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欧盟国家在金融的冲击下受到巨大的影响
欧盟国家与美国一样 金融市场比较发达 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种类繁多 可以说数不胜数 大量的金融杠杆产品出现(即少量的钱可以用杠杆效应控制大量的钱)伴随而来的是可观的收益和巨大的风险 出现金融危机时 所产生的后果也随之扩大
而且 欧洲和美国的金融交流是最频繁的 一旦美国金融市场有所波动 立刻回影响到欧洲市场 几乎没有缓冲的机会 很多欧洲市场投资者被迅速从美国蔓延开来的金融危机打的措手不及
第三呢 欧洲一些国家也是出口大国 比如德国 金融危机蔓延到社会 会使购买力下降 出口受阻 另外 欧洲国家第三产业普遍发达 其资金受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影响大
我国对金融市场开放比较谨慎 控制比较严格 所以 受影响较小
2. 有关美国、日本、欧洲的投资环境
美 国
一、双边贸易投资概况
2004年美国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美双边贸易总额为1696.3亿美元,同比增长34.3%。其中,中国对美国出口1249.5亿美元,同比增长35.1%;自美国进口446.8亿美元,同比增长31.9%。中方顺差802.7亿美元。中国对美国出口的主要产品为机电产品、家具及灯具、玩具、鞋、钢铁制品、塑料及其制品、车辆及其零配件、服装、皮革制品及箱包、其他纺织制品、光学照相设备等,自美国进口的主要产品为机电、光学医疗设备、油籽饲料、航空器、塑料及其制品、有机化学品、棉花、木浆、杂项化学品、钢铁、皮革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中国公司在美国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2.4亿美元,新签合同金额3.8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2亿美元,新签合同金额0.5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公司在美国累计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20.2亿美元,签订合同金额28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9亿美元,签订合同金额18.8亿美元。
2004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美国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97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4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在美国累计投资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883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10.9亿美元。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美国对华投资项目3925个,合同金额121.7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39.4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美国累计对华直接投资项目45265个,合同金额986.1亿美元,实际投入480.3亿美元。
二、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一)贸易投资法律体系
1、与贸易有关的主要法律
美国贸易法律体系涵盖关税及海关法、进出口管理法律、贸易救济法律、基于安全考虑的贸易立法,以及为实施诸多对外贸易协定制定的国内立法等。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其贸易法律体系既包括成文法也包括有效的法院判例,这些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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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是对成文法的具体实施或有效补充。国会通过的成文法见于《法律汇编》,且大部分已收编于美国法典第19编中,而判例则载于各法律报告中。
以下几部法律形成了美国贸易法律体系的支柱性立法。经修改后的《1930年关税法》是关于关税制定和征收的主要法律,并就反倾销和反补贴问题做出了规定。经修改后的《1974年贸易法》就非关税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待遇、保障措施及301调查等问题做出了规定。经修改后的《1979年贸易协定法》批准了东京回合谈判成果,将有关贸易救济、海关估价、政府采购、产品标准等成果纳入了美国的贸易法体系。《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增强了行政部门的贸易谈判权以及对不公平贸易采取措施的权力,并全面修订了当时存在的诸多贸易法律,包括反补贴反倾销的法律、《1979年贸易协定法》以及《1974年贸易法》的301条款等。
另外,与贸易相关的法律还包括《2002年贸易法》、《乌拉圭回合协定法》以及《乌拉圭回合协定法的行政说明》(1994)、《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法》(1993)、《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法》、《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以及《1962年贸易拓展法》等。
2、与投资有关的主要法律
美国的外资管理法律体系包括以下三方面的立法:
(1)投资申报审查方面的立法
该部分法律包括《国际投资与服务贸易普查法》、《外国农业投资披露法》以及《1950国防生产法》(通常被称作《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案》)等。
(2)国民待遇和部门限制的立法
美国对能源、矿产、渔业等方面的外国投资设有限制。如《1954年原子能法》、《1920年矿产租赁法》等。
(3)对外签订的与投资有关的协定
目前美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并生效的双边投资条约已达38个。同时,在美国签订的诸多双边及区域性的贸易协定中也涵盖了投资管理的内容。
(二)贸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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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税制度
(1)平均关税水平及其变化情况
除古巴外,美国对所有WTO成员方给予最惠国税率待遇。美国2003年加权平均关税水平为1.5%, 2004年为1.6%。某些产品如烟草、花生及奶制品、糖和部分鞋类产品受到高达50%~350%的关税保护。2004 年美国工业品平均税率约为4%。在目前正在进行的WTO新一轮谈判中,美国提议在2005年前取消所有工业品的关税,并对农产品关税进行实质性削减。
(2)美国关税制度
美国关税制度采用的是根据海关合作理事会《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制定的《美国关税协调表》。大多数美国关税税率为从价税,但某些进口产品,主要是农产品,需缴纳从量税。另外,也有些产品需按复合税率缴纳关税。对于包括糖在内的一些产品还受到关税配额的限制。
美国关税协调表中的关税分两栏列出,一栏包括最惠国待遇税率(美国称其为正常贸易关系待遇税率)及特别优惠税率,另一栏列出不享受最惠国待遇税率的国家应适用的税率。
2、主要进口管理制度
美国主要依靠关税来对进口产品及其规模进行管理和调节,但对相对敏感的进口产品,如农产品,美国还采用关税配额的方式。在纺织品贸易方面, 2005年1月1日美国已如期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在政府采购方面,未被WTO《政府采购协定》所涵盖的部分,由《1933年购买美国货法》来约束。其次,出于环保、国家安全、支付平衡等原因,国会通过诸多国内立法授权行政部门采取配额管理、禁止进口、收取进口附加费等方式对进口实行限制。此类法律包括《1972年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1962年贸易拓展法》第232条款(国家安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支付平衡)等。最后,在美国的商业实践中还存在着大量的产品标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限制进口的作用。
3.主要出口管理制度
(1)出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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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保护国家安全、推进美国对外政策,限制生化武器及导弹技术扩散,以及确保一些短缺物资在国内的充足供应等目的,美国政府对部分产品实行出口控制。根据出口产品以及政策目的之不同,出口控制的管理职能分别由商务部产业安全局、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具体实施。
商务部产业安全局负责对短缺物资和两用产品颁发出口许可证,其所依据的法律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1979年出口管理法》以及《出口管理条例》。
国务院负责管理国防产品和服务的出口许可,所依据的法律为《武器出口控制法》。
财政部负责以出口许可的方式对那些出口受到美国贸易经济制裁的国家、公司及个人的物品进行管理,其所依据的法律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与敌国贸易法》、《联合国参与法》以及现行的反恐措施。
(2)出口促进
美国的出口促进主要表现在出口融资、对外贸易区的免税待遇、出口退税、对外国销售公司的部分境外收入免征所得税以及贸易调整援助计划等方面。
① 出口融资
美国进出口银行是出口信贷的官方机构。该银行通过一系列贷款、担保和保险计划,向出口商和海外购买商提供融资。2004财政年度,进出口银行预算可提供约116亿美元支持出口。
② 对外贸易区
对外贸易区根据《1934年对外贸易区法》设立,对进入对外贸易区的外国货物和国产货物免征关税、仓储税或消费税。对外贸易区分一般贸易区和单独贸易区。
③ 退税
《1930年关税法》第313条创立了退税制度。在该退税体制之下,对进口货物或原材料所收取的关税或其他税费应在其出口时获得退税。
④ 贸易调整援助
目前美国的贸易调整援助涵盖工人贸易调整援助计划、农民贸易调整援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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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企业贸易调整援助计划。所依据的法律是《1974年贸易法》经《2002年贸易法》A部修订后的内容。《2002年贸易法》将这三项援助计划延至2007年9月30日。根据修订后的法律,2003年至2007年除允许将部分健康保险费作为抵税额以及对50岁以上工人的特别工资差额补助外,每一财政年度还可提供2000万美元用于培训符合条件的工人。另外,每一财政年度可使用1600万美元援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用于援助农民的预算更高达9000万美元。
4、与贸易相关的其他关税制度
除了基本的最惠国税率以外,某些国家还根据与美国签署的互惠性自由贸易协定享受更优惠的关税安排。另外,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可根据美国单方面设立的关税优惠方案享受特别优惠关税。
(1)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
2004年,美国完成了与澳大利亚和摩洛哥的谈判,将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数量增至12个;另外,美国也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等5个区域性贸易安排的成员。这些互惠性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分别按照所属协定享受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待遇。为执行这些贸易协定,美国国会出台了相应法律,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法》、《美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法》等。
