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货市场行情:期货市场有确定的规律吗
总结国际国内期货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是国内外理论界的共识。
其一,期货市场是一个无限开放性的市场。
期货市场有卖空机制,是一个合约无限生成的市场,它对任何投资者来讲都是开放的。也就是说,在价格形成的过程中,不仅有行业保值者参与,而且有无数的投资者参与。只要你对价格变动有预测,都可以入市参与交易。因此,市场形成的价格是民主定价,是全体参与者的共识,谁也无法左右。“在市场上发生作用的力量彼此相等的时候的那个价格和数量水平,就是市场价格均衡。”(保罗·A·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10页)
期货市场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基本定位是形成价格,而市场均衡价格形成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完全竞争,即不存在垄断力量的干扰,也就是市场是开放性的。”我们的供给和需求曲线仅仅适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有组织的交易所拍卖某种标准化的商品如小麦,并且记载下许多买者和卖者的交易。”(《经济学》120页)。期货市场有一个独特的合约自动生成即有买者就会有卖者的机制,使所有的买卖过程都是完全竞争的,谁也垄断不了。
那么,在期货价格形成的过程中存在不存在大户操纵市场的现实?实际上,期货市场自身运行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出现市场操纵行为。因为期货市场是无限性的,任何大户都是相对的。进来一个大户可能会瞬间影响价格,若价格不合乎供求规律,马上会有更多的大户进场交易,以矫正价格,获取利润。所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的情况看,期货市场不同于股市,由于合约自动生成,市场是无限的、开放的,理论上不可能有大户操纵市场成功的可能性,实践中也无案例。因此,若想让期货市场正常发挥其功能,不能违背期货市场无限开放性的特点,不能限制交易者进入,不能给自由的资金进入设置障碍。
其二,期货市场是一个实行“三公”原则的公共市场。
期货市场形成价格之所以是贸易和金融交易的基准价,是因为它实行“三公”原则,即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任何价格与之形成的价格相比,都不具有权威性。
真正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条件之一是不存在非市场的力量来扭曲价格,影响价格形成。如在战时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战争而配置资源,不考虑供求关系,而实行统治价格,不存在交易双方的“三公”问题,是一种强制行为。而在和平时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三公”原则是形成真正反映供求关系价格的保证。
期货市场的交易有公开性的特点,这一特点保证了市场是透明性的市场。在一个公开性的市场里,所有的信息都是公开的,经济、政策信息包括一些交易、交割、持仓信息都是公开的,市场的信息公开性使内幕交易不可能存在。交易者没有进入市场之前对于供求信息、市场信息、交易规则都是均衡占有的,没有信息特殊占有者,唯一不同的就是对未来走势的判断,因而形成了多空双方的交易。
在市场公开的条件下,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公平竞争。所谓公平竞争,指交易者都遵守公共约定的法规进行公平交易,谁也不存在特权。在交易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市场盈亏是不同的,即正确地认识了市场供求关系及其变动趋势者获利,反之则亏损。从目前的情况看,期货市场是一个人类社会迄今以来最为公平竞争的场所。
期货市场的公正性是指在期货市场交易双方都依照法规进行交易,其交易结果具有公正性。因为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不同,期货市场任何时期都具有多空双方,交易立场是时刻对立的。因此,所有的法规都应该是具有公正性,所有的监督和自律都是公正的,否则,便没有交易的另外一方,形不成市场。
实行“三公”原则的市场决不能有非市场的力量介入,假如交易规则不公正、市场存在行政力量干预,都会影响期货市场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上最为重要的教训是由于行政力量介入市场,期货交易所规则朝令夕改,使期货市场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其三,期货市场是一个层层分散风险的市场。
期货市场的另一个基本功能就是化解和分散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风险,给企业一个回避风险的理财工具,确保经济运行的稳定性。从企业的角度讲,可以通过套期保值交易将风险转移出去,避免价格变动给企业经营带来冲击。与此同时,市场上有大量的投机者,通过价格变动的预测来获利,他们通过承担风险来获取价差利润。这种交易风险和收获是相对称的,因此,投机交易者是有风险的。
期货市场的高风险性源于其保证金交易,即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市场。因为市场的参与者多空双方的交易不同于现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用5%的资金进行100%贸易的交易。保证金有杠杆作用,投机者通过交纳初始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进行交易,由于价格每日都有波动,所以每日都有市场盈亏。在一些特殊时期,由于政治、经济、市场诸方面出现突发因素,会使价格变动幅度过大,使一方投资者出现较大亏损,甚至破产,如巴林银行事件、住友事件等等。这些事件出现后,一定要有机构承担亏损,否则市场就难以正常运行。
既然期货市场的投资者进行的是高风险的投资,对投资者个体而言,风险是经常出现的。为了确保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发挥其分散、化解风险的功能,期货市场的架构是一个金字塔型,在保证金的结算制度方面实行每日结算制。
