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怎么解释
2008-06-18 宝钢股份: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申购日为6月20日(1)(
公司公告)
宝钢股份(600019)公司披露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公告: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种类:分离交易可转债。
2、发行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万手(10,000万张)。
5、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债券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的认
购人派发。
6、债券期限:6年,自2008年6月20日到2014年6月20日。
7、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0.80%-1.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及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在上述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
确定。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计息起始日为分离交易
可转债发行日(即2008年6月20日,T日)。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债券首次付息日为发行日的次年当日(即
2009年6月20日),以后每年的该日(即6月20日)为当年付息日。付息债权登
记日为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若据此确定的付息债权登记
日为非交易日,则该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为最终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发行人将于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
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宝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
的宝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利息。
9、到期日及兑付日期: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到期日为2014年6月20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
2014年6月20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
10、认股权证情况
(1)权证发行数量:每手宝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
获得发行人派发的160份认股权证。
(2)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
(3)行权期间: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权证上市满24个月之日的前5个交
易日内行权。
(4)行权比例: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的初始行权比例为2:1,即每2份
认股权证代表1股发行人发行的公司股票的认购权利。
(5)行权价格: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2.50元
/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6)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若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将对认股权证的行权
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票除权时,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下列公式进行调
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 除权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公司股票除
权日参考价)。
公司股票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股票除息日参考价 / 除息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
11、债券回售条款:
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
大变化,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证监会认定为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
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12、资信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资信评级为AAA。
13、担保情况: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次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六个
月。
14、发行对象:
(1)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2)网下发行:符合法律法规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3)网上发行: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发行时间:
优先配售、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08年6月20日(T日)。如遇重大突发事
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1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人控股股东“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所持有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2,600,000股的本次优
先配售权),优先配售后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余额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
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优先配售: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宝钢股份”股份数乘以1.78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
手数。截至本期债券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11,
082,559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优先认
购的上限约998,772.7万元(9,987,727手),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99.88%;发
行人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所持有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2,60
0,000股的本次优先配售权。
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不足1手部分按精确算法取整,认购代码为“704019”,认购名称为“宝钢配
债”。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以参加优先配售后
