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权威解读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上世纪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尝试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来对外融资,并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总体看来,在地方政府缺乏规范的融资渠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结合起来,支持薄弱环节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2008年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融资平台公司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6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称“国发19号文”),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发19号文件精神,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财政部会同银监会、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出台了《通知》,主要是对国发19号文件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说明,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的具体要求等。
2.有报道认为,近年来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增长较快主要是为了完成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任务。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增长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任务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满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2008年四季度,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提出了包括4万亿投资计划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中央政府安排1.18万亿元,地方政府配套1.25万亿元。为了解决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问题,2009年、2010年中央代理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4000亿元,由地方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建设项目地方配套。除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外,地方还通过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据统计,2008年四季度以来,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中,来源于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资金占10%左右,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主要用于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公益性项目建设。
3.有媒体认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较大,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请问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答: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确存在一定风险,但目前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形成系统性风险。一是从贷款增速看,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增速逐渐下降。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新增额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贷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约三分之一,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二是从风险程度看,多数贷款项目能够产生稳定、充足的现金流量,可覆盖贷款本息。另有部分贷款确实存在还款来源不足的问题,但通过变更贷款主体、增加押品或追加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其风险状况会得到进一步改善。这些贷款不会全部形成不良贷款,更不会全部成为损失。三是从风险抵补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贷款拨备非常充足,拨备覆盖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达170%甚至190%。也就是说,即使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损失,也有足够的拨备进行抵补。四是从风险化解看,银监会正在督促各银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类管理工作。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补充抵质押等各种方式,也能够化解一些有问题的贷款。
4.请问当前如何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答:国发19号文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底数清楚;妥善处理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切实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损失浪费;明确存量债务偿还责任,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对已经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分类清理规范;新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三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放贷管理。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融资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要求,融资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对融资平台公司放贷管理,切实加强还本付息现金流缺失等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四是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严禁地方政府违反《担保法》等相关规定为各种融资行为提供直接或变相担保。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对清理规范后仍然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目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按照上述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5.如何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答: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一是要逐步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二是要建立有效、审慎的信贷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清查规范工作,全面推进信贷管理制度调整和完善,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更好地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有效、审慎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

2. 什么是基金怎样买啊程序是怎么样的啊怎样弄才是最好理财方式呢!
投资基金
本章主要内容:投资基金概述,包括投资基金的概念、性质和特点;投资基金的种类;基金投资价值分析。
第一节 投资基金概述
一、投资基金的概念和性质
1.投资基金的概念
投资基金是一种受益证券,是通过发行单位基金证券,募集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再分散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所获收益按单位基金份额分配给公众投资者的一种投资工具。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许多人都有较多的剩余资金,但由于缺少专业的投资知识和投资经验,所以,把大量资金委托专业投资操作机构用于投资,于是便产生了基金。专业投资操作机构变成了基金管理公司,即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凭藉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主要把资金投资亏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 所以,投资基金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投资基金是一种投资制度,它从广大公众投资者那里聚集巨额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第二,投资基金发行的基金证券是一种面向社会投资者的投资工具,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证券而达到投资的目的,并凭借其持有的基金证券而分享基金的投资收益,同时也承担投资风险。
2.投资基金的性质
(1)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市场的媒介物
投资基金的管理者把投资者的资金转换成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并对这些金融资产负有经营、管理的职责,而且,投资基金必须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确定资金的投向,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另外,投资者把资金交由基金管理者运用,基金运营的好坏,投资收益的高低取决于基金管理者的经营业绩, 基金管理者按经营业绩好坏提取费用,投资者则必须承担投资风险。而储蓄则不同,储蓄是存款人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 在间隔一定期限后可将本金和利息收回(除非存款银行破产)的一种投资方式,存款人的收益比较固定而风险则很低。银行要对吸收进来的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运用,并对使用资金的盈亏负责。
(2)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信托形式
投资基金主要当事人有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一般为银行)、基金持有人(投资者)三个。投资者根据各种基金的章程(其中包括基金的基本情况、投资操作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选择适合自己投资的基金。基金管理人把投资者的资金集合起来,形成一笔巨额资金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事先确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组合, 可大大减少投资风险, 并能获取较高的收益。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订有信托契约: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资产,同时及时、足额地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基金托管人主要负责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3)投资基金本身属于有价证券的范畴
