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运用ppp模式加快智慧城市创新发展 资金来源如何解决心得
智慧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涉及到城管、医疗、交通等众多应用领域,智慧城市项目的投资金额大,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相应的风险也大,由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都不利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因此,设计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让建设和运维风险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间进行合理分担,是十分有必要的。
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常引进和应用PPP模式。基于创新的PPP模式,通过与其他行业优秀企业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打造智慧城市样板工程,做大智慧城市蛋糕,推动智慧城市全方位、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政府部门、社会资本和公众多方共赢。
一、PPP运营模式
PPP项目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项目类型、融资方式、改建扩建需求、收费定价机制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如下图所示:
当前,我国PPP项目较为常用的运作方式有:BOT、BOO、TOT和ROT。
二、现存问题
推广PPP模式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推动资本融合、实现政企“合作双赢”的重要路径,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
1.缺乏专门机构负责,鲜有成功案例
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某些PPP项目因缺乏专门机构对其建设、运营和监管进行系统性、全面性指导,导致PPP模式在实际应用中雷声大、雨点小,鲜有成功的案例。
2.工作质量层次不齐,建设质量打折
在前期工作中,设计者可能对于城市的战略定位、相关政策、城市特色、资源条件、人口构成、产业等缺乏深入分析和研究,未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整体性的顶层设计和可行性方案,导致各个城市的智慧城市千篇一律,无法达到智慧城市建设的前瞻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要求。
3.数据开放程度不高,获取难度大
大数据的基础是政务数据,而政务数据需要将各机构独立的数据资源进行整合。经授权的项目公司虽有强大的技术能力能够实现数据采集、处理、整合,但是若没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协调,项目公司获取数据难度较大。
4.安全问题突出,存在安全隐患
智慧城市的数据资源中,包含海量的用户信息、政府的涉密及非涉密信息。若项目公司技术水平不够、安全体系不健全,很有可能在数据的收集、存储、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出现问题,造成隐私泄露,甚至政务泄密。
三、思考与建议
为破解上述问题,编者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1.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保障顺利实施
一要成立运营服务监管中心。项目前期,由政府牵头,投资方、实施机构及运营企业参与,成立智慧城市PPP运营服务监管中心,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支持技术单位积极介入。技术研发单位能为智慧城市PPP项目提供专业化服务,其将业务系统按照统一业务与技术标准整合、升级、研发,有利于实现智慧城市建设“三融五跨”大协同。
2.科学制定项目方案,做好前期工作
一要编制全局性基础性的顶层设计。针对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从全局的视角出发,进行整体架构的设计。二要编制高水平高质量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把握好关键要素及其他因素,编制一份详细、完备、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三要认真制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项目实施机构结合项目特点、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制订推进路线图,列出责任清单,进行挂图作战、定期考核督办。
3.提高协调参与力度,提供行政支持
一要完善政务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建议成立一个具备较强技术能力的实施机构,明确信息资源管理的总体统筹责任,实现对数据资源交换进行统一管理。二要建立政务大数据政策法规。出台一系列与新阶段适应的政策法规,以加快数据共享和智慧城市建设步伐。
4.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降低泄露隐患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的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智慧城市的正常运行。二要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在项目实施时,应用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并兼容国产CPU/OS、数据库装机环境,为信息安全筑牢防线。
金鹏信息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2. 智慧城市的春天来了 PPP投资人准备好了吗
金鹏信息智慧城市专家建议智慧城市的建设可以采取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企业加入的模式。随着互联网+产业规模的日益庞大,中国要使其效益最大化,并在战略的高度服务国家或具体的城市,也可采取这一模式。
智慧城市 · 政府主导
政府可以制定规划大纲,也可调集各种资源,理应成为提供智慧城市的倡导者和主导者。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时,要注意与市民的需求相匹配,并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
一、 应学习和借鉴国内大城市建设互联网+环境的经验,采取各种方式方法,灵活有效地提高市民的全面素质,特别是网络素质,并组织相关活动,为互联网+生活环境的建设奠定群众基础。实际上,国内大城市建设互联网+环境的经验也不是太充足,相关部门可参考国外城市的做法。这当然不能死搬硬套,要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
二、 构建互联网+环境的同时,应促进面对面的传播。在提升全民网络技能和面对面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各地区的实际,制定智慧城市规划。
智慧城市 · 全民参与
智慧城市建设中,解决城市问题,需要全体市民的参与。在当今城市,各类经济文化活动能否顺利展开,相当程度取决于构成经济主体的城市的互联网软实力。针对特殊群体的智慧城市,如对有“语言障碍”群体的服务,个人或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可能不太高,这就需要政府发力,把其作为一项能使特殊人群获得无障碍通道、平等享受城市建设成果的一项事业来执行。同时,政府应该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开源大都市的建设。开源软件和数据为建设智慧城市创造了无限的可能,其中也包括智慧城市。上文所提及的掌上公交APP和公共自行车系统缺乏外文版本等问题,可发动市民添加,再由专家把关。
