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网络安全要注意哪些在线等
在线支付、账户信息、证券交易等等这类吧
B. 网络安全问题对网络金融发展有什么影响
现在各行各业都离不开互联网 ,金融行业也不例外 ,都和网络息息相关内,而金融行业信息安容全和网络安全就更为重要了,如果网络出问题了,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对整个国家都造成威胁。所以建议金融行业不要再用传统网络,要把网络升级成免疫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就有个彻底的保证。
所谓网络金融,是指基于金融电子化建设成果在国际互联网上实现的金融活动,包括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交易、网络金融市场和网络金融监管等方面。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C. 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潜在风险
金融科技发展应用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风险
互联网科技与金融的高度融合,使金融科技这种轻资产重服务的网络模式慢慢渗透到金融模型、业务类型中,逐渐对传统金融业务产生了鲶鱼效应和示范效应,并推动金融机构产生变革。然而,网络虚拟环境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透明度低、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使传统金融机构在原有声誉风险、系统性风险等宏观风险的同时,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微观风险。
金融科技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结合的产物,金融机构在发展金融科技和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时,面临诸多的问题,总结金融机构金融科技风险的动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金融科技政策的模糊、法律的缺失、监管的滞后,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如e租宝、大大集团等风险的频发;其二,互联网虚拟环境下的信息不对称、交易不透明、身份不确定,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其三,金融科技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可篡改性、受攻击性,容易引发技术风险;其四,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业务的交叉性、综合性、替代性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金融机构金融科技风险分类和风险识别
金融科技究其本质,它还是金融,其活动没有脱离资金融通、信用创造、风险管理的范畴,没有违背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客观规律,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和负外部性的特征。不仅如此,现代网络空间的多维开放性和多向互动性,使得金融科技风险的波及面、扩散速度、外溢效应等影响都远超出传统金融。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科技业务主要风险类别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金融机构布局金融科技P2P业务,容易引发信用风险。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布局金融科技业务,由于我国信用环境不健全、信用录入数据不完整,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为P2P平台提供资金托管服务,基于平台自身制定项目审核和资金管理,一旦平台出现信用问题,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容易引发对传统金融机构资金托管的责任追究,导致信用风险爆发。
(二)是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众筹和互联网理财等合作,容易引发法律风险。传统金融机构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投资网上货币市场基金,逐步拓展到定期理财、保险理财、指数基金等,支付机构会利用资金存管账户形成资金池,从而导致备付金数量剧增,支付机构违规操作挪用备付金引发客户兑付困难,从而引发法律风险;与违规经营企业合作导致的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问题发生,容易引发法律风险。
(三)是金融机构搭建金融科技综合经营平台,容易引发操作风险。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布局金融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将金融投资、融资服务、证券交易、基金购买等金融业务植入网上平台,通过打通银政保业务界限,提高综合化经营水平,增强客户粘性。金融科技平台的便捷性促使平台更新信息并便于用户操作,然而,一方面由于网上开户容易缺乏充分的投资者教育,容易引发投资者操作不当,另一方面,由于业务交叉容易引起内部控制和操作程序的设计不当,由此造成投资者资金损失或身份信息泄露,进而引发操作风险。
(四)是金融机构与P2P、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银行合作,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一方面,P2P、互联网理财违规采用拆标形式对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集中兑付等,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账户活跃度较高并投身到金融科技领域,存在着资金期限错配的风险因素,一旦货币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就会出现大规模的资金挤兑,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五)是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容易引发信息技术风险。移动通信技术的安全性很大程度取决于网络平台的IT技术、风险识别技术、抵御黑客和病毒攻击技术。近年来,伪基站、伪造银行服务信息、信息“拖库”“撞库”事件频发,如果防备不当,极易发生信息技术风险。
(六)是金融机构涉及宝宝类货币基金业务,存在监管套利风险。一方面导致产品功能跨界。另一方面可能从监管标准不一中套利。例如,互联网“宝宝”类产品投资与银行协议存款资金不属于一般性存款、不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被一些人士认为是一种监管套利行为。
金融机构金融科技风险应对机制