(2)关税优惠方案
除互惠性的安排外,美国还建立了一些单方面的关税优惠方案,主要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其中,历史最悠久的是1976年出台的普惠制方案。根据该方案,135个国家和地区的约4650种产品对美出口享有免税待遇。2004年,阿尔及利亚、伊拉克增加为普惠制受惠国,智利、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安提瓜岛及巴布达岛、巴巴多斯岛、巴林等国因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加入欧盟或普惠制毕业等原因不再享受美国的普惠制待遇。
类似的优惠安排还包括《2000年非洲增长和机会法》,对源于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的产品实行免税待遇,《安第斯贸易优惠法》以及《加勒比盆地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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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相关制度
(1)海关制度
自2002年颁布了安全措施以来,美国进口手续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规定要求运往美国的货物在启程前应向美国当局传输有关的电子信息;美国已与一些外国海港达成协议以审查运往美国的集装箱所载货物。另外,《2002年生物反恐法》要求大多数食品制造和处理企业进行注册,并且所有前往美国的运送食品船只应提前通知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
(2)贸易救济措施
美国的贸易救济制度可分为影响进口和影响出口两个方面。对进口的救济措施主要包括针对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对进口品进行调整的保障措施,以及运用337条款对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所采取的措施。对出口的贸易救济主要体现在301系列条款的应用上。
现行的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法的主要内容基本上都体现在美国法典第19编关税第4章经修订的《1930年关税法》中的第四小章,具体的行政法规分布在美国联邦行政法规汇编第19编中。总统可依据《1974年贸易法》201-204条款的授权对特定进口产品采取保障措施。该授权可以在进口物品并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下使用。对涉嫌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美国主要通过《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来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权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是337条款的执行机构。该机构可以签发排除令指示海关禁止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口。
《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是在现行贸易协定下维护美国公司权益,为美国产品和服务扩大海外市场准入,反对外国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影响美国产品出口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该法律为美国贸易代表调查外国侵权行为以及与外国政府磋商寻求解决方案提供了具体的程序。301条款的扩展应用表现为超级301条款以及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特别301条款。301系列条款具体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负责实施。
(3)政治经济安全措施对贸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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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政治经济安全的考虑,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只要符合有关立法的规定,美国政府都可以进行限制或管理。此类立法包括:《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该法于1977年通过,授权总统在国家安全、对外政策或经济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冻结外国人在美国的资产,实行贸易禁运,或采取其他适当的应变方式;《与敌国贸易法》,该法的部分授权由布什总统于2004年9月10日下令得以延续1年,即延至2005年9月14日;《毒品控制贸易法》;《1985年国际安全和开发合作法》;《禁止与古巴交易法》等诸多立法。
(三)投资管理制度
美国对投资基本上不设限制,但在以下一些相对敏感行业中,存在一些具体的规定。
1、航空
根据美国交通部的规定,外国公司对美国航空公司的收购不得超过25%的股份,航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美国藉的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二。外国公司对美国航空公司的收购申请由美国交通部审批。
2、通讯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的规定,如果外国公民、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控制美国通讯公司五分之一的股份,或者该公司拥有四分之一以上的外国藉董事,美国政府将拒绝向该公司签发在美国营业的许可证。
3、海运
对于经营美国沿海和内河航运业务的船公司,外国个人、公司或政府在该美国船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25%,否则就被取消沿海、内河航运权。美国船公司未经联邦运输部长的批准将其在美国注册的船舶出售给外国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美国法律追究。
4、原子能
美国《联邦原子能法》对外国人涉足原子能生产有严格限制。
5、金融
金融对外国资本的开放受到联邦和州两级法律的调整,由于各种法律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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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显得较为复杂。总的来说,根据《联邦国际银行法》和各州法律,外国公司通过并购方式进入该领域会受到严格控制。
(四)主要贸易投资管理部门
美国宪法赋予国会管理对外贸易以及征收关税的权力。国会通过一系列法律,将很多职能授权给相关行政部门,同时,行政部门与国会主要相关委员会以及私营部门咨询团体在工作上又保持密切联系。
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美国政府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征收关税,具体由财政部和海关执行;二是进出口管理和服务,具体由美国商务部、农业部和海关等机构执行;三是对外贸易谈判,主要由总统下辖的国家经济委员会和美国贸易代表负责。
1、国会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国会拥有征税以及管理对外贸易的权力,因此,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并修订关税措施及有关贸易措施均需依据国会的具体立法或在国会特别授权的范围内实施。
国会在贸易政策决策中的角色基本上分为贸易立法权和监督权两方面。为确保行政部门执行贸易法律适当,国会要求行政部门定期与其磋商。国会还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每年提交众多报告来评估美国所采取的贸易措施,以使国会了解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
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涉及对外贸易管理事务的专门委员会有十余个,其中众议院的筹款委员会和参议院的财经委员会的作用显著。
2、政府行政部门
(1)美国贸易代表
美国贸易代表的前身是根据《1962年贸易拓展法》设立的特别贸易代表,1980年改为现名。美国贸易代表是总统的内阁成员,是总统的主要贸易顾问、对外谈判代表和贸易问题发言人,具体负责促进与协调美国的国际贸易和直接投资政策,并实施与其他国家在上述领域的谈判。通过几次立法,其责任和重要性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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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法》中,国会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出任以下机构或会议的代表:由总统建立的国际贸易占主导地位的各种机构,以国际贸易为主题的所有经济峰会或其他的国际会议。对于根据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法。以及337和301条款等可诉的不公平贸易案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负责确定并协调机构资源。
根据《乌拉圭回合协定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被认为是WTO下的所有问题的谈判负有主要职责。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03年6月进行了机构调整。中国事务处和日本事务处被撤销,并入北亚事务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设有三位大使级的副代表。
(2)商务部
商务部是美国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及出口促进的主要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实施美国对外贸易法律和法规,执行促进美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政策;监督多双边贸易协定的实施;为美国企业提供咨询和培训。
商务部负责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部门是国际贸易管理局和产业安全局。国际贸易管理局主要负责促进美国出口贸易的发展;进行贸易统计,收集关税税率信息;监督市场准入和美国签署的国际贸易协议的履行情况,消除国外市场准入壁垒;实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产业安全局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和诠释有关美国军民两用产品、软件与技术的出口控制政策,并颁发相应的出口许可证。
(3)国际贸易委员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是一个联邦机构,其前身为1916年国会创建的美国关税委员会(《1974年贸易法》将其改名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该机构在贸易问题上有广泛的调查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主要工作包括:判定美国的国内产业是否由于低于公平价格或受补贴的进口遭到实质性损害;对例如侵害知识产权等不公平贸易行为采取相应对策(总统有权否决);对由于进口增加而受到严重损害的产业部门,向总统建议对其进行救济等。
