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央企大重组 股市怎么看
一路一带建设、高端装备出海、国企资产整合、央企巨头合并,2014年在系列政版策的铺权垫下,沉寂多年的“中字头”航母级央企类上市公司,开始了特殊的广场舞秀。市场普遍预期,在混改提速的大背景下,两会期间有望明确国资整合导向,央企改革引发的价值重估,势必将成为贯穿2015全年的炒作主旋律。
对于央企整合,应该区别对待。南北车合并、中核系重组,直接瞄向了高端装备出海,整合预期明确。类似于中石化、中石油合并的消息,则应保持审慎,两家公司已经对市场形成了绝对垄断,1+1策略不利于市场化竞争展开,对中石油、中石化采取优质资产分拆上市的策略更为合理。
目前市场关注的焦点在于制造业类央企,金融央企在混改背景下,价值重估的空间同样充足,比如中国平安(601318)一家的净利润就超过了创业板所有公司的总和。在这种背景下,完成股权结构优化后,比肩国际巨头的航母级金融央企隐约显现雏形。
毫无疑问,伴随央企整合,A股市场涌现了丰富的投资亮点,但究竟是“金矿”还是开采殆尽的“贫矿”,还需要投资者仔细甄别。
❷ 资产重组对股票有什么好处可言是否有上升趋势
资产重组对股票有好处,是利好,会有上升趋势。
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好处:
1. 资产重组对公司治理的改善功能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多从国有企业转制过来,国有股权一股独大,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通过“股权转让”等资产重组方式,可改善公司股权结构
2.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产业结构调整功能
我国上市公司集中于传统产业,产业间的组织程度较低,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严重,因此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并购、资产剥离,实现上市公司的产业转移。
简介: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❸ 关于股票问题
要通通讲清楚,只能去复制!
我只告诉你方法:
1、买最简单的书或是营业大内厅去"实习容"----要下问!
2、到BBS.GUPZS.CN有个栏目(最基础都有)
http://bbs.gupzs.cn/school/gszd.aspx
3、所有股件,你如不会用,一个方法解决:按F1看帮助说明
4、剩下就是你要付的努力!
祝你早日发财!
对了,关于指数的说明,你到上交所或深交所网站去看,有具体算法和股本等
❹ 现代投资重组复牌后股票会跌停吗
000900现代投资
目前尚不清楚
关键在于重组是否成功
再者到复牌时大盘走势形态也是决定性因素
随时关注公司公告

❺ 股票为什么会涨跌有什么原因
股票价格的涨跌根本上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当供给量大于需求量时,回股价会下跌,答当然,股价下跌时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使得股价的价值预期更低,随着股价的下跌,需求量会增大,同时供给量会缩水,最后会达到一个供求平衡,股价会暂时平稳。
当供给量小于需求量时,股价会下跌,同时,由于心理作用(即羊群效应),大范围的抢购可能会发生,使得股价进一步攀升,最后,随着需求量的增加和供给量的减少,会达到一个平衡,股价会暂时平稳。

(5)现代投资股票重组是好是坏扩展阅读
个股所属板块整体的涨跌情况
大盘对于个股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同样,板块的涨跌对于本版块的个股也有相当的影响作用。 因为大盘上涨的时候,一般都有热点板块的支持。热点板块形成之后,就会在这个板块中形成赚钱效应,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这个板块。
这样,供求关系就发生了变化,资金的供大于求,于是这个板块的股票就 比其他板块的股票涨幅大的多。
❻ 什么叫破产重组,有几种重组方式,什么是破产保护,破产保护有什么作用
我国企业破产中的和解、整顿制度及确定重整制定的意义和必须。首先阐明了和解和整顿制度的要领,在我国破产法中的地位;重整制度的概念及确立趋势。然后从五个方面分别论述了和解制度、整顿制度的基本特征在破产中的作用和意义及需要改革和完善的方面。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有机结合的,是避免企业破产并给以复兴的机会。两者在法定程序期限内进行并由其主管部门主持,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进行;对预防企业破产,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及维护、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立法较粗、政府干预较多、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法院自主性差、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周等缺陷,急需改革和完善。重整制度是一种积极的预防破产制度,能够全面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利益,求援范围增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结合我国国情确立完整的在法院主导下的重整制度,增强企业预防破产的功能成为当前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破产法律制度的必需。引 言破产和解是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丧失偿债能力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在相互谅解,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就延期、分期清偿债务或者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债务达成协议,以中止破产程序,防止债务人破产的制度。破产整顿是指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为了扭转亏损、清偿债务,避免破产宣告,根据已生效的和解协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顿计划和方案,在法院和债务人会议的监督下开展的调整事务、改善经营管理、恢复偿债能力的活动。