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险公司可以投资那些地方
根据新实施的保险法
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房地产就属于投资不动产了。各大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好说。
『贰』 保险公司的业务中什么是投资业务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国内一般的保险制度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的。首先,从保险人来看,保险人是一般的商业公司,而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多是一国的行政机构,如日本是通商产业省贸易局,新西兰是国家保险署,瑞典是出口信贷担保委员会,而美国在1969年以前承保机构是国际开发署,在1969年以后才由"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承保。最典型的应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这一具有国际人格的机构对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的政治风险予以保险,由此可见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特殊性。当然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也有采用公司制,如美国的私人海外投资公司,但是在美国这个坚持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国家,私人海外投资公司并不是一个完全商业的公司,因为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一个在“在美国国务院政策领导下的一个机构”,而德国虽然也是由国营的公司承保,但是该公司也是只负责执行投资保险业务,而是否给予承保等问题是由政府决定的。其次,从承保的内容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承保的是政治风险,而不是商业风险,而一般的保险承保的不是政治风险,也不是商业风险,而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政治风险是指与东道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有关的、人为的非投资者所能够控制的风险,所谓人为的,主要是指由东道国政府行为产生的风险。而自然灾害是非人为因素的,意外事故虽有人为的因素,但是损失是由于第三人的个人行为,而不是来自于政府的行为,这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区别于一般保险制度的原因。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承保的是政治风险,是由于他国政府的立法或者行政行为所导致的,使得代位权的行使和一般保险中的代位权的行使不同。依照一般的代位权原则,代位权应向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主张,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代位权行使的对象是他国的国家,使得一般的商业机构在索赔时面临重重困难。一般的商业机构如同一般的私法个体,在向国家主张权利时可通过两条途径:第一,通过东道国的救济形式,但是通过东道国的司法救济方式,可能会遭遇政府保护主义,因为政治风险本来就是政府行为造成的,现在希望通过政府本身来否定自身的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另一方面,通常这种诉讼也是旷日持久的,费用也很高,通常私人是无力支出这样的时间和精力的。第二,通过资本输入国本身的司法救济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也同样存在着障碍。基于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一个法院不得受理以他国为被告的案件,即使有些国家主张限制豁免理论,可以受理以国家为被告的案件,但是基于国家行为理论,引起政治风险的国家行为如征收、禁兑等是国家行为,具有不可审判性。政治风险的这种特殊性,使得私人投资公司在行使代位权时面临很大的障碍,自然而然地,只有寻求和国家力量的结合,试图给东道国施加压力,最好的选择就是通过借助国家间的双边协议所加于东道国的国际法上的约束力,在政治风险发生后,有特定的机构按事先约定的索赔的具体办法,代位求偿。投资者的母国政府与投资项目所在国的政府事先签订了国际协定,承认作为投资政治风险承保人的专门公司日后享有跨国的代位权。代位权的这种特殊性使得原来属于一个国家内的国内私法上的合同关系上的代位权跨越了,国界,而“公法化”了和“国际化”了,使得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的代位权制度具有了国际法上的意义。
『叁』 保险公司做什么投资
各种投资,其实就是白拿买保险的人的钱去给自己挣钱!不过比银行好一些,至少买了保险出事还有钱拿,不然如果医疗费不够跟自杀没两样了!
『肆』 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
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多方位啊
从新保险法第106条中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伍』 保险公司可以用来投资的钱是哪一部分
保险公司的利润来自三个方面:利差,费差,死差。
1,利差,通俗点讲就是保险公司用钱进行各种投资挣得的钱,像大型项目的投资入三峡之类的,还有同业的拆借,如某银行需十个亿,个人是没有的,这时就可以向其他银行,保险机构借。等等
2,费差。通俗讲就是公司在整个营运中节省下来的钱,如 公司预算今年营运要1个亿,结果只用了8千万,那么费差就有2千万。
3,死差。 在保险公司制定保险费率是像死亡保险之类的有死亡率,如果实际的死亡率在1.3%左右,那么在制定费率时可能参考3%,那么多出来的钱就是死差了!