市场的金字塔构造形成了层层分散风险的机制。期货市场分成若干个层次,层次越多,分散风险的功能越强。如同汽车的减震器一样,汽车只要上路就肯定会颠簸,但有了减震器,颠簸的程度就会降低。以美国的市场为例,交易所对会员结算,只承受其风险,会员经纪公司对其分支机构结算,分支结构对客户结算,还有一些介绍经纪商,分成了若干层次,而每一个层次都把下一个层次变成一个客户控制风险。因此,很难有风险传递到交易所这个层次,只要交易所没有结算风险,市场就能正常运行。
保证金制度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市场风险消化的关键。期货市场每日结算、清算盈亏,有亏损者第二天开市前要追加保证金,否则期货公司按规定予以强制平仓,这样,每天都不积累风险。层层管理风险的主要依据便是每一层次对下一个层次清算,及时化解、处理。因此,每日的盈亏都将每日价格波动的风险化解了,不会形成系统性的风险。
其四,期货市场是一个权责对称的市场。
期货市场是一个有着自我发展动力的市场,它不断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这种自我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它各个主体行为的权责对应性,而权力和责任是对称的、平衡的,否则,其发展将是失衡的。
期货市场的主体主要有市场参与者、经纪机构、交易所、自律机构和行政监管者。
市场参与者是市场的基础,是市场发展最基本的动力。市场参与者无论是保值者还是投资者,都是风险与收益对称的,谁都没有特权。保值者在市场上若方向相背也照样亏损,只不过现货盈利可以相抵而已。投机者更是如此,冒多大风险,与之对应的是收益。所谓期货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是指投机者为了获利而进行交易而承受风险的过程。若市场上出现了个别投资者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状况,市场就难以正常运行了。
期货经纪机构的收益是手续费、结算收益、基金发行、融资收益等服务型收入,与此相对应的是服务型支出,因此无力承担市场盈亏的风险。但是在实践中,在市场价格出现单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时候,客户存在穿仓问题,期货经纪机构只好被动承担风险,层层消化风险。因此,在期货市场的整个服务收入中,应根据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将大部分分配给期货经纪机构。从美国的情况看,普通的手续费收入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会员是1:12左右的关系,即经纪公司是交易所每笔交易收入的10—20倍左右,并且区分批发和零售,有的公司终端收费是交易所的50—60倍。
国际上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或公司制。但无论实行什么体制,都是会员自我监管的一个机构。会员制的交易所不盈利,受会员大会通过的年度预算约束,每年达到收支平衡。公司制也是年终分红给股东会员,性质是一样的。由于交易所主要是组织交易,如果不发生整个社会金融体系崩溃之类的事件就不会出现财政问题,可以基本上不承担风险,因而其收入与维护交易所正常运营的支出相符即可。
自律机构的健全和发挥作用是期货市场的一个特色。由于该行业有严格的自律,其行为才会有信誉,市场才会不断壮大发展。历史证明,什么时候行业自律越完善,其行业发展速度就越快。行业自律机构是一个全行业的服务机构,与市场风险无关,因此,各国都是根据其预算收入从每笔交易中提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行业自律和行业拓展。行业自律机构是彻底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承担任何市场变动的风险。
国家的行政监管机构是立法、监管市场的机构,它要行使监管、执法的职能。该机构是一个国家职能机构,其经费来源于财政。
其五,市场参与者的普遍化和结构合理化。
期货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无限开放的市场,其参与者必须普遍化。参与者越是普遍,市场的流动性越高,竞争性就越强,价格就越有代表性,其功能越能发挥得好。从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看,当市场参与者仅限于行业参与者和相关投资者参与,没有达到社会化的程度的时期,期货市场的作用范围仅限于该行业,并不是社会化的市场。只有当全社会投资者普遍参与的时候,才是全社会认可的市场,其发现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因此,任何限制市场参与者的规则都是不合乎其运行要求的。
那么,是否对任何投资者来讲都可以任意参与市场,有没有市场参与者是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呢?一般来讲,所有的垄断权势部门不能进入市场。所谓垄断者如国家行政机构,没有成本概念,不是一个正常的经营者,若进入期市,将会扭曲价格,成为最大的市场操纵者。如据2004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报》毕胜先生的文章中所讲,某机构有色金属的轮库,2003年9月,通过某期货公司的席位抛出10万吨国储铜,价格每吨1.8万元左右,使市场一度出现了恐慌,价格下滑,许多商家停止了在国外采购而买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到了2004年11月,市场铜价达到每吨3万元以上之时,市场纷纷传言该机构从上海期货交易所接铜补库,仅该期货公司的席位上就有头寸近4万吨。因此,LME铜价居高不下,创出历史新高,中国每月的进口应该每吨多付出几百美元。有关机构利用轮库这一权力,不仅使国内市场价格严重扭曲,而且使全国铜进口多付出了上亿美元的成本。像这样的行为是应该严格禁止的,否则市场无法正常运行。
期货市场参与者的结构应该合理化,即既有行业参与者,又有非行业的投资者。而在投资者当中,既有中小散户,也应该有机构大户,他们各有优势,共同作用,才能保证价格形成的合理性。
行业参与者大多是套期保值者,代表行业对该产品供求的预测。中小投资者代表社会各个方面对该商品价格走势的看法,他们参与市场是市场价格形成中不可缺少的力量,也使得市场有流动性。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还很少,没有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但在国外,却占市场参与者投资比重的大部分。机构投资者资金实力雄厚,有专业人才研究和操作,分析预测能力较强,可以进行中长期交易,一般进行商品价格周期投资、根据价格周期变动进行中长期投资,是市场的稳健投资者,他们的参与有利于价格发现。
其六,从业人员的自律与诚信