投资基金设立时发行的受益凭证(基金证券)与股票、债券一起构成了有价证券的三大品种。投资者都希望通过购买这些有价证券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在这一点上,三者之间并无实质上的差别。然而,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反映的关系是不同的,由此带来的收益与风险也是不同的。
3.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1)发行的主体不同, 体现的权利关系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持有人是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管理,是一种股权关系。债券是分别由政府、银行和企业发行的,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基金证券是由基金发起人发行的按契约形式发起的基金,证券持有人与发起人之间是契约关系。按公司形式发起的基金,通常组成基金公司,并由发起人(大股东)组成董事会,决定基金的发起、设立、中止以及择定管理人和托管人等事项,证券持有人成为公司股东的一员,但都不参与基金的运作。发起人与管理人、托管人之间安全是一种信托契约关系。
(2)运行机制不同, 投资人的经营管理权不同
通过股票筹集的资金,完全由股份公司运用,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管理。通过债券筹集的资金,完全由债权人自主支配。而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则有所不同。不论哪种类型的投资基金,投资人和发起人都不是直接从事基金的运用,而是委托管理人进行运营。同时,投资基金信托又不同于个人信托。个人信托是单个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从事买卖业务,这种委托业务是完全体现投资者个人的意志,即按投资者的指示买进或卖出。投资基金信托是一种集中信托, 受托的管理人本着“受人之托, 代人理财,忠实服务,科学运用”的精神,按基金章程规定的投资限制,对该基金自主地运用,保证投资人有丰厚的收益。投资人只分享基金的盈利和分红,而不干预基金的管理和操作。
(3)风险程度不同
一般情况下,股票的风险大于基金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受可支配资产总量的限制,只能直接投资于少数几只股票,这就犯了“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投资禁忌,当其所投资的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 资本金有可能化为乌有; 而基金的基本原则是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把资金按不同比例分别投于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把风险降低至最低程度;债券在一般情况下,本金得到保证,收益相对固定,风险比基金要小得多。
(4)收益情况不同
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 而债券的收益是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基金的收益比债券高。以美国投资基金为例,国际投资者基金等25种基金1976~1981年5年间的投资收益增长率,平均为301.6%,其中最高的20世纪增长投资者基金为465%,最低的普利伦德基金为243%;而1996年国内发行的2种5年期政府债券,利率分别只有13.06%和8.8%。
(5)投资回收方式不同
债券投资是有一定期限的, 期满后收回本金,股票投资是无限期的,除非公司破产、进入清算,投资者不得从公司收回投资,如要收回,只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接市场价格变现;投资基金则要视所持有的基金形态不同而有所区别:封闭型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满后,投资者可按持有的份额分得相应的剩余资产,在封闭期内还可以在交易市场上变现;开放型基金一般没有期限,但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赎回。
(6)存续的时间不同
每一种投资基金都规定有一定的存续时间,期满即终止。这一点类似于债券投资。不同于债券投资之处在于,投资基金经持有人大会或基金公司董事会决议可以提前终止,也可以期满再延续。封闭型基金在存续期间内不得随意增减基金券,持有人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这一点类似于股票投资。不同之处在于,开放型基金可以随时增减,持有人可以按基金的资产净值要求申购或赎回其持有的单位或股份。
4.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联系
基金、股票、债券都是有价证券,对它们的投资均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划分类似于股票:股票是按“股”划分,计算其总资产;基金资产则划分为若干个“基金单位”,投资者按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分享基金的增长收益。 契约型封闭基金与债券情况相似, 在契约期满后一次收回投资。 另外, 股票、债券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在国外有专门以股票、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对于身边有点闲钱,但又没有时间或缺乏投资知识的人而言, 投资基金可以说是目前最佳的投资工具。由投资专家经营管理基金,能使基金得到最佳运用,可以使投资者得到相当可观的回报, 之所以如此, 是因为投资基金具有显著的优点及作用:
(1)集合投资
投资者特别是一般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有限,无力同时购入多种金融资产、使自己的投资多元化以分散风险,而投资基金则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投资方式。首先,众多中小投资着以自己有限的资金购买投资基金受益凭证,积少成多,形成巨额的投资基金,然后分散投资于各种不同企业的股权、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可取得较多的投资收益。其次,巨额的投资基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即使有少数证券的价格下跌,但就整体而言,仍可享受较大投资收益。同时,巨额资金有足够条件和能力选择最佳时期、最佳企业、最优良的有价证券作长期投资。
(2)分散风险
由投资专家经营管理,能使基金得到最佳运用。小额投资者往往很难具备专业知识以正确分析市场行情和市场走势,对发行证券的企业也较难作出判断,而由投资专家执掌的投资基金组织去运筹帷幄,这些问题就可迎刃而解。首先,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独立的投资分析部门,聘请投资分析专家,对于如何投资何时投资、如何获得最大利益,都能比较准确地掌握;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可与投资顾问、咨询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全体投资者追求最佳投资利益;最后,基金管理公司信息灵通,资料齐全,具有先进的设备和管理手段。
(3)能以最低费用享受专家服务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一般都要请求投资顾问机构或投资专家代为管理或寻求投资咨询服务,而这些服务费用较高,这对单独进行投资的小额投资者而言是难以承受的。若由投资基金组织聘请,这笔服务费用就由所有基金投资者共同分摊,负担极为有限,投资者等于花很小的代价,享受专家的服务。
(4)投资基金收益凭证流动性大
投资基金收益凭证可以流通,变现能力较强,并能获取价差收益。首先,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受益凭证,在一定时间后可以上市转让,尤其是开放型基金,投资者随时可请求公司购回,不过,在投资基金普遍经营良好,受益凭证价值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投资者很少卖出受益凭证;其次,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每一营业日终了,大多通过新闻媒介公告受益凭证的每一受权单位资产净值, 在净值提高到一定程度, 受益人又需要用款时,可在市场或投资公司出售,获取可观的收益。
二、投资基金的特点
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专为中小投资者设计的金融投资工具,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优势。
1.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投资基金的基本原则是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投资基金把一定量的资金按照不同的比例分别投资到不同行业、不同种类或不同国别的有价证券上,这样,一定时期某些证券的跌价损失可以由其他证券或其他证券市场上的投资收益来抵销,甚至某一地区经济的暂时不景气也不至于对基金的整体收益造成太大的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一方面由所有的基金持有人分担,另一方面又通过不同种类的证券和不同证券市场来分担,从而既拓宽了投资渠道,又避免了集中投资的风险。1997年颁布实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基金分散投资作了若干规定: 第一,1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 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第二,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第三,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第四,1个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小额投资,费用较低
投资基金是专门为中小投资者设计的一种投资工具,每单位基金的面额为1元, 每1000个单位为一手,作为交易的起点。由于每个基金都有几十个亿的规模, 所以基金的交易价格大多为1元多一点,这样,中小投资者只要花1000多元就可以购买并持有1000个单位的基金证券,参与证券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同时,由于投资基金的资金量大,所以买卖证券的交易量也很大,一般证券商会给予佣金上的优惠,从而减少了投资成本,相应地增加了基金收益。而且,证券主管部门为扶持基金的发展,对基金实行税收上的许多优惠政策,基金的交易费用也比其他证券低,使投资者投资基金能获得更多的收益。此外,投资基金大多聘请证券投资专家来代理进行投资操作,这比每个投资者各自聘请专家进行咨询服务所需花费的费用要低廉得多。
3.专业管理,专家经营
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资金的经营与保管分开。所有基金的投资组合和投资决策都是由基金管理人来负责的。基金管理人专门聘请证券投资专家进行投资操作。这些投资专家是以研究证券投资方法,分析证券行情变化为职业的,他们可以运用各种证券方面的专门知识、经验、信息和现代化的研究方法,全面地系统地对国内外的经济形势、金融动态、行情变化和各行业、各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以此作出合理的、富有弹性的多样化投资组合,从而避免了个人投资者由于缺少专业知识和信息、时间和精力有限而产生的盲目投资现象。而基金的保管则是由指定的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托管人必须是信誉卓著的大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基金托管人把基金的资产和自有资产分开,独立核算,并且对基金管理人还具有制约和监督职能,从而保证了基金资产的安全运行。
4.流动性高,变现力强
投资基金发行的单位份数一般都很多,我国近年新发行的新基金,每个基金规模一般都在20~30亿元的水平,这些受益凭证可以流通,可以变现或可以赎回。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开放型投资基金定期根据其净资产值公开报价买卖,封闭型投资基金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进行买卖,所以,投资者购买投资基金以后,如果由于种种原因而紧急需要资金时,可以随时把投资基金变现,而不至于遭受很大损失。因此,投资基金流通性很强,投资者可以随时买进或卖出基金。
5.种类繁多,投资灵活
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全球化和资本流动自由化的发展,投资基金的种类和投资范围也迅速发展,这有利于满足具有不伺投资偏好的投资者的需要。目前,在世界各地的证券市场上,投资基金的数量已超过1万多种,遍及一切金融领域,而且大多数基金都进行跨国投资,任何一种被市场看好的行业或金融品种,都可以通过设立和购买基金得到开发和利用。投资基金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而且往往一个基金管理人可以管理几个或几十个投资基金,一般投资者可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需要投资几个投资基金。