以上就是保险公司的盈利来源
『陆』 我想开保险公司需要多少投资
首先你的净复资产要达制到2亿,注册资本也要2亿,机构的人员、设施都有规定。通过后再向保险监督委员会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般会在半年内给予批复结果。然后是筹建,一般要求一年内完成。
『柒』 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有那些啊
《保险法》
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捌』 保险公司把钱都会投资哪些方面
投资渠道逐步放开 保险投资瓶颈难破
业界对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放开的疑虑,更多地来自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担心
岁末年初,保监会依照惯例,往往会推出一些针对保险公司的利好消息。然而,诸多保险公司一直在期盼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并没有如预期出台。
2005年12月15日,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首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元”和“建元”的发行中,保险公司依然未获得官方的投资许可。此前颁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曾规定,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将有待保监会另行发文规范。
事实上,关于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对保险公司的放开事宜,保监会的有关文件草案早已上报高层,最终仍受制于这一产品自身的规范性。具体的症结在于,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在征税问题上争执不下;因此,尽管相关试点已经推开,但缴税方式仍未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这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其投资的放开。
除了资产证券化,保险公司觊觎已久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亦未有实质进展。目前,《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均已上报高层部门进行审批。由于部门意见需要进一步协调,高层对于保险业扩大投资渠道亦有不同认识,因此仍需时间磨合。在保监会的极力撮合下,前者近期有可能先行一步推出。
渠道难开
自2004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放开投资渠道的努力可谓频繁。
以往,保险资金只允许银行存款、购买债券;2004年中便可以投资基金,而后又放开其间接进入股市;2005年还批准了保险资金可以独立席位直接进入股市。2005年,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余额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9月中旬,保监会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后,已允许保险资金在境外运用,并可适量投资红筹股。
即便如此,与成熟市场的保险企业相比较,中国保险业的投资渠道仍嫌偏窄。一家国内大型寿险公司有关人士抱怨,寿险公司要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又要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务,还要适时与高负债匹配;目前债市和股场普遍低迷,银行资金充裕,利率偏低,情况并不乐观。
中国保监会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5年1月到9月,全国保费收入达3778.76亿元,同比增长13.1%。截至9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3071亿元,比年初增长了25.8%;其中,债券投资6690.4亿元,银行存款4994亿元,两项超过可用资金的60%;证券投资基金1062.4亿元,股票(股权)投资仅98.7亿元,小于保险业可用资金的1%。
相形之下,这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5年出版的《保险业统计年鉴1994-2003》上公布的欧美等国的保险投资状况相去甚远。以美国为例,2003年其保险业的投资分布为债券70%,股票11%,抵押贷款7%,无抵押贷款3%,房地产1%,其它投资8%,分布相当广泛。
不同投资结构直接反映到收益上。统计显示,2000年-2003年的四年中,中国保险业的投资平均收益率仅为3.54%。目前有业内人士预测,2005年的收益率应该为略高于3%的额度,同样远低于欧美国家保险市场10%左右的收益水平。
“保险公司在做投资时,强调的是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所以保险业注重优化投资,即在预测的投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又保证一定的资产流动性。”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Prudential Financial)年金产品发展部精算经理潘蔺对《财经》说,为了实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保险公司通常使用现金流匹配(Cash Flow Matching)或存续期间匹配(Duration Matching)两种办法;根据不同的险种,设置不同的投资。
“比如人寿险,保单的周期较长,产品受利率的影响较大,通常使用存续期间匹配方法,购买与之相匹配的是中长期债券;车险保单的周期较短,基本不受利率影响,可以考虑别的投资工具。”他说。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郭晋鲁对国内投资与资产的不匹配颇有感触,“比如,我们对客户承诺6%的回报率,但是目前在国内买到的五年期债券的回报率只有3%;又比如,我们对客户的负债是20年的负债,但是国内市场上,期限长达20年的债券很少。”至于外国保险公司为锁定风险进行的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而言,更远超出了其风险控制能力范围。
保监会有关官员对《财经》表示,在没有获得高层首肯、同时有关规定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在保监会的现有政策框架内,对于超过目前投资渠道范围的投资申请,保监会一律没有权限予以放行。
投资憧憬中国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的愿望素来十分强烈。事实上,坊间关于保险公司绕道投资房地产、路桥设施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
