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企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这个课题太大了……写一篇博士论文都不一定装得下……
如果简单说,其实,那版些所谓的问题,就是利益问题…权…所谓的解决方案,就是利益分配的问题……如果是与之毫无关联的人去处理,可能很容易搞定。如果是与之有深入关联的人去处理,可能一团乱麻……
㈡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哪些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
(一)国企改制过程中诸多环节不够规内范容
1、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2、改制过程中产权交易缺乏公开透明度。
3、改制过程中逃债、漏债现象依然严重
(二)国企改制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规范
1、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
2、股权设置不够科学。
(三)企业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根本转变,难以适应市场竞争要求
㈢ 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当代中国的改革实践经验从各个方面进行了总结,主要有八条基本经验:
一.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改革没有出路,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改向”也没有出路
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改革没有出路,若不顾客观条件变化和人类历史的发展潮流,固守特殊条件下形成的僵化体制,只能把社会主义引向死胡同,葬送社会主义事业。相反,如果借改革之机,企图从根本上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走向资本主义,也难以找到出路。这是中国改革的首要经验。
二.要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清除思想障碍
从历史上看,任何一次社会变革,无不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改革的深化也有赖于思想的进一步解放。其实,三十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也就是一部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的历史。农村改革之初,有人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说成是搞资本主义复辟;特区刚建立时,也有人说,特区除了五星红旗是社会主义外,其余全是资本主义;长期以来,市场经济被视为洪水猛兽,被斥之为社会主义的异端;还有些人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资本主义土壤,搞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就是搞资本主义,就是所谓的私有化……不解放思想,不冲破传统观念,不打破思想枷锁,不抛弃“左”的教条,改革就无从谈起。同时,也要警惕右的倾向,防止被外国敌对势力所利用。
三.要把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上
改革的实质和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束缚中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尽快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所有改革理论的提出和一切改革政策的制定,都是围绕尽可能快地发展生产力这一中心展开的。
四.是“异端”,还是正途,要靠实践来检验
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难以被人们接受。因此,后来提出了“摸着石头过河”、“不争论”的方针,这种“摸着石头过河”,边实践,边摸索,边总结,尊重改革实践,尊重群众创造,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确立改革目标的做法,有利于改革的稳步推进,同时又防止了出现大的挫折。
五.“骑自行车原理”的启示自行车骑得太快,易栽跟头,若骑得太慢或者不动,最终也会摔下来,这就是“骑自行车原理”。它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改革必须保持一个合适的速度,才能稳步前进。
六.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和巩固改革成果
要把改革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运用法制手段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这样可以使人们在改革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化,还可以避免由于人事更迭,使改革进程发生逆转。
七.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
社会主义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既涉及到权力的调整,又涉及到利益的分配,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公民的利益。要把这样一个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顺利完成,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根本不可能的。在社会主义国家,这个领导核心只能是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中国共产党。只有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靠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有组织、有秩序、分步骤地积极推进,才有可能实现既定目标。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否定党的领导,解散党的组织所导致的灾难性恶果,从反面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在当今中国,如果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国就失去了一个稳定的政治中心,不仅改革搞不下去,建设也无从谈起,甚至连起码的社会秩序也难以维持。这是全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的实践中认识到的一条真理。
八.边实践,边总结,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不断进行改革理论准备
社会生活中的无序和混乱,根源于思想上的混乱,而思想的混乱又源于理论上的混乱。只有澄清理论上的是非,才能解决思想混乱问题,只有解决理论和思想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社会生活的混乱和无序。
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而且提出来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发展社会主义,才能发展马克思主义。说这两段话,高度概括了我们为什么要改革,为什么改革是必由之路,为什么是当代中国命运的抉择,如果不改革开放,不可能发展中国,不可能发展社会主义,不可能发展马克思主义。所以,我们应当深刻的领会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这种高度的理论概括。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本本或旧的观念出发,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
当前存在问题,如分配不公、机会不均、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公平竞争、政府行政效率低下、诚信危机、国民基础教育投资不足、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经济和民事纠纷激增,社会结构呈不稳状态,人们幸福感下降等等,几乎都是由于没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合理地界定二者的边界所造成的。
当前最亟待的问题是政府自身的改革,所谓政府自身的改革,就是要按照人民的付托,去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那些不该管的事情尽快退出来,不要为了自己那一点小的本位利益或者权利或者等等来妨碍这个大局。
从国家的层面来说,当前最要紧的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同时对人民关心的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从企业方面做的,应该尽自己更大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企业要加快自主创新的步伐,要把中国制造变成中国创造,因为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我们才能在世界立于不败之地,竞争力,从另一方面讲,企业应该更多地尽到自己的帮助社区,帮助贫困地区,帮助周围的那些穷人;
对个人来说,应该加强信用教育,信用的建设,因为如果是一个社会处在信任危机中,这个社会是没有发展前途的。”
