银行要主动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配合。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也要关心、支持和帮助人民银行做好改革工作,保证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要协助人民银行做好干部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支持人民银行依法监管,协助人民银行查处金融违规违法案件;对人民银行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但不干涉人民银行的具体业务;要管理好本地区城市银行和其它小型金融机构,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温家宝最后要求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做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对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要求人民银行系统广大干部和职工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中央银行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安排各项工作,按期推进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
据介绍,人民银行新设立的九个跨省区市分行分别是: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
㈣ 重庆哪个金融机构待遇不错,尤其是银行类的
四大银行都不错的,那要看你专业是不是对头,人家银行有没有招收你这类人才;你要回到重庆后才知道待遇的哦,或者在网上查找一下他们是否招人。
㈤ 重庆工商银行首套房现在实行什么政策
个人房贷新利率已开始执行
2011年,央行在2月9日、4月6日和7月7日三次加息,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贷款者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还贷了,月供族将要背负更重的利息负担。由于央行去年3次上调贷款利率,从本月起,房贷月供也随之增加约10%。
据东方早报消息,据一位银行工作人员测算,以一份30年期的100万元房贷为例,如果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按照目前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7.05%计算,则每月需还款6686.64元。视房贷申请时间的不同,贷款者因为加息而增加的月还款额,从169.39元-431.58元不等,至多全年增加还款额约2009-5179元。
据了解,由于2012年的前两个月信贷投放较为充裕,因贷款额度紧张在去年底积压的全部房贷有望在春节前后全部获得放款。
2011年,央行3次上调了商业贷款利率,上调时间分别为2011年2月8日、4月5日、7月6日。按规定,五年期以上的房贷,2011年2月9日前办理的,基准利率将从6.40%上涨到2012年的7.05%,上涨0.65个百分点;2011年2月9日至4月5日办理的,上涨0.45个百分点;2011年4月6日至7月6日办理的,基准利率上涨0.25个百分点。2011年7月7日以后申请到房贷的购房者,还款额不变。
一位银行工作人员介绍称,以一份30年期的100万元房贷为例,执行基准利率,如果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每月增加还款额至多为431.58元,全年增加还款额约5179元。
办理时段不同涨幅不同
据媒体报道,人民银行人士称,央行分别于2011年2月8日、4月5日、7月6日宣布了加息,现在,5年期以上贷款的基准利率已经从去年初的6.4%涨到了7.05%。但办理房贷的时间不同,基准利率上涨的幅度也会不一样。也就是说,从本月起,房贷基准利率将最多上涨0.65个百分点,涨幅在10%左右。
其中,2011年2月9日前办理的房贷,基准利率将从6.40%上涨到7.05%,上涨0.65个百分点。2011年2月9日至4月5日办理的房贷,基准利率将从6.60%上涨到7.05%,上涨0.45个百分点。2011年4月6日至7月6日办理的房贷,基准利率将从6.80%上涨到7.05%,上涨0.25个百分点。
提前还贷是否划算?
