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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建议书

发布时间:2021-07-06 04:42:32

1.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贷款程序

①提出计划,确抄定项目。
②组织袭专家,
③审议通过,签订贷款合同。
④工程项目招标。
参加投标的国家,仅限于成员国。
国际金融组织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在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确已成交后,国际金融组织才能将贷款直接付给供应商或借款者。
国际金融组织还要对设备的招、投标合同的过程进行监督。
派出检查团定期检查工程进度,了解是否严格执行了批准的贷款合同,确保资金按计划使用。
⑤项目投产后,做出后评价。贷款全部发放后1年左右,企业效益、社会效益、银行效益以及经验教训等。

2. 并按要求对各类发改系统工作信息再次进行

县发改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政策、措施的研究;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在我县的实施方案,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和监控;负责全县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负责制订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项目评估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管理前期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行业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上报。 (三)研究自治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分配社会保险的研究,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对策、建议。 (四)组织开展自治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政策和建设资金筹措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对自治县开设的各专项建设基金的计划管理;汇总编制自治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申报争取国家、自治区等上级投资安排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自治县各乡(镇)、各部门自筹、银行贷款、利用外资、专项基金等安排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全县商品住宅建设计划;检查和监督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实施;对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核会签。 (五)组织研究自治县重点建设计划管理和资金筹措等问题,制订和下达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负责限额以上重点项目建议书的审核上报、限额以下重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的组织评估及审批、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的审批和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对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投资建设宏观管理有关的标准定额;参与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以及重点项目竣工验收、评价工作;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六)组织编制自治县对外经济贸易、易货贸易、外汇收支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利用外资、中方担保对外融资等方面的计划;组织开展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核报批以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外商业贷款项目的组织申报。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促进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战略和规划,拟订指导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计划,以工代赈计划和农业利用外资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研究提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市场建设计划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储备计划,审核申报企业债券的发行。 (九)研究提出自治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人口计划、民政事业、社会事业基本建设计划;组织和协调文化、卫生、广播、电视、出版、旅游、体育、环保等部门的计划编制以及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及其方向、重点和布局,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经济、技术、人才、物资协作和经济联合,做好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负责全县物价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制订全县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价格相关的计划、财政、税收、金融、劳动、工资、生产、流通、外贸等方面经济关系的调控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公用福利商品、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依法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调整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商品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合理安排自治县管理的各种商品的差价和比价;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要素价格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依法管理房地产价格。 (十三)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建立,管理县级价格调节基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储备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县级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调节基金和储备粮的管理和使用。 (十四)检查督促自治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价格法规、规章、政策;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职工物价监督站的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物价的作用。 (十五)负责全县物价监测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市场物价动态,分析、预警市场物价形势,反馈市场物价的重要情况及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 (十六)负责组织自治县的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及流通费用、房地产价格的调查分析工作和依法开展赃物鉴证、估价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物价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种价格纠纷。 (十七)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比之下,发改局的发展前景要宽阔一些,不过当然要根据你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来定。

3. 哪些项目需要发改委立项

一般接手的政府项目都要有立项批,发改委对项目的立项主要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办理。

1、财政预算投资类、财政注入资本金类、银行政策性贷款类、外国政府贷款类项目采用审批制,属于内部审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节能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

2、企业自主投资的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资项目,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等采用核准制。需要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土地手续、规划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环评、节能等手续可在办理立项的同时并行办理,不再是立项前置手续。

3、企业自主投资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等采用登记备案制。可从各省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信息,然后向有管理权的发改部门填报提交项目信息,发改部门审核赋码后,企业自行打印登记备案证明即可。

(3)国家发改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建议书扩展阅读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本委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4.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中国应用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渠道之一。自1981年至今,中国利用世界银行(简称世行)、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累计达457个,承诺贷款金额约为657.5亿美元,并累计获得国际金融组织赠款28亿多美元。其中70%分布在中西部,涉及交通、能源、城建、环保、农业和农村发展、教育、卫生、工业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为促进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取得较好财务、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还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以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为载体,中国引进了竞争性招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先进管理制度,借鉴了环境影响评价、供水和污水处理收费等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的国际经验,推动了公用事业(1596.311,20.76,1.32%,吧)单位改革、区域卫生资源规划等多项试点工作。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主权外债,通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中国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执行质量和偿债信誉最好的国家之一。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各有关部委、地方各级政府以及项目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财政部作为中国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多年来与有关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一道,逐步完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涵盖“借、用、还”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强化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项目执行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积极推动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赠款合作实现从重数量向重质量和效益转变,从重筹借向重使用和偿还转变,从重资金引进向资金和智力引进并重转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管好用好每一笔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资金。

5.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简介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由一些国家的政府共同投资组建并共同管理的国际金融机构版提供的贷款,旨权在帮助成员国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和平衡国际收支。其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以发展基础产业为主的中长期贷款,对低收入的贫困国家提供开发项目以及文教建设方面的长期贷款,对发展中国家的私人企业提供小额中长期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

6. 如何申报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

贷款条件:
1。在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18岁-60周岁(含)以下、具有专完全属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必须是没有在银行留下什么不良记录
5。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
以上条件符合即可申请贷款。

7. 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都需要写可研、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吗希望您能越详细越好,谢谢!

需要政府财政投资的项目(1000万元以上)是审批制需要编写可研报告;商业性质的项目一般为核准制(包括含有商业面积的房地产项目)为核准制需要编写项目建议书;一般工业项目或没有商业面积的房地产项目为备案制需要编写项目需要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有的省市也叫项目简介)。

8. 国家发改委各司局有哪些

根据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

1.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2.发展规划司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3.国民经济综合司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

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4.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

6.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

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8.地区经济司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中部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9.西部开发司
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10.东北振兴司
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11.农村经济司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12.基础产业司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13.产业协调司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4.高技术产业司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

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15.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16.应对气候变化司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

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八)

17.社会发展司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

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18.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19.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

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

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0.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21.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草案;

提出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

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政策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

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22.价格监督检查司


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23.法规司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24.外事司


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

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

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25.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26.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26.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6.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7.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8.国家物资储备局


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9.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银行贷款的不同

(1)世界银行的宗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生产性贷款,以促进其经济的发展和生产水平的提高。世界银行贷款是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配合进行的,大体要经过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执行与监督五个阶段。在项目执行与监督中借款国及其具体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执行,世界银行负责对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监督与检查,确保项目按贷款协议执行,保证贷款的合理使用。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要职能就是对成员国进行资金融通。但是,这种融资与一般的商业贷款不同,具有较为苛刻的条件和鲜明的政策性。例如,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为国际金融领域重要的协调和仲裁者,对各国进行了经济援助和干预。

10. 什么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

国际银行贷款是指借款人为支持某一项目,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借入资金。回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国际货答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你所说的国家金融组织贷款则指一个国家内的银行贷款。比如在我国公司或家庭向工行。农行申请的贷款。 政府贷款(Government Loan) 指一国政府利用自己的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贷款期限长,利率低,带有经济援助的性质.政府贷款由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政府贷款是以双边国家政府的名义提供和接受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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