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和解整顿制度。该制度是以避免企业宣告破产为目的一种预防措施。和解制度与整顿制度是相互联结、有机结合的;和解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的,而整顿制度则是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进行。企业重整制度,也称企业更生 ,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的危险而又有再生希望时,为防止企业破产,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干预下对该企业实施强制管理,以使其复兴的法律制度。企业重整制度首创于英国,始称为整理制度,后来传至美日等国,逐渐成为西方国家继和解制度之后防止破产的又一法律制度。其目的不在于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而使其从主体上归于消灭,因而有异于破产程序;其手段为积极调整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与重整企业的利益关系,并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故又异于只能消极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的和解程序。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尚无重整制度的规定。但2001年1月出台的新破产法草案,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与重整法(草案)》设立了重整专章,并在其它章节规定了相关条款。我国原破产法律规定的和解与整顿制度,在运行及操作过程中使债务人得以从积重难返中解脱出来,获得新后,得到再次走向辉煌的机会。但我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整顿制度不尽完善,和解与整顿的分界不明、行政干预色彩较浓。因此,正确分析我国破产法中和解、整顿制度的特征、优势及不足,借鉴先进立法经验,建立破产重整制度,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形势,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的必然。一、 我国破产、和解及整顿制度的基本特征依据《企业破产法(试行)》中第三十三条至四十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和解及整顿制度的规定,可以总结出和解整顿制度具有以下特征:(一) 和解制度的特征1、 和解制度目的在于避免企业宣告破产,给予濒临破产的企业以复兴的机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破产均成立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方案后,宣告破产之前,即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但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即终止破产程序。债务企业只要没有出现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就不能宣告其破产,而一但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破产程序即予终结。因此,和解制度是一种预防破产的制度。2、 和解制度与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的。依据破产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的规定,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均应属于破产预防制度,这两种制度相互连接,在使用上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整顿的前提是和解协议成立并生效,和解协议生效的后果之一是企业进入整顿阶段,而整顿的直接目的在于促使企业恢复偿债能力,履行和解协议。这种连接既可以克服单纯和解制度治标不治本的缺陷,也可使整顿期间的债务关系得以稳定,避免单纯的整顿制度忽视债权人利益的不足。3、 和解制度与破产制度是有机结合的。两种制度的有机结合,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两种制度均在同一立法中作以规定,使法律条文高度集约,避免了多重立法的繁琐和重复;二是两种制度在使用上相互连接,实现了程序的简化。和解程序内含于破产程序之中,并且只能够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宣告破产之前进行。和解协议一旦生效,破产程序即告终止。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破产程序又予恢复。(二) 破产整顿制度有以下特征:1、 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2、 破产整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进行。破产对整顿制度的适用条件,整顿的申请人,申请期限,整顿程序开始的条件,以及对整顿的监督、整顿的期限、整顿的终结鬲、终结方式、后果等各个阶段或各方面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程序,整顿就不能开始或正常的进行。破产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3、 破产整顿以和解成立并生效为前提并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应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的认可。如和解不成立或者不被人民法院认可,则整顿不能开始。如果在整顿期间出现违反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则应予终结;根据现行破产法规规定和现行体制,部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是企业整顿的申请权人和主持人,企业的整顿活动由其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4、 破产整顿必须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进行。