三、投资基金的产生和发展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868年英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基金机构“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当时正是英国产业革命成功之时,工商业高度发达,殖民地和对外贸易遍及全球。由于国内资金积累过多,而市场相对狭小,资金便纷纷转向海外。首创的这家投资基金机构专以分散投资于殖民地的公司债为主,投资地已遍及南北美洲、中东、东南亚地区以及意大利、西班牙等国。
虽然投资基金最早出现在英国,而其兴盛则于美国。1924年,美国的第一个共同基金“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在波士顿设立。该基金设立时只有5万美元的资产,由哈佛大学的200名教授出资。 1年后,资产增加约39.4万美元。直到今天,这个基金依然存在,其资产已超过10亿美元,有85 000人投资于该基金。
如今,投资基金已成为美国最普遍的投资方式,其投资总额己超过同期银行储蓄总额,基金投资已达全美股票市值的50% 以上; 各种投资基金的总资产达到了18 000亿美元,基金投资账户已超过了6000万户,参与基金投资人数占美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强,投资基金的数目高达4000多个。
在金融较为发达的国家中,日本是个后起之秀。虽然它的基金业起步较晚,但自建立以来,一直得以高速、顺利地发展。日本投资基金萌芽于1930年。这一年,日本人寿保险公司为防止因纽约股市暴跌而引发日本股市下滑,共同出资组建了“生命证券”投资公司,这是一个具有法人性质的公司。到了1937年,经纪人藤本创立了名为“藤本票据经纪商”的有价证券投资组织,这个组织以每户500元,每10万元为一组, 向一般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以购买股票和债券,并将所获收益分配给投资者。“藤本票据经纪商”已具备了证券投资信托的性质,一般认为它是日本投资基金的第一个正式法人组织。
由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需求的多样化,日本的投资基金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得以不断发展。1980年推出的中期国债基金这一划时代的投资商品,把长期投资与中期投资结合起来了。债券投资信托基金也不断推出适合自然人和法人多样化需求的新品种,如1975年股票投资信托推出目标型高收益基金;1983年推出追加型基金、为法人服务的无手续费基金,还有以工资预扣方式认购基金的累积型基金等,它们都普遍受到投资者的欢迎。1988年,后来居上的日本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基金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
投资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已形成了一整套较成熟、较完善的运行机制。 而在我国, 投资基金则属于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它的出现,不仅仅为我国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投资工具,也为我国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和稳定机制。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人们需要有更多的投资种类和投资机会, 他们 已不再满足于银行储蓄和国债等能获取固定利息的投资。但由于个人的零散资金不能形成规模投资,而所需资金规模起点较低的股票投资,又因时间、 精力及专业知识的限制而难以驾驭, 且风险较大,这样,投资基金作为汇集广大投资者的零散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经营的大众式集合投资制度便应运而生。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颁布实施。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有着与储蓄、股票、国债等金融产品不同特点和魁力的金融工具,必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中流砥柱和普通投资者理想的投资工具。
投资基金的种类
投资基金内容丰富,种类繁多,在国外,不同投资目的的投资者几乎都可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投资基金。由于划分的标准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一、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
根据基金组织形态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区分为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这是投资基金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1.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成立,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聚集的资金投资于有价证券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相类似,投资基金的资产为所有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业务。公司型基金的设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还要在股票发行和交易所在地登记。
美国是公司型基金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的投资基金大多数为公司型基金。按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规定,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公司可分为三类:一为面额证书公司;二为单位型投资信托公司;三为管理型投资公司。目前的投资公司绝大多数是管理型投资公司。管理型投资公司又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封闭型投资公司
封闭型投资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是固定的,发行期满后基金就封闭起来,不再增加股份,所以也称为股份固定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公司的股东(投资者)不得退股,即不得要求投资公司买回股票。
(2)开放型投资公司
开放型投资公司原则上只发行一种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固定,股票持有者可根据市场价格行情和自己的投资决策来决定是否退股,即要求投资公司把发行的股票买回。因而,投资公司的投资基金股票总数是可以增加或减少的,所以开放型投资公司也称为股份不定或追加型投资公司。
2.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也称为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指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这种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和投资者三方当事人订立信托投资契约,基金管理公司依据契约运用信托资产进行投资,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信托资产,而投资者则享受投资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契约型投资基金募集资金的方式通常是发行受益凭证。受益凭证是有价证券的一种,表明投资者对信托资产的受益权。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投资基金基本上属于契约型基金。契约型投资基金也可分为两种类型。
(1)现金型基金
该类型基金最初设立时,投资者用现金购买受益凭证,待全部受益凭证发行完毕后,基金全部资本也就聚集完成,然后基金管理公司再将基金资产交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并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这种基金往往要规定一定的期限。期限一到,信托契约也就解除,期限未到,基金持有人不得解约或退回本金,但可以在交易市场上把受益凭证按当时交易价格出售给其他投资者。
(2)垫付型基金
这种基金的规模和期限没有固定限制。在基金发行时,先由基金管理公司垫付基金的资本总额用于购买各种有价证券,并交由基金托管人进行保管,然后再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归还发起人。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每份基金的净值,公布受益证券的买价和卖价,投资者可以以买价把基金证券卖给基金管理公司,以解除信托契约,抽回资金;也可以以卖价从基金管理公司手中买进,进行投资。
3.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区别
①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没有。
②发行的证券种类上,公司型为股票,而契约型为受益凭证。
③在投资者的地位上,公司型为股东,契约型为受益人。
④在信托财产运用上,公司型依据公司章程,而契约型依据信托契约。
二、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
投资基金按照交易方式的不同,即投资者是否能够随时进出变现,分为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两种。
1.开放型基金
开放型基金是指基金的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可以随时变动,即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基金份额或赎回股份的投资基金。开放型基金的交易价格可根据基金净资产价值加一定手续费来确定。由于投资基金总额是不封闭的、可以追加的,因此也称为追加型投资基金。
开放型基金有两种类型:收费基金与不收费基金。收费基金要雇佣证券商把基金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因此基金的发行价格由净资产价值加一定比例的销售费用构成。不收费基金直接按净资产价值出售给投资者。尽管不收费基金不收取销售费用,但也要收取小额赎回费用,这种收费有利于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资产。
2.封闭型基金
封闭型基金是指基金资本总额及发行份数在基金发行之前就已确走下来,在基金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的资本总额及发行份数都保持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由于基金的受益凭证不能被追加认购或赎回,投资者只能通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因此又称封闭型基金为公开交易投资基金。基金收益以股利、红利的方式支付给投资者。基金的交易价格虽然是以基金净资产价值为基础,但更多的是反映证券市场供求关系,通常情况下,基金交易价格或高于或低于基金净资产价值。
3.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区别
①开放型基金购回时,其赎回价格主要是参照基金净资产值而定,封闭型基金的交易价格则是依市场供需情况而定,并不一定反映基金的净资产值。
②开放型基金赎回手续费较高,适宜长线投资;封闭型基金交易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大,价格起落较大,而且交易费用较低,因此投机性交易较浓。
③开放型基金投资灵活性大,容易满足证券市场对资金的需求,但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以备投资者赎回受益凭证,所以在投资效益上受到牵制,并因此对基金管理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封闭型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赎回受益凭证的压力,故资金可充分利用,以更好贯彻投资策略,追求较高的投资效益。
4.组合形态的投资基金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型与契约型基金,开放型与封闭型基金通过不同组合,产生了基金市场中最常见的四种类型基金:封闭型与契约型的结合即封闭一契约型基金;封闭型与公司型的结合即封闭一公司型基金,又称封闭型投资公司;开放型与契约型的结合即单位信托基金;开放型与公司型的结合即共同基金。
在现实的证券市场上,纯粹形态的投资基金是不存在的,所见到的往往是组合形态的投资基金。如美国最常见的投资基金是共同基金,在英国是单位信托基金。
三、成长型基金与收入型基金
按照基金的投资目标不同,投资基金可以分为成长型基金和收入型基金。