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购。
网上网下发行:网上、网下部分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50%:5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认购后的余额和网上、网
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
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17、承销方式: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2008-06-18 宝钢股份: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申购日为6月20日(2)(
公司公告)
宝钢股份(600019)18、发行时间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午9:30-10:30停
(6月18日) 发行公告和网上路演公告 牌,其后正常交易
T-1 网上路演;原无限售条件流通 正常交易
(6月19日)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T(6月20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 停牌
T+1 网下申购定金缴款 正常交易
(6月23日)
T+2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票面利率;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量
,计算配售比率和中签率
T+3 刊登定价与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
购定金或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
:00时);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4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9、本次发行的宝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
制。
20、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1、上市时间: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申请上市(含债
券及权证),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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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什么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一次捆绑发行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两种交易品种,并可同时上市、分别交易的公司债券形式。
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了应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4)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Ⅲ 什么是分离交易可转债,它和非分离交易可转债有什么区别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可分离为纯债和认股权证两部分,赋予了上市公司一次发行两次融资的机会。分离交易可转债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
2006年末出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将分离交易可转债列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并对其发行条件、发行程序、条款设定等方面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区别:
一、发行资金成本不同
两者的认股权均具有促销公司债、降低发行公司利息负担的作用,因为普通可转债本身只是一个产品,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则更近似两个产品,所以普通的可转债的发行成本通常较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要低。
二、投资者的资金量占用不同
对投资者而言,行使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所附带的认股权时必须再缴股款;而普通的可转债在转换成股票时则不需要再缴纳股款,投资资金较容易控制。因此,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并且行权,会占用投资者更多的资金。
三、赎回条款存在与否的不同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权证与公司债部分在上市之后分离的特征,使得发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无法用任何发行条款去强制或约束投资人去行权,而只能用一些策略诱使投资人提前行权。至于普通的可转债就可采用赎回条款强制投资人行使转换权利。
四、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不同
普通的可转债在转换股票时,公司的负债自然减少。但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即使认股权被行使,该发行公司对债券的债务也将持续至债券期满为止。。
五、行使比例不同
普通可转债在转股市,可转债的面值和转股价决定论可以转股的数量,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则依条款规定的行使比例认购新股,认股数量与债券面值无关,只与契约条款的规定有关。
六、交易形态不同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对于发行人而言是发行两种有价证券;而发行普通可转债就是一种有价证券。
七、认股权的存续期限不同
我国即将面市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与较公司债的存续期要短,因此,认股权证处于价内的机会较普通可转债的权证部分要低,时间价值占认股权证价值的比重会更大。
(3)可分离交易基金扩展阅读: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优势:
第一,投资者可以获得还本付息,由此给发行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第二,当认股权证行使价格低于正股市价时,投资者可通过转股或转让权证在二级市场上套利,而毋须担心发行人在股票市价升高时强制赎回权证;而当认股权证行使价格高于正股市价时,投资者可选择放弃行使权证,而权证往往是发行人无偿赠予的。
Ⅳ 同事最近买了一只基金,叫做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基金,也推荐给我,但我对分级基金不太懂,谁能帮我参谋一下
分级基金,又叫“结构型基金”,是指在一个投资组合下,通过对基金收益或净资产的分解,形成两级(或多级)风险收益表现有一定差异化基金份额的基金品种。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基金产品分为两类份额,并分别给予不同的收益分配。从目前已经成立和正在发行的分级基金来看,通常分为低风险收益端(优先份额)子基金和高风险收益端(进取份额)子基金两类份额。
母基金净值与子基金净值的关系:
母基金净值=A类份额子基金净值 X A份额所占比例 + B类份额子基金净值 X B份额所占比例
根据分级母基金的投资性质,母基金可分为分级股票型基金(其中多数为分级指数基金)、分级债券基金。分级债券基金又可分为纯债分级基金和混合债分级基金,区别在于纯债基金不能投资于股票,混合债券基金可用不高于20%的资产投资股票。
根据分级子基金的性质,子基金中的A类份额可分为有期限A类约定收益份额基金、永续型A类约定收益份额基金;子基金中的B类份额又称为杠杆基金。杠杆基金可分为股票型B类杠杆份额基金(其中多数为杠杆指数基金)、债券型B类杠杆份额基金。