为了保证整顿在符合法院程序,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件下运行,破产立法把整个整顿过程置于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双重监督之下。二、 和解、整顿制度在破产中的作用和意义1、 和解、整顿制度是预防破产的抢救措施。和解对濒临破产的债务人来讲,是一种防范破产的挽救措施。通过和解,债务人可以赢得重振旗鼓的时间,卸去负债重压,集中整顿内部事务,制定经营方针,改善管理,实现复兴。而整顿制度在两年内企业可以重新改革,理顺发展思路,得以新生。因此,和解整顿制度对于维护债务人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2、 和解、整顿制度也是一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债务人通过和解整顿恢复了偿债能力,履行了和解协议,债权人利益即可实现;债权人虽然通过和妥整顿要损失一部分利益,但较之其在破产清算程序受偿所蒙受的损失要小的多;和解协议虽然采取债权人会议特定多数表决原则。但依据《破产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终止破产程序”。这样能使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破产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整顿情况应当定期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这样,债务人一旦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定情形,和解整顿程序就可能被终止。因此,和解整顿制度对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有积极作用。3、 和解、整顿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解、整顿制度的实施能挽救一批债务人,减少破产倒闭案件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避免职工的失业、生产力的浪费和社会救济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防止经济衰退与危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三、 我国企业和解整顿制度急需改革和完善1、 我国现行和解制度缺陷是比较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色彩浓厚,不适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干预较多,和解制度在立法体例和运用上未实现一体化。因债务人所有制不同,申请和解权及和解与整顿的关系也有所不同。《破产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整顿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这些条款的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业和解与整顿,而《民事诉讼法》则规定非国有企业的和解制度,是单纯的和解制度。这种以所有制为基础的立法体例,根本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平等化的要求。现行破产法中的和解与整顿制度的规定中,有许多不足之处。内容过于简单粗糙,不利于实际执行,同时政府行政干预因素过多,对债权人的权益保障不够,对保证和解协议的履行,监督企业整顿活动的各项具体制度,有待完善。国有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该企业并不申请和解权。是否申请和解完全依赖于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愿意申请对该企业法人进行整顿。如果认为其有重整发展的希望,则需向人民法院提出整顿申请。只有整顿申请提出后,国有企业法人才能取得和解申请权,而这项权利取得后是不得放弃的。可见,国有企业法人取得和解申请权是有条件的,取得后对该权力的行使又带有强制性。在国有企业的破产程序中,和解与整顿相伴而生,相互依赖,和解附属于整顿程度。和解所起的作用,只是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实施整顿而不得依赖的程度上的中介和手段。对于非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来说情形完全不同,非国有企业法人被申请破产后即取得申请和解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且其是否行使该项权利也完全由自己决定,不带任何强制性,和解不再成为整顿的附庸,而成为完全独立的破产预防程序,整顿程序实现已不存在。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破产法(试行)》颁布时,计划经济色彩十分浓厚。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国有企业法人都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而非国有企业法人除集体企业外,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法人一般都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大、中型国有企业一般与国计民生都有关系,所以国有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后,法律赋予其上级主管部门以整顿申请权似乎就是天经地义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决大多数的企业法人都将不存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问题,它们在市场经济中处于独立的竞争地位,都同样受优胜劣汰法则支配。这就要求所有企业在破产和解制度一律平等,包含和解申请条件,程序和结果都应完全琶。破产和解申请权应属企业法人人格权范畴,是企业法人的基本权利,理当属企业法人,而非其上级主管机关,这也是企业法人懂事权利能力的体现。因此,在破产和解与整顿法律程序中,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应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享有和解申请权。