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进行债券投资
协商确定公开发行的定价与配售方案并予公告,明确价格或利率确定原则、发行定价流程和配售规则等内容。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价格或利率以询价或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协商确定公开发行的定价与配售方案并予公告,明确价格或利率确定原则、发行定价流程和配售规则等内容。
发行人和承销机构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债券投资报价规则扩展阅读:
债券投资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发行定价和配售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2、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款。
3、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发行附可交换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条款的公司债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行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
Ⅱ 债券的交易规则
1、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债券,签订开户契约,填写开户有关内容,明确经纪商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证券商通过它在证券交易所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条件实施债券买卖业务。
3、办理成交后的手续。成交后,经纪人应于成交的当日,填制买卖报告书,通知委托人(投资人)按时将交割的款项或交割的债券交付委托经纪商。
4、经纪商核对交易记录,办理结算交割手续。
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1、现货交易
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例如,投资者可直接通过证券帐户在深交所全国各证券经营网点买卖已经上市的债券品种。
2、回购交易
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深、沪证券交易所均有债券回购交易,机构法人和个人投资者都能参与。
3、期货交易
债券期货交易是一批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2)债券投资报价规则扩展阅读: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
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三是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Ⅲ 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有哪些原则
债券一旦上市流通,其价格就要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反复波动。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就面临着投资时机的选择问题。
机会选择得当,就能提高投资收益率;反之,投资效果就差一些。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原则有以下几种:
1.在投资群体集中到来之前投资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存在着一种从众行为,即某一个体的活动总是要趋同大多数人的行为,从而得到大多数的认可。这反映在投资活动中就是资金往往总是比较集中地进入债市或流入某一品种。而一旦确认大量的资金进入市场,债券的价格就已经抬高了。所以精明的投资者就要抢先一步,在投资群体集中到来之前投资。
2.追涨杀跌债券价格的运动都存在着惯性,即不论是涨或跌都将有一段持续时间,所以投资者可以顺势投资,即当整个债券市场行情即将启动时可买进债券,而当市场开始盘整将选择向下突破时,可卖出债券。追涨杀跌的关键是要能及早确认趋势,如果走势很明显已到回头边缘再作决策,就会适得其反。
3.在银行利率调高后或调低前投资债券作为标准的利息商品,其市场价格极易受银行利率的影响,当银行利率上升时,大量资金就会纷纷流向储蓄存款,债券价格就会下降,反之亦然。因此投资者为了获得较高的投资效益就应该密切注意投资环境中货币政策的变化,努力分析和发现利率变动信号,争取在银行即将调低利率前及时购入或在银行利率调高一段时间后买入债券,这样就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
4.在消费市场价格上涨后投资物价因素影响着债券价格,当物价上涨时,人们发现货币购买力下降便会抛售债券,转而购买房地产、金银手饰等保值物品,从而引起债券价格的下跌。当物价上涨的趋势转缓后,债券价格的下跌也会停止。此时如果投资者能够有确切的信息或对市场前景有科学的预测,就可在人们纷纷折价抛售债券时投资购入,并耐心等待价格的回升,则投资收益将会是非常可观的。
5.在新券上市时投资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不一样,债券市场的价格体系一般是较为稳定的,往往在某一债券新发行或上市后才出现一次波协,因为为了吸引投资者,新发行或新上市的债券的年收益率总比已上市的债券要略高一些,这样债券市场价格就要做一次调整。一般是新上市的债券价格逐渐上升,收益逐渐下降,而已上市的债券价格维持不动或下跌,收益率上升,债券市场价格达到新的平衡,而此时的市场价格比调整前的市场价格要高。因此,在债券新发行或新上市时购买,然后等待一段时期,在价格上升时再卖出,投资者将会有所收益。
Ⅳ 可转债交易规则有哪些
可转债的交易规则:
(1)交易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内T+0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容转托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2)交易报价: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为一交易单位,简称“一手”(一手=10张),实行整手倍数交易。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3)交易清算: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行T+1交收,投资者与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办理交割手续。
Ⅳ 债券的交易方式
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一、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二、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有现货交易和回购交易。
(一)现货交易
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回购交易:
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均有债券回购交易,但只允许机构法人开户交易,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