这种投资冲动与保险业近年来的发展不无关系。从保险产品的角度看,很多寿险公司的万能险比以往大幅增加,其一般情况下结算利率目前高于3%。此外,对于投资连结产品,客户的保险利益是与独立投资账户的投资业绩直接挂钩,因此,对投资运作的水平和资金的保值增值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保险公司普遍反映提高收益率的压力相当之大,保险业新增资金的大幅增加更令压力有增无减。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也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尚背负大量利差损未能化解,保值增值压力尤甚。
从资产负债配比看,中国保险公司普遍资产平均期限较短,负债平均期限较长,结构不甚合理。
中国人寿股份公司一位负责资金运用的人士表示,如能适当增加房地产和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将有利于提高资产负债匹配。因为目前的投资品种除银行存款和债券,期限都相对较短,而银行利率和债市的低迷则令收益率的提高大打折扣。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品种,其投资回报率虽算不上惊人,但一般风险较小,具有比较优势。
除此之外,随着国有银行的上市大热,保险公司对银行的投资冲动也与日俱增。
2005年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获准分别拿出100亿元资金成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战略投资者,此举令保险业感到相当震动。事实上,在2005年11月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成立大会上,也不乏保险公司老总的身影。只不过,落花有意,大门也并未向其敞开。
据记者了解,此前数月,保监会便为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斡旋,结果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有关部门认为,之所以接纳社保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主要是考虑其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的特殊地位。
中国人寿幸运地搭上了建行上市的班车,不过,这只是决策基于其历史包袱给出的一个优惠政策而已。在中国人寿上市之前,为了化解历史上的巨额利差损,中国人寿与财政部建立了一个数千亿元的共管基金。考虑到这一笔战略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保监会的极力推动下,最终有关部门特批其参与了建行的IPO投资。
在金融企业之外,据记者了解,保监会也正在谋求促成保险公司投资工业企业和其它中小企业的有关事宜。
制度有待完善
尽管保险公司热望殷殷,但业界对于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之举仍多持谨慎态度。保监会资金监管部门一位官员就向《财经》指出,虽然目前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具备了一定条件,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完备制度,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尽可能规避投资的风险。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徐建军也称,投资渠道虽然越开放越好,但具体操作起来却很复杂,因为这涉及监管体系、交易平台甚至一些基本认识问题。从长期来看,对于投资的比例控制、公司的信用评级、动态的管理跟踪等都需配套,才能防范风险。
目前,保监会在放开投资渠道的政策中,也体现了额度控制和资格限制的思路。据了解,《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限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资金上限,即按成本计价,投资于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资产总值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的一定比例。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可投资的基础设施,被明确限定为水务、交通运输、能源、市政等项目。这与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基本吻合。
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投资基础建设的投资方式初步确定为信托模式,“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用信托或委托方式,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有关信托资质问题、具体操作流程等问题,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解铃还须系铃人。业界对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放开的疑虑,更多地来自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担心。
近年来爆发的证券公司委托理财案件中,债权人中就不乏保险公司的身影。在当前中国尚不成熟的金融环境下,保险公司倘若不能尽快提高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监管部门倘不建立完备的监控体系,其飞速增长的保费收入正在成为其自身难以掌控的负担。
『玖』 现在哪个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最高
“保险公司十大排名”绝对是搜索量居高不下的关键词,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家对保险知识的不了解,但是配置保险又逐渐成为了刚需,只能先从保险公司的大小开始,想着大公司的产品就算不是最好,起码也在及格线以上,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1.保险公司排名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标准不一样的话排名情况也不相同,一般来说,消费者主要看中的有保费收入、偿付能力和理赔效率/投诉率等几个方面,我们就看下这几个方面保险公司的排名。
▲从保费上来看排名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某种程度上说,通过保费收入看保险公司十大排名,固然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判断公司实力,但是,如果想要买保险,看保费收入排名没用,因为销量高并不代表产品好。
▲从偿付能力上来看排名
当然,偿付能力越高说明公司在发生超出正常年景的赔偿或给付时的经济能力越强,但是依然不能保障偿付能力越高的险企,产品就越好。
▲从理赔金额上来看排名
排名在首位的理赔金额多,只能说明在产品销量大,在这个基础上理赔金额也会大于其他公司,并不能说明任何其他问题。实际上,不管小公司还是大公司,都是按照合同进行理赔,只要用户达到理赔条件,提供充足的理赔资料,一般都能顺利完成理赔。
2.保险公司十大排名有何意义?