而债务人的上级主管机关在破产和解整顿中只能处于监督地位,行使行政监督职能,不能成为破产诉讼中和解与整顿的主体。2、 政府行政参与破产程序的程度过深,忽视了人民法院在和解整顿程序上的主动作用。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着债务人申请和解的权利。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参与企业的整顿并使整顿成为政府行政管理和经营企业的全法途径,带有计划经济的鲜明特色。和解程序作为破产程序的组成部分,本不应有政府的行政参与。政府更不应凌驾于法院之上而成为和解程序的主角。否则将会有政府行政干预法院独立行使对破产案件的管辖权之嫌,也不符合政府对市场经济主体活动只实施宏观调控这一改革模式。而我国《破产法(试行)》对国有企业和解与整顿的规定则反映了政企不分的社会背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现行和解程序的不完善及政府的行政参与弱化了法院在和解程序中的主动性。和解程序的本质,仍为法院审判权范围内的司法清理程序。和解制度忽略了法院的主动性,等于放弃了和解程序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我国现行的国有企业法人破产和解制度欠缺完备的可适应性。3、 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周。在和解、整顿程序中虽然规定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作用,但在和解、整顿程序中未设置和解、整顿的监督人,债权人会议在闭会期间没有常设机构或人员代表其利益,对债务人的活动进行监督,再者未规定债权人的和解申请权,使其无法主动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另外也未规定债权人在整顿中的法律地位及作用。
4、 法律规定过于粗糙、原则化,可操作性差。现行立法对和解及整顿程序中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和解协议内容,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解协议对有物权担保债权人有无法律效力及后果等问题均未作规定,这就使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无所适从,处置不一,造成执法的不统一。四、 我国确立企业重整制度立法的现实意义虽然我国在86年制定的《破产法(草案)》中制定了破产中的和解、整顿制度(如前所述及的特征、意义等),但因该规定不尽完善,所以引进和制定在现代西方已经取得很多成功经验的企业重整制度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是独立法人,国家不该通过行政手段对其进行干预,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一套积极预防公司破产的重整制度,使已濒临困境而有复苏可能的公司经过重整后,得以维持与复兴,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重整制度具有与和解相同的意义,可以预防破产,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和失业的扩大,激发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积极性,去恢复企业的经营能力,如果重整成功,可使债权人免于遭受重大损失。重整还有比和解、整顿更强烈、更广泛的意义:1、 积极预防破产。在重整过程中,受重整的企业法人不但在债权清方面要受到法律调整,其生产经营、合并、分立、投资、追加等方面均要受到法律调整和监督,因而企业重整比和解具有更积极的意义2、 对企业的求援范围扩大。重整不但可由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提出,还可由投资、债权人提出,这有利于社会各方为挽救企业发挥作用;重整过程中,国家还给予适当税收减免,使企业复苏的机会增大。而和解成功往往取决于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债务人丧失主动性,和解以债权人的意志为转移。3、 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通过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就要引入破产机制;而过度激烈的竞争,将导致一定的企业破产,会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甚至会破坏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有悖于破产制度的初始目的。因此,破产法律的任务不仅仅是淘汰效率低、亏损大的企业,还在于利用破产机制,尽可能地挽救企业,恢复企业活力。企业重整程序是完成挽救企业,避免社会动荡的有力工具。五、 我国企业重整制度的立法实践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企业重整制度相近的整顿制度,因可操作性较差,在实践中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与企业重整制度并非同一含义。与整顿制度相近的概念还有重组,但重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应属于管理学的范畴,其字面的含义就是“重新组合”的意思,包括产权重组、资产重组等。产权重组通常指中、小企业租赁、承包、出售、兼并、破产、股份制改组等,有的学者认为也应包括企业重整这种方式,这只是我国破产法律中重整制度的雏形。长期以来,受立法工作的“宜粗不宜细”思想的影响,我国制定的法律条文过于简单笼统,制定于1986年的《破产法(试行)》就是典型的例子,破产法上明显表现出法律条文过少、规定较粗,原则性条款和弹性条款较多,可操作性差的缺陷。《破产法(试行)》作为一部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重要法律,仅6章43条共计5400字,对许多应予明确的问题均未作规定,为破产法的实施留下许多困难。所以在制定我国企业重整法律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保证企业重整制度体系上的完整和程序上的相互衔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国家实施企业重整制度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其成功之处应为我们所借鉴。