成长型基金是指该类投资基金的目的是追求资金的长期成长,而收入型基金则重视当期最高收入、 因为投资目标不同, 这两种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策略自然不同,这样势必影响投资人的收益及本金的稳定性。围绕这两个不同的投资目标,可派生出各种其他类型的基金。
1.成长型基金
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成长股票。成长股票,属于一种普通股票,是指其股市价格预期上涨速度快于一般公司的股票或快于股市价格综合指数的股票。 由于这些股票的上市公司通常将收入用于再投资, 实现资本增值,成长型基金因此将获得利益。成长型基金又可分为稳定成长型基金和积极成长型基金。稳定成长型基金一般不从事投机活动。“基金裕隆”则凸现成长型基金概念,欲通过投资于业绩能够长期可持续增长、从长远来看市场价值被低估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来实现基金的投资收益。
详见<<证券投资学>>
3.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上世纪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尝试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来对外融资,并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总体看来,在地方政府缺乏规范的融资渠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结合起来,支持薄弱环节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2008年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融资平台公司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6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称“国发19号文”),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发19号文件精神,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财政部会同银监会、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出台了《通知》,主要是对国发19号文件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说明,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的具体要求等。
2.有报道认为,近年来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增长较快主要是为了完成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任务。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增长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任务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满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2008年四季度,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提出了包括4万亿投资计划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中央政府安排1.18万亿元,地方政府配套1.25万亿元。为了解决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问题,2009年、2010年中央代理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4000亿元,由地方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建设项目地方配套。除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外,地方还通过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据统计,2008年四季度以来,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中,来源于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资金占10%左右,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主要用于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公益性项目建设。
3.有媒体认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较大,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请问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答: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确存在一定风险,但目前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形成系统性风险。一是从贷款增速看,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增速逐渐下降。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新增额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贷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约三分之一,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二是从风险程度看,多数贷款项目能够产生稳定、充足的现金流量,可覆盖贷款本息。另有部分贷款确实存在还款来源不足的问题,但通过变更贷款主体、增加押品或追加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其风险状况会得到进一步改善。这些贷款不会全部形成不良贷款,更不会全部成为损失。三是从风险抵补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贷款拨备非常充足,拨备覆盖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达170%甚至190%。也就是说,即使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损失,也有足够的拨备进行抵补。四是从风险化解看,银监会正在督促各银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类管理工作。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补充抵质押等各种方式,也能够化解一些有问题的贷款。
4.请问当前如何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答:国发19号文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底数清楚;妥善处理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切实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损失浪费;明确存量债务偿还责任,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对已经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分类清理规范;新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三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放贷管理。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融资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要求,融资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对融资平台公司放贷管理,切实加强还本付息现金流缺失等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四是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严禁地方政府违反《担保法》等相关规定为各种融资行为提供直接或变相担保。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对清理规范后仍然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目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按照上述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5.如何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答: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一是要逐步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二是要建立有效、审慎的信贷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清查规范工作,全面推进信贷管理制度调整和完善,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更好地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有效、审慎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

4.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不局限于2015年的全门类互联网金融法规:
1-综合篇法规:《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央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试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等。
2-支付篇法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5年支付结算工作要点》全文及解读、《国务院发布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意见》、《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外汇管理局:《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稿)、《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
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海关总署:《关于网上支付税费担保事宜的公告》等。
3-P2P网贷篇法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金融P2P平台运营(自律)标准:二十一条》、《个体网络借贷(P2P)监督管理办法》(学者建议稿)、《中国银监会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等。
3-银行篇法规:《银联关于开展移动支付终端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央行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等。
4-互联网保险篇法规: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管理细则》、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保监会:《保
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等。
5-征信篇法规:《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
6-众筹篇法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
7-互联网彩票篇法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等。
8-虚拟货币篇法规: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通知》、商务部、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希望可以帮到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融资融券实施细则的上海细则
发文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6-8-21
执行日期:2006-8-21
各会员单位:
现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点期间可作为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标的的证券以及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名单,由本所另行公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流程
第四条 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需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以下材料: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二)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会员参与本所融资融券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
第六条 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并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第七条 投资者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会员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应当根据约定与其客户了结有关融资融券关系,并不得发生新的融资融券业务。
第九条 会员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
第十条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第十一条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遵守前款规定,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第十二条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资金。
卖券还款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会员融资专用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
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办理。
第十三条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
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第十五条 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第十六条 投资者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七条 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第十八条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本细则所述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不得用于从事本所债券回购交易。
第十九条 融资融券暂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二十条 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会员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
第二十一条 会员根据与客户的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的,应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强制平仓指令,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平仓标识等内容。
第三章 标的证券
第二十二条 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经本所认可,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
(一)符合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股票;
(二)证券投资基金;
(三)债券;
(四)其他证券。
第二十三条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近三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本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从满足前条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第二十五条 会员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本所规定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十七条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的,本所自该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第二十八条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本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第二十九条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章 保证金和担保物
第三十条 会员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
第三十一条 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二)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第三十二条 本所遵循审慎原则,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
第三十三条 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本所规定的范围。
会员可以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确定不同的折算率。
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不得高于本所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四条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第三十五条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第三十七条 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整体作为客户对会员融资融券债务的担保物。
第三十八条 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第三十九条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
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第四十条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并向市场公布。
第四十二条 会员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不得超出本所规定的标准。会员应按照不同标的证券的折算率相应地确定其保证金比例。
第四十三条 投资者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会员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
第五章 信息披露和报告
第四十四条 会员应当于每个交易日22:00前向本所报送当日各标的证券融资买入额、融资还款额、融资余额以及融券卖出量、融券偿还量和融券余量等数据。
会员应当保证所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五条 本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会员报送数据,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
(二)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
第四十六条 会员应当在每一月份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该月的下列情况:
(一)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
(二)对全体客户和前十名客户的融资和融券信息;
(三)客户交存的担保物种类和数量;
(四)强制平仓的客户数量、强制平仓的标的证券及交易金额;
(五)有关风险控制指标值;
(六)融资融券业务盈亏状况;
(七)本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七条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第四十八条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第四十九条 本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条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可以视情况采取限制相关账户交易等措施。
第五十一条 会员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对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并主动、及时地向本所报告其客户的异常融资融券交易行为。
第五十二条 本所可根据需要,对会员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措施、交易技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及对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五十三条 会员违反本细则的,本所可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可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在本所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的权限。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五十四条 会员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会员无须因该账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第五十五条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会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会员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
前款所称对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 会员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日均换手率,指过去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换手率的平均值;
(二)日均涨跌幅,指过去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涨跌幅绝对值的平均值;
(三)波动幅度,指过去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对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值之比;
(四)基准指数,指上证综合指数。
第五十八条 投资者通过上海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深圳市场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深圳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
投资者通过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上海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
第五十九条 依照本细则达成的融资融券交易,其清算交收的具体规则,依照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本细则所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以上”、“以下”、“达到”含本数。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6. 一则不起眼的公告隐藏着什么惊天秘密
一则不起眼的公告隐藏着什么惊天秘密?