(4)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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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负责征收进口税,并执行多达400部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2002年国土安全法》第402条,海关划归新成立的国土安全局,但之前法律授予财政部的海关征税职能仍然由财政部掌管。
(5)协调机构
① 贸易政策的协调机构
美国各政府部门和国会之间主要通过三个不同级别的协调机构来协调外贸政策的制定工作,他们分别是:贸易政策工作委员会,贸易政策审议小组以及国家经济委员会。前两个机构由贸易谈判代表担任主席。
1993年克林顿总统成立了国家经济委员会作为最高层次的协调机构,直接受总统领导,由副总统、国务卿、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劳工部等机构组成。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和评估贸易政策审议小组提交的贸易政策问题备忘录和具有特殊性或有争议的贸易政策问题。
② 投资政策的协调部门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1975年创建的,负责美国投资政策的实施,如根据《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案》对跨国并购进行审查等。
向外国投资委员会申报的并购案材料应包括并购人的基本情况,并购交易概况,拟收购的资产情况以及将来的计划等。外国投资委员会收到申报后的一个月内,决定是否通过该项并购交易,如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审查,则还可以有45天的调查时间。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的惟一标准就是并购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如果外国投资委员会认为该项并购会威胁到国家安全,委员会就会提请美国总统审查该并购案,总统将在15天内做出是否禁止该项并购交易的决定。
3、私营部门顾问委员会体制
私营部门顾问委员会体制最初由《1974年贸易法》第135条规定,并经《1979年贸易协定法》以及《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扩充,形成目前由美国贸易代表管理的三级私营部门咨询体系。层次最高的为贸易政策及谈判顾问委员会,这些代表均由总统任命。中间一层由代表工业、农业、服务等部门经济的政策咨询委员会构成。来自各行各业的专家则组成了该体系的基础层,负责对涉及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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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的贸易问题提供具体的技术性信息。中间一层和基础层的代表由美国贸易代表或相关部门领导人任命。
三、贸易壁垒
(一)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1、高关税及关税高峰
美国整体关税水平较低,但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高关税和关税高峰。目前,美国超过平均关税水平三倍以上的高关税税目占总税目的7.5%,关税超过15%的税目占总税目的4.3%。高关税和关税高峰主要集中在纺织品和服装、皮革、橡胶、陶瓷、鞋类和旅行产品等大类产品,而这些产品是中国出口美国的主要产品,对中国产品影响面较大。从鞋和陶瓷产品等具体商品大类看,美国通常对价高产品适用较低税率,而价低产品适用较高税率,目前中国产品在美低端市场所占份额较高,这种关税结构使得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2、关税升级
美国关税升级现象较严重。美国对矿产品、贵金属和宝石类产品的初级品算术平均关税为0.43%,半成品为1.17%,制成品为6.12%;纺织品和服装类产品的初级品算术平均关税为7.17%,半成品为9.21%,制成品为10.16%。再以单个税目的产品为例,非零售用聚酰胺-6纺制的未捻单纱税率为0,未漂白或漂白的纯尼龙布税率为13.6%,化学纤维制的针织或钩编T恤衫、汗衫等税率为32%。上述产品的关税结构明显限制了中国附加值较高的半成品或制成品的对美出口,给中国出口企业的合理利益造成损害。
3、关税配额
美国为控制进口数量,保护国内生产商利益,对部分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2004财政年度实行关税配额的农产品包括几乎所有的奶制品、糖及含糖产品、花生及部分花生产品、未加工烟叶及加工烟草、金枪鱼,大部分新鲜、冷冻或冷藏的牛肉以及棉花等。对配额外的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如脱脂奶粉一项,配额内平均关税水平为2.2%,配额外则为52.6%。
(二)进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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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禁令
《1962年贸易拓展法》第232条第2款规定,美国商务部可以自行或根据其他部门或相关利益方的申请发起232条款调查,评估相关进口产品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破坏或破坏威胁,并就此向总统提交报告,由总统决定是否对进口采取调整措施。从1980年至今,美国商务部已完成了16起232条款调查。
虽然《1962年贸易拓展法》对确定某种产品的进口是否对国家安全造成破坏或存在破坏性威胁时应考虑的因素做出了规定,但由于标准不明确,导致总统和美国商务部等行政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另外,相关美国产业申请232条款调查时并不需要提供本产业受到实质损害的证据,这就大大降低了启动232条款调查的门槛,且难以甄别企业申请232条款调查的目的在于防止国家安全遭破坏,还是避免进口产品与其竞争。因此,中方希望美国审慎使用上述措施,以免对正常贸易造成影响。
2、进口配额
美国根据《乌拉圭纺织品和服装协定》,于2005年1月1日取消所有的纺织品数量配额,但在具体执行方面,美国还存在以下一些限制性措施。
美国纺织品协定执行委员会于2004年12月13日发布了对2004年出口美国但超过2004年配额数的那部分进口纺织品的处理程序,表示将不会允许这部分超配额进口在2005年1月1日配额取消后立即入境,而是每月按2004年配额量的5%进入。此外,还要求所有超配额进口都在规定时刻呈送报关资料,以保证5%的额度在所有产品之间按比例分配,超过5%的部分将被延迟至下一月或之后再被允许通关。延迟产品入境势必增加进口商的仓储费用,阻碍所涉产品的及时供应。
此外,美国还在缺乏符合双边协定规定的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面认定中国纺织品存在非法转口问题,扣减中国纺织品对美出口配额,极大地妨碍了中国纺织品的对美正常出口。事实上,经中方调查,美方所认定的中国纺织品非法转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第三国(地区)企业的转口贸易,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美国进口商串通美国海关人员将中国企业正常向第三国(地区)出口的产品转口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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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方就此与美方进行了多次交涉,但美方仅部分纠正了其错误做法。
(三)通关环节壁垒
1、对一些产品不合理的通关要求
美国海关在进口产品通关时要求出口商提供所有附加单证及相关信息,对某些进口产品,如纺织品、服装或鞋,要求提供的信息远远超出正常通关的需要。这些手续不仅繁琐而且费用高昂,对出口商特别是小型出口商构成了贸易壁垒。
美国海关对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求提供保密的加工程序信息。例如,对外表由一种以上材料构成的服装,必须提供相关重量、构成价值和每一部件的表面积,这种做法客观上导致了成本增加。
另外,美国海关于2003年1月出台规定,凡运往美国的眼镜都必须随货提供“滴珠测试证明”,否则将不得通关。美国海关规定的眼镜范围包括普通眼镜、太阳眼镜,用快件寄送、作为样品的眼镜也不例外。
2、《生物反恐法》问题
中方对美国通过2002年6月颁布的《公众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简称《生物反恐法》)以及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颁布的《食品企业注册条例》等一系列条例所作的反恐努力表示认同,但对以上措施可能产生降低通关速度、增加企业出口成本以及增大出口市场不确定性等负面影响表示关注。特别在市场不确定性方面,根据《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进口产品拒绝进入市场报告》,截至2004年底,我国产品被拒绝进入美国市场的总批次已达1815批次。中方对此表示关注。
3、集装箱安全倡议及24小时规则
为防止恐怖主义分子利用集装箱进行恐怖活动,美国海关于2002年1月发起了一项 “集装箱安全倡议”,与外国海关合作反恐。截至2005年2月,已有23个国家或地区45个港口承诺加入该倡议。2003年7月29日,中国也与美国签署原则性宣言,合作范围包括上海、深圳两个集装箱大港。
为了更好地执行该倡议,美国海关又于2002年10月31日公布了“24小时仓单预报规则” ,并于2003年2月2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则要求船公司或无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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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在运往美国的装箱货物到达美国目的港24小时前,以电子方式通知美国海关有关每个集装箱的详细情况以便海关核查。有些船公司不得不向发货人收取预报仓单附加费以转嫁因此增加的成本,这项措施显然增加了通过海运集装箱出口至美国的成本。中方对美国通过上
3. 欧盟是在什么背景下形成的
欧盟成立的背景,主要是欧洲大国希望联合起来一起发展,具体成立的阶段和过程中所克服的困难有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欧盟成立的背景阶段,1951年,六个国家一起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并且签订了《巴黎条约》,这六个国家分别法、意、荷、比、卢和联邦德国。1957年,这几个欧洲国家又签订了《罗马条约》,成立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当时的有战争的历史背景,战后人民普遍是希望团建起来恢复经济的,这同样也激起了人们对于欧洲统一的强烈愿望。结成同盟是当时欧洲列强最好的选择。

欧盟成立需要克服的困难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宗教信仰。困难不是来自于经济政治,因为联盟的主要内容就是针对经济和政治,说明欧盟成立是符合各成员国经济政治方面的利益需求的,而最大的问题,是文化。欧洲北方是新教,地中海沿岸是天主教,在西方宗教作为社会制度的问题很普遍,会影响到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第二是语言问题,不过这些方面可以通过学习和教育去弥补差异。
以上是个人看法,望采纳~
4. 现在国外投资环境比较好的欧盟国家是哪个意大利肿么样
欧洲基本说去投资的也就是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这些国家吧?不过德国和法国这几年版已经不太热门了,权因为税收比较高,至于意大利,我知道有很多台湾人在意大利投资皮草,可是如果是别的行业的话,我觉的其实优势不太明显,意大利文化繁荣,但是工业技术比起英国这样的国家还是有差距的。比起来的话,英国是这几个国 家里资质最好的,不管从经济环境还是说从政策支持上,无论是产业发展程度还是科技人才实力,英国都是不错的选择,毕竟英国资本主义萌芽早,很多产业都走在别的国家前列。
5. 欧盟对外贸易发展概况
内容比较多,发不全,你要看全部内容就打开参考资料里面的链接就可以了.
