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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创新机制权

发布时间:2021-05-17 10:31:10

Ⅰ 什么是金融服务专业

金融即货币的资金融通,是货币流通、信用活动及与之相关的经济行为的总称。内包括货币的发行与容回笼,银行的存款与贷款,有价证券的发行与流通,外汇买卖,保险与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支付与结算等。
金融涉及到金融主体、金融客体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金融主体就是在金融活动中的人和单位,包括投资者和融资者;金融客体就是人们参加交易的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金融关系就是哪些人有资格发行股票等有价证券,哪些人有资格可以购买相应的金融产品。

Ⅱ 简述金融创新的主要类型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并认为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七类:

(1)金融制度创新;(2)金融市场创新(3)金融产品创新(4)金融机构创新(5)金融资源创新(6)金融科技创新(7)金融管理创新

(1)金融制度创新

一国的金融制度总是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如政治、经济、信用制度、金融政策等的变化而逐渐演变的,这种演变不仅是结构性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本质上的变化。

金融制度创新包括金融组织体系、调控体系、市场体系的变革及发展。它影响和决定着金融产权、信用制度、各金融主体的行为及金融市场机制等方面的状况和运作质量。

(2)金融市场创新

金融市场创新主要是指银行经营者根据一定时期的经营环境所造成的机会开发出新的市场。现代金融市场大致包括:

1、差异性市场,如按不同的内容划分的货币市场、外汇市场、资本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抵押市场、保险市场等。

2、时间性市场,按期限长短划分,短期的有资金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借贷市场、短期债券市场等;长期的有资本市场,如长期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

3、地区性市场,如国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等。金融市场创新主要指的是微观经济主体开辟新的金融市场或宏观经济主体建立新型的金融市场。

由于金融市场向更高级金融市场的过渡和转化,由封闭型金融市场向开放金融市场的进入和拓展。

(3)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产品的核心是满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银行服务。金融产品的形式是客户所要求的产品种类、特色、方式、质量和信誉,使客户方便、安全、盈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创新的大部分属于金融产品的创新。

(4)金融机构创新

金融机构创新,是从金融创新经营的内容和特征出发,以创造出新型的经营机构为目的,建立完整的机构体系。

(5)金融资源创新

金融资源是指人才、资金、财务、信息等,它是保证银行正常经营的必要前提,金融资源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金融资源的来源创新。首先,金融业经营的正常进行必须有专门的人才,人才来源包括自己培养、吸收其他机构高级人才和引进国外高级专业人才;

其次,必须有资金来源的充分保证,它要求金融机构经营者随时掌握资金供应市场的动态,挖掘和寻求新的资金供应渠道,开辟新的负债业务。

2、金融资源的结构创新。金融资源结构包括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信息,高级专业人才比重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先进。它能创造出比同行领先的经营效率和方法。

3、金融资源聚集方式创新。对不同的金融资源有不同的吸引和聚集方式,银行经营者要不断创造新的手段,用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去聚集自己所需的金融经营资源,合理地配置这些资源,以求得经营上的最大效益。

(6)金融科技创新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金融技术革新和金融自由化。主要体现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讲究速度和效率,以及科学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对金融业务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

它一方面使金融市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缩小,另一方面又使金融服务多元化、国际化。

(7)金融管理创新

金融业管理创新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通过立法间接对金融业进行管理,目标是稳定通货和发展经济;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包括机构管理、信贷资金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等方面。

目前,金融机构管理,其着眼点都是通过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实现银行资产和负债双方总量和结构的动态平衡,不断创造新的管理方法。

(2)金融服务创新机制权扩展阅读:

形式

按照这个观点,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与组织管理上的创新,因为两者均可导致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的变化。具体地讲,创新包括五种情形:

新产品的出现;新工艺的应用;新资源的开发;新市场的开拓;新的生产组织与管理方式的确立,也称为组织创新。

金融创新定义虽然大多源于熊彼特经济创新的概念,但各个定义的内涵差异较大,总括起来对于金融创新的理解无外乎有三个层面。

宏观层面

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等同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项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