国外如美、英、法、德、日诸国的企业重整法律制度历史改革清晰、体系相对完备,对企业重整的各个方面如重整原因、管辖法院、重整裁定、重整机构、重整债权与债务、重整计划。重整程序的终止与完成均有详细的规定,值得我们好好借鉴。在我国起草企业法律制度时,一定要把可操作性放在首位,要保证体系上的完整、程序上的相互衔接、实体上权利与义务的明确。立法时适应摒弃“宜粗不宜细”的思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做出明确的规定,以方便操作,平衡各方的权利义务。2、 要确立法院在企业重整制度中的主导地位,限制政府过多参与。由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企不分、责任不明,形成了一种企业的困难就是政府的困难,企业经营的好坏就是政府政绩好坏的怪圈。特别是财政体制改革实行中央财政分列后,地方政府与企业这种经济关系更加密切了。在破产和解、整顿方面,从现有实践看,由于涉及: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土地、劳动人事、国有银行等方方面面的配合,政府的介入似乎就顺理成章了,并进而成为主导,左右整个破产与和解、整顿。这种状况虽然是一种现实,但并不合理。由于政府处理问题往往是从整个经济体制、政策平衡、社会稳定、人际关系等方面考虑,不注重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与处理,很难做到完全依法办事,造成不公。法院则不然,它是完全独立的一方,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只依照法律办事,在处理问题上,应该是比较超然、规范,有既定的章法可循。而且,破产重整是一项诉讼程序,在法院的工作职责和权利范围之内。在整顿方法中明确规定法院的主导地位十分重要,所有法律规定都要围绕着保证法院公正、及时的审理企业重整案件来展开。企业重整的核心问题是法院如何通过重整程序来解决有可能复兴再生的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以维护各方面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重整制度的适用必须做到公正和及时。3、 与和解制度彻底脱钩,实施重整制度预防企业破产的功能。和解当然也是为了避免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或清算,但它只是消极的避免而不能积极的预防。从实质上说,和解制度与破产制度一样重在清查,和解的目的只在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缓解让步而了结债权债务,并不以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的复苏为目标。除此之外和解制度并不象重整制度那样对各类债权人有积极约束力。和解对于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无任何的约束力,和解程序开始,担保物权人可直接行使担保物权,即别除权。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担保物权一经执行,企业的财产便所剩无几,客观上企业的复苏成为不可能。故和解制度不能积极挽救企业,因此整顿制度也难以落到实处。重整制度则与之不同,重整的目标即在于拯救深陷债务危机的企业,是积极的挽救而非消极的防止与避免。重整程序一开始,不仅所有的民事执行程序均应终止并制止债务人向个别债权人清偿,而且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也不能按一般民事程序行使其担保物权。另外,重整制度应采取一些和解制度所没有的措施,如:使重整企业的股东参加重整程序,债务公司可依法发行新的股票以筹资金,可对公司的亏损资本进行填补,可将公司部门分转让取得重整资金。在公司不能筹集资金可将公司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这些措施使得公司重整制度对债权人的拯救在客观上有了物质保障,随着产权改革,混合了所有制的兴起,和解整顿制度遗留下的空白,反而为企业重整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机会。综上所述,在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在和解整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企业重整制度在客观上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是时代的需要。我国即将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与重整法草案》设计了重整程序。使破产法有了积极的挽救手段,不仅顺应国际趋势而且适合我国的国情,有早于与新旧体制的转轨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❼ 炒股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哪几种
普通散户之所以在股市中屡战屡败,客观上固然有受市场整体走势拖累的因素;但主观方面,不少股民也确实在实战操作中犯错失误。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盘点的散户炒股失败原因,欢迎阅读。
散户炒股失败原因一:投资分散
有一种理论说不要将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面,这样说有分散风险的意思,这本来没有错,可是我们看到许多散户没有正确的理解这个意思,我曾经在散户大厅里看到有一个人拿个小本子在看股票行情,探过头去看,呵呵,足足有十四五支,再一听这为仁兄的资金不过五六万元,以五六万元买这许多股票,难怪要用本子来记,这样做有很大的弊病:(1)这么多的股票肯定使持仓的成本要上升,因为买100股肯定要比买1000股付出的手续费要贵。(2)你不可能有精力对这许多的股票进行跟踪。(3)最糟糕的是这样买股票你就算是买到了黑马也不可能赚到钱,说不定还要赔,因为一匹黑马再大的力气也拉不动装着10头瘸驴的车,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建议:散户不要再做基金经理,学习毛的军事理论--集中精力歼灭战!
散户炒股失败原因二:没有合理的安排持股结构
还是上边那个例子,我仔细一看,那十四五支股票还就真的象是一个娘生的,此话怎讲,因为这十四五支股票居然都是同一个属性的,要么就都是大盘股,要不就都属于同一板块,要么就都是钢铁,要么就全是ST,可以看出这个仁兄的持股结构是扁平的而不是立体的,他不懂持仓要讲究立体性,投资和投机结合,短线和中长线结合等等,我实在看不出他这和把鸡蛋放进同一个篮子有什么区别。更糟糕的是很可能这些个装蛋的篮子底还是漏的。
建议:去解放军指挥学院进修,充分理解海陆空兵导弹兵等多兵种作战的现代立体战争理论!