㈣ 投资并购企业财务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其产出规模小、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受传统体制和外部宏观经济影响大等因素,使得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与自身发展和市场经济均不适应的情况.须引起各方注意,研究对策,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体制的影响,中小企业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遇到了阻碍.例如,政策的“歧视”使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能公平竞争;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大量的干预,使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短期化;财务管理受企业领导的影响过大;等等.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初步建立了较为独立、渠道多元的融资体系,但是,融资难、担保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其主要原因:第一,负债过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造成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第二,国家没有专设中小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中小企业倾斜,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第三,大多数中小企业是非国有企业,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其贷款不够热心.第四,中介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
(二)投资能力较弱,且缺乏科学性
一是中小企业投资所需资金短缺.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二是追求短期目标.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投资所占的比例比大企业多得多,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它们总是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扩展自身规模.三是投资盲目性,投资方向难以把握.
(三)财务控制薄弱
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些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加生产周转;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很多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四是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
(四)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
一方面,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差,管理思想落后.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由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双重因素造成的.所以,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须从政府、市场和企业自身三方面入手.
(一)政府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尽快制定或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1、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资金经营的能力差等决定了它通过市场融资资信很低的特点.这从客观上要求国家通过稳定的融资机制给予适当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如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和《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美国的《中小企业法》和《公平执行中小企业法案(1996)》等.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值得欣慰的是,我国已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比如,不久前我国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据悉,由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起草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不久将出台.
2、成立中小企业基金.包括特定用途基金、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互助基金等,其资金来源可以是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的入会费,管理上实行基金封闭运行,集中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3、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以服务为宗旨的中介组织,不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担保费的收取,不能以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代价.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等10部委不久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改善其信用状况以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以及加快我国社会化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这标志着我国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开始启动.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过程中,要把建立信用担保制度和建立其它社会化服务体系(如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机构,中小企业投资及融资信息服务机构,中小企业联合会等)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二)中小企业投资要面向市场,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正确进行投资决策,努力降低投资风险
1、应以对内投资方式为主.对内投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新产品试制的投资.二是对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投资.三是人力资源的投资.目前应特别注意人力资源的投资,从某种角度说,加强人力资源的投资,拥有一定的高素质的管理及技术型人才,是企业制胜的法宝.
2、分散资金投向,降低投资风险.中小企业在积累的资本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之后,可以搞多元化经营,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从而分散投资风险.
3、应规范项目投资程序.当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操作、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实力之后,可以借鉴大型企业的普遍做法,规范项目的投资程序,实行投资监理,对投资活动的各个阶段做到精心设计和实施.另外,要注意实施跟进战略,规避投资风险.
(三)企业要苦练内功,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1、提高认识,把强化资金管理作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由于资金的使用周转牵涉到企业内部的方方面面,企业经营者应转变观念,认识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资金不单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关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大事.所以要层层落实,共同为企业资金的管理做出贡献.
2、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运用产生最佳的效果.为此,首先要使资金的来源和动用得到有效配合.比如决不能用短期借款来购买固定资产,以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其次,准确预测资金收回和支付的时间.比如应收账款什么时候可收回,什么时候可进货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否则,易造成收支失衡,资金桔据.最后,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占用应有效配合.