一位银行工作人员提醒,根据测算,提前还房贷不一定划算,可能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等。此外,使用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的人,随着还款时间的增加,所剩本金减少,还款利息也越来越少,提前还贷也不能有效节省利息支出,所以意义不大。
而享受优惠利率的房贷客户,如果将准备提前还贷的钱存在银行,所收到的利息可能会比支付贷款的利息高,同样没有必要提前还贷。而且一旦未来银行银根收紧,申请贷款就会很艰难,不仅有可能要等待额度,在利率上还会有不同幅度的上浮。
此外,业内人士还提到,对于房贷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的客户,如果资金宽裕且没有其他投资渠道,此时提前还款较划算。
明年怎么向银行贷款更加划算呢?业内人士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表示还是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商业贷款的利率为7.05%,相差2.15个百分点。
20年期30万元贷款月供最高增加80.49元
由于每个人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有的上浮、有的下浮、有的是基准利率)不一样,所以月供增加的额度也各不相同。
据媒体报道,以贷款金额30万元、贷款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请相关金融机构算了一笔账。
贷款办理时间在2011年2月9日以前的:按基准利率7折优惠执行,此前的贷款利率为4.48%,月供为1894.71元。今年1月起,贷款利率为4.935%,月供为1969.11元。月供增加74.4元。
贷款办理时间在2011年2月9日至4月5日的:按基准利率执行,此前的贷款利率为6.60%,月供为2254.42元。今年1月起,贷款利率为7.05%,月供为2334.91元。月供增加80.49元。
贷款办理时间在2011年4月6日至7月6日的:按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此前的贷款利率为7.48%,月供为2413.11元。今年1月起,贷款利率为7.755%,月供为2463.77元。月供增加50.66元。
执行新利率后,30年期100万元房贷还款变化
申请房贷日期 当时利率 去年月还款 今年月还款 每月多还 全年多还
2011年2月9日前 6.40% 6255.06元 6686.64元 431.58元 5178.96元
2011年2月9日-4月5日 6.60% 6386.59元 6686.64元 300.05元 3600.60元
2011年4月6日-7月6日 6.80% 6519.25元 6686.64元 167.39元 2008.68元
2011年7月7日后 7.05% 6686.64元 6686.64元 0 0
(注:以五年期以上的贷款,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并执行基准利率计算)
㈥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贷款政策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力促进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投资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九类人群,即大中专(含中专、职高、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是指承贷金融机构根据重庆市微型企业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以下统称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指由指定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也包括微型企业直接提供抵、质押或保证担保的贷款。 第五条 微型企业创业贷款担保是指微型企业作为担保申请人,担保公司依据本办法规定受理其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为其在银行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第六条 市级财政在工业和信息化、商业、外贸、中小企业、农业、科技、旅游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部分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和风险损失补偿。第二章 创业扶持贷款基本规定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由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属于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遵照相关规定创办,如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0%;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取得标注“微型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注册地及经营在重庆市范围内; (四)具备创业能力,即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企业及其投资者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无涉黑、涉赌、涉毒的不良记录; (六)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七)有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八)承贷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按《意见》规定对科技类、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及服务型微型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并不得向国家禁止的行业或项目发放微型企业贷款。 第九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微型企业可在农行市分行、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确定一家开户银行,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第十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含财政补助资金)的50%。 第十一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贷款。 第十二条 对申请贷款的微型企业可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以贷款上账日计算,借款人应按时还款。借款人贷款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不再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利率可参照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执行,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第十五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可采用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和分期还款法,贷款逾期应按承贷金融机构规定计交罚息,罚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第十六条 借款人申请微型企业贷款可选择由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直接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专业担保公司需符合承贷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并签订担保合作协议,对担保总额度、合作期限、双方责任等进行约定,借款人直接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应符合承贷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贷款发放前,借款人自有资金须先于贷款资金同比例到位。 