智慧城市 · 企业加入
毫无疑问,大范围智慧城市的提供,还得借助于企业的力量。具体来说,城市智慧城市体系可以采用商业公司出技术、政府投资的方式来实现;也可以采用政府政策引导、商业公司独立投资运作、政府进行管理的方式来实现;还能以PPP的方式实现。
大力发展智慧城市产业,促进城市之间合作。第三产业在城市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是衡量一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但由于大城市人力、土地等成本攀升,不少总部位于沿海一线城市的公司纷纷将智慧城市智能部门设在了二三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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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智慧城市+PPP”究竟是不是大忽悠
伴随着新型城镇化和“互联网+”双引擎驱动而来的,是全国范围内的智慧城市建设热潮。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有超过500个城市在进行智慧城市试点,计划投资规模超过万亿元。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发展智慧城市。可以预见,智慧城市在我国必将迎来日益广阔的发展前景。
实际上,从引入智慧城市的理念,到今天遍布全国各地的试点城市,前后不过5年时间。5年来,我国各地的智慧城市建设在探索中成长,逐步从理念走向实践、从无序变为有序、从注重形式到追求实效、从封闭单一走向合作共赢。具体来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日益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趋势:
一、提供整体性的解决方案
早期的智慧城市建设普遍存在设计分散、各自运营的特点,比如公安部门负责建设智能监控系统,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优化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卫生部门负责智慧医疗等等,系统与系统之间由于标准、技术、体制机制等一系列问题,很难成为协同高效的整体,这就让智慧城市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大打折扣,从而降低了运营效率。一些新试点的智慧城市在建设时开始注意规避这类问题,从顶层架构设计、数据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到咨询规划、运营服务等各个环节交由专业化机构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统一进行建设、布局和维护。比如郑州的智慧城市建设走到了全国前列,就是采用了金鹏信息公司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从顶层设计入手,结合银川的区域优势,全面规划了10大系统13个模块,不像其他项目只做交通或政务等一个或两个模块,从而实现了城市整体而不仅仅是单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大幅度提高了智慧城市的运营效率。
二、采用多元化的运营模式
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主体究竟应该是谁,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很多试点城市走过一段弯路。建设初期,由于盲目跟风,很多城市没有经过认真论证,全部由政府主导、地方财政出钱,这就造成一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智慧交通等投入资金量比较大的领域,由于地方财政资金难以持续地承担项目建设和后续运维费用而中途搁置或者不能正常发挥功效。实践证明,在资金、技术、人才、服务、基础设施等诸多要素都受到制约的前提下,要想确保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具有可持续性,就必须摒弃政府部门大包大揽的传统观念,引进更多的社会力量一起参与、共同推进,采用联合建设运营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观念的转变带来的是模式创新,其中比较典型的是PPP商业运营模式,由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委托专业公司运营,可以有效地解决建设和运营维护中的一系列难题。
三、建设开放式的信息平台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和数据在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智慧城市在运营过程中,数据量会呈现爆发式增长,比如城市交通数据、环境监测数据、行业数据、人口数据等等,这些数据的应用和分析水平,直接决定了智慧城市的运营效率。但是,目前我们很多城市的数据都是相对孤立和封闭的,往往不向外界开放,这一现象也被称之为“信息孤岛”。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出于信息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城市本身管理体制的问题。大数据是智慧城市运营的基础,没有开放共享的数据支撑就谈不上真正的智慧城市。目前,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数据开放计划,不断扩大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对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来讲,运用开放式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注重实用性的建设理念
不管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涉及多少领域和部门、由谁来参与完成,它最终的目标还是要方便城市管理,为老百姓提供更为便捷的生活。因此,新一轮智慧城市建设越来越注重以民生为导向,重点关注老百姓急需的智慧民生领域,比如智慧医疗、智慧社保、智慧交通、智慧防灾、智慧社区、智慧校园等。201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七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务实推进”的基本原则,强调智慧城市建设要突出为民、便民、惠民。实用性的要求决定了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充分考虑城市的实际需求,发挥城市的优势资源和个性特点,避免由于照搬照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推进融合化的发展路径
智慧城市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促进产业升级,一方面建设智慧城市可以有效带动电子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智慧园区”“智慧企业”的建设可以有效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当前,越来越多的智慧城市建设商和运营商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将其作为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金鹏信息公司提出的“智慧城市2.0”,就强调与城市整体的产业规划结合起来,比如推进国家重大战略政策落地,建设跨境电商、电子口岸的园区,推进产业升级,以大数据运营的思路来落实信息惠民、拉动信息消费等等。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一定是走一条与城市产业融合发展的道路,以智慧城市建设带动产业升级,通过产业升级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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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外PPP模式对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有何启示