3、加强财产控制.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销售及样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安全.对财产的管理与记录必须分开,以形成有力的内部牵制,决不能把资产管理、记录、检查核对等交由一个人来做.定期检查盘点财产,督促管理人员和记录人员保持警戒而不至于疏忽.
4、加强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近年来,很多中小型企业陷入经营流动资金紧缺的困境,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研评定,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账龄.对死账、呆账,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
(四)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全员的管理素质
目前,不少中小企业会计账目不清,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企业领导营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设置账外账,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假象;等等.究其原因,一是企业财务基础薄弱,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又受制于领导,无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二是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为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对财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监督意识.加强全员素质教育,首先从企业领导做起,不断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只有依靠企业全员上下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改善企业管理状况,搞好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㈤ 国企改革存在哪些问题
1、改革的目的不明确
着眼于解决眼前的困难而改革,上面想丢包袱,下面想开条件,没有在发展问题上求得共识。真正的改革,是为寻求发展而改革,而不是为立足生存而改革;
着眼于眼前利益的博弈而改革,上面要权力,下面要利益,员工要好处,社会要稳定,媒体问流失……谁来关心发展。真正的改革,是为谋求增量而改革,而不是为分配存量而纠结;
着眼于完成任务吸引眼球而改革,当下的改革,存在一种现象,核心是出了多少个文件,内容是开了多少次会议,成果要看你会不会总结。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中央言之切切然而形式主义依旧泛滥成灾。真正的改革,是为实现理想而改革,而不是为完成任务改革。改革是机遇而不是任务,改革体现的是企业家精神而不是长官意志。
2、改革内在动力不足
当下谁有改革的积极性?上级单位批准改革要担责顾虑重重,改革单位想改革又担心自己的想法不能实现弄出一个“四不像”顾虑重重,职工想改革又担心自身权益得不到保护顾虑重重,投资人想借改革的大船出海但大量失败的案例在前投资人权益保障困难在后顾虑重重,社会上希望改革但又担心国企流失贫富差距拉大顾虑重重……
所以,要把“责-权-利”,改为“利-权-责”,要让参与改革的各方主体在发展中获益,不搞任何一方的独得独揽。既要防止国资流失,又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要保障投资者利益。非利勿动,不能带来利益的改革注定会失败,所以,不是每一家企业都适合改革。
3、改革的主体不明
改革的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不是上级机关,现在是决策主体、执行主体、监督主体之间的错位缺位、协同困难。上面有时心里不想真改但嘴上偏说改,下面有时心里想改但嘴上不能说改。让别人改革的自己往往不改革,决定别人改革的自己时常不尽责,延误别人改革的自己从来不担责。遇到阻力难以突破面对考核选择走形式,改革常常变成无奈之举。
4、改革的风险难控
不创新的改革注定会失败,鼓励大胆创新才能真正落实“一企一策”,但如何处理依法依规与一企一策的关系?如何建立容错机制(错与罪、罪与罚)解决事后追责问题?即便是建立了容错机制,也不能理解为对改革者的恩赐。容错容错,终究还是一个“错”字,如此悲情,哪来激情,足见这里不仅是政策问题,也不只是制度设计问题,还是一个文化问题。没有文化引领,就难以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就不能激发基层的积极性,李云龙式干部也难成气候,最终影响微观主体的活力。
5、改革的政策滞后
改革的文件偏宏观却又在检查时抓细节,改革的文件不配套按图索骥常常出现断片。比如改为非国有控股时经济补偿金到底要不要支付?481号文件废止后,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的这段时间如何支付?什么情况下参照859号序列的文件支付?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持股按照133号文件,那么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改制只是参照吗……由此思考一个问题,完全依赖顶层设计循规蹈矩式的改革能不能真正成功?真正的改革,应该是明确一个方向,守住几条底线,坚持阳光操作,实现多方共赢。
6、改革的逻辑费解
改革本该是一个过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但是,当下的改革,平时动不得,往往要等到问题成堆,普通办法难以奏效时才能改,好似一个人手臂擦了一块皮,本可以碘酒消毒便可,非等得发炎、化脓、腐烂、截肢,请出扁鹊一样的名医,如此才能轰轰烈烈。所以多轮次的国企改革,大都是运动式的。因为,不如此,难以达成改革共识,下定决心做改革;不如此,上级单位不知情,也不能批准呀!