欧盟是当今世界上最发达的区域经济集团,同时又构成了我国出口贸易三个主要的区域市场之一欧洲市场的主体。世纪之交,美国经济的减缓,日本经济的下滑,使得与欧盟贸易成为关系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本课题研究试图从战略高度对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关系做一探讨,以把握其长期发展的脉络。
一、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政策
(一)中国与欧盟贸易的总量分析。
第一,中国对欧盟贸易的发展。中国与作为一个区域性经济集团的欧共体及欧盟的贸易关系,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双边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见表1。
21年中,我国对欧盟的进出口总额增长了13倍,出口增长了15倍,进口增长了12倍,净出口从逆差2亿多美元到顺差近50亿美元。可以说,这段时间对欧盟贸易的发展使欧盟成了我国对外贸易三大市场之一。
第二,中国对欧盟贸易的阶段性发展。我国对欧盟的贸易在过去的21年中显示出明显的阶段性发展。
从总量上看,我国与欧盟的贸易发展形成三个阶段,1985年以前进出口总额在百亿美元以下徘徊,1986~1992年在百亿美元阶段逐步走高,向上发展,1993年以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短短九年间,在高水平上实现了翻番。此外,如果与欧盟在这一期间扩张的进程结合起来,1986年和1995年的数字分别与上一年相比,增长率分别达到39%和28%,可以主要看做是欧盟吸纳了新的成员所产生的影响。
从进出口的对比关系上看,以1997年为界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之前我国对欧盟的贸易表现为逆差,其间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84年以前,双边贸易基本持平,逆差不大;1984年以后,贸易的增长伴随着逆差的扩大,1989年达到峰值,入超接近43亿美元;其后的七年中有五年维持在20亿-30亿美元之间。自1997年开始,我国对欧盟贸易长期的入超现象得以改变,这一现象在1996年已经显现征兆,该年逆差接近为零,并在1997年迅速转变为数十亿美元的顺差。
第三,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地位。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欧盟与美国和日本并列为三大市场。
在出口方面,我国的三大主要出口市场依次是美国、日本和欧盟,1999年分别占我国出口额的比重为21.5%、16.6%和15.5%,三者共计53%,如果考虑到经香港转口这三大市场的份额,则比重还会上升。欧盟位居美国和日本之后,为我国出口第三大市场。
在进口方面,我国的主要货源地依次为日本、欧盟和美国,1999年分别占我国进口额的比重为20.4%、15.4%和11.8%,三者合计47%,加上香港的转口,也可以达到50%以上。欧盟位居日本和美国之间,为我国进口商品的第二大来源地。
从进出口两方面来看,我国与这三大市场的进出口额超过了我国进出口总额的一半。1999年我国对这三个市场的依存度分别为,日本37%,排名第一;美国33%,排名第二;欧盟31%,排名第三。这一位次与1997年的日本、美国和欧盟的排序相比,欧盟的地位没有发生变化,仍排在第三。但是,从依存度的动态发展来看,对日本的依存度基本未变,对美国的依存度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对欧盟的依存度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美国自2001年国内经济开始减缓,日本经济长期不振的国际大环境,欧盟经济的相对平稳发展,使得我国对与欧盟的贸易关系具有了更大的依赖性,欧盟市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稳定与增长具有了更为重要的意义。
我国对欧盟的进出口贸易在欧盟的进出口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可以揭示欧盟对华贸易政策的特征。根据1997年的数据,欧盟向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美国占19.6%,瑞士占7.4%,日本占5%,俄罗斯古3.5%,中国占2.3%,仅排在第五位,且与排在第一位的美国相差七八倍,就是与瑞士这样的小国相比,也仅为其1/3;欧盟从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口,美国占20.5%,日本占8.9%,瑞士占6.7%,中国占5.6%,排在第四位,与排名第一的美国相比,约为其1/4强,与瑞士还有1个百分点的差距。这一状况决定了我国国内市场在目前双边的贸易发展中能够对欧盟贸易政策产生影响的水平。
综合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欧盟市场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重要性超出了我国市场对欧盟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重要性,显示出在双边贸易政策调整以及贸易谈判中,我国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
贸易政策与贸易发展状况是平行的两条线索,相辅相成。贸易政策是以贸易实际为基础的,同时也会构造贸易发展的实际水平。
第一,我国与欧盟(包括其前身欧共体)贸易关系的回顾。我国与欧盟的经贸关系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在1975年建交之前,双边的贸易发展属于民间交往的性质,由于与欧共体没有外交关系,双边贸易发展也只能通过与各个成员国分别进行。1975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双边贸易关系正式建立,1978年签署了贸易协定,成立了贸易联合委员会,并定期举行年会;1985年签订了经济与贸易合作协定。1994年欧盟开始实施亚洲新战略,并相继制定了三个专门针对对华关系的政策性文件,1995年通过了《中欧关系长期政策》,1996年通过了《欧盟对华合作新战略》,1998年欧盟理事会通过决议,把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上删除,并通过《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把欧盟的对华政策提高到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同等重要的地位,标志着中国与欧盟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一系列文件的主导思想是确立了欧中关系为欧盟亚洲新战略的核心。
欧盟多次表示支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中美有关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在1999年11取得成果之后,欧盟认为中美谈判解决了欧盟80%的问题,中欧谈判要解决剩下20%的问题,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最终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的谈判在2000年5月19日达成协议,成为中国与欧盟贸易关系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第二,我国与欧盟贸易关系的特点。双边的经贸合作规模与双方的地位不相称。欧盟已经在战略上认识到亚洲以及我国是世界未来的重要市场,亚欧会议机制充分显示出欧盟各国政府观点的转变。但是,从双边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相互在经贸方面的依赖程度并不高,没有上升到主导的地位。根据一项研究成果显示,1991~1998年,我国与欧盟的贸易强度指数均在1以下,说明我国对欧盟的出口与进口都低于我国在世界市场上的比重,处于平均水平之下。
双方的贸易地位不平衡。我国与欧盟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及特点各有千秋。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一个经济转型中的国家;而欧盟的成员大多数是OECD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均国民收入水平高,是世界三个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对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这就决定了双方相互需要在程度上的差异。正如前面的贸易数据所揭示的那样,欧美之间的贸易是欧盟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日本等其他非欧盟国家以及欧盟成员国原殖民地国家与欧盟的贸易往来占据着较为重要的位置,与之相比,欧盟与我国的贸易往来处于次要地位。而欧盟市场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程度就要高得多了。这种相互依存的程度差别,决定了在贸易关系中我国尚处于下风,较为被动。贸易关系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双边贸易关系发展的基本面貌,突出地表现在我国与欧盟之间贸易摩擦的启动方以及在处理贸易摩擦过程的态度及立场等许多方面。
第三,我国与欧盟间贸易存在的问题。我国对欧盟贸易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反倾销、单方面数量设限、普惠制框架和市场准入等方面上。
反倾销调查问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新统计,我国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自1978年以来,已经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422起反倾销调查,而其中欧盟占90起,排名第一。此外,欧共体也是对我国出口产品第一家提出反倾销调查的经济体。在欧盟的反倾销法中对我国的国有企业存在明显的歧视,认定国有企业享受政府的补贴,不接受相关企业提供的成本数据,而采取所谓的按照市场经济第三国同类产品成本的方法来判断与推算我国产品的倾销事实与幅度。
单方面的数量限制问题。1994年颁布了对从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产品进行配额管理的办法,以欧盟统一的配额管理取代了国别限制,提高了数量限制的力度。对我国出口欧盟的鞋、陶瓷器皿等七大类最优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商品设置了进口数量限制。
非关税壁垒问题。在我国向欧盟出口的部分农产品中,通过农药残留等技术标准限制我国部分农产品对欧盟的出口,如1996年停止了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品。
普惠制问题。1980年欧共体给予我国出口产品以普惠制待遇,促进了我国对欧共体的产品出口。但是欧盟于1995年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为期十年的新普惠制度,旨在限制竞争力强的国家和地区享受这一待遇,只提供给最穷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被列入第二类国家即属于竞争力较强的国家,被划在不再给予普惠制待遇的范围内,我国的部分产品已经在第一个阶段(1995—1998年)中毕业,如我国出口产品在第二阶段(1999—2001年)中的规模继续扩大,有可能导致国家毕业。
