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业银行在进行证券投资过程中,可以采取什么策略
商业银行投资于证券,主要是为了使现金资产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商业银行通常面临着流动性风险,这就要求商业银行投资的证券具有高度的流动性,通常都是国债或信用级别很高的金融债、企业债,这些债券的期限通常也较短,就是为了随时能够变现。除了流动性风险,还有市场风险,比如利率突然变化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化,可能给商业银行的盈利带来波动。还有信用风险,就是证券发行方能否还本付息。就像上面说到的,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高度重视流动性,非常稳健,因此投资债券的评级都很高,信用风险通常不是重点的考虑。
B. 商业银行到底能不能投资公司债券
商业银行到底能不能投资公司债券,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商业银行投资债券持有期内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C. 商业银行到底能不能投资公司债券 现在正在学习商业银行学,书中提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回企业或国有控答股企业,因此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的发债主体为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
禁止从事,就是禁止经营企业债券和进行股票投资,只是禁止从事(经营),没说禁止投资
而可以投资的企业债券也是国企债券和上市公司的债券
意思就是,商业银行只可以投资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及金融类债券,但不可以自己经营债券的发行与市销,也不可以利用自身的商业存款优势从事股票投资活动;
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可以投资国债,金融类债券(金融市场销售的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国有企业债券和上市公司债券.....但也仅仅是投资债券而不是股权,因为债券相对股票较稳定,商业银行看似庞大不可击溃,但也有自身庞大的风险性,风险一旦爆发将会是非常严重的金融危机事件,所以只能债券,而不是波动不定的股票,债券是约定好的期货本息(不管企业经营如何,到期一定要还本付息),但谁也不知道股票下一秒是涨是跌。
D. 银行投资债券有哪些监管要求
银行投资债券一般是需要监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E. 关于商业银行债券投资
商业银行发行的抄债权不袭是财政融资
首先商业银行虽然由政府背景,但是从经营上是自负盈亏的。会计账目和公司法都不允许国家财政参与,不能牺牲股东权益。
只有像国开行,进出口银行这种政策银行才能由政府控制做财政融资。
不过有一种解决办法让商业银行的金融债券参与参政融资。
首先,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给机构和投资自然人,其实也就是一种公司债。
然后政策性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发行债券,向商业银行融资,商业银行可以用其金融债券的收益购买其债券。
事实上,政策性银行的债券发行融资都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的
所以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不算财政融资,而是民间融资,是一种公司债
请采纳。
F.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内收到的债券利息为何不计入投资收益
出售时应确认。。。那个早就确认过的
G. 商业银行投资某一企业的企业债或公司债有额度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合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银行投资债券的授信和贷款的授信都在银行的信贷规模内。细分的话,这两个科目在不同的表内,但要从银行的信贷规模来说,是合并计算的
H. 期限1年内债券投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吗
可以的,和期限无关
持有至到期投资: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有意图持有到期
3、有能力持有到期
4、是非衍生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有报价
I. 企业持有的3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吗
是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专投资、基金投资属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只能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可以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J. 银行持有的企业债券(如划分为可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或应收款项投资的债券)需要占对客户的授信额度吗
综合授信额度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商业银行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具体到你说的这种情况,我认为是不会占用的。因为使用授信额度有一个发起的行为,而这个行为一定是由客户来执行的。你说的这种情况下,银行具有购买或不购买的自由,所以我们不能认为这个行为是由企业客户来发起,而且企业客户也没有主动权,所以不应视为占用对客户的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