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金融创新有如下特点:金融创新的时间跨度长,将整个货币信用的发展史视为金融创新史,金融发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视为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上的创新。

而且还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银行支付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乃至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历次变革。

如此长的历史跨度和如此广的研究空间使得金融创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中观层面

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是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是指制造新产品时。

采用新的生产要素或重新组合要素,生产方法,管理系统的过程。产品创新是指产品的供给方生产比传统产品性能更好,质量更优的新产品的过程。

制度创新则是指一个系统的形成和功能发生了变化。而使系统效率有所提高的过程。

从这个层面上,可将金融创新定义为,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在金融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

中观层次的金融创新概念不仅把研究的时间限制在60年代以后,而且研究对象也有明确的内涵,因此,大多数关于金融创新理论的研究均采用此概念。

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信用创新型,如用短期信用来实现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风险的票据发行便利等;

风险转移创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经济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各种新工具,如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增加流动创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变现能力和可转换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长期贷款的证券化等:股权创造创新型,它包括使债权变为股权的各种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创新



Ⅲ 金融创新必须在什么的前提下进行

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全力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助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畅通国内大循环。推进更高水平金融开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助力提升国民经济整体效能。持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支持扩大国内需求,激发消费潜在活力,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3)金融服务创新机制权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作为金融业创业者,首先必须要和具有实力的企业合作,这样才能够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风险降低的方式。

数据的积累主要是用来分析市场,如果对于这些数据缺少整理,必然也不知道整体的创业成果,通过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才能够更好地调整战略。

Ⅳ 如何看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1. 制约关系,同时也是一种保障
    金融创新的实质永远是微观个体为了利润最大化而所专作的创新属, 而这样的创新是伴随着诸多风险的。这些风险最后都由投资者买单,做为微观的金融业个体,为了实现个人利润的最大化,他们是不会考虑风险波及的影响的。

  2. 所以,金融业的所有行业都在为一件事而努力,就是赚钱。
    这样,矛盾就出来了。金融业为了赚钱而创新,不顾及投资者风险;而投资者也不能承担很大风险做投资,这样的矛盾使得金融市场就无法运作了。因此,金融监管的作用就在于此了,即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也同时为了保护良好的投资环境,制约金融创新的发展。

  3. 另一方面,也为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一个保障。中国的股期的上市可是经过了多少年的研究,不断地选择最优时期才做出的决定。所以说,这样的监管为的就是确保金融创新能够在市场里稳健发展。

Ⅳ 如何理解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意义和价值

金融创新是创造并普及新金融工具、新金融技术、新金融机构和新金融市场的行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加快金融创新,是当前阶段全面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的有力杠杆。

1. 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总体上呈现出一定的不平衡性,实体经济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绿色环保、城镇化、小微企业、“三农”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满足。金融体系应对围绕更好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方式转变,在时间和空间上更有效率地配置资金。具体可概括为“四新”:推广新业务,满足小微企业、“三农”、中西部地区等领域不同客户的差异性金融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宽抵质押品的范围;创新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创新金融服务渠道,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2. 更好实现价格发现功能
当前,在我国商品价格放开的同时,资金价格、资源价格仍受一定管制。随着各个领域自主定价程度的不断提高,能否形成合理有效的价格,影响和决定着市场能否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就要求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不断推进,有效改善发行和交易机制,创新交易品种,培育形成完善的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发展远期、短期等衍生品市场,引导金融资产和大宗产品合理定价。金融机构应当加快完善内外部定价机制,提高差异化、精心化定价能力,是价格更好的反映资金供求关系。

3. 更好的满足金融消费者需求
目前,我国老板姓投资渠道主要是存款、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渠道有限,仅靠现有的市场产品难以有效满足金融消费者对风险和收益的多样化要求。很多资金通过表外理财、民间借贷等方式,变相投到房地产等过热领域。资本投资市场的失衡状态要求银行机构应当围绕消费者需求,创新财富管理和理财产品,拓宽投资渠道;创新技术手段,利用更便捷的方式,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公平性和可获得性,让金融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好地普惠及金融稀缺区域。

