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所得如何申报纳税
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的款项减去投资成本即为投资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B. 上市公可董事会通过对外投资事项,几日内需对外公告吗
你好,这个的话就要看一下他们公司是怎么是怎么样设定的,是怎么样规定的
C. 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和终止还需要审批机关批准吗
一、提前解散终止办理程序
1、收到解散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件,并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
2、收到清算报告和批准证书后,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企业终止相关信息的录入和操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回执,企业凭回执向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期限届满终止办理程序
1、外资企业应在企业终了之日起15天内对外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开始依法清算;合资、合作企业应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
2、收到清算报告和批准证书后,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企业终止相关信息的录入和操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回执,企业凭回执向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以上二种类型的企业清算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D. 外商投资企业关闭事宜
一、清算步骤如下:
1、到原先批准你公司设立的政府部门(一般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外管局)办理提前终止经营的批文,具体应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与外汇管理局,可查看公司设立批准证书上的签章单位。一般需要准备: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决议事项为:终止经营、成立清算组、清算程序)、终止合同、协议及公司章程;
2、在报纸刊登清算公告;
3、清理债权债务(包括税务),中止所有经营方面的合同;
4、变现并分配剩余财产;
5、由会计事事务所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6、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
7、到工商、外汇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及外汇登记证注销;
8、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方剩余财产的汇出手续;
9、将外方所得汇出;
10、清算结束。
二、非正常程序“关闭”的后果
所谓“非正常程序‘关闭’”,就是说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而直接将公司财产转给原出资人或者任公司自然被吊销营业执照。
1、直接将公司财产转给原出资人
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属于抽逃出资及非法将资本汇出境外。如果金额巨大,则属于犯罪。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处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与《刑法》等的相关规定。
严重的情况下:对于直接参与的会计人员来说,将被判刑、判处罚金、行政罚款及终身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等。
2、自然关闭
公司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一样不动,所有的相关人员全部“突然失踪”。这不大可行。
如果真的要自然关闭的话,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可先行直接向公司提出辞职。这样,之后发生的任何事项均与之前已离职会计人员无关。
E.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是利好消息吗
应该说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这个消息的成色如何内则要具体情容况具体分析。
首先,参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从公司影响力角度看,这当然是一个利好,它可以让一家公司在短时间内迅速凭借所参股的企业扩大自身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这当然是利好,不然大家为什么要花钱做广告?)
但是利好这程度会因公司的其实情况而有所差别。因为参股只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参股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公司话语权,这一点在商业实战中的作用自不可忽视。还有,公司所参股的公司本身的资质如何也是评定利好程度的一个参数。好公司+好公司是强强联手,好公司+差公司可能还不如不联合。
所以,个人认为如果只知道对外设立参股公司,那只能说是有希望利好,具体情况还是具体分析为准。
F. 凯乐科技,对外投资公告 是利好 还是
对外投资的公告其实很中性,结果可能会好可能会差,600260这个股票现在市场已经把它看做内是酒了,所以它的走容势和酒类是同步的,作为题材的它可能会强劲一点,但是短期市场酒类可能会处在一个补跌的过程当中,短线还是建议回避,等调整到位的时候可以逢低关注。
G.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算利好吗
要作具来体分析,不能源笼统地说是利好或是利空:
有的抢占了国际市场,打开了新的销售渠道,是大利好,说明公司技术含量还是可以的;
有的因为了解情况不全面,损失惨重,特别是近年在乌克兰、泰国、叙利亚、埃及、利比亚、苏丹等海外各地发生的各种危机中,中国公司接二连三地收到影响,项目流产、协议被毁,国家间的经贸合作也被破坏。
利空就是指能够促使股价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恶化、银行紧缩、银行利率调高、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天灾人祸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价下跌的不利消息。
利多是指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好转、银行利率降低、社会资金充足、银行信贷资金放宽、市场繁荣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对股价上涨有利的信息。
H. 想停止投资,如何收回投资款
1、想停止投抄资,要想收回投资款的话,会比较困难,因为投资有风险,如果要撤资,则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才能撤资,否则是不能随便收回投资款的。
2、投资者对公司出资,直接引起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按照相关公司法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是公司的大事,应当履行较为严格的表决程序(公司内部)及登记程序(对外公示)。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应由董事会制订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然后提交股东会决议,并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I. 乡党委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投资,现上级文件要求停止该项目,给群众造成损失,请问一下
不上访就只有自己负了
J. 个人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收回投资款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收回投资款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