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签了投资居间合同没做业务 要不要承担责任
视乎具体条款
『贰』 什么是居间行为
所谓居间,是指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商业形式,是牵线搭桥、举荐媒引,促使买卖双方成交的一种经纪活动。
居间行为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①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如果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则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一般由求租人支付。
②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的,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相关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且乙向甲支付了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行为的基础都是委托。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居间人就是专项从事居间经纪活动而从中获取报酬的人,即: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关于居间人是否必须具有特殊营业资质,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594页,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居间合同的主体并无特殊性,无论法人、公民均可成为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参见《合同法新论?分则》第331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就目前实际情况看,对专门从事中介服务(居间业务)的公司,需要对其资质提出特殊要求,即必须具备法人条件并经过登记才能营业。而对于从事其他业务的法人或者公民,如果促成了他人之间的交易,且其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应属合法的居间行为,可以收取约定的报酬。
『叁』 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居间人的利益怎样保证!求前辈详细指点
首先恭喜你 即将迈入百万富翁俱乐部 一个好的地产项目其居间利润是客观的回 作为融资居间人 我有几大原答则与君分享
1 要全面衡量你这个项目中间所涉及的人员 定下来核心人物有几个 以便分点 能找到投资商 相信你也会分配好的 不用我多说了 一般来讲 你 项目方(如果不是直接和老总联系的算上) 资金方 提供项目的人 单纯的提供项目给点就行 自己把握其他的 最好均衡 但第一次 建议年少拿点 拿出你利润的20%分别分给 项目方 和资金方 以便以后单子更多 资金来源更广
2 签订融资居间合同 这个具体要咨询律师 既然做这个行业 就要有这方面的朋友
3房地产老板和矿主都是地头蛇 如果想跳你 基本上就很费事了 所以你要准备非正常收债的准备
4可以签订一份股权质押对等协议 比如你的好处费有200W 叫对方开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股权质押合约 也就是说 这份合约融资成功以后生效 他如果不给你钱 你有权利控股 这个要法律公正
5有评估费的 前期收取任何费用的投资商基本上是骗子望小心
6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模式有 民间资本 信托 基金 其他的方式很少有成的
『肆』 现货居间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代理人与居间人的区别在于:代理人以代理权为基础代理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要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而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居间人也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简言之,居间人不得代委托人为法律行为,而代理人则代被代理人为法律行为。另外,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代理则还包含有无偿代理。
什么是现货居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003年7月份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指出:“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中介服务的,现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这是法律上现货居间人的基本内涵。
在法律上理解,现货居间人就是为投资者或现货公司介绍订约或提供订约机会的个人或法人。
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现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其居间行为是指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但在实际的现货市场上现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现货经纪公司和现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现货交易活动。
其法律责任主要表现为,现货居间人应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情况、订立经纪合同的有关事项等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如实报告,不得隐瞒。否则,如果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但无权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而且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伍』 投资公司是居间服务好不好
你缩说的居间是指代理商吧,服务好不好你接触就知道了。
『陆』 目前市场上有多家投资理财居间服务公司.请问是真实
居间服务公司? 理财公司本来也就是金融服务公司,金融中介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