当下的国企,领导们大都知道自身的问题所在,说起来可以说针针见血,但就是不能自己改,非得找一个外部投资者,最好是非国有企业。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体制外的股东好说话,不是说混改不好,而是说把国企改革的大业完全寄望于外人是不是太单调了。真似皇帝的新衣,何以如此?你懂的!
当下的改革,文件出的不可谓不多,试点批次不可谓不多,既往的经验和教训总结的不可谓不多,但就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改(而不是该不该改)。假如改革变成一项高高在上的权力,而不是蕴藏在基层生机勃勃的力量,这是改革的悲哀!也是国企的悲哀!
㈥ 国企改革存在哪些问题
国企改革核心仍然是产权改革、建立治理结构、加快股改步伐、保护股东利益、减轻政策性负担。 工业革命以来近代经济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我们所称的“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发展过程。当今西方的发达国家,在早期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由中世纪的封建经济制度逐步过渡到近现代的市场经济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尽管不同的国家由于历史背景不同呈现出过渡的差异,例如,由于国家介入程度的差别而有所谓的“美国式道路”和“德国式道路”的区分,但在总体上,自由企业制度和主张自由竞争、抵制国家过多干预的意识形态占主流地位,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具有“自然发育”的特点。十月革命以后特别是二战以后相继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一批国家,在其初期则采取了计划经济体制。其中的一些国家,如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此前资本主义经济曾经获得过一定程度的发展,另一些国家如中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只是在局部地区有所发展,更大范围内则处在萌芽状态。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初期和中期,这些国家曾有过工业和经济的高度增长,但体制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最终促使这些国家以不同的方式开始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型”。 在“自然发育”的国家,市场的扩展显示了从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轨迹。 为生产服务的金融制度虽然也在发展,但证券市场的兴起和大规模发展则直接受到大量融资和企业间购并需求的刺激。而我们属于“转型”国家,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工业基础,建立在有些领域已达到很高的、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竞争的水平,工厂制度不仅确立,而且具有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与“自然发育”不同的是,这些工厂不是在市场扩张的刺激下成长起来的,而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计划安排。所以,它们是“工厂”而不是“企业”。在这样一个起点上,如何实现这些工厂的市场化“转型”,“转型”中依据何种顺序和逻辑,就成为我们面对的问题。 不论理论和政策上采取了何种“说法”,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开始实际上就是“市场导向”的。改革之初,企业对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按什么价格出售无法自主决定,国家计划“管得过多,统得过死”,被当成是企业体制上的一大弊端而需要改变,因而要求企业“面对市场组织生产”。企业首先进入的是商品市场,在商品市场中则首先进入的是消费品市场。决非偶然的是,价格改革构成了80年代经济改革的重点,首先得以放开的是大多数消费品价格,尔后通过“双轨制”的调放结合,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又放开了大多数投资品价格。中国国有企业首先经受了商品市场的竞争洗礼,产生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1、明确并初步学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2、刺激了供给增加和买方市场的形成。 3、产品和企业的分化加快,一批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脱颖而出。 4、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企业家。 总之,商品市场的一个时期的发展,使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生了某些实质性变化,那种完全指靠国家吃饭过日子的企业已少见了(尽管不能说完全没有)。对国有企业改革来说,商品市场所带来的变化给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不可缺少的前提。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前面述及的市场发展的顺序问题。理论上可以假设资本市场先于商品市场发展,或者二者同步推进,但资本市场上的经营者很快将会发现企业不会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和销售产品,不知道那些企业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获利,并成为优势企业,不知道企业重组中谁去兼并谁,也不知道哪些企业领导人是真正的而非冒牌的企业家。