4. 有效改善风险管理
改革开放的深化,一方面有利于增进经济活力与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使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微观主体面临一些新的不确定性。例如,汇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意味着汇率的波动性加大,我国金融市场业更易受到国际金融试产波动的影响。在“走出去”进程中,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将不可避免地承担更多外汇风险、国别风险等,对风险管理的需求将大大增加。截止2013年6月底,全球场外衍生品市场名义价值已经达到了近700万亿元,利率、汇率、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在风险管理领域的专业能力,穿心相关金融工具,切实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5. 推动银行机构发展转型
当前,银行机构粗放型经营方式不可持续,发展转型迫在眉睫。我国经济体量大、各地发展不均衡,不同经济主体对金融的需求也呈现差异化特征,既需要打的综合性、国际化银行,也需要专注于特定领域或地域,擅长做精做细的专业化、本地化银行。银行机构一方面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开产差异化创新,改进业务模式和形成新的盈利增站点,塑造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银行机构也应拖过创新实现管理的转型,完善公司治理,科学设置激励考核体系,提升管理效率,增强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系的担保方式将得到更多应用,增加了相关主体的金融可获得性,使金融业态在产品、渠道、经营模式等方面出现新的气象。

Ⅵ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的配套政策是什么

(1)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建立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正向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可优先办理支农再贷款;对支农贷款发放比例高的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其增加支农信贷投放的合理需求,通过允许其灵活支取特种存款等手段,拓宽其支农信贷资金来源。
(2)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信用衍生产品,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分散农业贷款的信用风险。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和市场状况,积极探索开发以中长期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涉农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防范和控制涉农信贷资产风险。
(3)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的便利程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实际的支付结算服务品种。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
(4)加强农村信用体系
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中国人民银行试点地区的分支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电子信用档案,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 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资信打分和信用积分制度,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5)按照“宽准人、严监管”和“区别对待”的原则,完善和实施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
(6)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加金融资源向农村投放的吸引力。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同时,也可对涉农企业与农户的贷款实行贴息,或者建立保险补贴金制度,为提供涉农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参保企业与农户提供保费、 经营费用和超赔补贴。

Ⅶ 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效果有何影响

金融创新对我国货币传导政策的影响主要包括对货币供给变动以及货币传导渠道的影响两个方面。其中货币供给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层次界定、外汇存款、融资贷款以及基金等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而货币传导渠道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

1.货币的供给受到金融创新的影响明显

(1)金融创新产品的增多降低货币供应的可预测性。金融创新产品的增多使货币层次变得复杂,加速了不同层次货币之间的转换,提高了其流通速度,因此必须对货币及其分层进行重新定义明确货币层次之间的界限,尤其是对流通中的准货币,如活期存款与准货币之间的界限等,以提高货币供应和流通的稳定性,提高政府以及央行对其的控制力度,使其及时准确的了解金融数据。在现实金融创新中,活期存款与流通资金之间的界限不明确,银行等金融机构常将其作为结算甚至支付工具。金融机构在进行创新的同时对其负债状况的计算方式不明确,如信用卡的大量出现导致一些银行的金融风险增加,但是金融机构并未降低列入资产负债表,这样很容易导致无法区分投机性货币与交易性货币,导致货币供应层次之间的划分较为混乱。(2)外汇存款的增加改变了货币供给结构。随着国家政策的开放,外汇存款的数量明显增加。同时外汇存款的优势在于可以随时兑换为人民币进行流通,这样给金融创新带来了方便,拓宽了其途径。但是就目前我国关于外汇存款的法律法规来说,其尚不属于货币统计范畴,因此造成了货币供给结构的改变,为金融机构的创新带来了较大的挑战。(3)票据融资业务的出现。票据融资业务是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影响货币传导的重要因素。其在货币供给和传导渠道两个方面都对货币政策传导造成影响。此外,票据本身的流通性和支付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流通性与支付性,如贴现或再贴现等方式。这样对我国的货币流通统计造成一定的影响。(4)贷款融资业务改变了资金供给结构。近年来,银行系统拓宽了业务范围,融资范围扩大,如个人公积金贷款、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等方式。但是,这个过程中的所产生的存款尚未纳入货币供应范围之内,影响货币供给计算。(5)债券的发行改变了资金核算范围。在广义货币流通统计中,常由于无法进行合理的统计而造成货币供给量的重复计算,同时对于短期债券来说,政策性银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低于1一年的金融债券,并不能全部纳入广义货币的统计,这样也造成了广义资金统计的重复计算。而对于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应作为一种银行存款,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将其列入货币供给。总之,在债券发行过程中,资金核算的方式尚不明确,导致许多货币资金计算不准确,出现重复计算和没有计算的情况。

