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进一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执行力。证券期货专经营机构是承属担和履行适当性责任的最直接主体,也是衔接监管者和投资者的关键环节,下一步,我局在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中,将深入落实“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向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要求,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将投资者教育、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落实真正融入日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定中,指导各机构按照“把规则讲透,把风险讲够”的原则,充分发挥贴近市场、直接面对投资者的特点,发挥人才、信息、设备优势,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贯穿到新开账户、证券营销、产品与业务推介、客户服务等各个业务环节,同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入市要求和潜在风险。
二是加大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下一步,我局将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执行过程中违规问题的打击力度,用严格的监管措施,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高合规意识和对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重视。
Ⅱ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什么新的变动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为了明确、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发布的一项适当性管理规定。《办法》共43条,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文件解读
如果把整个规则浓缩成一句话,那就是“推荐适当投资者购买合适的产品”。为了做到这一点,新规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
专业投资者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社保基金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他们在投资中不受限制。除此之外就是普通投资者,它囊括了绝大多数股民,在投资中需要严格遵守适当性管理要求,否则,就要追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法律责任。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相互转化。
新规将普通投资者按风险承受能力,从保守型到激进型共划分为五类。对应的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也划分为五类。大名鼎鼎的A股,就被划入中风险的范畴。
理论上来说,投资者只能购买其对应风险等级或风险更低的金融产品,比如被判定为保守型的投资者,就不能购买A股。但如果投资者坚持要买,经营机构在进行书面风险警示并录音后,也可以向其出售。毕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愿赌服输就好。
Ⅲ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按照不同类型的客户,对客户提供不一样的投资方案。如保守型的建议买货币型或者债券型的基金或理财。。。。。
Ⅳ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其原则和责任是什么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包含对投资者分类,对产品分级,按照风险级别匹配适当的投资者三方面的含义。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不可能规定出非常精准的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法规如果过细,很可能与实践脱节。为此,就要按照签署“责任状”的逻辑,紧紧抓住经营机构这个“一肩挑两头”的主体,明确经营机构既要按照《办法》规定和自律组织规定对投资者分类,又要具体负责对所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分级,制定产品分级的内部管理制度。应该说,能否准确分级是各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是一般的市场参与者,它们既要面对筹资者,又要面对投资者,既要参与规则的制定,又是重量级的规则执行者,堪称市场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之一。因此,必须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它们尽到应尽责任,就是在播撒理性参与市场的种子。
《办法》从适当性评估义务、风险揭示义务、内部管理义务、普通投资者保护义务等方面细化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履责要求。针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办法》一一列出“负面清单”,规定了可对经营机构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情节严重的处理措施和行政处罚,对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还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可以说,《办法》是一部“有牙齿的立法”。
如果这部法规能够切实落地,至少买卖不对等、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得到部分化解
Ⅳ 股票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什么意思利空吗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全面介绍期权产品特征,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准确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客户从事期权交易。
Ⅵ 基金募集机构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的过程应当遵循哪些指导原则
1、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当基金募集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全面性原则。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适当性管理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覆盖销售的全部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3、客观性原则。基金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适当性管理的实施。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重要依据。
4、及时性原则。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应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基金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时,需要重新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分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5、有效性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方法,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执行。
6、差异性原则。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实施差别适当性管理,履行差别适当性义务。

(6)实行投资者适当管理扩展阅读: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包括:
1、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
2、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合规证券从业资格性审查。
3、根据拟募集基金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4、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5、办理基金备案
Ⅶ 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什么意思
是指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性公告
有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因素存在。
Ⅷ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按照不同类型的客户,对客户提供不一样的投资方案。如保守型的建议买货币型或者债券型的基金或理财。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包含对投资者分类,对产品分级,按照风险级别匹配适当的投资者三方面的含义。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不可能规定出非常精准的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法规如果过细,很可能与实践脱节。为此,就要按照签署“责任状”的逻辑,紧紧抓住经营机构这个“一肩挑两头”的主体,明确经营机构既要按照《办法》规定和自律组织规定对投资者分类,又要具体负责对所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分级,制定产品分级的内部管理制度。应该说,能否准确分级是各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是一般的市场参与者,它们既要面对筹资者,又要面对投资者,既要参与规则的制定,又是重量级的规则执行者,堪称市场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之一。因此,必须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它们尽到应尽责任,就是在播撒理性参与市场的种子。
《办法》从适当性评估义务、风险揭示义务、内部管理义务、普通投资者保护义务等方面细化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履责要求。针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办法》一一列出“负面清单”,规定了可对经营机构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情节严重的处理措施和行政处罚,对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还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可以说,《办法》是一部“有牙齿的立法”。
如果这部法规能够切实落地,至少买卖不对等、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得到部分化解。
Ⅸ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化管理
适当性管理就是要把适当的产品或服务以适当的方式和程序提供给适当的人。我抄来一段对话你看是否明白:
孙小媄:监管层经常谈到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什么意思?
阿土哥:现在证券市场交易的品种数量越来越多,有些品种设计也比较复杂。为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监管层必须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孙小媄:说来也是。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以及各种衍生品,其原理比一般的股票买卖复杂多了,并非每一位投资者都适合入场交易。
阿土哥:再加上我国投资者数量庞大,个人素质和交易经验参差不齐。有些投资者可能会贸贸然做出超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交易行为。所以监管层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的举措。
孙小媄: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避免投资者误入高风险区域,也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阿土哥:说来简单,具体要做的工作非常多。首先要收集投资者的身份、财务、知识与交易经验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与分类,有针对性加强对不同类别客户的指导和管理。
孙小媄:还要把握投资者的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引导投资者理性选择风险收益特征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品种。
阿土哥:还要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主动、客观、真实地向投资者介绍情况,揭示风险,指导投资者做出理性判断和选择。
孙小媄:这与国外的电影“分级管理”不是很相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