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意向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创业投资机构在选择投资项目的时候,首先是要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比如商业计划书、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和有关知识产权资料,在经过初步判断后基本符合其投资方向和投资阶段后,便会进行初步接触和考察,并与项目方的实际控制人进行初步沟通,以期在大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才会开始下一步的尽职调查工作,这个时候,就会根据协商的结果双方鉴定一个投资框架协议或投资意向书,这个框架协议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双方基本认同其中的约定,因为这是合作的前提,框架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股权比例和价格。协议会明确投资方想参股项目方的大概投资比例,太小的话项目方可能达不到其融资目的而放弃,太大则可能威胁到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在投入基金的时候是购买股份或增资扩股、评估企业价值的时候是以什么方法为基准,是净资产溢价,未来现金流折现,还是市盈率法等等,基准日是什么时候,是以去年业绩和资产做为评估基础,还是以预测的今年年底业绩为基础。是否引进对赌条款,是以收入还是以利润为对赌条件,对赌后的奖罚是调整各方股权比例,还是调整投入基金或其它形式,对无形资产的认可和评估方式等等。 2、股权结构的调整和资产重组。很多时候,投资方感兴趣的是项目方的主营业务和主营业务相关资产,但由于历史原因,民营企业通常家族式交叉持股、代持股或者几家公司同样业务但分别持股,这就必须按现代企业要求规范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理顺股权结构,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突出主营业务。另外项目方有些资产,比如土地,还有业务与主营业务没有多大关系,则必须进行资产剥离和重组,这些资产有可能是优质资产,也有可能是不良资产,但对主营业务没有贡献,如果不重组,就会降低公司的资产回报率或者影响主营业务的突出。 3、上市意向和公司发展模式。项目方是否有强烈的意愿在资产市场挂牌上市,想在哪里上市,大概想什么时候申请上市,这是投资方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投资方并不可能与项目方白头到老,他们的资金也是通过向出资人募集得来的,所以在一定时候必须退出,返回出资人本金和回报,而理想的退出方式是通过企业上市,另外在国内或国外上市也相当重要,它涉及上市资源的调配和退出后资金的回笼问题。上市需要给股民讲一个很好的故事,这就涉及公司的市场前景,特别是公司发展模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问题,这一部分可能还包括回购条款,也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不想上市或者达不到上市条件,则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回购投资方的股份,让投资方实现退出以便给出资人有所交代,当然,这种退出方式的回报远远不如上市后的退出。 4、投资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组成、责任和义务。投资后投资方是否在董事会有席位,有多少席位,如果股份比例不到三分之一是否在重大问题上有否决权,除了《公司法》规定外,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董事会一致同意。投资方是否派人参与经营管理。总经理的权限和责任,包括对高管人员的任命和工资制订,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的权限等。另外投资方有哪些资源,在哪些方面可以协助公司运作,比如政府资源、市场资源、人力资源、上市资源等,可以协助公司进行发展战略规划财务规范,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引进高管人员和申请上市等方面。 5、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和时间表。框架协议只是初步合作意向,下一步通常需要双方共同成立协调小组,开展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协议谈判、工商变更等工作,框架协议还须明确这些工作所需费用的垫付和分摊问题,也须明确每一步工作的时间和完成投资的大概时间。
B. 签署框架协议后,具体执行时是否还需要单独再签订具体合同
签署框架协议后,具体执行时是否需要单独再签订具体合同,需要根据框架协议的内容来确定。
第一种情况:框架协议相当于是缔约协议,表示双方意向合作的文件,如果协议条文概况笼统,未就合同的标的、价款、履行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达成合意,则不产生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效力,具体的交易细节需要在框架合同的基础上再细化成正式的合同。
第二种情况:如果框架协议约定了具体事项、完成时间、双方准备工作分工及责任等,则可被认定为具体合同,不需要另行签订合同。
如果框架协议里面规定了合作的方式和价格,具有可操作性,那是可以视为具体合同的,不需要另行签订合同。

(2)投资框架协议自动解除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网络-框架协议
C.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有什么意义
一般所说的框架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标的交易达成意向并对主要内容予以确定而订立的合同,具体的交易细节在框架合同的基础上再细化成正式的合同。
框架协议相当于是缔约协议,表示双方意向合作的文件,如果协议条文概况笼统的话则无实际影响,如果约定了具体事项、完成时间、双方准备工作分工及责任等,就很严肃了,可能会引发缔约责任。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之后,就代表双方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在排他期内基本上就把其他竞争者排除在外了。这段时间里没有其他竞争者竞争,合作双方就可以就进一步的合作展开深入工作。
D. 什么叫框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框架协议一般是做大项目的商务谈判,双方把大方向定下后所签订的协议。比如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的,合作方一般会签订一个约定项目投资和待项目进行后双方如何合作的合同,随着项目实施再陆续签订完善具体的细节的协议,这个最开始签订的就是框架协议。2、具有法律效力
E. 政府如何解决项目投资方放鸽子问题
自从2016年政府颁发了新办法以来,这方面企业是钻不了空子了。
举例:
东门政府现在因为想引进高端电子产业,于是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卖出一块地,也就是不用招标拍卖,价格比市场价低了很多。
A集团是深圳高新企业,也是高端电子。它想买下东门这块地,于是先跟政府谈。政府去了深圳考察,发现这个企业可以,有配套实力。
接下来,双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这个协议已经具备一定法律效应了。约定好未来五年开发计划。
政府把这块300亩的地,切分成三份,每份100亩。第一次协议转让价格200万卖了一百亩给你A集团。
但是A集团突然不想开发,ok,政府已经在合同说好了,三年内没有建立起厂房,要收回。于是A集团只能乖乖建设起来。
A集团觉得,这个厂房如果可以配套一栋写字楼,让自己上下游的企业买一层用来办公,多好;加上可以建2栋房地产,优先卖给自己员工,绑住他们,也很好。于是,政府说,这个可以,你答应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要有30元纳税每年。我给你三年时间。
接下来,三年后,A集团真的可以做到这个纳税水平,政府才允许你办理独立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