第十八条 对逾期无法收回的微型企业贷款本息,经工商、财政、承贷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认定后,由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县(自治县)财政专项资金各承担1/3,余下1/3由承贷银行及担保机构协商承担。第三章 创业扶持贷款办理程序第十九条 借款人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微型企业贷款之前,应按照《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第二十条 借款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承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提出贷款申请,承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查询借款人申办企业及经营活动的有关资料。担保公司对微型企业担保申请原则上应简化审查流程,经内部审核后在5—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担保,承贷金融机构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担保后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第二十一条 承贷金融机构应简化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发放流程,对审批同意的贷款,在完善担保手续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之后,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需求放款。原则上贷款审批期限应在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根据实际用款需求使用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及追偿工作。 第四章 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程序第二十三条 微型企业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基准利率产生的利息部分由微型企业自行承担,利率上浮部分享受财政贴息。贴息资金由市 级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融资专项资金承担。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本息,最后一次结清本息后,委托承贷金融机构凭结息清单或凭证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经财政部门审核并划拨贴息资金后,承贷金融机构将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承贷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内。 第二十五条 贴息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于每年3月底前对上年度的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凭证和确认清单进行复审汇总后报市财政,由市财政审核后据实划拨。此款只能用于微型企业贷款的贴息,不得挪作他用。第五章 创业扶持贷款担保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专业担保公司采取下列方式为贷款人提供担保:(一)三峡担保公司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并单独制定该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 (二)三峡担保公司在有分支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微型企业经分支机构审核后提供直接担保。在其他区县(自治县),由经三峡担保公司审核授信的专业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提供担保,由三峡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再担保。 第二十七条 担保额度。单户微型企业贷款担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第二十八条 年担保费率。参与微型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按现行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最低标准且不高于担保额的2%收取担保费。 第二十九条 担保期限。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期限为1—2年。第六章 创业扶持贷款监督管理第三十条 工商、财政、金融行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及承贷金融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借款人及贷款资金进行监督与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微型企业的申请、培训、注册及评审推荐;财政部门负责微型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融资专项基金的安排,牵头做好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风险损失的处理;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信贷资金的落实;承贷金融机构建立微型企业贷款独立的操作流程、核算机制和微型企业贷款发放的绿色通道,提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积极性。工商、财政、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七章 附 则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㈦ 江北嘴的江北嘴中央商务区部分金融机构总部一览
机构名称 性质 等级 中国两江证券证券中国总部中石油昆仑金融租赁金融租赁公司中国总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租赁金融租赁公司中国总部西南期货期货中国总部蓝洋金融集团 金融集团中国总部西南证券证券中国总部民商集团金融投资集团中国总部渝商集团金融投资集团中国总部涪商集团金融投资集团中国总部安诚保险保险中国总部重庆银行 银行 中国总部 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西南商事仲裁机构西区总部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 保险西区总部两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金融投资集团西区总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重庆总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银行重庆总部Woori Bank (友利银行 韩国)银行重庆总部Shinhan Bank (新韩银行 韩国)银行重庆总部重庆三峡银行银行重庆总部重庆保监会监管重庆总部中国人寿保险保险重庆总部重庆银监局 监管 重庆总部 国家开发银行 银行 重庆总部 中国银行 银行 重庆总部 中国工商银行 银行 重庆总部 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 重庆总部 交通银行 银行 重庆总部 华夏银行 银行 重庆总部 中信银行 银行 重庆总部 平安保险 保险 重庆总部 中国人保寿险 保险 重庆总部 国华保险保险重庆总部天平保险保险重庆总部广东南粤银行银行重庆总部富滇银行银行重庆总部中国大地保险保险重庆总部重庆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集团重庆总部重庆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贷款担保机构重庆总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所重庆总部重庆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土地整治重庆总部