市场准入问题。市场准入是欧盟手中持有的一个重要的谈判筹码,以正在逐渐扩大的欧盟市场的开放为条件,来换取对方国家开放市场。欧盟的贸易壁垒法规是采取市场准入措施的基本法规,据此欧盟可以单方面地暂时停止其所承诺履行的义务,单方面采取提高进口关税、实施数量限制的措施,作为向对方开放市场的要价。
上述问题相信会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制度性框架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但是,欧盟市场的开拓仍然是摆在我国企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第四,中欧贸易关系的原因分析。决定我国与欧盟贸易关系发展的主导原因是双方在发展贸易上的意愿,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欧贸易发展新阶段主要是由双方的共同意愿推动的。从双边贸易地位来看,欧盟对亚洲以及中国的战略观点转变在双边贸易关系的改善上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
我国与欧盟贸易的发展,除了地缘及历史上的原因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影响:
1.企业开拓市场的成本。区域性经济集团的发展水平是影响市场开发成本进而构成影响我国对欧盟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欧盟在没有实施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之前,其各个成员的国内市场相对来说是比较狭小的,加上各国市场准入的规则不尽相同,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市场开发成本较高,而所能获得的市场发展潜力又十分有限。因此,欧盟市场的吸引力长期以来远不如美国和日本那样诱人。当欧盟的发展进入一个高级阶段,实现了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和市场准人要求,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不仅扩大了市场容量,更重要的是简化了市场进入的规则,降低了市场开发成本,提高了市场的吸引力。我国对欧盟出口自1997年以来的高度增长,反映出出口欧盟市场的成本随其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而下降在企业态度上的转变。
2.区域经济集团的排他性程度。任何一种区域经济集团,总会在成员与非成员之间勾画出种种区别,构成一种排他性的制度框架。欧盟的封闭性特征较之单独的日本市场以及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的美国来说更为明显,从而影响了我国对欧盟贸易的发展。此外,欧盟组织的双层结构特征,也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对贸易的制约性。当欧盟成员国进口商品时,从保护国内市场的角度出发,倾向于采取较为固定的欧盟规则;当出口商品时,一方面倾向于采用灵活的成员国标准,可以在成员国之间获得竞争上的好处,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欧盟的出口指导政策,甚至市场准入政策,帮助其出口产品的推进。这表现为一种区域经济集团,其行为较单一国家更为复杂,在维持集团内部的利益均衡时往往会以牺牲外部利益为代价。因此,对非成员国来说,构成排他性,提高进入的成本以及形成不稳定的贸易环境。
3.贸易转移的干扰。欧盟内部各个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品结构不同,比较优势不同,然而却要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以及市场开放政策,这就必须以中等发达水平甚至是较为落后国家的水平,作为制定对外政策的依据。在敏感的产品上,不同成员国的游说能力,如农产品利益集团,对相应的贸易政策就会发挥较大的作用,使非成员国在相应的产品出口上面对挑战。
二、促进对欧盟贸易的战略对策
(一)对我国与欧盟贸易关系的基本判断。
第一,我国与欧盟贸易将在一个稳定的体制框架内获得积极的发展。我国已经明确把欧盟作为出口的三个主要市场之一,国内的相关政策及运行体制也纳入了这一基本判断的轨道。欧盟推出了亚洲新战略,对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进行了重新定位,双边的贸易磋商机制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了十多年的运行,证明是有效的。
第二,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有望在“十五”期间保持较高的增长,出口竞争力继续提高,美国和日本市场潜力在近期内发展的空间受其国内经济运行状况的限制,国际经济形势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基本格局将有可能持续5—10年,从而提高了欧盟市场在我国发展出口贸易中的战略地位。
第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提供了国际化规则的框架,有利于克服欧盟实施的不正当贸易政策,但是也有可能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反倾销调查问题,前景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政策意愿,其结果直接影响我国对欧盟出口的发展。
(二)影响我国对欧盟贸易的因素。
第一,欧盟扩展的贸易转移效应。欧盟的扩张,不断地吸纳新的成员,就会不断地出现所谓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围绕欧盟市场的贸易格局就会不断地进行调整,对非成员国来说,肯定是一种不利的因素。任何一种区域性经济集团,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都会形成贸易机会上的落差,欧盟作为一种还在不断扩大之中的集团,也在所难免。从理论上讲,新成员与第三国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资源禀赋等方面越是相近,产生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的几率就越大,通过贸易实现的国际分工格局就会作出调整。在欧盟计划发展的新成员中,在劳动力的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都介于欧盟原有成员与我国之间,而且具有地缘上的优势,对我国的贸易发展构成了一定的竞争威胁。
第二,欧盟的战略目标在于我国的国内市场。欧盟视点转向亚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进入我国市场。欧盟对华政策的转变主要是由于21世纪全球经济的增长点向亚太地区转移,其中我国的经济增长以及巨大的市场潜力是引起这种政策调整的决定性因素。从欧盟与我国经贸关系发展的主体内容来看,自1993年以来,欧盟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迅速增长,从投资项目、协议外资和实际投资等方面都较改革开放的前14年提高了10倍,在我国项目数、合同外资和实际投资三个方面所占的比重分别从2%的水平上升到5%、9%和8%的水平。
欧盟重视亚洲市场,其基本利益在于进入我国国内市场,分享我国对外开放为发达国家提供的市场机会,投资带动我国出口欧盟的机会并不大。据资料显示,欧盟在华投资的企业有15%完全没有出口,出口比重低于产值50%的企业占78%,超过50%的仅占7%。这显示出欧盟对华投资的基本目标是我国的国内市场。据该报告援引的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的调查资料显示,欧盟在华投资企业的产品以中国国内市场为主要市场的占59%,以欧盟为主要市场的仅占19%。如果考虑到出口比例要求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会予以取消;欧盟投资带动向欧盟出口的比重还会下降。投资带动贸易的机会,尤其是双边贸易的机会不是投资的主导方面,对提高我国向欧盟的出口作用有限。
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下述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国内市场是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动因;二是欧盟对内部市场的保护或封闭性较高,导致对外投资的企业在市场选择方面形成了进入外部市场的倾向,这从一方面可以看出,作为一种区域性的经济集团,在内外部的市场上面,显示出保护内部市场,扩张外部市场的倾向。这为我们在理论上认识这种区域性经济集团的特点提供了较好的佐证。
第三,欧元进入流通的潜在影响。欧元进入流通的最大受益方当然是欧盟各个成员国,最大受益领域是在欧盟内部市场。但是,欧元的启动为我国开展与欧盟成员国的贸易往来也创造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欧元的全面启动为我国企业提供了贸易的便利。从技术上讲,一种统一的货币,不论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如何,总是会比十多种货币具有贸易结算上的便利。
欧元汇率的稳定性会高于以往各国货币汇率的稳定性。在欧元启动之前,各国货币的汇率是以各国国内的经济为背景的,欧元启动之后,欧元汇率开始以欧元区的经济为背景;以国内经济为基础的汇率运行机制有可能会诱使各国出于国内经济的考虑调节本国货币汇率,向外转嫁消极影响。而欧元汇率以欧元区国家的经济为基础,一方面是欧盟经济相对于各国经济会较为稳定,另一方面调节欧元汇率有可能在各国间产生利益的此消彼长,汇率变动的可能性会由于内部的力量而抵消,从而保持较为稳定的趋势。这给我国与欧盟开展贸易往来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汇率环境。
欧元的成长会在多大程度上代替美元,参与国际结算货币的市场份额,都会为欧盟的贸易伙伴提供一种新的选择。增加欧元的贸易结算量,不仅对欧贸易,也会对其他国家的贸易结算带来稳定的因素。
(三)促进我国对欧盟贸易的战略对策。
第一,从战略高度上认识并重视对欧盟的贸易。欧盟是我国出口的三个主要市场之一,其动态的组织发展一方面在深化经济集团的组织化水平,另一方面在不断地扩大其市场容量的规模与潜力,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市场中令人瞩目的一个经济体……
6. 我想要到欧盟国家移民投资,,不知道塞浦路斯投资环境怎么样
塞浦路斯属于的欧盟国家,在经济环境,福利待遇,房产发展空间等都有比较大的升值前景,近些年塞浦路斯对移民政策进行放宽之后,减少了很多对移民条件的限制,其整体的投资环境具有了更多的优势,找塞浦路斯移民何洁只要3-6个月的时间就能办好。
7. 我想和朋友准备在欧盟国家做投资,不知道塞浦路斯投资环境怎么样
塞浦路斯是比较受欢迎的移民国家之一,近些年来,无论的在经济,旅游回,金 融,房答产和税收等都做了很多的改革,改革之后的塞浦路斯不但适合投资,也适合永久居住,并且在办理投资移民的时候手续更加的简单方便,我朋友塞浦路斯何洁对着方面比较了解。
8. 欧洲的经济环境