智慧城市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动力,是经济新常态下的新增长点。为推动我国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金鹏信息智慧城市小组专家认为今后应向十大要素发力。
一、目标融合
智慧城市体现在城市现代化,是城市发展模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特征。因此,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要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城镇化、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高度融合。不仅战略方向要融合,重点任务更要融合,不能仅从智慧城市的概念出发而形成自成一体的目标、方向和重点。
二、功能完善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都表明,智慧城市的推进,要落实到城市功能的完善上,要落实到解决相应城市发展的关键问题上。成功的做法都是根据市情,把解决出行难、看病难、居家养老难等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和解决环境保护、市政管理、社会安全、教育资源均衡、政府办事等公共服务问题,放在智慧城市建设的优先位置上。
三、同城一体
城市群和同城化是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共同趋势。智慧城市发展要适应这一变化,切实为解决异地同城化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特别在交通、医疗、教育、环保、保险等方面做好规划。
四、是基础设施
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基础设施现代化,融入智慧城市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工业化和信息化高度融合的产物。凡是能够把打造一流的、并与工业时代基础设施高度融合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放在特别重要位置来建设的城市,等于下了发展智慧城市的先手棋。
五、云计算
智慧城市的发展对计算资源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基于不同部门、领域各自为政的计算资源不能适应智慧城市发展的需要。构造以云计算为核心的城市计算资源新架构,提高效率、节省成本、保障安全是智慧城市发展最重要的技术构件。
六、大数据
深度集成的智慧城市应用,需要越来越多的信息支撑。随着智慧城市发展,将积累越来越多的信息;信息的数量、质量成为智慧城市发展的又一个技术关键。应该切实围绕智慧城市发展的重点和总体规划,建设和利用好大数据。
七、是评价体系
科学衡量智慧城市发展的水平和质量,需要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建立一个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能够引导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发现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使之真正成为一把衡量智慧城市是否在科学轨道上前进的尺子。
八、市民参与
城市的主体是市民,全体市民共享智慧城市的发展成果是最主要的发展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应该把提升市民的参与度和参与能力放在智慧城市发展的任务篮子中。
九、是市场机制
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更需要一种可持续的机制,以实现稳定的运行,这个机制就是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的作用,发挥企业家才智是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即使是智慧城市任务中包含的政府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也应该努力选择PPP这样的方式,减少直接由政府投资、运行、管理的模式。
十、深化改革
建设智慧或智能医疗、交通、教育、城管、环保、水务、电网、养老等每一个智慧城市的重要目标,都需要改变原来的管理体制、制度和运行模式,都含有改革的任务。因此,深化改革既是智慧城市发展的动力所在,也是智慧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智慧城市还处于发展的早期,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发展机制、攻克关键技术,需要我们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引导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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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PP模式”是智慧城市的最佳队友吗
“新型智慧城市”是以为民服务全程全时、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经济发展绿色开源、网络空间安全清朗为主要目标,通过体系规划、信息主导、改革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进,实现国家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生态。其本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措施与体现。
一、应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的必要性
1、减轻财政压力,开拓融资渠道。
智慧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预测显示,未来10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投资有望超过2万亿元,传统的政府投资建设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需求,采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可以凭借社会资本的专业化运营经验、商业开发拓展能力,有效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2、利用先进技术,提高运营维护效率。
智慧城市建设属于高新技术行业,项目的后期的运营维护对技术要求高。传统模式下政府后期将面临较大运营维护压力。采用PPP模式将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统一打包,通过充分竞争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利用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效率与质量。
3、节约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
传统的信息化项目主要由政府直接投资,导致部门间各自为政,出现重复建设、重复开发、建设水平不高、处理能力不强等问题。而采用PPP模式,统一规划、打包多个项目进行整体建设,不仅为政府节省了咨询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节约了财政资金,避免了重复建设。