2.金融创新与货币乘数、货币供给量和基础货币的关系

货币乘数的公式为K=Dd/B=1/(h+r+e+f+p)(Dd、B、h、r、e、f、p分别代表活期存款额、基础货币、实际提现率、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率、财政性存款占活期存款的比率和邮政储蓄占活期存款的比率)而货币供给公式为M=K*B(M、K、B分别代表货币供给量、货币乘数、基础货币)通过公式我们可以分析金融创新对货币乘数的具体影响:①由于金融创新对货币的流动性有所提高,所以现金的持有量明显减少,那么提现率就将随之下降,货币乘数被放大了②法定存款准备金由于金融创新的影响提取次数以及金额逐渐减少,法定准备金比率就会降低,货币乘数被放大了③金融创新会产生强流通性的金融工具,直接减少货币的交易性、预防性需求,相反增大了投机性货币的需求,所以货币市场是资金补充的理想平台,金融机构也就没有必要再中国银行存放超额准备金,降低了超额准备金比率,货币乘数被放大了④金融衍生工具的推广使货币流通性更强,银行类似活期存款的货币量增大,所以财政性存款占活期存款的比率以及邮政储蓄占活期存款的比率都会下降,货币乘数被放大了。货币供给量以及货币乘数都存在不确定性,所以金融创新间接影响了货币当局对基础货币的控制。

Ⅷ 金融服务手段有哪些方面的创新

金融服务手段的创新是指在现代信息社会,金融业的电子化得到了充分发展,经版营从产品的无权形化发展到服务场所的无形化。只要借助现代信息工具,金融产品和服务就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传递到客户手中。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ATM网络、POS网络等分销渠道的产生,使客户享受到更全面的金融服务。科技手段的广泛运用成为金融服务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各家银行在产品的电子化、多功能化方面都投入较多的精力和财力,争相以科技领先的形象吸引公众,以先进的科技水平全方位地服务于客户。

Ⅸ 金融创新的理论有哪些

金融创新的理论基础
(一)西尔柏的约束诱导型金融创新理论
1.西尔柏(W.L.Silber)主要是从供给角度来探索金融创新。西尔柏研究金融创新是从寻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公司创新最积极这个表象开始的,由此归纳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的利润,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
2.西尔柏认为,金融压制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政府的控制管理。其二是内部强加的压制。
(二)凯恩的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
1.凯恩(E.J.Kane)提出了“规避”的金融创新理论。所谓“规避”就是指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性措施实行回避。“规避创新”则是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管理的行为。它意味着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产生了金融创新行为。
2.“规避”理论非常重视外部环境对金融创新的影响。从“规避”本身来说,也许能够说明它是一些金融创新行为的源泉,但是“规避”理论似乎太绝对和抽象化地把规避和创新逻辑地联系在一起,而排除了其他一些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制度因素的推动力。
(三)希克斯和尼汉斯的交易成本创新理论
1.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ehans)提出的金融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是“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这个命题包括两层含义: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是否具有实际意义;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
2.交易成本理论把金融创新的源泉完全归因于金融微观经济结构变化引起的交易成本下降,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因为它忽视了交易成本降低并非完全由科技进步引起,竞争也会使得交易成本不断下降,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对降低交易成本也有一定的作用。
3.交易成本理论单纯地以交易成本下降来解释金融创新原因,把问题的内部属性看得未免过于简单了。但是,它仍不失为研究金融创新的一种有效的分析方法。
(四)金融深化理论
1.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S.肖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
2.肖提出金融深化理论,要求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相适应,因此成了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五)制度学派的金融创新理论
1.以戴维斯(S.Davies)、塞拉(R.Sylla)和诺斯(North)等为代表。
2.这种金融创新理论认为,作为经济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创新应该是一种与经济制度互为影响、互为因果关系的制度改革。
(六)理性预期理论
1.理性预期学派是从货币学派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经济学流派,最早提出理性预期思想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穆斯。20世纪70年代初,卢卡斯正式提出了理性预期理论。
2、理性预期理论的核心命题有两个:
(1)人们在看到现实即将发生变化时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作出合理的、明智的反应;
(2)那些合理的明智的反应能够使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七)格林和海伍德的财富增长理论
格林(B.Green)和海伍德(J.Haywood)认为财富的增长是决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创新需求的主要因素。