散户炒股失败原因三:地主心理
什么是地主心理,就是不劳而获的心理,不是认真的研究策信息,行业信息,也不想认真的学习股票投资的技术理论,总是想抄近道,一天到晚的跑到市场上听小道消息,什么那支股票谁做庄了,哪个公司要重组了,国家要公布什么策了之类的,梦想着有一天听个大金娃娃回来,从此一朝暴富,子孙三代衣食无忧,还就真的过上了地主的子,遂了心愿,岂不知道天底下本没有这样的好事,就是有也轮不到散户来享受,往往是探到消息之就是你散户被套之时。消息只供结合个股来分析参考,多一份分析个股的依据,多一份把握,不能把小道消息当饭吃,消息仅是你一顿饭菜里的一剂调料而已,本末倒置,必败无疑!
建议:保持劳动人本色,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认真学习,不断进步,这才是修炼成地主的正路。
散户炒股失败原因四:没有耐心
有几种典型的行为:
1.会空仓,严格的说是不愿意,每天在市场里不是买就是卖,反正是不能闲着,好象是不买就会错过了黑马,5万的资金1年恨不能做出500万的交易额,这个行为券商最欢迎,我估计您要是把交割单往券商的桌上这么一拍说“以后每天给沏一壶高茉如何?”哪个券商肯定说“你来,我每天龙井伺候”,这也罢了,给券商打工也算是为国家做了贡献,可是就怕这种急切的心态你黑马没有骑到,到是回回牵头瘸驴回家,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不得别人赚钱,别人的股票涨了而你的股票没动,着急,就是自己的股票比别人的股票涨的慢了还是着急,凭什么呀,你赚钱我看着,你赚大钱我赚小钱,不行,于是乎一咬牙一跺脚,我豁出去了,我买了追你哪个涨的快的,结果是刚追进来的第二天就回调,而自己刚卖的却开始飞奔而去,不再回头,想想心里哪个气呀哪个悔呀,恨不得抽自己两儿大嘴巴子,可是一想疼呀,结果就是巴掌落在了儿子闺女的屁股上,反正自己没有疼,就接着追涨跌,永不停息!
3.总想一夜暴富,所以就天天想骑黑马,连夜里也嚷嚷着我的马我的马,如同神经了一般等等。
建议:去学学钓鱼,研究鱼是怎样钓上来的,明白耐心是有回报的道理,然后回来做股票
散户炒股失败原因五:太心,不懂放弃
如果你有100个女子可以娶,而她们也都可以嫁你,你其实选择一个最好的就行了,如果你每一个都想要,怕就不是享受齐人之福了,累也累你,就算你身体好,怕也要烦你了,其实这个毛病和第四个表现是一样的,之所以还要说,是为了换一个角度,问题说的更清楚些,你的印象也更深!坐电梯,直到坐晕了,开始大骂庄家混蛋**蛋,痛快了一番又去做,全然不知道反思自己,下次接着犯!这是不知道放弃一些利润。追涨跌,全无目的,好象是看着总象是别人的“老婆”好,看着别人的股票涨了,而自己手中的股票还躺在那里不动,于是休了它,集中了全部身家去扑到那个涨了的股票中去,没有想到刚刚买入那个本来涨的很好的股票,却忽然在那里荡起了秋千,忽悠的你头晕目眩,这个时候回头去看,那个刚刚被休的股票却黑马奋蹄绝尘而去。于是扼腕,于是叹息,于是恨自己,然后再割,然后再追,钱没有赚到,倒是练就了一身“长跑”的功夫。这是不知道放弃一些机会。
建议:找一个“好老婆”,然后好好疼她散户炒股失败原因六:太小心,不敢赢利
这个问题和上边的问题一样,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有人说了,谁和钱有仇呀,还就真有,你看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情形,有个人好不容易骑上个黑马,开始哪个美呀,可是没有美两天开始心里嘀咕了,不对呀,该有回调了,它怎么不调呀,越想越有问题,别是庄家下的套吧,我到底卖不卖呀,于是口也干了,舌也燥了,手心也冒汗了,脚也发软了,逢人就问,见人就讲,哎,我说哥们,知道什么什么股票吗?有什么消息没有,这是怎么了呀一直涨,赶到这天股票回调了,心里想我赶紧跑吧,跑出来了,第二天股票接着调整,心里又开始美,又是逢人就说,见人就讲,怎么样哥们我说它有问题吧,我前天就跑了,话还没有说完,第三天股票涨了,可是黑马奔腾,绝尘而去,再想追,追不上啦,回头一看,自己挣的那个不过是一把毛,肉全让庄家吃去了。于是呜呼,然后哎哉,最后大骂庄家真他妈狡猾,其实不是庄家狡猾,是你太笨。
建议:这个错误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技术不精,对股票研究的不透彻,建议加强学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以前被庄家吓着了,所谓1年被蛇咬,10年怕井绳,所以没有事情的时候还可以多唱唱:“爱拼才会赢”,不要总是哥呀妹呀的丧失了革的斗志!