二、应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的可行性
1、政策环境的逐渐成熟,为采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提供了政策支持。
2013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各试点城市要出台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等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2014年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和运营,杜绝政府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中提出,建立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在保障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依托专业企业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通过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可以看出,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依托专业企业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广泛的建设需求,为应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奠定了市场基础。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预测未来10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投资有望超过2万亿元,涵盖智能交通、公共安全、数字城管、智慧医疗等解决方案市场。自2010年以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投资保持年均14%左右的增速,并且《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也提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可以预测未来智慧城市行业的建设投资仍将持续增加。
根据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数据,截止至2017年1月31日,智慧城市类型的PPP项目共有97个,其中有18个项目已经在执行阶段,14个项目正在采购阶段。根据未来智慧城市的建设投资规模,未来还会有更多智慧城市的建设选择应用PPP模式。
3、大量试点城市的推广,为应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住建部自2013年至2015年,公布了三批共2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据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级协调办秘书处秘书长单志广统计,发改委、住建部、工信部、交通部、科技部与国标委、国家旅游局、国家测绘局等部门组织的智慧城市相关试点共597个。
为了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2016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同时下发《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等相关附件。国家部委将依据该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地试点的智慧城市项目进行评价,到2018年底分类筛选100个国家示范性新型智慧城市。
由此可见,国家为了推动智慧城市的的健康发展,在开展大量的试点城市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对试点城市进行绩效考核,为智慧城市建设采用PPP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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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PP遇见智慧城市,怎么了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金额大,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相应的风险也大,由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都不利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因此,设计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让建设和运维风险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间进行合理分担,是十分有必要的。
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常引进和应用PPP模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将其按市场化模式运作,既能有效的减轻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以提高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的效率,同时又不会产生公共产权问题。因此,PPP模式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
运作思路
模式分类
构建我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PPP模式,可以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四种不同类型出发,探索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的四条途径。
表1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的四条途径
1.已有基础设施的合作模式
政府可以通过运营维护(O&M)、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合作,由政府向民营企业发放特许经营权证,让民营企业进来参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和管理。民营企业可以直接向使用者收费,也可以通过政府向使用者收费。
2.基础设施维修扩建改造的合作模式
对于需要维修或需要扩建或改造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通过租赁-建设-经营(LBO)、购买-建设-经营(BBO)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
3.正在建设基础设施的合作模式
对于正在建设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通过运营维护(O&M)、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
4.新建基础设施的合作模式
新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已有的基础设施已不可再用,需重新建设;二是根据业务和承载的需求,需要新建。对于新建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采用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移交-运营(BTO)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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