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新农合基金商业银行没有执行优惠利率如何处理 2、城市低保资金年度结余部分可以存在民政局专户而...
新农合基金在银行开新农合专用账户,由新农合管理机构凭相关票据支出,并向财政局报账,其利息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滚动到下年大病住院报销使用;民政局基本上也是这个性质,都是根据基金的多少设定当年度报销比例,基金节余多少一般有限制,如: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率不能超过25%,超过了必须按国家新农合政策实施二次报销!
Ⅱ 新农合医疗交费本年结余钱可转下一年吗
可以结转。
新农合办理程序: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Ⅲ 新农合收费最后钱到哪里了
亲,新农合的基金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参合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纳入新农合门诊账户或门诊统筹,供参合对象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报销使用,门诊报销直接在合作医疗证上划拨,当年度直到划拨完为止。二是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配套部分,2016年四级财政对每个参合人员的配套资金是380元,主要用于参合患者大病住院报销、大病救助报销、慢性病报销。
县财政局在银行设有新农合专用账户,筹资完成后,参合农民个人所缴纳部分及财政配套部分全部汇入新农合专用账户,新农合凭参合农民报销账单向财政局报账,并提取资金补偿给参合患者(其实,新农合有周转金的,如果先算账,再向财政局申请提款,那么报销的流程就太慢了,参合群众会不满意的)。
新农合政策规定:新农合基金产生的利息纳入新农合总基金,供参合患者报销使用。当年度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超过20%,县(市)新农合办公室必须对当年度住院的参合患者根据设定的报销比例实施二次补偿。新农合基金累积结余率达到25%,县(市)新农合办公室必须对当年度住院的参合患者根据设定的报销比例实施二次补偿。
Ⅳ 农村医保结余部分为什么不能累计到下一年
至于农村合作医疗,无论是一路走高,还是如何享受更高的报销福利,都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在此之前,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到每人220元时,网上的热议让很多人决定是否缴费。现在,2018年即将结束,一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朋友交上了朋友。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农村合作医疗卡一年内不使用,是否可以转入下一年?
但问题来了。余额能抵消下一年的保费吗?事实上,这笔余款不能支付下一年度的参保费用,但将转入“新农合基金”,明年就可以使用。具体办法是住院或大病报销,报销比例将高于以前。因此,虽然来年没有报销,但来年不能少交,但至少可以享受。获得更高比例的报销福利,这也是为未来的健康保护积累的。
Ⅳ 新农合基金是什么意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时间:2008-2-24 12:47:52来源:卫生部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统筹地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新农合基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参合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筹集的,用于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Ⅵ 如何写新农合基金决算报告能给份范文吗
2008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
及2009年补偿方案预测
2008年,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贴心服务,强化监管,各项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全县上下呈现出了“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确保了我县新农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自2008年我县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以来,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存在透支风险,为了科学预定县乡两级新农合补偿方案,特将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及预测方案汇报如下:
一、2008年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
2008年我县新农合统筹基金应收87577230元,实收87261750元,应提取风险金3021927元,全年可支配基金84239823元。1—10月份支出70453009元, 10月21日—11月12日共22天,支出7593760元,11月份总支出推算约11000000元,12月份按900万元推算,全年共支出90453009元,超支6213186元。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豫卫发〔2008〕2号)文件精神,当年结余统筹基金不应超过15%,如按结余12%计算,结余基金应为10509267元。按此标准推算,2008年应降低统筹基金支出16722453元。因此,根据我县统筹基金的使用情况,调整统筹补偿方案是2009年我县新农合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2007年、2008年全县新农合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对比
年 度 级 别(其它) 统筹基金支出(元) 支出比例(%)
2007年(1—10月份) 乡 级 9397667 25
县 级 8363518 22
县 外 10113240 27
慢 病 66455 0.2
二 补 9564924 26
2008年(1—10月份) 乡 级 33267741 47
县 级 20597667 29
县 外 16460228 23
慢 病 127373 1
由此表对比分析可知,2008年乡级基金支付比例比2007年高22%,县级基金支付比例高7%,县外基金支付比例下降4%,由此可见,县乡两级基金使用率过高是造成新农合基金存在透支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我县城镇医疗筹资标准及补偿比例
我县城镇医疗保险18岁以上个人缴费70元,上级每人补助80元。18岁以下个人缴费10元,上级补助每人80元。各级补偿比例如下表:
级 别 起付线(元) 补偿比例(%)
乡 级 300 65
县 级 400 60
市 级 600 50
由基金筹集情况和各个级别补助情况来看,城镇医疗保险补偿标准较低,标准设置合理,基金透支风险预防能力高。
四、县乡两级新农合补偿比例预测
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我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共补助42109人次,合理费用45603105元,按现行起付线50元,补助比例80%计算,共需支付补偿金额34798124元。如按起付线100元,补助比例75%,补偿金额为31044154元,降低补偿金额3753970元。如按起付线100元,补助比例70%,补偿金额为28974544元,降低补偿金额5823581元。如按起付线150元,补助比例75%,补偿金额为27500729元,降低补偿金额5333058元。如按起付线150元,补助比例70%,补偿金额为27500729元,降低补偿金额7297396元。
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我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共补助19731人次,合理费用39435176元,按现行起付线300元,补助比例65%计算,共需支付补偿金额21785320元。如按起付线300元,补助比例60%,补偿金额为20109526元,降低补偿金额1675794元。如按起付线350元,补助比例60%,补偿金额为19517595元,降低补偿金额2267725元。
由以上预测分析可以看出: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在县内住院61840名应享受新农合补助的人次当中,如乡级起付线150元、补助比例70%,县级起付线350元、补助比例60%,可降低补偿金额9565121元。根据应降低新农合统筹基金支出16722453元的标准,总基金还多支出7157332元。但从另一个方面考虑,提高起付线,就减少了挂床及不符合住院条件而住院这部分人员的住院比例,从而提高新农合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能有效预防新农合基金透支风险情况的发生,相对来讲这个方案较为科学。以上是我县新农合2009年预测方案的分析情况,具体实施方案请上级分析定夺。
XX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第二章 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十一条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新农合基金进行会计核算。
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核算和管理工作需要对明细科目的设置作必要的补充。
第十二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顺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财政专户存款
3 1003 收入户存款
4 1004 支出户存款
5 1101 暂付款
6 1201 缴存省级风险基金
二、负债类
7 2001 暂收款
三、净资产类
8 3001 统筹基金
9 3002 家庭账户基金
四、收入类
10 4001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
11 4002 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
12 4003 集体扶持收入
13 4004 政府资助收入
14 4005 利息收入
15 4006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16 5001 统筹基金支出
17 5002 家庭账户基金支出
第十三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的库存现金。
二、经办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三、现金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现金形式的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收入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支出现金,借记“统筹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新农合基金的库存现金。
1002 财政专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存入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的款项。
