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都指什么机构
非期货来公司结算会员是自只那些只能从事自营业务、不能从事经纪业务的交易所会员单位,比如投资基金、投资公司等,只要交易所审核批准,都可以成为直接和交易所结算的自营会员。
银行(如果成为交易所会员的话)不是结算会员,而是特别结算会员。是一种特殊的会员类型,其为非结算会员提供结算服务,承担(交易)结算风险,但自己不参与期货交易。
你说的航空公司做航油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在期货公司开设法人账户(或申请成为交易所自营会员),因为自然人是不能申请套保交易的。
㈡ 解释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深层含义
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撮合机构,所有的期货交易都要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
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和最终客户之间的代理机构,也就是期货交易的中介。期货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将客户的交易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再将交易结果返回给客户。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结算和资金出入服务,并控制客户的交易风险。
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即结算银行,也称“特别结算会员”,其为没有(直接)结算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并承担结算风险。
全面结算会员------自身直接和交易所结算,也为其他没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当然也承担相应的结算风险)。
㈢ 非期货公司会员
主要是物资系统的现货商,比如做金属的金属材料公司、冶炼厂、矿山;做粮食贸易的粮油公司、粮油加工企业等等。他们资金通常不是很大,因为他们只能做自营,但他们套保和交割较多,对价格走势把握较好。不过总体上对市场的影响小于期货公司的资金,因为寡不敌众啊!
㈣ 什么是非法期货类犯罪
今日深圳警方发布,深圳警方打击非法期货类犯罪刑拘167人,那么到底什么是非内法容期货类犯罪呢?
㈤ 什么叫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讲的通俗点)
您好,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是指为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银行,因为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所以可以申请担任金交所的结算会员,收取结算费用,承担结算风险,但它们自身不参与期货交易。
㈥ 为什么要禁止非法期货交易或变相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
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具有本质的区别。我国的现货市场是以满足生产、流通为目的而进行商品货物交换的场所,其参与者一般是具有现货背景的机构。而期货市场是在现货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涉及到社会公众信用和利益的金融市场。期货交易主要具有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的经济功能,是企业规避现货交易价格风险的工具,同时也是一种允许众多以赚取买卖差价利益为动机的投机者参与交易的投资工具。其参与者除了与所交易品种有关的现货企业外,还有大量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任何具体的交易技术和手段都既可以为现货市场服务,也可以为期货市场服务。但如果现货市场完整地套用期货市场的交易方式,就会出现把商品现货市场也办成由社会公众参与的具有金融产品性质的市场。而这样的市场又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和监管法规,就可能会出现市场被操纵、投资者被欺诈等违背公正原则的情况,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监管要求,现货市场的创新不能脱离现货市场的本质和功能。无论具体交易方式如何,只要现货交易演变成一种公众投资者可以广泛参与的金融投资工具,而又缺乏相应的监管,就势必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蕴含巨大的市场风险,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进行金融诈骗。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令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㈦ 请教仓单质押(非期货)的问题,不胜感谢!
1.货物出仓要经过监管方,一般监管方是仓库或者独立的监管方,但是还得提交出仓申请
2.是这样的,还要缴纳监管费用和仓储费用
3.银行保证金是必须交的,跌价时也要缴纳追加保证金
4.仓单质押服务费:仓单质押业务在3个月(含)以内完成时,交易市场按千分之一收取服务费;仓单质押业务超过3个月完成时,每超过1个月,交易市场按两元每吨另行收取服务费,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
仓单质押财务费:计算公式为:财务费=货款额×计费标准×计费期间。其中,货款额为交易市场依据协议支付给交易商的全部资金;计费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费期间为交易市场将质押获得的资金支付给交易商之日起,至交易商将质押《仓单》所载商品的回购货款汇至交易市场之日止;
仓储费用
5.5-7个月
6.签订三方协议,上网上能搜出来
㈧ 什么是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
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是不能进行股市期货结算的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结算。
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它与保证金制度、财务安全保障制度等共同为期货交易所有效控制与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结算会员不仅要达到比较高的财务要求,还要根据其业务量向交易所结算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结算担保金,作为抵御结算会员(包括其他结算会员)出现结算违约时的风险屏障。
结算会员制度成因:
引进结算会员制度,是因为股指期货本身波动较大,对参与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更高,而且通过结算担保金制度可以增加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㈨ 什么是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分为两大类: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
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为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银行,因为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所以可以申请担任金交所的结算会员,收取结算费用,承担结算风险,但它们自身不参与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