期货行业属于金融服务业,主要的资本是人力资本,人是行业之本。因此,从业人员的自律与诚信是行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即自律程度越高,行业诚信度越高,其行业越能迅速地发展。
以人为本是由该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金融衍生工具往往比较专业,有许多产品本身的设计及其交易交割规则,甚至包括合约点数换算都是专业化的,许多投资者往往对此不太清楚。因而,需要专业化的人才为其服务,包括投资保值方案的设计和技术上的进出市场。所以,从业人员的诚信与行为自律是非常必要的条件,否则,若从业人员不诚信,或单纯为了一己私利会使市场中显得到处都是骗局,毁坏市场最根本的信誉。
从期货行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从业人员的自律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美国在发展商品期货初期,由于从业人员行为短期化,受到了社会的猛烈抨击,有的州甚至立法禁止期货交易。从业人员为了业务发展,要去开拓市场,说服客户,为自己创造收入。如果言行诚信、手段正当,无可非议。若相反,就会给行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期货市场的从业者们开始严格自律,从交易所会员之间自律开始,到从业人员的自律,创造了一系列自律规则,使市场有秩序地运行。可以说,翻阅期货市场的发展史,应该是一部不断完善自律的历史。美国颁布的第一个期货法规是在期货市场诞生70多年后的1922年,国会通过了《粮食期货交易法》。该法规只是规定了两项内容,第一是赋予了联邦政府收集期货交易各项资料的权力,第二是赋予交易所防止垄断价格的义务。到此为止,期货市场的运行主要靠行业自律。
从业人员的诚信和行业自律是共同促进的关系。诚信是从业人员行为的基础,自律是为了保证诚信。若从业人员违规出现了不诚信的行为,行业自律组织会将其清除出去,用不断淘汰的办法来维护其行业信誉。由于有了行业自律机制的不断作用,期货市场的发展会不断扩大其诚信度,创造其信誉,而市场的信誉又反过来推动市场不断扩大、发展,形成诚信和市场发展互相推动的良性循环。
B. 期货套利的原则
1、买抄卖方向对应的原则:即在建立买袭仓同时建立卖仓,而不能只建买仓,或是只建立卖仓
2、买卖数量相等原则:在建立一定数量的买仓同时要建立同等数量的卖仓,否则,多空数量的不相配就会使头寸裸露(即出现净多头或净空头的现象)而临较大的风险。
3、同时建仓的原则:一般来说,多空头寸的建立,要在同一时间。鉴于期货价格波动的,交易机会稍纵即逝,如不能在某一时刻同时建仓,其价差有可能变得不利于套利,从而失去套利机会。
4、同时对冲原则:套利头寸经过一段时间的波动之后达到了一定的所期望的利润目标时,需要通过对冲来结算利润,对冲操作也要同时进行。因为如果对冲不及时,很可能使长时间取得价差利润在顷刻之间消失。
5、合约相关性原则:套利一般要在两个相关性较强的合约间进行,而不是所有的品种(或合约)之间都可以套利。
这是因为,只有合约的相关性较强,其价差才会出现回归,亦即差价扩大(或缩小)到一定的程度又会恢复到原有的平衡水平,这样,才有套利的基础,否则,在两个没有相关性的合约上进行的套利,与分别两个不同的合约上进行单向投机没有什么两样。
C. 期货的交易特点及交易规则。
一,交易特点
合约标准化
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标准化指的是除价格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由期货交易所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期货合约标准化给期货交易带来极大便利,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节约交易时间,减少交易纠纷。
交易集中化
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方能进场交易。那些处在场外的广大客户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期货交易最终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完成。
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与双向交易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这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入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因为在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有双重的获利机会,期货价格上升时,可以低买高卖来获利,价格下降时,可以通过高卖低买来获利,并且投机者可以通过对冲机制免除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投机者的参与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杠杆机制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的这种特点吸引了大量投机者参与期货交易。期货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资金就可以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的特点,被形象地称为“杠杆机制”。期货交易的杠杆机制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二,交易规则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进行的交割为实物交割,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的交割为现金交割。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为主,金融期货以现金交割为主。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亏损而提取的专项资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D. 请教期货合约的成交原则是什么请详细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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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货交易下单方式
