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存款保险基金不予保险的存款有哪几种
从存款的角度来看,存款保险基金的设立和我们每个存款人息息相关,通过存款保险回,切切实实保障了存款人资答金的安全。
如今,在《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四年后,独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公开信息显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简单点说,所谓存款保险基金公司就是专门针对银行的保险公司,专门应对银行破产的一家国家背书的企业。
存款保险仅限于存款,无论是银行理财还是基金、小贷公司,都不属于保障范围。
目前参加存款保险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而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这一点是国际通行做法。
B. 中国有类似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这些在保护储户能在银行倒闭的情况下拿到钱的部门吗
目前没有,但是国家担保
C. 银行发来短信说存款加入国家存款保险体系是啥意思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的权益。
保障的范围是: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D. 哪些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版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权的其他存款除外。
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4)央行成立存款保险基金扩展阅读:
存款保险介绍如下: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E. 银行机构全面启用“存款保险标识”,什么是存款保险
从11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全面启用存款保险标志。其实,存款保险制度早在2015年就覆盖境内所有法人银行,但政策实施以来,却鲜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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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这个标志,意味着每个储户在单个银行中,50万元以下本外币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受到存款保险的全额保障。保费由金融机构缴纳。

根据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赔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五十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投保机构,存款在五十万(元)以内实行全额偿付。但是这里经常有人会误解,是不是超过五十万的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五十万以上的存款并不是没有安全保障,而是它不是由存款保险直接来进行偿付。一旦相应的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可以通过一些市场化的手段,比如说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让健康的银行来收购出现问题的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这样使存款人的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
F. 中国银行业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成立了吗
这个机构一直存在,只是职能能不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G. 央行或四大行不用存款保险制度吗
该制度针对的是整个银行体系,不只是针对民营银行,央行副行长已经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于今年实施,存款保险基金缴费的主体是所有存款金融机构,即四大行逃不掉。央行更多的是起到监管的作用,为四大行和无数的民营银行提供良好的监管﹑服务和公平环境,当然,最终的目的是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H. 你知道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由谁管理吗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单独成立一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由原武汉分行行长任董事长。
I. 我国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谁
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6月01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目前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工作人员担任。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9)央行成立存款保险基金扩展阅读:
1993年,我国就首次提出存款保险制度。2015年5月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的保险费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与管理,存款保险机构也设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金融稳定局)。
尽管条例已经提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参加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但如果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就可能影响公正性、出现工作效率较低,难以有力地承担起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重任。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独立机构,往往对参保的金融机构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
由中国人民银行独资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的专门管理机构,是推动商业银行良性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市场化、推动中国金融更加开放的一个有力举措,代表了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个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