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能有什么样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 在商品市场取得重要进展、解决了一些问题的同时,它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则越来越显而易见。这些问题有些是根源于传统体制的老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趋于明朗和尖锐,有些是随着商品市场发展而引出的新问题。概括地说,它们集中表现为几个重要矛盾。 第一个矛盾是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与市场竞争对所有者作用要求提高之间的矛盾。所谓“所有者虚置”不是说没有法律上和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是指这样的“所有者”不能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这是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但在市场竞争趋于激烈的新环境下,对所有者的要求提高了,所有者的“质量”不同,企业竞争的后果便会有大的差别。这一点经常被用来解释国有企业经营不善、持续亏损等现象。分析近年来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原因,人们甚至有理由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是否存在明确的盈利动机表示很深的怀疑。这是一方面的情况。 在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公有企业的治理结构、经营者的行为呈现出复杂状态。在企业扩权的背景下,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从差到好的老企业,改革以来“从无到有”的“新国企”,高层经营者实际上掌握了大部分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这些人已不同于改革前的企业经理人员,也不同于西方国家老一代企业家打下江山后雇佣的支薪经理,他们不同程度上具有创业者的性质,对他们掌握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人们似乎多少持一种默认态度,认为“人家搞起来的企业,应该有一份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经营者已是某种程度上的“风险承担者”。但现有的正式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并不全部承认并保护他们这种事实上的权利。与此同时,市场化过程使企业经营者损害法律上的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如职工)的利益,有了比计划经济时期大得多的空间,从在职消费到转移资产都可能发生。于是,合理的不承认,非法的管不住,经营者行为陷入了矛盾、扭曲的状态,确实有人完全是“吃”、“挖”公有制,也有人是“正路”不通而走“邪路”的。公有制的所有权可能落不到实处,经营者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从来都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既有制度不承认、不保护它,它就会以与既有制度相冲突的方式表现出来。近年来一些知名企业家“出事”,以及普遍存在的“穷庙富和尚”现象,仅仅用个人品质显然是无法解释的。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应有更切合实际的说明。无论如何,我们面临着一个能否创造出有利于企业家稳定、长期发展的制度环境的问题。 第二个矛盾是国有资本事实上的部门、地区所有与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之间的矛盾。国有资本名义上或法律上归国家所有,大多数实际上是部门、地区所有,已是不争的事实。在非市场化的环境中,国有资本要有运营的实际可能性,“条块分割”是无法避免的选择。对“条块分割”的弊端,已有诸多分析,如人为割断生产经营内在联系、重复建设和地区封锁等。在企业规模扩大、分化加剧的新形势下,“条块所有”至少又带来了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条条”和“块块”越来越难以对迅速扩张的优势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特别是直接融资的支持,同时对在竞争中失败的劣势企业越来越难以在自己的行政势力范围内予以消化。二是“条条”和“块块”在自己的行政范围内越来越难以提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称职的企业家人才。撇开其他问题不论,这意味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原有的所有者在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上都出现了“短缺”。如果说西方国家曾存在私人、家族及合伙人资本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的话,我们的经济中目前也出现了明显的“条块所有”与生产和资本经营日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这两种情况虽然在具体国情和所有制性质上有很大差别,但所有制形式的封闭性和狭隘性上却有类似之处。在西方国家,矛盾一定程度上通过企业股权结构的“公开化”、“社会化”,即通过对外扩股包括企业上市加以缓解的。我们所面临的“条块所有”所带来的矛盾,也需要而且只能通过股权结构的开放和流动得到解决。 股权结构的这种变化有着更深一层的意义,即为政企分开问题的解决提供必要条件。对此依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得到理解。