现在欧洲的经济环境不怎么好吧,欧洲经济已进入高度发达的阶段,社会福利非常高,人们收入水平也是很高的,市场容量很大,对中低端的产品价格反应不会很大,适合作进出口贸易。但欧洲的投资环境并不好,高福利的社会使得企业的用人成本非常高,而且欧洲有很多保护员工的法律,还有很多小型的政治运动。进口关税很低,使得很多劳动密集型产品都是进口,投资欧洲高科技产品也不行,欧洲有很多保守法律,使得有好技术的企业很少被收购的机会,可以在欧洲创建技术研发的服务型企业,利用其高水平的人力资源。虽然欧洲的贷款利率低中国很多,但是企业的宏观税负和社会负担非常重。而且,很多经济资源很难重新组合,企业在困难时很难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中国的拆迁虽然对很多个人不利,但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成本会降低很多,中国经济政府其实帮助企业承担了很多成本)。工资没有商量的余地,尽管可能三个人中只有一个在工作,工资也不会下降,不过有些国家为摆脱困境也在实行一些改革。欧洲奢侈品行业不错,不管是工业的(汽车、手表)还是艺术的(服装、绘画)都发展得很好。欧洲如果能放开一些技术出口的话,经济或许能更活跃一些。从一定本质上讲,西方政府的强互惠作用很弱,任由少数强人以合法方式诈骗和掠夺,这也是金融危机的根源。西方从政的很擅长政治诈骗,你说你要什么政党就给你什么,不给我届就干不完,我这届干完管他以后怎么办,太受大众的意愿影响了,而大众的眼光往往只看到当前,国家困难了我就移民,所以有人想让冰岛前总理受刑。中国的种族和宗教对经济影响很小但欧洲很复杂。总的来说,除了矿物资源外,欧洲的投资法律和社会环境要好于非洲、拉美、东南亚的,但没有北美好,北美经济不像欧洲那样固化,福利也没有欧洲那么好,经济政策比欧洲实施更容易。但是欧洲经济成长性没有新兴经济体好。发达经济体高等下一个技术兴奋点才有改观吧,当节能技术、智能技术、开发海洋、开发月球来到高潮,他们的经济增长也可能会达到5%吧。中国的高铁、航天也刺激了欧美的相关神经吧。欧债问题不大,可能对少数几个国家和欧盟的一些会员政策、激励措施有影响,但对主要的经济体没什么影响。
9. 欧盟经济政策是什么
欧盟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政策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欧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共同政策,其中主要的有关税同盟、共同农业政策、共同渔业政策、共同地区政策、共同社会政策、共同货币政策、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保护消费者政策以及共同外贸政策等。体现了欧盟一体化进程中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以及安全和防务领域已经实现联合的欧洲格局。
欧盟的政策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关税同盟为起点,通过实施共同市场、统一大市场而最终向全面的经济货币联盟迈进。欧盟于1968年7月1日取消了各成员国之间的所有关税,建立了统一的海关税则,初步建成了关税同盟,对来自区外的第三国产品实行共同的关税政策,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经济的发展。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内实施的第一项共同政策。其基本目标是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确保农业人员的“公平”收入、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农产品合理的销售价格以及确保农产品的供应。其主要内容是对内建立共同农业基金、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对外则设置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差价税、配额等贸易壁垒,使欧盟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的竞争。地区政策的目标是“促进欧盟整体的协调发展”、“加强其经济和社会统合”以及“降低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消除最不发达地区或岛屿及农村地区的落后状况”。欧盟社会政策和地区政策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的目的均是促进欧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除上述共同政策外,欧盟近年来还逐步加强在就业、交通、公共健康、环保、科研以及司法和内政等方面采取共同行动,与各成员国在这些领域所采取的国别措施互为补充。
成功的经验
与世界其他地区众多类似经济区域相比,无论从联合的广度和深度,还是从地位和影响看,欧盟都是最成功的典型。
就联合的广度而言,欧盟成功地开创了跨国合作的经济政治联盟的先河,包括的成员国众多。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既有国际组织的属性,又有联邦的特征。欧盟成功的区域政策是实现合作的基础,区域政策尽可能明确地界定区域问题与问题区域,把广大的区域联系在一起。其次,区域政策有明确的总体目标:致力于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以达到缩小区域间差距的目的,使欧盟范围内不同区域达到最大程度的聚合。这一切都为解决区域不平等问题和实现广大地区真正的联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经济领域,欧盟从成立初期就一直致力于消除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并且,欧盟也在世界上推行这一相同的准则,使欧盟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量和影响大增。欧盟坚信,多边贸易自由化能对全球经济产生极大的效益,其中,发展中国家受益最大。
在深度方面,1958-1968年,当时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之间已经逐步取消了工业品关税,实行农产品关税同盟,统一农业政策和农产品价格,设立共同的农业基金对农业实行统一的补贴。1993年1月,欧盟启动内部大市场在成员国之间实行人员、物资、资本和服务自由流通。1999年1月,欧盟中的11个成员国率先放弃了货币主权,共同采用统一的货币欧元,这么多主权国家自愿放弃本国的货币发行权,把这一核心主权交给它们信赖的超国家组织,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迄今为止,尚没有任何一个同类组织像欧盟那样拥有共同的决策机构、共同的执行机构、共同的议会、共同的中央银行,同时欧盟还在努力推进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政策并着手组建快速反应部队。欧盟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已迈出了最坚实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存在的问题
欧洲联盟仅仅是一个国家邦联,但它不是一个联邦国家。过去50年里,它的政治制度不断演变,建立在一系列条约基础之上。在实现经济政治一体化的进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欧盟的决策机制问题。欧盟的决策机制是首脑会议和欧盟理事会。首脑会议实行共议制,如果在某个问题上一时无法取得共识,则推迟到下次首脑会议再议。这种决策机制虽然降低了大国操纵的机率,但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出现了无法兼顾的两难境地。此外,对欧盟委员会(欧盟的执行机构)的大小和席位分配、对欧盟议会席位多少和分配也都存在着争议。欧盟理事会则按成员国人口比例分配投票权。现在欧盟由15国扩大到25国,决策难度更大了。
二是利益分配问题。成员国内部经济差距大,扩大后机构和协调更加困难;为应对日益增长的各项开支,2004年初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今后十年的年度预算框架,预计预算额将从目前的1,000亿欧元增加到2013年的1430亿欧元,即占到欧盟生产总值的1.15%.这一建议遭到净摊款国的反对。由于各成员国经济基础不同,受惠国和净受惠国之间就存在无法避免的利益分配问题。
三是欧盟的团结问题。经济实力基础不同决定了各国互相争夺欧洲联盟发展方向的领导权,内部团结的信心和意愿的强弱也不同。富国和穷国在经济利益分配上有分歧;大国和小国在权力分配上时常争吵。更为严重的是,西方的盟主美国不愿见到欧盟影响的扩大,竭尽挑拨离间之能事,防止欧盟形成一支独立自主的强大力量对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启示——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例
欧盟的“欧洲协调”精神意味着世界经济关系正由国家之间的较量转向区域经济组织之间的角逐,区域经济合作已经成为各国和地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选择。欧盟的合作模式可以归纳为“共同稳定、同步发展的区域化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将生态与环境保护视为经济长期增长的前提,使“可持续”成为一个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目标。这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当今世界,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欧盟成功的经验也带来重要的启示。
启示一:共同市场体系的建立是区域合作的重要力量
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质是市场一体化,欧盟在这个方面提供了一整套的政策制度框架来管理各成员国间的贸易和投资,尤其是致力于消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及共同市场的建立。欧盟从区域化合作开始到一体化进程,往往都是经济先行一步;从产品贸易为主要形式的交流转向以投资为主的合作也是一种关系走向紧密的标志。欧元体系的成功建立和以“欧盟”为主体的区域内外以资本流动作为重要形式的经济往来,已充分显示了这个统一市场体系是推动欧盟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力量。这对我国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有重要启示的。
启示二:制度创新是区域合作的重要保障
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实质是一个跨国度的制度创新过程。欧盟在一体化的各个阶段都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成员国都实行共同的区域政策。一个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从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可知,区域内的制度一体化是保证其功能一体化实现的重要保障,同时制度一体化需要在打破原有的各自为政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高效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因此,借鉴欧盟的经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最核心的基础也是要建立一个共同的管理决策机构,打破行政界限的束缚,为实现“行政区域”向“经济区域”转变提供制度保障。
启示三:效率与公平的协调是区域合作应实现的目标