㈧ 有哪些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会入驻江北嘴
已经入驻的有清一色的金融机构。银行机构包括工行重庆分行、农行重庆分专行、中国银行重庆属分行、国开行重庆分行、华夏银行,保险机构则有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本地金融机构如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西南证券、重庆银行也选择在江北嘴设立区域总部。
㈨ 如何看待重庆的金融业
金融业的平均收入能够进入所有行业的前三
正是由于它这么热 所以有很多企业都进专来了 就像你说的鱼龙混杂
好的属金融公司不少 大部分是外资和一些重量级的国字号公司 比如中信 中金什么的
如果你能进好的公司必然很有前途 但是感觉你不是学金融的 你现在这样进去 必然是在业务推销员上混日子
另外重庆的金融业怎么样我不了解 金融必然还是上海 北京 广州那边的好和全。
如果你什么金融知识都没有 我劝你还是不要在重庆随便进一个什么金融公司 基本就是一个推销员 每天跑客户 说假话也是少不了的
如果你有决心 可以先系统的学学知识 然后考证 去大的金融城市去看看
路很难 你再问问你周围的亲友有没有在金融混得还行的 根据你实际情况再看看
㈩ 重庆市融资租赁现有专项资金
根据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年内当地融资租赁企业将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举借外债等方式新增50亿元人民币投资,形成租赁资产。助推当地的飞机、医疗设备、工程机械、平行进口车等进口租赁业务发展,并力争2015年底通过融资租赁实现进出口额200亿元人民币左右。
6月,重庆市外经贸委相关负责人与重庆辖区内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座谈,据参会人士透露:《关于加快重庆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或将尽快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相关资料显示,包括参照天津、广东等融资租赁发达地区优惠政策、建立行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扶持资金、给予融资租赁企业税收优惠待遇等措施都将包含其中。不过最终方案仍以官方公布为准。
各路资金抢滩重庆融资租赁市场
数据显示,在重庆设立的独立法人融资租赁公司达到37家,注册资本金规模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租赁资产规模已近250亿元人民币。
而其中,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占比为83%,达到31家。
除外资以外,重庆地区的金融租赁公司发展迅猛。
2014年12月,重庆农商行控股设立注册资本25亿的重庆渝农商金融租赁公司。根据重庆市和邮储集团的合作备忘录显示,注册资本50亿的中邮金融租赁也将落户重庆。
根据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年内当地融资租赁企业将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举借外债等方式新增50亿元人民币投资,形成租赁资产。助推当地的飞机、医疗设备、工程机械、平行进口车等进口租赁业务发展,并力争2015年底通过融资租赁实现进出口额200亿元人民币左右。
但同时,多名重庆当地融资租赁业内人士认为,重庆当地的融资租赁行业还存在诸如:大众认知度不足;政府公共资源向融资租赁行业开放度不够;缺乏统一的行业扶持政策等问题。
数据显示,根据2014年重庆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估算,融资租赁渗透率不足2%,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15%-30%的水平。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资料中,也列举了重庆市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遇到的政策瓶颈。
其中包括:政府公共资源领域尚未向融资租赁企业开放。办理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担保等权属登记时,融资租赁企业不被认定为金融机构无法办理。
相关政府部门对融资租赁的融资特性不认可,导致经营成本增高、审批手续复杂:如国有企业资产售后回租需经联交所挂牌交易,增加了交易环节成本;海关对进口免税设备的回租业务,要求对标的物补征关税;国土房管部门对不动产的租赁业务,要求征收契税及交易税;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要求融资租赁企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等。
重庆力帆集团下属的元亨融资租赁公司2015年初已经迁往上海自贸区,这某种程度也是一种提示。
建议出台融资租赁扶植政策 设产业引导基金
据重庆当地大型融资租赁公司高管透露:未来将由重庆经信委牵头,参照天津、广东等融资租赁发达地区优惠政策,尽快出台《关于加快重庆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重点内容包括:给与融资租赁企业在税收、招商引资上相应优惠政策; 建立行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扶持资金;协调工商、海关、外汇、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权限,在管理上探索形成符合融资租赁业特性的规范统一的工作流程等。
如在招商引资政策上,重庆未来或将给予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到位奖励;以及自建房或租房的补贴;营业税、高管团队个税等补贴等奖励措施,吸引融资租赁企业落户重庆。而在重庆全市统一优惠政策出台前,拟在北部新区开展政策试点工作。
同时,重庆市外经贸委还向重庆市政府建议:参照天津、广州、西安经验,设立重庆市的融资租赁产业引导基金,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做大资本金,放大融资租赁企业的融资杠杆,并为融资租赁企业后续融资提供资金。
按照重庆此前的产业引导基金模式,一般为政府将用于该行业的补贴,加上相关国有企业资金形成母基金,按照1比2左右杠杆吸引社会资金成立子基金。但融资租赁产业引导基金拟定的规模尚不知晓。
有外资融资租赁业内人士表示: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无法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租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但税务部门认为该目录仅适用于内资,致使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无法享受。”某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人士如此抱怨。
对此,重庆市经信委也建议重庆市政府出面协调市发改委和市国税局,给予融资租赁企业按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同时,建议税务部门研究出台相关税收管理规定,研究解决诸如减征飞机租赁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出口退税、人民币租赁资产的跨境转让、经营性租赁资产的加速折旧、经营性租赁资产残值处置的增值税和新购设备的增值税抵扣等税收优惠问题。
不过这些方案仍在推进过程中,最终落地可能会存在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