目前,监管部门已经着手金融科技行业跨界互联网理财和跨界金融业务规范的制定,传统金融风险应对机制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的金融创新。一方面,互联网业务在确立负面清单、行为监管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等方面通过创新科技监管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对资产、资金端、投资者的分类保护强化风险控制能力势在必行。此外,根据《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无论是银行集团各附属机构之间、附属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交叉产品和合作业务的协同,或是其所属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都必须在现有体制下进行全面持续的并表管控。因此,传统金融机构布局金融科技或者与相关企业合作时,为防范风险跨业传染,同样必须将金融科技的风险类别融入现行风险管理体系中,构建一体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并表后总体风险状况。
(一)合理把控金融科技内控风险,首先,应建立完备的金融机构防范金融科技风险内控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操作管理以及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其次,加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行为管控,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第三,加强账户和资金流转监测,严格身份识别、交易审核、大额对账等;第四,建立金融机构子公司风险承担、风险转移的差异化经营策略,有效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最后,建立风险预警应急措施,对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预警、早处理、早报告,一旦发现采取清收措施,并快速启动司法保护程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加强金融科技信息科技风险防范,首先,提升金融科技核心技术水平,运行安全防范体系,如维护操作系统安全、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络技术、入侵检测技术、金融信息和数据安全防范技术等,防范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病毒植入等技术风险;其次,自建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系统,配合监管机构实现信息共享,运用信息科技技术实现现场与非现场检查,有效防范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的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最后,运用先进的、大数据挖掘、区块链等技术,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和风险预警模型,有效防范防止信息泄露等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构建金融科技风险量化监测指标体系,首先,运用量化指标,分析金融科技运行、强化金融科技风险管理和宏观决策,金融机构可在资产品质端另列金融科技板块,定期提供金融科技产品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资本等量化指标风险监测。其次,可依托现行风控指标模型选择指标,例如经由横跨银行?证券与保险采用的流动性覆盖率(LCR)与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防范兑付流动性风险,利用资产组合的五级分类监测防范信用风险,或者通过关键风险敞口提列资本来防范操作风险。最后,从综合统计的视角构建风险数据采集的基本框架,通过汇集金融科技子平台相关信息构建指标体系,形成一套与现行风险管理制度融合统一的监测框架,作为传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补充。
(四)避免金融科技风险传染发生,首先,金融科技在大量客户的相互迁徙和交叉等日趋复杂化下,应制定单一用户画像?个别交易对象或关联企业所属集团?特定商品风险头寸?特定信息服务提供商等风险集中型态的限额,抵御交易过于集中而产生交叉传染的风险。其次,对于金融机构所属的不同网贷子平台可建立同一人、同一关联人或同一关联企业的信息系统,运用平台间借款金额阀值的动态风险调整机制,有效防范跨平台借贷行为可能产生的违约或者恶意诈欺风险。最后,建立金融科技板块重大突发信用事件通报机制,及早防范危机发生时的交叉感染风险。
D. 急求我国法律在对银行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抄和国袭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网络安全:
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2000年1月1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30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2000年1月1日)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法律]《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
E. 网络安全的工作前景怎么样
网络安全的工作还是非常有前景的。因为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离不开网络,但是现在的网络又是非常复杂的,而且现在网络诈骗,还有各种网络侵犯事件经常发生,这就需要大量的网络安全来保护网民。
F. 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1) 信息泄露:保护的信息被泄露或透露给某个非授权的实体。
(2) 破坏信息的完整性:数据被非授权地进行增删、修改或破坏而受到损失。
(3) 拒绝服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或其他资源的合法访问被无条件地阻止。
(4) 非法使用(非授权访问):某一资源被某个非授权的人,或以非授权的方式使用。
(5) 窃听:用各种可能的合法或非法的手段窃取系统中的信息资源和敏感信息。例如对通信线路中传输的信号搭线监听,或者利用通信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电磁泄露截取有用信息等。(6) 业务流分析:通过对系统进行长期监听,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对诸如通信频度、通信的信息流向、通信总量的变化等参数进行研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和规律。