欧盟在一体化的经济互动中,注意到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建立了消除地区差距和贫困的机制,在合作协议中也有对相对落后国家产业的保护和一定的扶持,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较好地提升了整个地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但同时决策机制也使受惠国和净受惠国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和协调问题,显示出在实现效率和公平之间的两难境地。这个问题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应重点考虑的,在进行内外事务决策时应努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在实现经济政治一体化进程中不断增强实力,扩大自己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
启示四:经济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区域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欧盟在实现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特别注重经济、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大量投资于研究与开发,以推进“欧洲研究区”的共同科学政策,致力于成为世界级知识经济区;同时还建立了统一的欧洲环境法即欧盟环境法。欧盟环境法体系的形成是当代环境法的一个奇迹。欧盟环境法并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现象,在21世纪,由于欧洲政治、经济联合的速度加快,欧盟环境法的统一体系将会加快,也必将对人类环境保护和法治文明产生重要的影响。重视和吸收欧盟的有益经验,对于我国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现经济文化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10. 欧盟的发展对世界经济有什么影响
内容提要:欧元诞生时,各国都对它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进程中的地位,以及它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作了大量乐观、正面的肯定与阐述,如今随着欧元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不同的声音出现了。本文从欧元法律地位的稳固性、新千年世界经济发展横向角度的三个主要方面以及它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等作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欧元 经济发展 外经贸
一、欧元的法律地位及其保障框架的稳固性
究竟应当怎样看待本世纪末欧洲十几个工业国家的这一货币改革?在新千年初始的世界经济发展中,欧元究竟将会以弱币还是以强币来发挥作用?人们谈论这一问题时,较多的是从货币市场上欧元的瞬间或短期变化就匆忙作出结论,而我认为探寻这一问题的答案的基点必须首先考察欧元法律地位的稳固性。换句话说,应当从较长的一个时期去加以考察。可以说,欧元一诞生便具有合法的很难动摇的法律地位,欧洲中央银行同样亦具有明确的法律上的完整独立性。
首先,欧元作为欧洲委员会一系列条约保护与催产下的产物((即从1992年2月7日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到1997年6月16—17日的《阿姆斯特丹条约》所包含的三个重要文件(《预算稳定和增长公约》、《欧元的法律地位》和《新货币汇率机制》)),这一系列的法律文件至今并没有受到现有11国中的任何一国政府的质疑或动摇。当时规定的欧盟成员国进入单一货币区必须达到的经济、金融方面的五项标准,即通货膨胀不超过三个最低成员国平均数的1.5%;预算赤字不超过本国当年GNP的3%;国债累计不超过本国当年GNP的60%;长期利率不超过三个最低成员国平均数的2%;各国货币汇率稳定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等等也并没有因今天的石油冲击而被质疑或动摇,因此,可以说欧元币值的稳定是由法律框架约束的政策所确定的。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无论从欧元区建立与推出的历史与理论的考察,还是从欧盟各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考虑,欧盟都决不会因某个成员国的独自利益而允许背离或破坏集体经过近40年的努力才达成的一致,也不会允许采用欧元贬值的方法去争取有限的促进出口与经济增长。
其次,还必须提出的是,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也丝毫没有受到质疑或动摇。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马约)中作了这样明确的界定:欧洲中央银行、欧洲货币联盟内的所有成员国中央银行及其决策机构的成员不得向任何欧共体机构、组织、成员国政府以及其他机构寻求或接受指令。为了保证中央银行能够独立地执行政策,保证其独立性,各成员国政府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必要的法律框架,同时,《马约》还禁止欧洲中央银行为成员国政府财政赤字提供资金融通。从制度构架上看,欧洲中央银行由两个层次组成:一是中央银行本身,具有法人身份;二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因此在《阿姆斯特丹条约》中又明确规定,欧洲中央银行是独立于各成员国的机构,不受各国政府的监督,它有权制订欧盟的货币政策,控制欧元利率、欧元投放量和负责欧元的日常汇率管理等等。
很明显,欧元目前币值走弱的种种表现都没有影响到欧元的上述法律地位。有理由确信,欧元作为强势货币的基础并没有被动摇。换句话说,当前欧元在市场上的疲软表现只是它在成长过程中经历考验的正常表现而已。
二、欧元对世界经济影响的横向考察
欧元对世界经济影响的纵向考察可以从对世界贸易、全球投资以及世界金融体系的影响等等角度进行,本文则侧重于横向的考察。为了明了起见,我们从区域角度分成欧洲(主要是欧盟本身)、美国、以及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三个部份。对于世界经济而言,1999年是两年前亚洲危机之后的一个转折点,在美国经济继续走强(年增长率达3.7%)、亚洲经济(包括1990年代以来持续不振的日本经济)终于复苏,以及欧盟经济由弱转强的带动下,显示出明显的复苏态势。
1、欧元对欧盟各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首先我们看一下欧元启动对欧元区成员国的一般效益。欧元作为区内单一的货币启动后,首先将使区内各成员国因货币不同而带来的贸易障碍从根本上得到消除,从而使欧盟大大增强自身金融体系的整体联动能力,能更有效地对付金融危机和国际投机家的冲击,促进欧盟区各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单一货币消除了各国间的汇率差异,从而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由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由对外贸易转为内部贸易,不但手续简化,而且还加快了资金形态的转换速度,既节省了货币兑换费用,也不再遭受货币波动风险。不同货币汇率差异消失也有效地降低了商品价格,又相对扩大了成员国居民的购买力,有利于刺激经济增长。第三,欧元的启动有利于欧盟大银行业竞争力的提高。由于汇率消失,一方面各成员国相互间的货币兑换汇兑业务收入将不再可能,导致银行收益率下降。另一方面,欧元区各国银行因经营欧元而大大提高了金融产品和银行服务价格的透明度,使欧元区客户可越出国界和地区,自由选择服务优良、价格便宜的银行,使欧盟银行间的竞争更趋激烈,这显然有利于欧盟大银行业的兼并、集中,从而以更大银行去与联盟区外银行业进行竞争。
当然,更主要的影响则是体现为对欧盟各国经济发展的直接促进上。欧盟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态势显然与各国近年来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分不开的,例如各国普遍重视了科技进步、注重知识经济的发展以及把抑制通货膨胀和刺激消费作为经济稳定发展的主要目标等,但是,各国为了欧元启动而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标准达标的宏观调控活动,则是起了最直接、最关键的作用,可以说,如果失去了欧元单一货币目标的激励,各成员国将无法协调一致地共同对付通货膨胀、预算赤字、国债、长期利率以及各国货币汇率等方面的难题,那么,欧盟各国的经济共同发展当然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欧元的启动已经成为欧盟经济发展的巨大拉动力。
2、欧元启动对美国经济的影响
二战以来美国经济一直是世界经济的火车头,进入如年代,在经过10年增长后,仍基本保持高增长、低通胀的态势,各种金融市场的回报也仍十分诱人,其经济持续增长潜力令人瞩目。从当前经济运营看,下述几个主要指标仍然良好:一是经济增长势头依然强劲。到2000年10月,美国经济已连续增长115个月,未出现周期性波动,而且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消费支出及企业固定资本投资作为内需扩大的主要拉动力。二是通胀率、失业率控制在稳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内。近年来美国的通胀率一般都在2%以下,失业率都在4.5%以下,均接近30年来的最低水平,这比起OECD组织内的其他国家来说,确是令人钦羡的局面。三是知识经济的贡献率提高,经济发展的后劲增大,目前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知识产业已成为美国最具活力的产业,并将可能主导美国进入知识型经济。四是美国经济大规模对外投资,全球化利益分享多多。从90年代开始至今,美国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达到了一个空前规模,据不完全统计,已超过1万亿美元。
但是,一方面我们要看到美国经济在继续发展中已经在逐渐积累起阻止、抑制、损害这一增长的各种不利的因素,例如潜在的通货膨胀危险就不可小视,因为这种局面最终取决于劳工市场、工资、劳动生产率、利润、失业率等等要素的相互力量对比,而这些方面都开始在酝酿冲突;又如美国经济中的股市泡沫,如美国在线(AOL)的市盈率高达233倍,总是难免令人抱着疑虑的目光;国际贸易中的巨额逆差(到1999年底,逆差已占美国当年GDP的2.8%左右),其他如各种债务(1999年美国家庭债务已达当年可支配收人的98%)等等,这一切都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另一方面,美元的中心地位很快要受到欧元的直接挑战。不少国家预测最终将出现4:4:2的世界金融货币体系(即美元:欧元:日元),这将会使美国经济上述的各种有利因素大打折扣,却使不利因素可能加剧积累,因此,欧元对美国经济的影响确是不容忽视的。
3、欧元对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影响
世界经济持续增长需要各种动力源泉,其中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是十分重要的。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1999年世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可达3.5%,高于上年的3.2%。这里首先是亚洲国家纷纷走出金融危机的重围,并且先后步入迅速复苏的轨道。其中,韩国又出现了9甲。的增长率,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也分别在3-5%之间,中国也以7.8%的增长率为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那么,欧元启动对未来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中的贡献会起什么影响呢?
