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目前化工专业面临的机会、威胁有哪些
化工专业与化工工业直接联系,所以只答工业。
化工工业面临的机会:经济/工农业处于转型的开始,急需开发环保/安全/高效/高附加价值的产品。
化工工业面临的威胁:传统化工以规模经济为发展模式造成恶性竞争/环境污染/高能耗/低利润,不转型将面临关闭/淘汰的命运。
你可以根据这个大趋势分析。
简介: 2014年3月6日,公司名称由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杰
成立时间:2010-12-24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00000002287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168号
❸ 开什么化工厂最挣钱,投资少点的,不过我们这全是化工区域,化工厂不下几十个。自己想建个小型的化工厂
石油添加剂,阻燃剂。院士专利,大连化物所有专利,生产工艺简单,设备简单。需求大,价格高,就是原油输送管道或者油轮运输过程中必须用的。
❹ 江苏泰兴化工污染事件已有多少人被处分
7月6日从泰兴市政府获悉,针对近期生态环境部通报的两起环保不作为问题,泰州、泰兴两级纪委监委介入展开调查,目前已有5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6月11日、20日,生态环境部先后通报了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违法倾倒污泥和泰兴化工园区扬子医药西侧地块填埋化工废料问题,批评泰兴市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未做整改,存在敷衍塞责等问题,给周边环境和长江水质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针对扬子医药西侧地块填埋化工废料的问题,泰兴市政府已编制转运、暂存、处置等方案。目前,填埋场地四周已安装防尘隔离栏,场内铺设了防雨膜。填埋场地下坡边沿雨水收集明沟施工结束,并安有400根防渗桩。洗车台设备正在采购,配套集水池正在抓紧施工。泰兴市政府已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相关综合治理方案,预计8月15日通过专家论证后立即组织实施。
此外,泰兴市相关部门将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拟淘汰关闭、搬迁转移的21家企业年底前全部拆除、搬迁到位。对拟改造升级的企业,再次逐家进行深入评估,再确定一批搬迁转移项目,提升转型升级的标准。此外,泰兴市环保部门将从严环境执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确保环境持续改善。
同时,泰兴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督察反馈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的责任人及时严肃追责,确保整改承诺落实到位、环境风险隐患整改到位、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
❺ 江苏省级邳州经济开发区环保化工产业园招商引资,有哪些企业愿意来投资啊
这个,我还真的不太了解,对不起,不能帮到你了
❻ 请专家预测今后几年化工产品前景如何
参考《中国化工新材料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6 年上半年化工行业整体出现触底回升的迹象,1-4 月全国化工行业利润总额1435 亿元,同比增18.3%。上半年A 股化工板块估值回落,目前行业PE 处于40-45倍区间。板块投资热点频现,产品涨价、新材料和新能源相关公司获得资金追捧。
预计下半年化工行业景气将继续回升,行业投资机会将集中于三大投资主线:油价震荡回升,炼油及相关行业受益;传统化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涉足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获得高市场溢价;周期性行业出现产业并购机会,行业龙头迎来产业整合机遇,当前正是布局良机。
❼ 江苏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6年10月,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是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各项目标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截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关闭化工生产企业4631家。为巩固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患,促进化工行业健康稳步有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专项整治。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二)严格项目准入门槛。按照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化工项目的核准(备案)由省辖市以上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一律不得审批化工项目。各地要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化工项目联合会审制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和安全审查,具体操作中需把握以下原则:
1.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省级化工园区或经省辖市人民政府确认、环评文件经省环保厅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否则不予审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化工集中区内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不予审批。淮河流域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省环保厅同意。
2.新建化工项目投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且需通过环保、安全和能耗等评估。
3.依法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地区建设化工项目,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和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化工项目。
4.省级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以外现有保留的化工生产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和排污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允许进行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但不得进行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的扩能改造;且建设该类技术改造项目时,在项目环评审批前,必须事先征得省环保厅同意。
5.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需经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剧毒化学品企业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各地对省级化工园区和经省辖市人民政府重新确认的化工集中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条件,全面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入区企业接管率达到100%;加强集中供热中心建设,满足集中供热条件的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率要达到100%;化工集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的绿化隔离带。积极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逐步集中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符合产业定位、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安全基础设施完善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凡在主城区、居民集中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搬迁,不能搬迁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入园进区企业必须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并做到“清污分流、一企两管”,危险废弃物全部安全处置。各地可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加快主城区的化工生产企业搬迁退城、入园进区。对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限期搬迁,并确保搬迁安全。
(四)强化化工点源污染治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环保标准要求,对全省化工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工程,至2011年底,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太湖流域化工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属于杂环类农药等行业的企业要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2008年第28号)相关要求。
(五)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对化工行业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由环保部门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鼓励和推进化工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六)着力推进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现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和温度、压力等主要参数指标的自动报警,有条件的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区域要安装液位、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七)建立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基础管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总结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加强标准规范的研究制(修)订工作,完善政策法规,建立起化工行业长效管理、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化工生产企业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对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全员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将调整和充实全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保厅、省安监局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各地也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正常运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要根据“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完善政策措施。完善化工生产企业关闭、搬迁和化工集中区建设等方面的鼓励扶持政策。对现有化工生产企业就地关闭转产非化工产品的,通过规费减免等方式给予适当奖励;对重点化工生产企业的污染治理、提标改造和重大隐患整改、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等,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市、县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关闭企业的主要化工生产设备拆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原生产场址环境修复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主动实施关闭和搬迁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三)严格执法管理。省及各地化工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监察部门,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违法违规审批化工项目的,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的要从重处罚。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引导干部群众和广大企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开展专项整治与新形势下调整振兴化工产业的关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深入进行。
❽ 我有个化工项目投资建设接近收尾,已投资金150万,现在想找合作伙伴资金投入100-1000万均可年回报30%
什么化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