(7) 假冒:通过欺骗通信系统(或用户)达到非法用户冒充成为合法用户,或者特权小的用户冒充成为特权大的用户的目的。我们平常所说的黑客大多采用的就是假冒攻击。
(8) 旁路控制: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缺陷或安全性上的脆弱之处获得非授权的权利或特权。例如,攻击者通过各种攻击手段发现原本应保密,但是却又暴露出来的一些系统“特性”,利用这些“特性”,攻击者可以绕过防线守卫者侵入系统的内部。
(9) 授权侵犯:被授权以某一目的使用某一系统或资源的某个人,却将此权限用于其他非授权的目的,也称作“内部攻击”。
(10)抵赖:这是一种来自用户的攻击,涵盖范围比较广泛,比如:否认自己曾经发布过的某条消息、伪造一份对方来信等。
(11)计算机病毒:这是一种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传染和侵害功能的程序,行为类似病毒,故称作计算机病毒。
(12)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当前约束操作信息行为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很多人打法律的擦边球,这就给信息窃取、信息破坏者以可趁之机。
G. 想要确保网络的安全性,关键在于网络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请问采取什么防护措施才能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呢
【热心解答】
网络安全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只是采取单一措施即可解决,需要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共同综合措施。通常,企事业机构需要先对网络系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各类潜在风险和等级,并针对各类风险确定相应的策略和方案。经过有效的安全控制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残留风险将通过监控和分析,并在意外发生时作出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最终实现业务的持续运行。
实际上,原有的一些传统网络安全技术,通常可以使企事业机构在检测攻击、发现漏洞、防御病毒、访问控制等方面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然而,却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网络信息系统整体防御的问题。面对新的网络环境和新的威胁,促使各国为具体的安全技术建立一个以深度防御为重点的整体网络安全平台——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如我国某金融机构的网络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总体框架,如图所示。网络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框架的外围是风险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
注:摘自清华大学出版社《网络安全实用技术》贾铁军教授主编。
H. 关于金融网络安全研究的论文和资料
原文链接:http://www.lwenwang.cn/news_list.asp?id=18568&p=1
秋风初起,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金融(银行)技术暨设备展览会在京如期召开,与往年的展会主题不同,今年金融展的内容紧紧围绕“数据大集中后的安全与应用”全面展开。在众多国内外参展企业当中,国内领先的网络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锐捷网络(原实达网络)展示了其全线网络产品及针对金融行业的解决方案和应用案例,同时率先推出了基于“SAFER”网络架构的全新金融网络安全概念——“应用得心应手,安全无处不在”,不仅无缝契合了本次金融展的核心主题,还吸引了众多来自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金融领域参观者的关注。
“SAFER”是2002年金融展当中锐捷网络提出的金融网络解决方案,以独特的架构体系全面满足新一代金融网络对安全(Security)、适用(Application-based)、可扩展(Flexibility)、易用(Easy to use)、可靠(Reliability)等特性的要求。本届金融展,围绕未来“大集中后的安全”核心,“SAFER”被赋予了全新的内涵,对此锐捷网络的诠释是:新“SAFER”架构进一步深入考虑了现在和未来金融用户对安全性能的需求,在原有“SAFER”架构的基础上赋予了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核心体现为“全民皆兵”、“全程联动”、“全面防御”、“全线定制”。
虽然只是言简意赅的四个词语,其中却蕴涵着锐捷网络多年来致力于金融信息化事业的丰富经验和积极探索,同时也传递出锐捷网络对中国金融信息化建设的深刻理解……
“大集中”需要“大安全”
2003年是中国进入WTO的第三年,众多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争相涌入在很大程度上加速、加大着国内金融信息化的步伐和力度。现阶段,中国的金融信息化已经走过了“金融电子化”,正向“金融信息化”深层次迈进。在数据大集中之后,通过数据仓库、数据挖掘(DM)等日渐成熟的技术,加强客户和市场分析,构建新型银行经营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必然的应用发展目标。在这一过程中,银行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到目前为止已经基本完成了数据大集中的工作,而保险、证券和基金等其他领域的数据大集中工程则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
对此,锐捷网络认为:金融信息化的遍地开花有力地促进了传统运营模式和服务模式的现代化变革,使未来金融业务全面虚拟化的美好蓝图成为可能。但同时数据的集中也意味着风险的集中。同时,锐捷网络进一步指出,我国当前的网络安全建设中存在着四大方面的欠缺:整体安全系统建设的欠缺;内部网络安全监控与防范的欠缺;智能与主动性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的欠缺以及全面集中安全管理策略平台定制方面的欠缺。
在未来中国金融产业深化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不管是新一代“AAA”式服务(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方便、安全的金融服务)还是从Saving Bank向Service Bank转变,种种金融创新都将对网络的安全保障以及支持未来业务的综合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在信息化建设作为银行等金融产业发展的主要技术支撑的同时,全方位的网络安全无疑已经成为金融创新的主要源动力。搭建稳定的网络平台,创造安全的应用环境,为金融业务的大集中浪潮提供最强的支撑力和实现保障已经成为网络厂商们所刻不容缓的职责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