首先,欧元作为一种交易货币和储备货币将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提供重大的发展机遇。世界各国对国际结算货币和储备货币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该货币所赖以支持的经济体的相对规模及该经济体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的大小。在目前全球经济中,美元占世界外汇储备的60%以上,以美元结算的出口达48%。由于缺乏与美元抗衡的货币,国际储备和贸易结算都不得不主要依靠美元。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欧盟(已剔除欧盟内部贸易)为1.9万亿美元,占34.3%,美国为1.7万亿美元,占18.3%,前者大大高于后者的比例。在欧元启动后,各国央行将进行外汇储备调整,有人预计经过一段时期,欧元储备会大大增加,大约会占40%,世界贸易也将有30%-40%以欧元结算。从这个角度上说,欧元将改变美元垄断全球外汇储备的局面。
其次,欧元启动使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获得又一个重要的资金簿措市场与投资市场。货币作为一国主权象征之一,对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十分重要,作为国际投资货币,欧元启动使它们获得又一个重要的资金筹措市场与投资市场,这是十分宝贵的市场与资本资源。据1998年资料,欧盟国家发行的债券、股票和银行资产市值就已超过27万亿美元,超过美国资本市场当时的23万亿美元。随着欧元正式启动,有美国专家估计将有 5000-10000亿美元的金融资产从美元转成欧元,这样,全球以欧元为单位的金融资产将达30%—40%,美元金融资产将降为40%-50%。在证券投资方面,美元所占份额已由1981年的76%降为目前的40%,欧元则同期从13%上升至37%。由此可见,在欧元正式启动后,随着欧元资本市场启动的深度、广度和流动性的增大,世界金融市场的变化会更加鼓舞人心。
再次,为全球货币体系与世界金融制度改革提供了示范效应,从而为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方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发展中国家已经逐步认识到单个国家不足以对抗投机资本,因此,可能以区域性金融进行模仿,这也意味着欧元崛起以后可能出现国家货币的区域化强化的趋势。如东盟各国都同意将贸易往来中的美元支付改由成员国货币支付,并考虑建立一个中央清算银行支付彼此欠款,以解决成员国货币转换问题。这就可能发展成为一种货币同盟,从而产生一种新的区域性货币。
欧元对于世界金融体系的影响也许还有其他许多方面,但毫无疑问,欧元的问世必将打破原有的国际金融格局,在促使世界金融新秩序的逐步建立的同时,使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追求与斗争有了坚实的基础。
三、欧元对中国外经贸发展的双重影响
研究欧元产生对中国外经贸发展的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十分重要。
1、欧元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商机
探讨欧元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的各种机遇,应当特别注重从中国企业进入欧盟与欧盟区企业自身对外扩张两方面去把握。一方面,从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区进行经贸、生产、投资活动看,首先是人民币对欧元的汇率优势将扩大中国对欧盟的贸易顺差。由于未来的欧元走向是一个强势货币,在人民币汇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对欧盟将存在汇率上的相对优势,它使我国出口商品在欧盟国家具有价格上的竞争力,所以我国对欧盟贸易的盈余将逐步扩大。其次,从长远看,欧元的使用将减少中国与欧盟结算的复杂性,节省成本、降低风险,扩大贸易,使企业长期发展计划变得更加安全、稳定。而且,随着欧盟区的就业与经济增长率提高,欧元成员国的市场容量也将随之扩大,这就使中国商品在欧元区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极大拓展空间。第三、欧元启动有利于改善中国外汇储备结构。目前我国1547亿美元(1999年12月底数)的外汇储备中,美元约占60%,日元约占13%,以德国马克为主的欧币约占15%,确实对美元的依赖性太高。随着欧元的启动,我国依据货币的稳定程度及实力变化,可适当增加欧元在外汇储备中的比重,实行储备资产的多元化,从而分散风险,避免损失。第四、欧洲资本市场的统一为我国筹集资金提供了便利。欧元启动后,欧元资本市场本身就是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将全面呈现出金融交易成本低,资本市场容量大和较低利率政策的特点。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企业和金融界可充分利用这个市场为企业发行欧洲债券和股票,以筹集低成本的资金。
另一方面,从欧盟自身的各国企业向外扩张来看:随着欧元的实施,欧盟的综合实力与欧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都将得到提高,欧盟有可能在亚太地区更大的范围内,其中包括在中国市场上与其他国家展开角逐和竞争。这是因为欧元的出现,不会立即对欧盟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影响,其高福利、高税收政策和高生产成本也不是欧元能一朝加以解决的问题,而且,欧元也不能改变资本追逐利润的规律。因此,在欧盟当前企业兼并浪潮的同时,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润,欧盟企业有可能在欧元启动后反而加速将生产线向低税收、低福利和低劳动力成本的地区转移,因此,开拓中国市场的愿望就会进一步增强。即使就中长期而言,与广阔的世界市场相比,欧元区内的投资空间也是有限的,欧元区内的资本对外投资也是必然的。因此,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及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特别是中西部开发使全国产生了对资金、技术、人才的新的巨大需求,这都会直接影响欧盟的对华投资。可以预见,如果欧元逐渐趋硬,欧盟将获得升值收益,那么,对华的投资及银行贷款就会不断增加。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的重要时刻,对华投资已成为欧盟对外发展战略重点与战略利益所在,不来中国,就会让别人捷足先登,就失去了自身的战略利益。
2、欧元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欧元毕竟是欧盟的货币,它的启动自然首先是促进欧盟区内的经济效益与发展。因此,上述正面的效应只有依赖我国企业的直接进入去获取。但是,另一方面,欧元对我国经济的直接冲击与间接影响却是不可忽视的,目前,这类影响主要体现在我国的对外贸易、外资利用及金融业发展上。
首先,由于欧元区各国汇率取消,将使我国对欧出口企业无法实施基于汇率风险基础上的差别价格战略,因而将连带承受欧盟征收反倾销税或削减配额的压力。此外,在欧元过渡期内,出现了欧元借贷和结算上的风险,加上欧元区“对内拆篱,对外筑墙”的保护主义及欧元区东扩的替代效应,将减少大宗基础产品的进口,从而使我国对欧出口的竞争力下降,并增加了市场进入的难度。最后,我国出口企业将承担高额的欧元转换的成本风险,这其中包括各种财务与业务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更新以及对员工培训费用等。所有这些都将对我国拓展与欧洲的贸易产生不利影响。其次,欧盟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地区,但是长期以来,欧盟对外经贸活动中重贸易轻投资倾向十分突出,对亚太地区,特别是对中国的投资占其对外投资份额很少。截至1998年7月底,欧盟共向我国注入了150多亿美元的直接投资,居日本和美国之后的第三位。迄今为止,欧盟对华投资协议资金总额占我国协议利用外资总额也不足6%。在近期内,还应该注意到,欧元在促进欧洲资本市场更为统一中,也将使欧盟吸引更多的境外资金参与其经济发展。同时,欧元区内欠发达地区投资的优惠政策体现得更为充分,这又会吸引欧盟的部分对外投资发生回流。第三,对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压力加大:首先由于商业银行在欧元区内货币兑换方面的业务将全部消失,该区兑换收入作为我国银行业收益的重要来源也将不复存在。其次由于在欧元启动后,欧元区国家的所有资产和债务都将按欧元重新计价,引起我国以欧盟国家货币计价的资产和债务潜在汇率风险加大,例如,在转换计价时,就可能带来资产减值或债务增加的损失。最后,由于中国加入WTO,中国将面对欧盟要求全面开放证券、保险、银行、信托等金融市场的压力,加之欧元区内的银行可能均采用集融资、信贷、保险、投资、证券于一体的全能型银行模式,竞争力较强,这对于中国的金融业无疑加大了竞争压力。
总之,欧元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各种影响应给予足够重视,特别是长期地看,欧盟的强大将使我国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直接面临着美国、日本以外的又一个极其强大的竞争对手,应加强对这一方面影响的长期追踪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