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全资子公司如何开股东会决议
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不需要开股东会决议。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版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权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
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
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
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例如,当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产最新的高科技产品时,它一般得建立新厂,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要想达到这种尖端技术水平是非常困难的。换句话说,我们很容易在大多数目标市场上发现许多制作瓶瓶罐罐之类的小东西的公司,但是生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片的公司却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修建新设备、雇用和培训工人、开发产品等都将花费大量时间。
Ⅱ 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否需要投资合同是否有母公司董事会决议即可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对于全资子公司,《公司法》有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版万元。股东权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股东为自然人的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没有说投资合同,但是需要出公司章程其实效果相当。
法律没有说一定需要董事会决议,但是实际注册和年审时,是需要有董事会决议。
如果是上市公司,证券法对于关联交易是需要进行公告董事会决议等相关信息。
Ⅲ 你好请问全资子公司的会议决议怎么写
是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的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决议的内容是否否符合章程和法律的规定, 最后让参加人员签字或盖章。
Ⅳ 成立子公司的报告怎么写
一、建立健全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为了维护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保证经济信息的真实可靠,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该体系必须充分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能有效控制母公司及子公司风险。
(一)建立集团内部的重大经济决策控制制度,规范子公司行为
1.资本运营制度。如投资、筹资。对外经济担保、签订经济合同等。资本运营管理影响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母公司应集权管理,但要给予子公司适当的分权,即母公司可赋予子公司一定限额的管理权,超过权限范围,一律由母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及筹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制度,并重视跟踪管理,规范子公司的行为。
2.资金管理制度。为降低资全成本,控制企业的负债规模,改善企业的债务结构,母公司应当建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落实资金管理责任通过依法设立的内部金融机构,或借助银行网络,利用合法的金融工具,对企业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有利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风险。
3.资产管理制度。在此是指狭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资产的产权变动及或有产权变动实行限额审批制或备案制。对子公司资产的现状、存量、增减变动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出具季度固定资产状况报告,并根据财务制度,制定合理的折旧方法等等。
(二)制定企业一般性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
针对经营活动中的购入、销售、收款、付款、理财等各环节及有关财产、物资的收发保管和货币资金收支、费用标准制度等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的操作程序控制。这些控制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授权与审批制度、财产的实物控制制度,以及收支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财务检查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等。
二、建立财务预算制度
财务收支预算是集团目标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将企业集团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规划加以定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内部管理活动或过程。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通过预算明晰企业经营者各部门和各个员工的权限和责任区域,从而强化财务控制功能。
(一)预算编制宜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要进行上下沟通,一般要经过预算指标的提出、综合平衡、审议下达、控制执行。信息反馈。预算调整等若干环节,形成最终预算,经企业最高决策层审批后,成为正式预算,逐级下达各部门执行。
(二)预算确定后要实行动态跟踪、实时监控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子公司要做到月度有简要说明;季度有分析,中期向集团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不断调整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公司日常运营中的作用。
三、完善激励、约束制度
企业集团的最大优势在于整体性,要使其得以充分发挥,需结合于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制定利润分配制度及奖惩分明的业绩考评制度,将奖励与惩罚、激励与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利润分配制度
授权经营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投入者,其利润分配是集团利润分配的核心内容。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对应的是按股份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母公司在制定分配方案时,要兼顾母子公司利益所得。子公司税后利润既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存母公司,使集团的长远发展有一定后劲,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业务增长需要和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有助于调动成员企业及其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感。合理的利润分配制度会提高集团的财务资源配置效率。
对于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分配应根据子公司经营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健全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检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所规定的工资奖金计提原则,在计提工资金额范围内自主分配。
(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1.确定适当的国有资本保值增直率。集团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及企业三年的经营状况,结合市场以及企业的具体实际;确定适当。切实可行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2.完善子公司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主,以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增长率、销售增长率等为辅构成的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企业的绩效。
3.制定精确、公平的激励机制。集团公司需系统分析、搜索各类与激励有关的企业信息;综合分析,制定科学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合理的激励机制;该机制要与集团公司年初下达的各项考核体系相结合,明确将目标考核同总经理的年薪挂钩,建立风险金制度;激发子公司员工的竞争意识,充分发挥人的潜能。
四、健全财务信息监控制度
(一)财务报告及重大财务情况通报制度
财务报告是最为核心的信息报告载体与来源途径。要充分发挥财务信息的决策价值与控制功能,总部必须以制度的形式从信息质量标准、报告标准、内容结构以及组织程序等方面确立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的信息报告规范,包括财务信息质量标准、财务信息报告标准、财务信息报告结构内容、财务信息报告组织程序等。
(二)内部财务分析制
健全企业财务分析制,要形成月有简要分析,季有分析,年度有财务状况说明书。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及时评价企业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管理水平、发展趋势,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纠正偏差,解决问题,以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财务总监或财务主管委派制
为切实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集团公司可向各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或财务总管。其职责在于负责组织、领导派驻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参与子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建立健全和完善于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对子公司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委派人员的人事、工资、奖金、福利由集团公司负责。
(四)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为了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监督、评价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必须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1.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强化集团公司资产控制为主线;必须对子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对一定金额的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经济合同等进行专项审计。
2.实行常规的年审制度。年度终了,对子公司全年的经营情况全面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确认各子公司经营者的经营成果,考核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奖罚。
3.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对子公司领导高任实施审计,审查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营业绩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从而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五)建立一体化的计算机网络,建立集团财务数据库
集团公司应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覆盖整个集团的网络系统,大大提高财务、经营等各方面信息的传送、处理、反馈速度,方便查询各种财务数据,并通过应用软件随时制成各类统计分析资料与财务分析报告,为领导层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数据。
Ⅳ 在法律程序上,成立全资子公司母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是否都需要。
1、若母公司是唯一股东,则无需开股东会,由母公司作出决议即可;
2、母公司的决议按照母公司的章程决定。
股东大会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关于在江门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决议扩展阅读: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范围不同。股东会决议处理如下事宜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议处理如下事宜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Ⅵ 成立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09年= = 没什么特殊要求 随便下个范本就好
Ⅶ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是利好消息吗
应该说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这个消息的成色如何内则要具体情容况具体分析。
首先,参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从公司影响力角度看,这当然是一个利好,它可以让一家公司在短时间内迅速凭借所参股的企业扩大自身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这当然是利好,不然大家为什么要花钱做广告?)
但是利好这程度会因公司的其实情况而有所差别。因为参股只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参股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公司话语权,这一点在商业实战中的作用自不可忽视。还有,公司所参股的公司本身的资质如何也是评定利好程度的一个参数。好公司+好公司是强强联手,好公司+差公司可能还不如不联合。
所以,个人认为如果只知道对外设立参股公司,那只能说是有希望利好,具体情况还是具体分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