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外投资收益损失要不要做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八条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十条规定,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股息、利息收入确认时间为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与会计上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的规定是不同的。
被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所得税上应确认收入,会计上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损益时,贵公司在会计上应按分担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但企业所得税上不确认股息收入。
因此,贵公司应作纳税调减500万元,填列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第7行“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第4列“纳税调减额”500万元;
第19行“18.其他”第1列账载金额0,第2列税收金额100万元,第3列纳税调增金额1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取得被投资企业分红100万元,若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免税收入,否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境外投资外汇风险有哪些
境外投资风险是指跨国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是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境外投资风险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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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风险企业因缺乏对海外投资环境、投资项目的有效风险评估,致使海外投资存在一定盲目性,从而可能出现风险。目前,国内缺乏专门的海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以帮助海外投资企业分析和评估海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企业本身受信息渠道、自身评价或判断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正确判断某项目在国外是否具有发展前景。由于部分海外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前期调查不充分、不科学,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后经营亏损。
经营管理风险近年来,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很落后。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海外企业中盈利的占55%,其中多为非生产性企业;收支平衡的占28%;亏损的占17%,而且以生产性企业居多。我国企业缺少跨国经营管理的经验,管理体制尚不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往往使得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遭遇意想不到的风险,这在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
从管理体制上看,一些境外国有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所有者代表监管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实施跨国经营决策时,缺乏风险意识和风险制约机制,在投资项目、环境分析、地点选择、合作伙伴选择、经营策略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都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因而往往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受到严重侵蚀。“中航油”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从管理人才的培养来看,我国企业也缺乏一整套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许多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人力资本观念,对人才资源管理的认识仍旧停留在人事制度管理的层次上,导致外派人员专业能力和积极性都不高,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分散化经营与恶性竞争风险我国设立的境外企业分散化经营现象严重,使得企业不但无法在资本、技术、市场、信息以及生产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甚至反而会引发越来越严重的内部过度竞争。这说明这些企业投资母体之间缺乏联系和合作。
另一方面,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跨国企业都以兼并或建立策略联盟作为发展手段以实现规模效应,而我国企业显然尚未跟上这种跨国经营的潮流。由于我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至今依然存在着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使得海外的国有企业分支公司即使在业务上有相似和交叉之处,也难以进行有效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国有企业自身机制与国际上跨国公司的通行体制存在较大差距,限制、束缚了海外企业的经营活力和经营理念,使海外中资企业难以像跨国公司的子公司那样以各种手段进行兼并和联盟经营。在同一项目的竞争中,我国企业间往往出现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局面,难以建立起战略联盟,这也从内部进一步增大了企业跨国经营的风险。
境外投资风险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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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际经营环境及管理的复杂性,中国境外投资面临着许多风险,按不同的研究角度分类,其主要风险表现为企业境外融资风险。投资决策风险。政府监管及服务风险、境外投资保护风险。投资环境风险等,其中从政府角度看,主要有监管及服务风险。投资保护风险;从投资所在国角度看,主要是投资环境风险;从企业角度看,主要是融资风险和投资决策风险,其风险程度受投资所在国环境和政府监管、服务与保护力度制约。具体分析如下:
1.企业境外融资风险
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究其原因表现为:
一是境外投资企业日常运作中融资渠道主要是当地银行融资、全球授信,应收贴现3种途径,相对于国内融资渠道来说,企业境外投资融资渠道较为狭窄;
二是企业对国际融资环境的研究和重视不足,对国际融资环境还不熟悉,利用国际融资的能力不强;
三是我国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比如不完善的国内金融市场无法形成为海外企业输血的融资机制,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融资支持以及便利化服务体系等。
2.投资决策风险
决策的失误是企业最大的失误。在境外投资活动中,决策的正确与否往往决定企业的目标能否实现。我国境外投资决策风险主要表现在:
(1)决策盲目,没有建立必要的决策风险分析和控制程序。决策程序通常是根据确定的目标,制定多个备选方案,然后评估各个方案的风险和收益,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选定决策方案,否则很难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
(2)决策实施过程失控,缺乏事中的监督和控制程序。许多境外投资企业没有建立相配套的事中监督和控制程序,不能保证决策按照预先的计划和方案正确实施,在决策环境和企业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没有及时的补救措施,致使投资风险进一步恶化。
3.政府监管及服务风险
从管理角度看,由于我国境外投资存在如多头管理、审批手续繁杂、政府管理制度滞后、境外投资的总体战略规划不清晰等问题,使得企业面临着难“走出去”和盲目“走出去”的风险从监督角度看,政府监督弱化使得境外投资面临国有资产流失。银行信贷控制不力,缺乏事前监督机制等风险;
从政府服务角度看,由于我国政府对海外投资的宏观调控基本上就是一个项目审批制度,对投资后的监管。跟踪、统计。分析等管理服务功能薄弱,缺乏对海外中资企业的指导。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因此使很多境外投资企业面临着因对投资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外汇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了解不够充分,对其变化了解不够及时.从而造成投资决策时信息不充分。不对称风险。
4.境外投资保护风险
企业到境外投资除了面临国内投资遇到的正常生产经营风险之外,还面临着东道国的政治风险。如果一个国家缺乏境外投资保护制度,那么境外投资企业除了要承担商业性风险外,还要承担政治风险。一方面由于我国对境外投资缺乏整体战略和行业指导,使得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合理的投资保护协定,也使得企业因东道国政治风险遭受的境外投资损失得不到补偿,从而增加了企业境外投资的安全隐忧。
5.投资环境风险
这是因投资所在国环境变化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它包括政治风险,如国家政局不稳定,政权更迭频繁等给境外企业带来的风险,它是海外投资最大、最不可预期的风险,是经营者不能控制的风险;经济风险如汇率风险,合作对象企业的信用风险、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风险等;法律风险如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标准壁垒的风险等,它是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及有关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形成的风险;自然风险如地震、海啸、洪水、冻灾等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带来的风险。
3. 对外投资坏账亏损的账务处理
2012年,L某变更了B公司的股东信息,将A公司及其他所有股东股权转到L某名下,这时从法律角度来说,B公司与A公司没有被投资和投资关系了,A公司的财务账上仍保留对外投资B公司的账目,是错误的。
也就是说,A公司没有对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行为进行及时的会计核算与会计处理。
目前来说,A公司只需要依据营业执照登记信息的变更事实,进行账务处理,A公司就不再有对外投资B公司的账目了。
借:其他应收款---L某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贷:投资收益等相关科目
4. 公司对外投资发生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1、投资损失的账务处理: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在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中关于投资收益核算内容中都有规定。(我今年做过一个核销投资损失的报告,他们的核算在营业外支出中)。
2、关于投资损失的税前扣除:税法允许。请查看《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05年9月1日实施,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第三个问题我没有理解什么意思,既然可以税前扣除,与抵销当年度的盈利有什么分别呢?
回答完毕。
小妹妹,看来你是个新手,那我就放心了。也许我的回答并不准确,还是多看些书或者向税务机关直接咨询比较好 。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别忘了给我加分。欢迎经常联系!
5. 华能集团103亿的海外投资处于亏损状态
据报来道,6月23日,审计署披露了对自20家央企的审计情况,数据显示在对华能集团的审计中,除了前述虚增收入情况,审计署重点审计了华能集团总部及所属的6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目前华能集团103亿的海外投资处于亏损状态。
据悉目前,在18家世界同类能源企业对标排名中,华能综合实力“十二五”末排名第8,按照设定的目标,要在2020年达到世界前五位,对此有媒体电话联系了华能的相关负责人,但是对方未予以回应。
6. 国外投资亏损能否用国内利润来弥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
7. 潘石屹在国外投资是不是亏损严重最近
是的。
过去几年潘石屹打包卖了很多国内房产,拿着大把现金跟境外公司合作连开七家公司,目前累计在国外投资超百亿。
如今三月以来,全球股市多次熔断,公开资料显示股神巴菲特都被套进去800多亿美元,跌幅32%,估计潘石屹在海外投的那百亿人民币跌幅也不小。
8. 对外投资的损失是不是记入长期负债
不计入长期负债。需要区分投资项目类别,影响程度等职业判断,影响损益或权益。
9. 对外投资亏损,账务如何处理
确认为损失。
借:投资收益3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