国际实业 :关于控股股东相关信息变更的公告
201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乾泰中晟投资有限公
司的通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新疆乾泰中晟
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 新疆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
座1011室”,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股权投资: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
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其他信息如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股东情况
等均无变化,目前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本次控股股东名称、注册地及经营范围变更对本公司经营无影
响,截至目前,新疆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7%,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8日
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通过专业的方法把客户闲散的资金通过定向私募的方式聚集起来,投资到未上市的具有高成长高回报的企业当中去,通过一系列的增值服务,促使企业快速成长,做大做强,和资本市场对接,主要通过资本市场退出使我们得到较高的收益。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并不是百分之多少来计算,是几倍或几十倍的收益来计算。
国际实业( 000159 )现金宝!参股40%的万家基金与支付宝合作
1、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新增支付宝支付渠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万家基金与支付宝合作,新增支持支付宝为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的支付渠道据悉,国际实业(000159)持有万家基金40%股权。
2、万家基金开通网上直销现金宝快速取现服务,即客户通过万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万家货币 ,可享受T+0赎回实时到账。
3、公司6.19日收到新兴铸管 资源发展公司30%股权转让款3.35亿,将带来4385万的投资收益,据此测算三季报预增100%以上。
2013年7月7日,阿里小贷资产证券化获批。这是首单获批的基于小额贷款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也是证券公司与小贷公司合作的初次探索,被金融业界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破冰之举。而获批后仅仅过了4天,阿里小贷与万家共赢基金、诺亚财富等公司发布的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就在7月11日宣布募集完成。
仅仅一周的时间,阿里小贷再次让整个金融业界汗颜:资产证券化,这个刚刚出现在国务院文件中的、用以要求传统金融行业的金融词汇,转瞬间出现在一家互联网企业新发的产品名称中。反应速度之快,也让阿里再度成为金融业界关注的焦点。
“阿里小贷已经成了金融业创新的榜样。”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秘书长白澄宇说。所谓资产证券化,是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一部分资产,打包建立一个资产池,并以其将来产生的现金收益为偿付基础发行证券。
来势汹汹的阿里小贷其实一直为资金发愁。按照规定,小贷公司只能用自有资本金进行放贷。目前,阿里旗下两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总和为16亿元。按照小贷公司融资杠杆率只有0.5倍的规定,阿里金融两家小贷公司可供放贷的资金最多为24亿元。
而资产证券化最多可滚动盘活50亿元,等同于帮助80万家微型企业获得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虽然在阿里小微创新金融公关总监王彤看来,阿里小贷并无意对战传统银行业,但这却足以让传统银行有了危机感。
银行家们在颤抖
“很明显,阿里金融对银行业已经形成挑战。”民生银行 行长洪崎说道。“我已经深切感觉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彻底颠覆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生存模式。”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坦言。
银行家们在颤抖。而让他们颤抖的,不仅是阿里小贷的资产证券化,也是在6月份银行业“钱荒”中,那些被互联网金融席卷而去的、他们梦寐以求的资金。局外之手正在伸出,金融行业的边界在变得模糊。
6月17日,对于银行业来说一片阴霾。在资金上勒了半个月裤带的银行没能得到央行的一丝怜悯。银行业似乎已经预感到,央行态度的强硬或将推高同业拆借利率。3天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升至13.444%的历史最高位。
就在这天,半道“杀”出的余额宝悄无声息地“偷”走银行原本就不富裕的资金。上线18天后,这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基金产品,便拥有了250万用户、60亿的规模,而现在余额宝每天还在以数亿元的资金量流入,这让银行家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互联网带来的强大冲击。
实际上,银行业防范的对象并不仅仅是阿里金融一家。近年来基于互联网模式产生的P2P借款服务平台也呈现出“爆炸式增长”。一项数据显示,2012年末,P2P借贷服务平台超过了200家,可统计的P2P平台线上业务借贷余额超过100亿元,投资人超过5万人。若是加上尚未统计的P2P线下业务,其借贷余额和投资人数还将倍增。
在白澄宇看来,传统银行业担心的不是信贷业务的流失,而是存款的流失。央行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在“钱荒”最严重的6月份,银行业的存款较去年同期少增了近一半。而近年来存款负增长的现象也数不胜数。
马云:百年一遇的特大题材-阿里金融!