Ⅹ 如何认识机构投资者,社会资本,金融产品创新在控制权争夺中的作用机理

一、金融创新风险
1、金融创新风险概述
金融创新风险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二是金融创新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金融创新风险不同于产业创新风险。首先,产业创新风险主要存在于新成果的市场认可度及潜在收益的获得程度上,而金融业不仅具有产业创新的风险,还具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特殊的行业风险,金融创新在追逐利润时也制造出了新的风险。其次,金融创新无法申请专利,具有广泛的可模仿性和可推广性。只有通过被模仿和推广的活动,创新才能真正被社会所接受,否则将会由于市场规模不经济、接受程度低等原因导致创新成果的市场需求量过小、创新成本过高,从而发生市场缺损、作用缺损以及价值缺损,使得创新者很难获得全部潜在的收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最后,金融业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金融创新风险要比产业创新风险具有更广的影响面和更大的影响力。
2、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
(1)设计风险。设计风险是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的可能性。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又称价格风险,是指市场价格变动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基础资产的价格。不同的衍生产品所涉及的市场风险是不同的。
(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履约风险,是衍生交易中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找不到适当的对手时,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又称运作风险,是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
(6)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金融机构在交易过程中由于金融产品的复杂性而出现的判断错误、记账错误、结算错误、交割错误以及和约错误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7)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由于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利用金融创新进行投机而导致的风险。
(8)伙伴风险。伙伴风险是由于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伙伴关系而导致的风险。
(9)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
(10)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金融创新的机构或交易中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
3、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
(1)金融创新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首先,金融创新扩大了货币供应的主体。传统的金融体系中货币供应的职责主要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担负。中央银行控制基础货币的供应,商业银行则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创造和收缩货币。金融创新以后,这一格局被打破。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出现的诸多与活期存款类似的新型负债账户就具有较强的存款派生能力。而且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也利用电子资金转拨系统开办支票账户、可转让存单、电话付款、证券化贷款等业务来创造货币,虽然其创造货币的能力不及商业银行,但它扩大了货币供给主体,增加了银行控制信贷的难度。在利益驱动下,银行与非银行机构还会不加限制地扩大信贷,使货币供应量增多。
其次,金融创新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金融电子化是金融创新的特征之一,金融机构应用电子技术使其业务由传统的人工操作转变成自动化、机械化操作。多功能信用卡、自动转账服务、银行电话付款等新工具的普及明显缩减了交易时间,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
(2)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连续发生了数次震惊世界的金融事件:墨西哥金融危机、美国奥兰治事件、巴林银行倒闭、东南亚金融危机、香港股灾等等,都是金融风险过大,使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遭到破坏所致。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金融当局,都普遍推行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把风险防范和保持稳定性放在首要位置。
(3)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在金融创新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种类明显增多,各式各样的准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由于生产国际化迅速发展,跨国公司大量涌现,对全球性金融服务的需求增加,加之持续不断的各个金融领域的创新,促进了跨国银行这种金融机构的发展。而且在金融机构业务和组织创新的基础上,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传统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分工的界限日益模糊。因此,金融监管不但要监管传统的金融机构,还要监管各种新型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不仅要监管国内的金融机构,还要监管跨国性金融机构;不但要监管传统的金融业务,还要监管新兴业务。这样就增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相互关系来看,金融监管制度总是针对现有的金融业务及经营范围制定的。然而,金融机构为了摆脱或逃避金融当局的管制,便通过创新来增强竞争力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反过来,当这些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或金融当局的目标构成威胁时,政府或金融当局又会采取新的管制和干预措施,于是又引发新一轮有针对性的金融创新。在这一过程中,金融监管的创新滞后于金融业务或工具创新,从而使得现实的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有所下降。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1、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体系
