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会管理条例》是国家法律吗
《基金会管理条例》是法律,但这是广义的法律,具体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广义的法律包括一切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㈡ 各类公益性基金会怎么成立,后续哪些部门能监管
民政局有一个 “社会组织管理科”你可以去那里咨询一下。监管部门一般只有挂靠单位和民政局了。当然税务、审计也会找上门。要是基金会有点钱各种媒体、各个单位也会来打秋风。
㈢ 基金会管理办法的介绍
《基金会来管理办法》是源改革开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制定的第一部专门规范中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1988年9月9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 通过,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令 第18号发布,共14条。《办法》主要规定了基金会的定义、设立条件、审批体制、资金筹集规则、资金使用保值规则、资助协议和行政费用的规范以及监管 规范等,尽管这个办法内容简单,对基金会的定义也不准确,但这个办法对促进中国基金会的成立、发展,尤其是促进中国“官办”基金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故该《办法》被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 第400号 《基金会管理条例》所取代,于2004年6月1日起废止施行。
㈣ 基金会的管理办法
(于200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四十二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六)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 (于2005年12月27日第六次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2日起施行)
第三条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30日内,信息公布义务人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
信息公布义务人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不得对外公布。 (六)基金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下列信息:
1.发起人;
2.主要捐赠人;
3.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
4.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
5.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6.基金会与上述个人或组织发生的交易。 (征求意见稿)
第三章信息披露内容
第十条接受捐赠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基本情况(年检情况、公募或非公募资质、评估结果、成立时间)、机构宗旨和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工作电话、处理投诉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四条机构财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等。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㈤ 外部如何监管基金会
外部监管包括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各位人士等,社会各位人士一般可以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基金会年度检查结论,以及披露的基金会年度工作情况来监督,不过说实话,外部(社会)监管力度不大。
㈥ 基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区别
名称而已。
基金会,一般是非盈利的。
基金管理公司,通常是盈利性的。
㈦ 我想购买基金,但基金会被某些人或单位操纵吗基金由谁来监管啊
基金公司也是属于几容范围内的公司,银监会、证监会都对其监管。
基金公司的成立和基金的发行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每只基金都有一位基金经理和一支专业团队负责管理,他们用募集到的自己做投资,追求收益。
我明白楼主的意思,是怕基金像股票一样有幕后庄家进行操作,低买高抛,损害绝大多数股民的利益……
但是基金不是这样的,所以说基金的风险要远远低于股票。
基金的涨或跌通常都是几分钱,而且一天只有一个净值,投资者有足购的时间做出反应。
㈧ 基金会的管理模式有哪些
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1、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2、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3、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4、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5、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6、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7、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8、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9、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以上规定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10、以上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㈨ 注册新加坡非盈利基金会做发币的话,目前监管严格吗需要做哪些准备
现在成立基金会上交易所发币的话,监管是相对比较严格了,不过新加坡一直以来对数字货币和相关产业十分友好,目前全球比较知名的DigiFinex、CoinTiger、DragonEx交易所都设立于新加坡,在新加坡做基金会发币已经成了行业共识,可信度高,你只需要按规定做法律意见书,发币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很多客户已成功操作。
新加坡基金会发币,需要做得准备为:成立新加坡基金会、做合规法律意见书。
如何成立新加坡基金会?
1:基金会的名称注为(FOUNDATION LTD)
2:提供至少3位成员(我司提供一位新加坡国籍成员 还需要客户自己提供2位)的身份证 护照或身份证明证件;
3:非盈利机构注册资金1新币 无股份比例(后期授权谁为法定代表即可);
4:注册地址(我司提供)
5:新方律师审计师担保(我司提供)
6:新方秘书(我司提供)
7:新方挂名成员(我司提供)
经营范围
1、Development of other software and programming activities n.e.c.
2、Software consultancy (区块链 ICO 的基本都是这两个范围)
注册资金
1新币 (非盈利政府规定只能1新币)
注册需3-5周;签名递交注册申请后,2-3个工作日可网上查询公司成立情况,3-5周取得证书、印章等全套文件:
ICO法律意见书,上交易所发币时为了符合MAS监管需提供:
Legal opinion:根据新加坡监管条例出具Token非证券性质证明法律意见书。
White paper:白皮书法律合规律师意见书:证明项目合规合法,不触及或违反任何现行新加坡监管条例。
Purchase agreement:根据新加坡条例要求,出具该项目已发行TOKEN的方式筹集资金的私募条款。
Singapore law governed terms、conditions for publice:根据新加坡监管条例出具token公募条款、网站公示以及免责申明。
并不是每个都需要做,如果不发币,只需要做前面2个,要发币就需要全部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