其实,当我们在纠结保险公司排名的时候,在担心的无非是自己的保单会没人管、不能顺利理赔的问题,但这些担心,都是不必要的。
1. 保险公司其实无法通过排名来判断“大小”
保险公司是需要通过严格的注册资金、持续注资的能力、高管人员专业度、经营方案层层审核的,起点很高,不能按照普通的“大小”来对保险公司下定义,更不能单纯凭广告多少、保险营销员的多少来判定一个保险公司,毕竟我们要看的是产品,而不是营销网点的多少。
1. 银保监会强大的监管能力
银保监会有严格的监管体系,会对保险公司的资金实力、偿付能力和资金运用都会严密监管,保费有资金运用监管,赔付有偿付能力监管,外有再保障制度对接全球金融,内有保险保障基金为国护盘。一个保险公司不可能会破产,就算退一万步来讲,濒临破产了,也会有强大的资金把他救回来。
第三,保险公司根本不敢也不会故意不赔
保险条款里对核赔时间、理赔金给付时间等都有规定,并不是保险公司想延期就能延期的。如果风险明确,符合理赔条款无异议,那么保险公司完全没必要为了一份保单而丢掉自己的名声,要知道,理赔才是保险公司的口碑源泉。
还是那句话,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付,符合条款的,保险公司一定会赔,不符合条款的,保险公司就有理由拒赔。
所以,总的来说,我们在配置保险的时候,根本不用在意保险公司的排名,因为那些根本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产品的优劣。
3.配置保险最关键的还是要看产品的优劣
投保人寿保险无须关注保险公司排名,投保高性价比的保险产品,才是90%以上普通家庭买保险的首选。我们以重疾险为例,如果预算不足,可以选择昆仑健康保2.0版这类单次赔付的重疾险,以30岁男士选择30万保额,保至80周岁,30年缴费,每年仅需2703元,即可获得:
重疾保障:110种重疾,赔付一次,30万保额
轻症保障:50种轻症,可赔付3次,依次赔付保额30%、40%、50%,即9万、12万、15万。
中症保障:25种中症,可赔付2次,每次50%保额,即15万。
此外还可以附加特定疾病保障、重疾住院津贴和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
如过预算充足,可以选择完美人生守护(尊享版)这类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还以,30岁男士为例,选择30万保额,保至终身,30年缴费,每年仅需5133元,即可获得:
重疾保障:108种重疾赔付六次,比例逐次递增;累计可赔付750%基本保额,最高可达225万。
轻症保障:35种轻症,赔付三次,每次45%基本保额,即13.5万赔付3次。
中症保障:20种中症,赔付两次,每次60%基本保额,即18万赔付2次。
此外还有原位癌额外赔付两次,每次45%保额,即13.5万赔2次,还有身故、全残保险金30万,一旦罹患轻症/中症/重疾,可以豁免余期所有保费,其余保障不受影响。
小结
大家在配置保险的时候,对保险公司十大排名的信息不用过多关注,最关键的还是要清楚产品的保障责任是什么,弄清保什么不保什么,再来结合自己的需求和预算,看保险产品的保障和保费是否贴合自己的需求,这样才能配置到合适、划算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