客户在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
(1)客户填写交易指令,在委托指令上书面注明客户名称、交易账户号码、交易商品名称、合约到期月份、买进或卖出的数量、买卖价格、执行方式、下单日期、客户签名。
(2)在你给经纪公司下达指令之后,经纪公司报单员即会打电话将委托通知期货交易所场内出市代表。
(3)经纪公司派驻交易所的场内出市代表立即将委托指令输入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4)委托执行后,场内交易终端立即显示成交结果,出市代表电话通知报单员,报单员再通知你。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常见的下单方式由如下几种:
1、书面下单
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电话报单至该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2、电话下单
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期货经纪公司须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字。
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指令后,应及时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应及时将客户的指令输入交易席位上的计算机终端进行竞价交易。
3、网上电子交易
客户运用计算机使用期货经纪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将直接交易指令通过网络传输到经纪公司的交易系统,系统自动将客户的交易指令转送到交易所的交易主机撮合成交。这是目前最为便捷的交易方式之一。
三、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
限价指令是按特定价格买卖的交易指令。如你填写一个指令,"卖出限价为2188元/吨的2006年5月大豆合约10手",那么,当市场的交易价格高于2188元/吨的时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买入的价格一定是等于或高于2188元/吨。限价指令对交易价格要求明确,但能否执行取决于指令有效期内价格的变动。如没有触及限价水平,该指令就没有机会执行。
在限价指令下达后,没有成交或只有部分成交,此时,你有权下达取消指令,使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失效或部分失效。如你下达限价指令"卖出限价为2188元/吨的2006年五月大豆合约10手"后,只成交了5手,这时,你可以下达取消指令。撤单后,你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5手就不会成交了。
四、“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
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表现为:同价值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五、竞价方式
计算机撮合成交。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自动化交易方式,具有准确、连续、速度快、容量大等优点。
期货交易早期,由于没有计算机,故在交易时都采用公开喊价方式。公开喊价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连续竞价制(动盘),是指场内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池内面对面地公开喊价,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这种竞价方式是期货交易的主流,欧美期货市场都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场内气氛活跃,但缺陷是人员规模受场地限制。众多的交易者拥挤在交易池内,人声鼎沸,以致于交易者不得不用手势来帮助传递交易信息。这种方式另一个缺陷是场内交易员比场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时间优势。抢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场内交易员的专利。
公开喊价另一种形式是日本的一节一价制。一节一价制把每个交易日分为若干节,每节交易中一种合约只有一个价格。每节交易先由主持人叫价,场内交易员根据其叫价申报买卖数量,如果买量比卖量多,则主持人另报一个更高的价;反之,则报一个更低的价,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双方的交易数量相等时为止。计算机技术普及后,世界各国交易所纷纷采用计算机来代替原先的公开喊价方式。
六、撮合成交价的确定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七、开盘价的产生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集合竞价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人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接下来,交易系统依此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人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请注意,该价格就是开盘价,所有成交的报价都已该价格而非报价作为成交价)。
E. 请教期货的所有规则
您好!可以用一来个顺口溜源总结期货市场交易原理如下,看看你都能看懂吗?期货是条狗,跟着现货走;有时跑到前,有时跑到后。小狗跑到前,才拉主人走;小狗落在后,主人拖着走。基差是狗链,走强就回收;仓单是基准,最终价格有。物品就是钱,合约现金流;多头要平仓,进场卖出筹,空头要平仓,入场买进筹;涨跌自主看,多空都自由。什么是期货我们从不同角度了解了期货,知道期货是杠杆交易,可以灵活地当天买入当天卖出,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在无牛熊的期货市场,机会与风险并存。那么究竟什么是期货呢?