1、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
(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
回购到期日,交易系统根据结算公司提供的当日回购到期的数据,为相关帐户增加相应可融资额度。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或者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账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偿还到期购回款。
2、交易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经过一定期限后,以一定的价格再行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投资者在上证所交易市场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必须选定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签订全面指定交易协议。投资者在上证所交易市场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无需申报"回购登记"可直接委托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手(1手=1000元标准券)。
(2)计价单位: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报价时省略百分号(%)。
(3)价格变动单位:0.005或其整数倍。
(4)每笔申报限制:最低申报限额为100手,最高申报限额为10000手。
(5)申报价格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三)期货交易
债券期货交易是一批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均不开通债券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的流程:
(1) 期货交易者在经纪公司输开户手续,包括签署一份授权经纪公司代为买卖合同及缴付手续费的授权书,经纪公司获此授权后,就可根据该合同的条款,按照客户的指标办理期货的买卖。
(2) 经纪人接到客户的订单后,立即用电话、电传或其它方法迅速通知经纪公司驻在交易所的代表。
(3) 经纪公司交易代表将收到的订单打上时间图章,即送至交易大厅内的出市代表。
(4) 场内出市代表将客户的指令输入计算机进行交易。
(5) 每一笔交易完成后,场内出市代表须将交易记录通知场外经纪人,并通知客户。
(6) 当客户要求将期货合约平仓时,要立即通知经纪人,由经纪人用电话通知驻在交易所的交易代表,通过场内出市代表将该笔期货合约进行对冲,同时通过交易电脑进行清算,并由经纪人将对冲后的纯利或亏损报表寄给客户。
(7) 如客户在短期内不平仓,一般在每天或每周按当天交易所结算价格结算一次。如帐面出现亏损,客户需要暂时补交亏损差额;如有帐面盈余,即由经纪公司补交盈利差额给客户。直到客户平仓时,再结算实际盈亏额。
Ⅵ 债券投资方式有那几种
债券投资组合有三种方式
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的基本套路是一样的,即先通过对整体市场走势的判断来决定是否积极介入,然后在总体方向确定的情况下,根据特定的市场情形选取个券。不过这中间还可以加上一个中观的组合策略,即在大方向既定的情况下,选取不同期限的债券组合成资产池。
收益率曲线的整体变动趋势是我们判断整体市场走向的依据,所以一旦我们认为宏观经济出现过热,央行有可能通过升息等紧缩性货币政策来调控经济时,这就意味着收益率曲线将整体上移,其对应的就是债券市场的整体下滑,所以这个时候采取保守的投资策略,缩短债券组合久期,把投资重点选在短期品种上就十分必要,反之则相反。
为什么我们在这中间还要加入一个组合的概念呢,因为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动并不是整体平行移动的,曲线的局部变动较为突出,带动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动是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常态。而这种常态造成了曲线的某些部位和其他部分经常会出现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就为我们集中投资于某几个期限段的债券提供了条件。
主要可以用哑铃型、子弹型或阶梯型三种方式进行债券组合。所谓哑铃型组合就是重点投资于期限较短的债券和期限较长的债券,弱化中期债的投资,形状像一个哑铃。而子弹型组合就是集中投资中等期限的债券,由于中间突出,所以叫子弹型。阶梯型组合就是当收益率曲线的凸起部分是均匀分布时,集中投资于这几个凸起部分所在年期的债券,由于其剩余年限呈等差分布,恰好就构成了阶梯的形状。
Ⅶ 债券价格计算
你对债券的理论价值有严重偏差,关键在于你忽略了债券的剩余时间问题,现在122007剩余时间还有5年多的时间,每年的利息除税前是6.55%,一般来说债券的净价接近100元时说明其持有收益率接近于市场利率曲线时所当应的时间点上的利率。你现在可以简单这样算一下,现在该债券还有6年未付息(每天交易中的应计利息并不是真正的发债企业已经付息,发债企业只会在计息满一个周期时才会支付利息,而是每天交易中的应计利息是在企业不发生违约的前提下应计的利息,这是债券交易中的交易计算规则所导致),未付息的利息总共有6.55%*6=39.3%,就算扣除20%个人所得税,也有31.44%,即一张债券的税前总价值就是139.3元,税后也有131.44元,要注意一点如果是机构持有该债券是不用缴交那20%的利息税的,这个利息税是针对个人投资者,对于个人投资者可以在该债券付息前采取避税策略,在该债券每年付息登记前卖出该债券避免缴税,因每天就应计利息在每天交易时都不计税征收的,是等到债券真正付息时才征收的。现在122007在7月6日的全价是106.866元,如果是税前5年多的整体收益就是30.5%(139.3/106.866-1),这个收益率还是比国债稍好一点的。
Ⅷ 债券的定价原则是什么
价格基本就是未来现金流折现,折现率则主要由市场无风险利率和债券发行人的风险溢价决定
Ⅸ 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原则与要求
债权性投资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债权性投资 编辑
对于债权性投资,新准则按照上述分类分别提出了相应地确认、计量原则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原则与要求:
1.初始确认与计量。对于取得的各种债权性投资,应在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时进行确认。
投资的入账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应当以金融工具的市场交易价格或取得成本为基础确定。相关的交易费用,如果是为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而发生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包括在投资的入账价值中;如果是为取得其他投资而发生的,则应当包括在投资的入账价值中。
