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法(张三、李四、王五决定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
1,应该。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二条规定: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已经享有合同权利了,那么,公司支付房租是应当的。
2,房东可以要求公司变卖房屋或者机器设备支付其房租;也可以要求甲支付其房租。
3,张三、王五可以要求李四将房子过户到企业名下。如果该公司已经使用了房子,李四可以享有股权。
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条规定: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不可以。甲公司设立后,王五的机器已经是甲公司的了,这时候,如果机器贬值,应该由甲公司承担(三个股东有事先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六条规定: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张三的行为为抽逃出资。
公司法司法解释3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张三李四投资一家公司,每人出资50万,一年后所有者权益位150万,这时王五出资100万,此时分录如何做呢
如果不用算所占的股权,还有那个资本公积的话,就像平常的收到投资那样做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3. 企业原由张三和李四共同投资500万元成立,李冰和王刚股份比例为6:4,经过一年的生产经营,发展前景看好
原出资: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实收资本—张三 300
-李四 200
新增
借:银行存款 280
贷:实收资本—王五125
资本公积—155
4. 【作业1】张三、李四、王五与宏远公司 公民张三、李四、王五订立协议约定:三
李四清偿完贷款后,可以向其他人主张
5. 张三,李四和王五成立了合伙企业,张三越权代表合伙企业与某一贸易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李四和王五主张合
可以主张无效,必须另外两方同意才可以,三个都是股东,任何一人做什么必须三人进行研究并多数人同意
6. 张三,李四,王五分别出资1万,2万,3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同意张三用其劳务折算有如下约定。李
1,企业名称没有看到,无法做出判断。张三出资没有问题,普通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
2,题目中描述不清楚,无法做出判断。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可以全体人员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各自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委托几个人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委托某个人执行合伙事务。
4,不合法,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加入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赵六合法入伙,需要对企业的所有债务负无线责任。
5,不成立,
合伙企业的债务,优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偿付,不足的,由普通合伙人连带偿付。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之间负无限连带责任。
6,可以向其他合伙人、合伙企业追偿。
7. 张三有钱,李四人脉广,王五电脑水平好,三人开一家合伙企业,为他们起草一份合伙协议
张三管财务,李四管人力资源,王五负责技术,主要就是要相互信任
8. 张三和李四合伙开一家花店,各出资一万元,他俩向王五租用门店,张三向赵六借钱五千,请拟出合伙协议,
做任务 无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