二、财政专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将现金存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二)设置收入户的地区,按规定将收入户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收入户存款”科目。
(三)收到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的基金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农民个人缴费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
(四)收到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五)由财政专户向支出户拨入资金,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支出户的存款利息按规定转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六)实行财政专户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地区,发生支出时,借记“统筹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风险基金按规定由省级统一管理的,由经办机构本级财政专户缴入省级财政专户时,借记“缴存省级风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风险基金由省级财政专户拨回经办机构本级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缴存省级风险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财政部门转来的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和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财政部门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财政专户存款账面结余与财政部门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存款结余。
1003 收入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按规定存入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收入户的款项。
基金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的,不设置本科目,通过“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核算。
二、收入户主要用于暂存尚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各项基金收入,应按期汇缴财政专户。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三、收入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设置收入户的地区,收取农民个人缴费、接收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农民个人缴费收入”、“集体扶持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
(二)收到收入户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按规定将收入户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收入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收入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收入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收入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收入户存款月末余额必须按规定全部划入财政专户。划转后,本科目月末无余额。
1004 支出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按规定存入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出户的款项。
全部补偿支出实行财政专户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地区,可不设置本科目。
二、支出户主要用于接收财政专户拨入款项、支付基金支出款项、暂存该账户利息收入及将该账户利息收入缴入财政专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款项与该账户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三、支出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接收财政专户拨入的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二)收到支出户的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划拨支出户的利息到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基金支出时,借记“统筹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支出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支出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支出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支出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支出户存款结余。
1101 暂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收支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暂付款项,如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预付款。
二、暂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的医药费,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二)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药费款项时,根据予以补偿的医药费支出数额,借记“统筹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按已预付的医药费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医药费实际支出数额与已预付医药费金额的差额,贷记“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
(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退回经办机构多付的预付医药费,按资金的原渠道,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暂付款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的暂付款。
1201 缴存省级风险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风险基金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缴存省级财政专户的风险基金。
二、缴存省级风险基金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风险基金按规定由省级统一管理的,由经办机构本级财政专户缴入省级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二)风险基金由省级财政专户拨回经办机构本级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缴存省级统一管理的风险基金余额。
2001 暂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收支活动中形成的暂收款。
二、经办机构在本年度收到的参合农民缴纳的以后年度个人缴费以及收到的其他属于以后年度的基金收入,通过本科目核算,在本科目下相应设置“预收基金收入”明细科目及相关明细账。
三、暂收款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属于以后年度的基金收入时,借记“现金”、“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预收基金收入)。以后年度,将归属于该年度的各预收基金收入转入相关收入科目,借记本科目(预收基金收入),贷记相关收入科目。
(二)收到其他暂收款项时,借记“现金”、“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或退回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等科目。
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暂收款,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计入其他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暂收款的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暂收款。
3001 统筹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统筹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一般统筹基金”、“风险基金”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统筹基金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期末(含月末,下同),按照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要求,将各收入科目贷方余额中归属于统筹基金的金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相关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统筹基金)。将“统筹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一般统筹基金),贷记“统筹基金支出”科目。
(二)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的,借记本科目(一般统筹基金),贷记本科目(风险基金)。
(三)当期因弥补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动用了风险基金的,借记本科目(风险基金),贷记本科目(一般统筹基金)。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历年积存的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
3002 家庭账户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家庭账户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