散户炒股失败原因六:老太太的毛病-磨叽
这个毛病我没有统计过是不是常见,但是肯定有,而且会误大事!本来在家里研究的好好的,对一个股票很有信心,可是到了要买了,心里又开始嘀咕,酝酿了半天还是决定买,要不低点报价吧,谁知道就因为5分钱股票没有买到,结果第二天股票就封上了涨停板,肠子都悔青了,见人就讲,我本来研究好了的,谁知道就少报了 5分钱,5分钱,我要多报5分钱多好,成了祥林嫂,那位也好不了那里去,明明看着股票不妙,可是心里却想着怎么盘中也有反弹吧,结果多报了5分钱没有卖出去,结果第二天跌,好不容易等跑了出去,利润已经没有了大半,也是逢人就说,整个的一个祥林嫂。
建议:多做研究,最好回家看看《水浒》深刻领会该出手时就出手的道理!
散户炒股失败原因七:不会割肉
这个错误有两个方面:第一不愿割,第二不会割。都说会割肉的是爷爷,此话信然。
先说不愿意割的,我曾经看到有散户的朋友手里的股票被套了2,3毛钱,分析这个股票后知道它还要调整很长的时间,我就劝他说割了吧,你猜他怎么说,“割肉,我不割,那不是赔了,我就不信它涨不起来”,看看吧,后来真的涨起来了,而且还赚了几毛钱,可是一直拿了半年,虽然最后是赚了钱,但是他付出了极大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严格意义上说这样的操作在股票市场上是赚不到钱。
再说不会割肉,这种人一般喜欢心存幻想,总是按照自己的设想而不是市场的信号做事情,说白了就是不尊重市场,有点象是我知道我错了,但是我就不改,明明分析技术指标一只股票已经破位,可是总是幻想着它能涨回来,我不赔了我再卖,结果呢?!到了不割也得割的时候也割了,网上一个向我诉苦的朋友他说:中国平安
本来赢利了12%,最后跌了,不甘心,118元的时候不割,到了55元割了,损失惨重。割肉一方面是为了保存资金实力,一方面就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归根结底还是综合考虑了时间和机会成本的。
建议:去拜猪师傅为师,搞明白,肉(股票)不割,排骨(利润或者利润的机会)怎么卖的道理,相信会有收益!
散户炒股失败原因八:不能正确处理和庄家的关系
先声明一点的是我不评论庄家的好坏,其实在我的头脑里没有庄家的概念,我喜欢用主力资金量来说这件事情,我们知道,一个股票上涨,内因可能是这样那样的利好,可是外因确实是主力资金的介入,我们应该承认的是庄家比散户有信息,研究,资金,人员等个方面的优势,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知道教你擒庄的学问纯粹是害你,因为那是找,庄家是这个市场的赢家(虽然它可能不光彩),我们就要象赢家学习,不但要学习,而且要站对位置,什么是正确的位置-就是选强势股,有振幅有换手的股票,当然 就像开车上高速,在享受速度快的同时 别忘系好安全带,也就是设置好止盈止损。赚了 差不多就走别贪,贪跟贫就差丝毫之间。如果追错也要严格止损,比如亏5%止损。总之,这个世上啥都不容易,都要学习。股市10买 7赔2平一大赚,是事实。
❽ 了解000900现代投资这只股票的朋友,帮我分析下这只股!