西方国家的所有者职能与部分经营者职能的分离,虽然不排除股权依然封闭状态下雇佣职业经理的情况,但多数是在股权“公开化”以后出现的。“公开化”一方面使企业的股权不再等同于(一般应大于)原有所有者的股权,另一方面由于有了多个所有者,使所有者(投资者)能够相互竞争和流动,形成了资本市场,以及在资本市场上产生的便于所有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这些变化都使所有者和经营者职能的分离成为可能。对我们所面对的政企分开问题而言,在坚持国有制的前提下,政府作为事实上的所有者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在政府之外寻找其他国有所有者是徒劳的。但是,如果一个企业只有一个作为所有者的政府部门,而且这种隶属关系有着很长的“历史性”,要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职能分离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将是很难的。积极的变化只有当引入了新的所有者,而且新老所有者具备了流动性,并且能够以某种方式提供关于企业经营状况信息时才能开始。 第三个矛盾是国有经济战线拉得过长与随着市场竞争的扩展而出现的“市场失效”问题之间的矛盾。准确地说,在改革前和改革初期,这个矛盾不可能突出,甚至不足以成为问题,因为当国有经济一统天下时,不存在其“战线过长”的问题,当市场经济未得到大的发展时,也不可能存在“市场失效”的问题。这个矛盾一旦突出起来,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市场经济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近来强调国有经济缩短战线、调整结构,就是以市场经济在我国的资源配置中开始发生基础性作用,特别是竞争性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为背景的。在这一背景下,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并无确定的优势可言,虽然也可以找出具有竞争力、表现优秀的国有企业,但大多数企业却陷入困境。在另一方面,仅靠市场力量管不了、管不好和不愿管的事情大量增加,矛盾逐渐突出,如何把有限的国有经济资源按照优先顺序转移到最需要从而也是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去,就成为紧迫的问题。 国有经济的这种战略性调整所涉及的是国有经济在新体制中的“定位”问题。近年来在国有经济问题上存在着强调“产权改革”、强调经营者作用和强调建立竞争性环境等不同的观察角度,彼此有一些争论。在“产权改革”论那里,或明或暗地遵循了“公家的东西不可能象私人的东西那样受到关心和爱护”这样一条简单、朴实的逻辑,其结论的倾向性也是较为清楚的。强调经营者作用的论者则考虑到近现代企业中职业经理阶层出现且重要性上升的趋向,近来又受到人力资本理论和中国实践经验的支持。重视竞争性环境的观点则认为最重要的是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以获得评价企业业绩的充分信息。对同一问题从诸多角度开展讨论,对问题本身的理解无疑是有益的,同时也表明了问题的复杂性。对强调产权改革者来说,需要对这样一个事实提出解释,即在最崇尚私人资本、最“自由放任”的国家,如美国,也都存在着一块“国家资本”或“社会资本”。对强调经营者作用的论者来说,需要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代理成本普遍高于非国有企业的现象作出解释,而且将会发现重组后的国有经济经营者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经营者。对强调竞争性环境者来说,也将会发现重组后的国有资本大部分并不处于竞争性领域。如果继续用一般的产权和企业理论来分析国有经济问题,将难以摆脱逻辑上的困境,因为其隐含的前提是把国有企业仍然当成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显然,对立足于解决“市场失效”问题、大部分将处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来说,或者说实行战略性重组的国有经济来说,需要一组更切合实际的理论,其中包括国家理论、外部性理论、政府管制理论等,以对问题本身提出更好的说明。 上面述及的三个矛盾相互交织,不完全处于一个层次,但仍然可以由统一的逻辑加以解释。不难理解,第三个矛盾是基本的,它需要通过国有经济的职能转换和战略重心的大幅度调整才能解决,其结果很可能是多数或大多数国有资本将会转入非竞争性领域。在理论上则要求摆脱把国有资本参与的企业看成一般企业的局限。对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处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来说(尽管随着时间推移这部分国有资本将呈现递减趋势),第一个和第二个矛盾是无法回避而且必须解决的,其基本途径是在引入资本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其核心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机制。 其次,上述三个矛盾的出现和解决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或者说只有当转轨“转”的一定程度后才会发生。如果没有商品市场的发展,这些矛盾或者缺少发生的依据,或者虽然存在但不会尖锐。也就是说,商品市场在解决了一些问题以后又提出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商品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必须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这样我们对前面提出的问题就有了答案: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同样遵循了由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顺序,这一点完全是由市场化进程的内在逻辑决定的。 