F. 期货交易规则
一、合约标准化
期货市场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期货合约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地点、交割时间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即交易者在期货交易时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就可以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能够以少量资金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具有杠杆效应,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三、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与双向交易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者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因为在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有双重的获利机会:期货价格上涨时,可以通过低买高卖来获利;价格下降时,可以通过高卖低买来获利,并且投机者可以通过对冲机制免除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投机者的参与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四、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格对交易者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如果交易者严重亏损,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要求交易者必须在下一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以做到“每日无负债”。客户如果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公司会将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剩余头寸。
五、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期货市场最大涨跌停板幅度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六、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制平仓的制度。
G. 期货交易规则是什么
任何交易市场,都必须具备一整套规章制度。因为,任何一个市场,如果缺少了规则的约束,就会乱套。当然,期货交易也是如此,必须有一套专门的规则,期货交易才能够正常开展。那么,什么才是期货交易规则呢?
事实上,期货交易规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期货交易规则包括期货市场管理的一切法律、法规、交易所章程及规则。而狭义的期货交易规则,只是指期货交易所制定的、经过国家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期货交易规则》,以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各种细则、办法、规定。
所有的期货交易所都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制定自己的期货交易规则。交易规则应以交易所为中心明确全部交易规范。实际上,这就是交易所与期货投资者之间达成的一种共同契约。
那么,期货交易规则的内容包括哪些呢?期货交易规则应包括开市、闭市、报价、成交、记录、停板、交易的结算和保证、交割、纠纷处理及违约处罚等内容。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期货合约也是规则的组成部分。制定期货交易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平等竞争,惩罚违约,制止垄断、操纵市场等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H. 企业如何参与期货交易
所谓期货交易,来是指交源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内成交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交易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买入期货称“买空”或称“多头”,亦即多头交易,卖出期货称“卖空”或“空头”,亦即空头交易。期货交易的买卖又称在期货市场上建立交易部位,买空称作建立多头部位,卖空称作建立空头部位。开始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开仓”或“建立交易部位”,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约称为“持仓”,交易者了结手中的合约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称“平仓”或“对冲”,如果到了交割月份,交易者手中的合约仍未对冲,那么,持空头合约者就要备好实货准备提出交割,持多头合约者就要备好资金准备接受实物。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合约都在到期前以对冲方式了结,只有极少数要进行实货交割。
I. 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应注意哪些问题(解读)
在套期保值交易中,最具风险的是假套期保值,即以套期保值为名实施期货投机的行为,如现货市场没有头寸,期货市场单边交易,或者现货已经出售,期货头寸没有平仓等。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有两个目的:一是投机交易,赚取利润;二是参与套期保值交易,转移价格波动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应该以套期保值、回避现货市场价格风险为主要目的。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参与套期保值可以有效地转移由于现货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实现预期利润。在参与期货交易的过程中,应注意不能犯以下的原则性错误:1、套保头寸过量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原则是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头寸的数量相等、方向相反。只有头寸数量相等,对冲才能达到满意的保值效果。如果投资者犯套保头寸过量的错误,就可能令套期保值操作失败,甚至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损失。2、资金投入过量对企业来说,如果投入期货市场的资金占投资者拥有的资产量过大,或者每次交易用的资金过量,超出了自身能够承担的风险范围,则一旦失败就会陷入困境。无数事实证明,资金投入过量极易造成投资者无法承受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心理甚至也会陷入病态,有的会以赌博行为代替理性投资的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3、明为套保实为投机套期保值交易的实质是以期货和现货价格基差变动风险来代替现货价格变动的风险,所以套期保值的后果可能是实现了完全保值,也可能是有部分盈利或亏损。但总的来看,绝大部分的套期保值都能相当程度上规避价格变化的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最具风险的是假套期保值,即以套期保值为名实施期货投机的行为,如现货市场没有头寸,期货市场单边交易,或者现货已经出售,期货头寸没有平仓等。假套期保值交易的危害是巨大的,不但可能会造成企业资产的巨大损失,同时对期货市场的功能应用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