国际实业(000159)占万家共赢基金40%股份,阿里信贷资产证券化题材远大于余额宝和一般金改及手游题材,才5元多的国际实业比内蒙君正/香溢融通 /中青宝 /乐视网 /东方财富 /生意宝 /天音控股 等更具炒作爆发力。
万家基金旗下万家共赢 与阿里巴巴金融合作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国际实业(000159)持有万家基金40%股权
7月12日报道 【财新网】(记者 张冰)万家基金旗下万家共赢和阿里金融合作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两亿元,速度更快,可能已经募集完毕。
国际实业(000159)持有万家基金40%股权,万家共赢的股东是万家基金(51%股权),诺亚财富间接持有35%,员工持股14%。由于这层股东关系,诺亚财富(NYSE:NOAH)周四晚(7月11日)宣布,其与阿里小贷公司的首支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募集完成。
在外界看来,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计划是阿里金融第一次触碰资产证券化,但实际上阿里此前已经和嘉实基金的子公司嘉实资本发行过两期私募性质的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的募集规模在2亿元左右。
万家共赢的阿里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私募性质,根据财新记者了解,万家共赢参与阿里小贷的资产证券化,看中的是品牌效应和熟悉业务模式的机会。万家共赢两亿产品主要面向个人,申购起点100万元。
阿里小贷发放的小微贷款实质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电子商务网站淘宝或天猫网的订单贷款、信用贷款和阿里信用贷款,行业覆盖范围广,贷款期限短(平均周期127天),贷款区间集中在5-50万元。
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拥有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和重庆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两家小贷公司,其注册资本共计16亿元人民币。按国内监管规定,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注资和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0%,阿里小贷的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后,受到了资本的约束。
万家共赢的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是浙江阿里小贷的贷款,优先级和次级分级比例为9:1,阿里的商诚担保也用担保的方式增信,但担保公司会担保其中的15%。
因为优先级不需要上市,所以基金模式下的优先级份额没有评级。根据财新记者了解,运营方式上,阿里金融相当于管理人的角色,募集资金交给阿里金融,进入阿里的资金池,资产准入、资金运营和实时监控都是交给阿里金融去做,相当于购买这些信贷资产之后委托阿里小贷去管理。
即便如此,由于技术上不复杂,万家共赢可以用网络端口来实时监控贷款情况,阿里金融会把资产清单定期交给万家共赢和客户查看。如果发生不良,万家共赢会要求阿里小贷补充同等规模的新的基础资产进入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替换原有的不良贷款。
万家的方案里,投资人持有的90%份额的优先级收益率在6.5%左右,中介机构的成本在1%左右,理论上,阿里小贷持有的10%次级收益在18%到21%,甚至更高。
按照这种模式,整个资产包的融资成本在7.5%左右,但阿里向贷款客户收取的年化利息为21%左右,这中间还有13%左右的差价。几家方案给阿里提供的利润空间差不多都在这个水平浮动。
万家的整个产品的存续时间是15个月,即12+3的模式,每6个月开放一次。为了保证信贷资产的顺利清算结转,可以有3个月的延期,方便已经形成贷款的投资退出。虽然业务利润空间较大,但竞争激烈。
国际实业占万家共赢基金40%股份,阿里信贷资产证券化题材远大于余额宝和一般金改题材,国际实业比内蒙君正和香溢融通更具炒作爆发力。
资产证券化酝酿常规化 阿里鲶鱼与证基信全线出击
“目光聚集的地方,金钱必将追随。”——这句来自《技术元素》且被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多次引用的话,用来描述当前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再合适不过。
就在“金十条”发布不久,央行表态,将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牵头,拟就资产证券化业务联合各相关机构扩大试点并进行常态化发展和管理。与此同时,券商、基金、信托已先行一步,与阿里小贷等企业合作,轮番推出资产证券化创新业务。来自业内的声音是:未来10年,资本市场的最大创新将围绕资产证券化展开,现在还只是刚刚开始。
常态发展呼吁规则建设
尽管资产证券化业务自1996年就开始启动研究,但直至2005年才由建设银行发行第一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至今规模尚不足千亿。
期间,2005年-2009年间共发行17单,总计667亿元。因国际金融危机叫停3年后,2011年首度重启,到目前共发行6单,共计228亿元。目前所有产品运营良好,无一违约。
“资产证券化已经经过三轮试点,虽然产品创新力度不强,但也积累了一定经验。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今年3月银监发布银行理财8号文,意味着银行投资非标债权将受到严格限制,资产证券化是破解非标风险最可行的办法。同时银行无法通过持续的大规模融资补充资本,急需借道资产证券化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这将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一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这样说。
市场有需求,政策也支持,为何推进却如此缓慢?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已近十年,但至今还没有配套的专门法律、市场和交易规则,对特点资产的认定、载体、配套会计准则等都不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常态化,涉及多个技术环节,尤其基础设施是个系统工程,仅靠单个部门出台规则无法成型,需要多部门协调推进。
电商鲶鱼搅动金融创新
相比主流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缓慢推进,私募市场资产证券化业务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悄然行进。
7月初,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申请的阿里小贷专项计划在历时半年的反馈落实与沟通之后,终于获得了监管批文。一个星期之后,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诺亚财富宣布与阿里小贷公司的首支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完成募集。阿里小贷这条电商鲶鱼,正在为资产证券化注入持续的市场活力。
来自诺亚财富的公开资料显示,此次的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将阿里小贷的信贷资产打包,以其收益权作为投资标的,发行的基金子公司特定多客户资管计划,由诺亚财富的高净值客户认购。发行主体为万家共赢资产管理公司,一期募资2-5亿元,产品收益率略高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年化6.15%。
而“东证资管-阿里小贷专项计划”则多了更多创新之处。据悉,该产品采取统一结构、一次审批、分次发行的模式,产品分为1号至10号,每只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2亿元至5亿元,募集资金总规模在20至50亿元之间。产品为三层分级结构设计,外部引入担保机构和市场评级,采用循环购买基础资产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同时,东方资管也称,该产品将在条件成熟后择机于深交所上市交易。
无论是“万家共赢-阿里小贷特定多客户资管计划”还是“东证资管-阿里小贷专项计划”,在产品设计和运营管理上都有所突破。海通证券权益投资部人士表示,未来10年内资本市场的最大创新都将围绕资产证券化展开,阿里小贷的这两单业务还只是刚刚开始。
很少有人留意到的是,早在2012年下半年,阿里小贷就联手山东信托推出了类资产证券化产品——“阿里星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以购买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下称“重庆阿里小贷”)的等额信贷资产收益权,为淘宝网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和商家循环提供贷款。