不设家庭账户的统筹地区,不设置本科目。
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按乡(镇)、每户参合农民家庭等设置明细账。
三、家庭账户基金的核算内容如下:
期末,按照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要求,将各收入科目贷方余额中归属于家庭账户基金的金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相关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历年积存的新农合家庭账户基金结余。
4001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的款项。
经办机构在本年度收到的参合农民缴纳的以后年度个人缴费,在“暂收款(预收基金收入)”科目核算,以后年度再转入本科目。
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等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二、农民个人缴费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参合农民本年度个人缴费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本年度收到的参合农民缴纳的以后年度个人缴费,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暂收款(预收基金收入)”科目。以后年度,将归属于该年度的农民个人缴费转入本科目,借记“暂收款(预收基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2 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代资助对象缴纳的款项。
二、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3 集体扶持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乡(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新农合的款项。
二、集体扶持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4 政府资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各级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和参合农民人数资助新农合的款项等政府拨付的新农合补助资金。
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中央财政资助收入”、“省级财政资助收入”、“地(市)级财政资助收入”、“县级财政资助收入”等明细科目。
三、政府资助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5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持有的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时,直接计入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收到本年度支出户利息收入时,计入支出户存款,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支出户利息收入转入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三)收到本年度收入户利息收入时,计入收入户存款,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6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合基金的捐赠收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
二、其他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5001 统筹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应由统筹基金开支的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支出。
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住院支出”、“门诊支出”、“其他支出”等明细科目。
三、统筹基金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药费款项时,根据予以补偿的医药费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科目;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医药费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
(二)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的医药费补偿支出,根据经审核的医药费报销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统筹基金。借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02 家庭账户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设置家庭账户基金的地区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住院自负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等支出。
不设家庭账户基金的统筹地区,不设置本科目。
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按每户参合农民家庭设置明细账。
三、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药费款项时,根据应由家庭账户开支的医药费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科目;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医药费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
(二)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的医药费补偿支出,根据经审核的医药费报销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家庭账户基金,借记“家庭账户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Ⅷ 新农合统筹基金累计结余额怎么计算
新农合统筹基金有当年度结余及累计结余之分:当年度结余是指当年度所筹大病统筹基金减去大病统筹报销、慢性病报销之后节余的部分。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是指上年度基金结余加本度筹集基金再减去大病统筹报销、慢性病报销之后节余的部分。
大病统筹基金结余及累积结余不包括统筹门诊报销,因为门诊费用主要是个人参合时缴纳部分,一般纳入门诊统筹进行管理,参合农民当年花不完可以滚存到下一年,大病报销无法使用,所以在计算大病统筹基金累积结余时应该刨除门诊统筹基金部分。
国家规定,大病统筹基金累积结余大于25%,必须实施二次报销政策!
Ⅸ 新农合交280返卡里多少
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60元,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60元。
以太和县为例,依据《太和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第十七条规定:从2010年起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60元,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60元(省与县分担比例另行规定),参合农民缴纳30元,合计150元。今后随着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调整,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筹资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新农合给予资金扶持。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宣传新农合筹资政策,组织动员农民参合,组织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参合农民于每年11月底前交纳下一年度的参合费用,从次年1月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新农合待遇,一年一筹资当年缴费次年受益,中途不办理入合,也不办理退合。
(9)新农合基金结余扩展阅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要求规定:
1、新农合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农合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5%以下,累计25%以下。
2、全县范围内农业户籍的农民、乡镇企业职工、虽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开发区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可选择参加新农合。
Ⅹ 新农合账户余额可以累积到下一年的卡上吗
新农合账户余额不可以累积到下一年的卡上。例如:
根据《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从2016年起,全市按参保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标准计入户主的社会保障卡中作为门诊使用,凭卡到定点药店或医疗机构刷卡消费,当年未使用完的,自动结转,户主的社会保障卡中门诊费用可到开通金保网的定点药店或医疗机构查询余额。
另例如:
《萧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萧卫计农合〔2016〕7号)等文件精神,门诊统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门诊统筹基金不属于参加新农合个人资金,不得抵缴下一年度新农合筹资款,不对个人滚存使用,也不得退返现金。
(10)新农合基金结余扩展阅读:
新农合医保年度结余基金并入统筹基金统一使用,普通门诊统筹费用划入个人账户的问题,不符合城乡医保省级统筹政策规定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8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 〔2015〕222号)精神,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取消原家庭(个人)账户。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对参保城乡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每次按50%的比例予以报销,每人每年统筹基金累计报销额度不超过120元。年度结余基金并入统筹基金统一使用。根据政策规定和省厅统一安排,我市于2017年6月27日完成省级统筹和系统切换等工作。
将普通门诊统筹费用划入个人账户的问题,不符合我省城乡医保省级统筹政策规定,故暂时不能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