以某分级基金产品X(X称为母基金)为例,分为A份额(优先)和B份额(进取),A份额约定一定的收益率,基金X扣除A份额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入B份额,亏损以B份额的资产净值为限由B份额持有人承担。当X的整体净值下跌时,B份额的净值优先下跌;相对应的,当X的整体净值上升时,B份额的净值也将相对于A份额优先上升。优先份额一般可以优先获得分配基准收益, 进取份额最大化补偿优先份额的本金及基准收益,进取份额通常以较大程度参与剩余收益分配或者承担损失而获得一定的杠杆。它拥有更为复杂的内部资本结构,非线性收益特征使其隐含期权。通俗的解释就是,A份额和B份额的资产作为一个整体投资,其中持有B份额的人每年向A份额的持有人支付约定利息,至于支付利息后的总体投资盈亏在都由B份额承担。
Ⅳ 可分离交易基金的介绍
可分离交易基金就是一次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在基金成立后,可以自动按一定比例分离为风险收益特性不同的A、B两类份额的一种基金。
Ⅵ 可分离交易基金的示例
长盛同庆基金就是一种可分离交易股票型基金。其代码为:160806。 本基金具有如下特色:
1。一次认购,四六分离:
初始投资者一次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动按4:6比例分离为风险收益特性不同的两类份额:同庆A(稳健收益类)和同庆B(积极收益类)。初始投资者同时获得两类不同风险收益的基金份额。
2。两类份额,特性不同:
在三年期末,同庆A份额可能获得每年单利5.6%的约定收益及可能的超额收益分配,其特性属于稳健收益类份额;在三年期末,在优先分配同庆A份额本金及约定收益后,同庆B份额享有整个基金资产的收益(或者损失),其特性属于积极收益类份额;
3。深圳交易所上市,可分离交易:
初始投资者持有的同庆A和同庆B份额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初始投资者及二级市场投资者可根据不同的风险收益需求进行交易选择;
4。封闭运作,到期转换:
封闭运行期三年,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不分红,基金日常投资运作管理与普通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无异。封闭运作期满后,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Ⅶ 可分离交易型基金是什么样的基金
该基金是长盛基金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成熟的LOF平台,采用可分离交易模式的创新设计,探索推出的新型分级型基金产品。该基金最大的特点在于,投资者认购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自动分成两类份额,两类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不同交易代码上市交易,一类份额在三年封闭期间具有相对稳定的收益,另一类份额在三年封闭期间享有杠杆收益,并同时承担相应风险。
答:可分离交易是指一只基金在上市后,分离为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几类份额进行交易,从而对基金的风险收益进行重新分配。
可分离交易是实现收益结构化的一种方法,其特点是通过一只产品实现了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灵活地满足其不同风险收益需求的投资方式。
答:结构化实际上是风险收益的结构化。结构化常见的做法是将一个中等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分解为两类,一类是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产品,另一类是低风险、低收益预期的产品。
实现结构化的方法有多种,比如像瑞福分级那样分开募集、合并运作的方式。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分别认购瑞福优先和瑞福进取两个产品,二者享受不同的收益和风险,从而实现杠杆性。长盛同庆的特点在于针对同一投资者进行结构分级。通过“可分离交易”的创新性设计,使得一只基金同时拥有了“低风险份额”和“杠杆投资份额”两类风险收益特征迥异的交易份额。
答:在成熟金融市场中,结构化基金是重要的投资品种之一。据资料显示,目前美国52%以上的封闭式基金都或多或少地采用了结构性杠杆。
答:目前,国内的结构化投资产品有瑞福分级基金、马钢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刚刚获批的长盛同庆基金等。总的来说,国内市场上的结构化投资产品还比较少,风险收益特征还比较单一,投资者个性化投资需求远未得到满足。
答:推出可分离交易基金,是为了更好满足基金投资者对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需求。
对市场来说,丰富了市场上的产品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选择,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市场的效率和活力;对行业来说,通过可分离交易的设计,为未来的基金创新提供一条可行的思路,将推动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成熟;对于投资者来说,针对一只基金有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未来市场的走势,灵活地在低风险、杠杆超额收益、长期投资收益之间进行选择。
Ⅷ 什么是可分离交易证券投资基金
可分离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是可分离式交易基金,就是一次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在基金成立后,可以自动按一定比例分离为风险收益特性不同的A、B两类份额的一种基金。
可分离交易基金与股票基金或者债券基金最大的不同在于基金份额的可分离交易设计。普通基金只有一类份额,而可分离交易基金的份额在上市后自动按一定的比例分离为A、B两类,这两类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是不一样的。A类份额的风险和收益比较低,类似于债券;B类份额具有杠杆投资效应,风险和收益都比较高,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基金。两类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不同交易代码上市交易。理论上,A和B两类份额内在价值由当天的基金净值和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决定。
这两类份额的资产不是分开运作的,而是作为一只股票基金统一运作的,只是基金运作产生的收益和风险,要在A、B两类份额之间进行不同的分配。
可分离交易基金实际上属于分级基金,从份额分级的角度讲,都拥有两类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份额。
可分离交易的设计把两类份额的选择权交给了投资者,更有利于投资者灵活选择和调整,满足了两类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和交易需求,而且两类份额的风险收益的计算也更简单。
因此,可分离交易基金总体上保持了股票型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局部上兼顾A类持有人要求期末回报有保障、B类持有人要求有杠杆收益的两个目标。
如:长盛同庆基金就是一种可分离交易股票型基金。其代码为:160806。 本基金具有如下特色:
1。一次认购,四六分离:
初始投资者一次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动按4:6比例分离为风险收益特性不同的两类份额:同庆A(稳健收益类)和同庆B(积极收益类)。初始投资者同时获得两类不同风险收益的基金份额。
2。两类份额,特性不同:
在三年期末,同庆A份额可能获得每年单利5.6%的约定收益及可能的超额收益分配,其特性属于稳健收益类份额;在三年期末,在优先分配同庆A份额本金及约定收益后,同庆B份额享有整个基金资产的收益(或者损失),其特性属于积极收益类份额;
3。深圳交易所上市,可分离交易:
初始投资者持有的同庆A和同庆B份额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初始投资者及二级市场投资者可根据不同的风险收益需求进行交易选择;
4。封闭运作,到期转换:
封闭运行期三年,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不分红,基金日常投资运作管理与普通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无异。封闭运作期满后,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