从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的角度看,国企改革期待资本市场解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支持国有经济收缩战线,重点是从竞争性领域的退出。当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目标确定以后,也就是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要不要退出”的问题确定以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退出”。我们不排除某些国有资本直接以实物形态上改变用途的方式“退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资产专用性存在,首先要解决国有资本变现即由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的问题,否则仍然无法实现“退出”。例如,国有资本要从一个纺织厂退出,该厂的机器设备、厂房、存货等显然不适合国有资本新用途的需要,所以首先要适当的交易者,通过拍卖、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国有资本变现,而且在变现的过程中应给出合理的价格,不能发生低估国有资本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资本市场,通过这个市场解决国有资本退出过程中的“寻找交易者”、“定价”、“变现”、“转让”等问题。 第二,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核心是大企业的成长和新分工协作体系的形成。近年来出现的产品和企业两极分化,将导致两个重要结果。一个结果是大企业的成长,特别是一批按照国际水准衡量的大企业的逐步形成。商品市场的竞争胜利,给企业“长大”在生产、技术、销售、管理、品牌诸方面打下了一个初步基础,但没有资本市场的支持,企业扩展的速度将相对缓慢,有的企业可能就停滞于既有水准。国际上知名的大企业大都有良好的金融支持系统,比如几乎都是上市公司。这一点也可解释在发达国家上市公司通常只占公司总数的很小比例(如千分之一、二),但大公司却很少不是上市公司的。另一个结果是占到企业总量多数的、在竞争中失败或至少未占到优势的企业,将与大企业之间有一个分工协作关系重新组合的过程。新的分工协作关系包括横向关联(如成为大企业生产体系中的最终产品生产者)、纵向关联(如原材料、另部件供应商,产品推销商)以及混合关联(如跨行业纳入大企业多元化的经营结构)等。现在有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就是对中小企业持一种蔑视态度,认为这些企业,没有规模优势,因而没有竞争力和发展前途。其实,在合理的经济体系中,大中小企业有适宜的比例关系,大多数企业仍然是中小企业。至于“规模经济”问题,按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得到大量实证经验支持的观点,所有在竞争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有其规模上的合理性。我们过去的问题主要并不在于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而在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缺少有效率的联系,如一个行业中大中小企业都生产最终产品。在这种状况下,出路只能是通过收购、兼并、破产、托管等方式重建大中小企业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市场不仅是不可缺少的,而且是最具优势的。 第三,有助于企业产权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中一系列基本问题的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革的目标已经明确,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注重组织结构的变化,追求组织形态上与国际经验的相似性,如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国有股本的持股机构等,而容易忽略作为其基础的资本市场的作用。然而,离开了资本市场,产权边界的确定、股东作用的发挥、对经理阶层的监督、经营业绩的评价等都根本性的解决办法。以人们谈论很多的产权问题为例,如果缺少资本市场上的“交易”,资产的价格将无从确定,产权的价值边界也不可能清晰。其次,在存在市场交易的条件下,资产将向对其评价高的主体流动,进而产生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结果。如果不出现由于流动而产生的效率改进,所谓的“产权明晰”也不会有多大意义了。尽管我们无法断言有了发育良好的资本市场,长期困扰我们的产权和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的诸多难题一定能够解决(可能需要其他条件的配合),但若没有资本市场的作用,这些难题肯定是无法解决的。
㈦ 谁能说说目前企业改革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转换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中,将国有企业转换为股份制企业,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在为企业创建经营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方面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诸多原因,一些改革措施并未能到位或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目前一些股份制企业在运营和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先天不足,发展方向不明确。我国自1992年开始推广股份制企业试点以来,由于赶时间,使一批国有企业仓促搭车,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当时国有企业对股份制还知之甚少,改制后企业如何发展,没有明确方向。有的企业有了资金却不知干什么,可又不能长期握着资金什么都不干,因而造成盲目投资,碰到一个项目“先上了再说”成了当时的准则。因此,在股金投资上随意性很大,不少投资项目都背离了招股说明书的投资意向,许多项目不但没有收益,反而成了企业的包袱,还有一些企业即使到目前仍然没有确立明确的目标。