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体系是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主体,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国内外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运用相关的方法和手段,对金融创新风险进行识别、测量和控制的行为体系。该体系由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目标、防范主体、防范客体和防范方法这四个要素组成。
第一,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目标。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目标也就是构建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内外金融创新风险所带来的和可能带来收益减少的损失和成本增加的损失。
第二,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主体。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主体是金融创新风险防范行为的承担者,包括行为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也就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和创新者。在风险防范的实践中,这两个层次的主体是难以分开的。
第三,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客体。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客体是指金融创新风险防范行为的作用对象,也就是金融创新风险,它包括设计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经营风险、投机风险、伙伴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第四,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方法。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方法是指对金融创新风险客体实施控制的技术措施,这是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关键所在。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主要方法是风险的回避、风险的分散、风险的分摊与转移、风险的预警预控管理。
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在金融创新中运用系统的方法,对不同的金融创新风险进行系统管理和防范,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损失。
(1)金融创新风险的回避。风险回避是指考虑到影响预定目标达成的诸多风险因素,结合决策者自身的风险偏好性和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做出的中止、放弃某种决策方案或调整、改变某种决策方案的风险处理方式。风险回避的前提在于金融创新主体能够准确对自身条件和外部形势,以及对客观存在风险的属性和大小有准确的认识。
正确的金融创新风险回避策略并不是盲目地、一味地回避风险,而应该在恰当的时候,以合适的方式回避风险。金融创新风险回避应该是一种策略性、艺术性、技巧性的回避。当金融创新主体的自身实力无力承担可能的损失,而且确实无法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时;当金融创新主体有多种项目、领域可供选择,而不同的选择可能具有不同的风险;当金融创新主体没有必要去涉足某领域或是冒险时,均可采取风险回避策略。
(2)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散。风险分散是同一投资主体投资于不同的项目,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多数企业通常采取投资组合、项目组合、多元化经营这三种方式来分散风险,而用于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散则可采取投资组合以及多元化经营这两种方式来分散风险。
首先,投资组合。金融创新由于自身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使得非系统性风险远远大于普通的金融业务,因而可能的投资收益也大于普通业务,创新者正是看中这部分超常收益而宁愿承担较大风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创新投资者必须慎重考虑投资失败造成的损失。
其次,多元化经营。多元化经营的一个优点在于减少了利润的波动,因此金融创新主体应力争作到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组合。创新主体应选择在价格上是负相关的创新组合,这样就有利于分散风险,而高度相关的创新组合不利于分散风险。但是,也不能高估了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作用。多元化经营不仅分散了用于金融创新的资源,而且它对创新者的素质要求较高,如果没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和对风险的灵敏嗅觉,就会提高创新成本,导致金融创新的失败。
(3)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摊与转移。风险的分摊不同于风险的分散,风险的分摊是多个投资主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资,使风险在多
个投资主体中分摊。显然,随着投资参与人数的增加,各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是递减的。不仅如此,随着投资参与人数的增加,总体风险也是递减的。
风险的转移是指风险由一个承担主体向另一个承担主体转移,风险的转移可分为风险的财务转移和非财务转移。风险的财务转移是风险活动的承担者不变,只是财务损失主体发生了转移,譬如采取投保或担保的方式来转移风险。风险的非财务转移即实体转移,是风险活动连同其财务责任全部由一个承担主体转移到另一个承担主体,譬如采取委托、发包、招标或出售的方式来转移风险。然而,金融创新风险的转移并不同于一般的项目风险转移,金融创新风险的转移多数是通过金融衍生物来实现的。
(4)金融创新风险的预警预控管理。有效的风险预警预控管理是确保金融创新安全的第一道屏障,通过监测可能产生金融创新风险的动向与征候,可以及时为金融创新提供决策依据,阻止金融创新风险向金融危机转化。金融创新风险预警预控管理主要是预警预控指标的选取和预警预控系统的操作。
金融业是一个技术性强、利润丰厚、竞争激烈的高风险领域,无任何风险的金融运行体系是不存在的,因此如果我们能事先预测出风险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并及时化解风险,就能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借鉴世界各国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可以采取宏观、中观、微观三个预警子系统相结合的垂直风险预警预控管理。其中,宏观金融预警系统主要是监测宏观金融风险,即监测国际金融风险走势和一个国家整个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中观金融预警系统主要是监测国内各经济区域内金融体系面临的金融风险;微观金融预警系统主要是监测一定金融环境下微观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这三个预警子系统要协调动作,自上而下地实行监控。