现代,其的股权投资为其带来的收益彼为可观! 但是,其的红利分配处理方案却太差了!高额现金分配,确实是在表面上回报给投资者很多,但是,他们却没有想过,当前努力去将赚来的钱进行循环投资为最佳,如果股民缺钱,完全可以抛售股票套现的!! 若公司采用10送10的方案的话,股价将会被砍成一半!更有利股价的稳定!有利公司的继续再发展! 不过, 该公司的净资产会出现比较大的升幅就是真的!因为其持有的股权投资,将会直接导致其的净资产大幅上扬! ······ 000900现代投资。该股从其高点回落下来,已有超过百分之十的跌幅,现价23.78,KDJ处在次低位向下,后市预计还将会有小幅的回落,下探到22.00。建议可先行部分减持,在后市的回调低位,进行适量补仓和承接。然后开始看好该股后市重回升势的回升走势。 【大盘急跌之后,再次遭遇迪拜拒付债务事件;等待云消雾散,市场未稳后市跌幅空间有限】 上周五,沪深两市再遭重挫。沪指早盘一度在石化双雄拉升下震荡回升,但由于场内信息匮乏,沪指午后跳水跌破3100点,深成指跌破13000点。盘面上,个股普遍下跌,各大行业板块全线尽墨,地产、钢铁、煤炭、有色等板块跌幅较大。截至收盘,沪综指报收于3096.27点,下跌74.72点,跌幅2.36%%,成交额1720.27亿元;深成指报收于12876.15点,下跌411.23点,跌幅3.09%,成交额1160.17亿元。 受迪拜“倒债危机”影响,全球股市遭受重挫,中国股市也未能幸免,30日均线轻松告破。近期由于受到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大小非疯狂减持、以及部分机构资金撤离等影响,股指遭受到巨大抛压,也创出了近3个月的周最大跌幅,同时风险也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继上周四沪市拉响火警“119”(暴跌119点)警报之后,周五再次以暴跌2.36%收场,3300、3200、3100点的三个整数关口,依次丧失,还创出了近期最大的单周跌幅。那些没有及时出局的多头损失惨重。面对连续的暴跌,投资者不禁要问,连续暴跌之后,大盘底在何方呢? 最近一周来,A股连续三天深幅震荡,先是周二暴跌3.45%,然后周三强劲反弹大涨2.07%,接着周四又再次出现百点长阴,短短三天的时间,股指一改前期横盘整理、缓慢上扬的态势,连续三天深幅震荡暴跌。 市场分析认为,银行股巨额融资的传闻致银行股遭受重挫,拖累股指,此外,越南央行尾随澳洲等其他经济体宣布重启加息,引发投资者忧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近日即将召开,市场观望气氛较浓等,这些都是周四股指大跌的原因。此外,目前出现连续重挫的根本压力在于A股连涨之后,估值风险过高所致。 近日的消息面上,27日早先,有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酋长国政府(Du)宣布,它将重组其最大的企业实体迪拜世界(Du World),这是一家业务横跨房地产和港口的企业集团。迪拜政府称,其负债额达590亿美元的国有集团迪拜世界请求债务偿还暂停6个月,迪拜世界旗下棕榈岛集团(Nakheel)的35亿美元到期债券也将被延后偿还。穆迪投资和标准普尔都大幅下调了众多迪拜政府相关实体的债务评级,迪拜的赖债风险在全球政府中排名第六,高于冰岛。这一不利消息,更是引起周五跳空低开低走的消息面因素。 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和股票市场和国外有着巨大的隔膜,对于国内股市的影响,实际上只是停留在心理恐慌的层面上,而不是在实质上的市场冲击。这一不利因素尘埃落定之后,将会有个云消雾散。 技术上看,大盘短期形态在前日稍有修复后再次急剧恶化,两根放量长阴夹一根缩量小阳,短线技术形态恶化,后市还可能有惯性调整的要求,而后市的跌幅将会有限,短期内20日下方的3000点,会有支撑。目前,市场前市跌幅已经很大,后市的跌幅有限,就不必再去杀跌,而是要提防市场的底部区域的恶意打压股指和有意诱空,在市场普遍恐惧的时候,要学会“贪婪”。再说,在市场走低时,上周五不是还有环保和生物制药板块走好的市场亮点的吗?因此,投资信心的提振,就此可以提到议事日程。 另有,市场还未走稳,但是,后市下行的空间有限,3000点会有支撑,而这种底部震荡的整理,还要维持多日,若要去做多,还是保持观望为宜;对于有了深套的投资者,可以适时逢低分批补仓。 【底部筑底个股关注】600630龙头股份。该股多日长阴走低,跌幅已达百分之二十以上,上周五跌势得到抑制,处在跌无可跌的地步,现价10.40,KDJ指标处于低位,经过底部的整理蓄势,将会走强回升到12.25。建议可以加以关注,你若认同,下周一或可选择介入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