2.利息的计提与处理。期末,企业应按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法,是按照金融资产(含一组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3.期末计价。企业应按投资的类型采用相应方法进行期末计价,做出必要的账务处理。(1)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和可供出售投资,应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可供出售投资的,则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2)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摊余成本进行计价。摊余成本是该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之后的余额。
4.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由于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总是相等的,因此不存在减值问题。而其他类型的债权性投资都可能存在减值问题。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债权性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投资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为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的差额。对于可供出售投资,减值损失为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在确认可供出售投资减值损失的同时,还应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债权性投资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债权投资在转回日的成本。
5.投资的重分类。为防止通过重分类进行任意的利润调整,新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既不能重分类转出,也不允许由其他投资重分类转入。对其他投资的重分类,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对于可供出售投资,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等,可以重分类为其他类型投资,改按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投资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与该投资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以及该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以前因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作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投资,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改按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日,投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直接计入并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待该投资被处置或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等原因,应当重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投资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6.投资的转移与终止确认。投资转移是企业(转出方)将投资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的行为。对于已转移的投资,企业如果已将投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投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对该投资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已转移的投资。另外,如果收取与某项投资相关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也应进行终止确认,如持有债券投资的到期收回等。对于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投资转移,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投资的程度确认有关投资,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投资的整体转移,应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投资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投资为可供出售投资的情形)之和。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投资的部分转移,应将所转移投资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一,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其二,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涉及转移的投资为可供出售投资的情形)的金额之和。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投资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7.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的确认与计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由主合同(普通公司债券)与嵌入衍生工具(股票期权)复合而成的混合工具。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内嵌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权益转换特征与主合同没有密切联系。因此,对于购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应将初始投资成本在主合同与嵌入衍生工具之间分配,将主合同的公允价值作为债权性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主合同的公允价值后的差额,作为嵌入衍生工具的初始投资成本。分拆后,企业应分别根据对主合同和嵌入衍生工具的持有意图和目的归类,并按各类投资的具体要求进行后续确认和计量。如果企业无法在取得时或者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主合同和嵌入衍生工具单独可靠地计量,则应当将可转换公司债券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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