2、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策略
(1)金融监管部门的风险防范。首先,完善立法。对金融创新活动设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制定关于金融交易管理的统一标准,以消除交易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使金融交易从合约的签订到最后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来规范。同时建立关于风险管理和交易咨询的有效机制,使各金融机构都有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其次,参与金融创新的研究和开发。金融监管机构要派专人参与金融创新的研究和开发,全面了解金融创新的过程,准确掌握其产品的风险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教授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全面论证并审定能否进行金融创新。
再次,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除了按照《巴塞尔协议》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作出规定外,还要根据其资本量、信用状况、经营能力、对风险的应变能力及当前的市场波动状况给出一系列的风险监控指标,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接受的范围内。
最后,加强各国金融政策的相互协调。传统的监管机构基本是国家化的,各国政府一般都是从本国的利益出发,制定金融政策,由于政策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大规模投机资本为了寻求套利套汇,频繁出入各国的金融市场,放大了金融风险。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现有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加强国际合作,协调货币政策,从而把金融创新产生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2)金融创新主体的风险防范。第一,确立风险管理意识。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风险日益增大,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金融企业面对金融环境变化、风险增大的现实,要想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必须确立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观念。必须在员工中树立风险意识,使他们明白,在充满风险的经营环境中,一味地回避风险是不可能的,只有面对风险,制定有效的措施才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二,明确风险管理原则。金融机构在创新产品、推出新业务时首先要遵循谨慎决策的原则,切勿盲目从事,急于求成。金融机构还要遵循分散风险的原则,扩大经营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此外,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还要遵循规避风险的原则,避开高风险业务,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第三,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要统一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制度,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体系,以便作出正确的风险预测。此外,金融机构还要保证本系统内信息的上下畅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修补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预控系统存在的漏洞。
第四,加强内部监管。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内部的监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加强表外业务的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表外业务占全部资产额的比例,并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要分开管理,建立完善的表外业务报表制度,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二还要加强对表外业务定期与不定期的内部稽核。及时发现表外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要加强对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要有集中、统一的调节和控制,要对其规定业务范围及各类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加大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管理力度。三要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对金融机构内部重要的和高风险的部门进行分工并明确责任,使各部门在互相制约的基础上既保持协调合作,又能职能分离、风险分担。
三、结论
金融创新的风险体系是一个由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的彼此制约的复杂链条,它们共同影响和作用于金融创新的整个过程。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通货膨胀、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三个方面分析了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除此之外,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传导也是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之一。因此,对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我国在进行金融创新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国情,以服务于经济发展为基本的立足点,以市场为金融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创新时要充分考虑我国金融体制的特点及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有选择地进行金融产品的开发或引进国外的创新成果,避免一刀切。金融创新的目的在于规避风险,获取利润,因此在金融创新之前,要运用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风险分析,为创新成功奠定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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