二是遗留问题困扰企业发展。第一批股份制试点企业中,有些企业由于受各种条件制约,其股票至今未能上市交易。而且随着我国对证券市场管理的逐步规范,内部交易也已被禁止,使这些企业不能进入筹集市场,因而不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影响。目前,非上市公司经济效益不佳,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个原因有关。
三是体制改革不彻底。国有资产代表权的归属一直是股份制企业摆脱不开的问题。目前基本上是由企业的主管部门行使国有股代表权,这样企业主管部门成了大股东,问题是主管部门还没有确立按新机制行使管理权的机制,这样股份制企业又回到原来的轨道上。国有股代表权实际上变成了行政管理,甚至是行政干预的护身符,股份制企业仍有指标,有的股份制企业还要上交管理费,成了“婆婆”说了算,企业仍没有经营自主权。企业在更多时候是面对上级,而不是面对市场。更多的受地方利益的制约,而不能面对全国。使行业发展形成地方割据,而不能形成全国大格局。“婆婆”成了大股东,小股东的利益就很难保证。反过来,企业失去众多股东的有效监督就没有压力,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变数增加,风险加大。目前,一些股份制企业长期投资多、金额大、效益差问题比较普遍,企业经营成果不真实、决策不民主的问题也比较严重,其根本原因就是体制改革不彻底。
四是无偿占有国家资金。股份制企业占用国家股股利问题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国家为了不使企业因抽走国家股利而导致资金短缺,制定了股份制企业有偿使用应付国家股股利的政策,但实际情况是企业把“应付国家股股利”和“资金占用费”全部挂帐不交,形成无偿占有,损害了国家利益。这一方面因为国家有关部门和股份制企业都还没有真正确立市场经济观念,所以在国家利益上没能真正体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另一方面是国家有关部门监督不力。
五是动用企业资金炒股。股份制企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原因为:一是有的企业有充裕资金,又看好股票投资的回报,所以投资股票;二是几家股份制企业相互炒作对方股票,使自家股票取得良好的市场表现。但这样一方面会误导投资人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会损害了投资行为的公正性,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人的利益。
六是企业财务不真实。股份制企业财务不真实的问题不但具有普遍性,而且有愈演愈烈的倾向,如有的企业会计报表披露利润总额1000多万元,而实际上只有1万多元,违纪问题主要有虚增资产、脱逃负债、虚增利润、漏交税金等,比如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挂帐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帐户上,其目的都是要把利润“作大”,以达到“配股“或“上市”的目的,实际上是坑害投资者。
解决股份制企业存在的以上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以《公司法》规范试点企业,使其无论能否成为上市公司,都严格依法进行市场运作。目前的一些企业把面临的困难简单地理解为资金紧张,而忽视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应作的努力,个别企业把精力放在走关系、跑上市上,而不是放在研究市场、加强管理上,致使企业越来越难。对这种情况,只有以法来规范企业行为,才能促其进入市场,自我发展。
其次,规范外部环境。无须赘述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如果不能切断伸向企业的一只只手,使企业没有束缚地在市场里运作,那么企业只能是面临更大的困难。而规范外部环境,既需要真正的法制力度,也需要政府加大对有关部门的管理力度。
第三,规范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股权,即国有股股权可由一个统一的国家投资公司代表,改变现在由分散的企业主管部门代表的方式。这样由投资公司一家对国家负责,易于管理,避免目前由企业主管部门代表,把国家的钱都用在维持企业不死上的分散管理办法。至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市场份额等问题的调控和协调则由国家宏观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市场机制来解决。
第四,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应加大监管力度,该处理的处理,对于不规范的企业,该约束的约束,该调整的调整。务必使企业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近两年中介机构的违规事件屡有发生,一些中介机构受到处罚,但整个中介业务中存在的违规操作问题却普遍存在,其对投资人的伤害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并对证券业务、股份制改造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应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中介机构的执业风险意识。唯此,才能维护股份制经济的发展,维护证券业务的公正性,维护所有投资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