东部信托公司金融市场部负责人表示,资产证券化是个大课题,它不仅拥有融资功能,更重要的是调节资产负债。“相比资产支持票据业务(ABN)、债务型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及其他私募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ABS)无疑拥有更大的市场。券商、基金、信托各有各的优势,也都会形成适合自己的模式,目前都还在摸索之中。”
阿里资产证券化产品拟深交所挂牌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深圳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周一(7月8日)公告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并将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序列增添了新的资产类型。
据深交所介绍,该产品以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将在3年内不定期发行10期产品,每期发行额度为2至5亿元。根据小贷资产期限较短、随借随还的特点,该产品在交易结构设计上采用了循环购买的方式,即基础资产相关债权获得偿还后,用获得的资金循环购买新的合格小贷资产。此类交易结构在海外市场实践中已有成熟应用,可解决短期贷款资产和长期证券化产品的期限匹配问题,在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则是首次尝试。
深交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小额贷款类资产证券化的首次尝试,具有重要意义,也具有一定风险。深交所拟进一步强化该产品的持续跟踪、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机制,通过相应提高优先级份额最低转让数量门槛,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持续关注产品转让与回购情况,细化重大环境变化的风险应急预案。
深交所称,阿里小贷凭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数据积累,与互联网贷款模式相结合,在有效识别与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贷款效率,成为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融资难问题的有益尝试。将小额贷款资产进行证券化后,阿里小贷可从资本市场获取可贷资金,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作为阿里小贷的主要客户,将受益于该类产品的发展。
资产证券化业务是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重要金融工具,提供了将相对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变成标准化金融产品的途径,对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流动性具有重要作用。
近一年多来,深交所陆续挂牌了南京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澜沧江电力收费等产品,为企业融资62.5亿元。 ■
肖钢:阿里巴巴资产证券化尝试 小微企业受益
7月15日,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证监会肖钢主席讲话中提到:“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承销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如近期东方证券公司对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为支持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融资进行了有益尝试。”
肖钢主席所说阿里小贷的证券化,即为前不久证监会所批准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项目中,阿里小微信贷将旗下小贷公司的优质贷款组合出售给东证资管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此贷款组合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借助资产证券化,等同于是让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间接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
据悉,阿里小微资产证券的专项计划,也是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新规发布以来首单获批的基于小额贷款的专项计划。对于该项目顺利获批,外界解读这其中透露出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创新,引导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态度。肖钢主席的讲话,无疑验证了这一看法。
有分析称,借助该项目,阿里小微信贷或可满足80万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进一步促进国内实体经济发展。
而阿里小微信贷,也无疑是当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各种机构中,最受关注,同时,也是成绩最为亮眼的一家。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2季度末,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自营小微信贷业务成立3年来,已经累计为超过32万家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累计投放贷款超过一千亿,户均贷款4万元。
就在几天前,阿里小微集团总裁胡晓明表示,未来,阿里小微信贷将争取为100万家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的融资服务。
周小川: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5日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货币信贷总量,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
阿里小贷尝鲜资产证券化试点有望小范围扩大
由东方资管与阿里小贷合作推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近日获得证监会批准并拟在深交所挂牌,这一重磅消息在小贷业界引起轩然大波。行业人士认为,资产证券化打破了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瓶颈,必然引起同业效仿。
突破放贷杠杆率限制
由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与阿里小微信贷合作推出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在3年内发行10期产品。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小贷行业人士将阿里小贷的先行先试看做是“业内的曙光”。
目前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率受到严格的限制,按小贷公司0.5倍的融资杠杆规定,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
资产证券化相当于放大了小贷公司的资本金规模,放贷能力进一步提高。阿里巴巴昨日称,以其原有资本金规模已累计服务30万家小微企业计算,此次资产证券化所获资金可额外服务50万家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以及客户数量均得到倍数提升。
对此,被誉为“中国小额信贷之父”的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表示,在目前小企业融资难度日益加大、民间资本出路难觅的尴尬局面下,资产证券化实践让业界看到了曙光。
网贷公司人人聚财网联合创办人及首席执行官许建文则表示,资产证券化突破了小贷公司放贷杠杆率过低的瓶颈,拓宽了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未来陆续会有更多优秀的小贷公司通过券商资管、信托计划等方式实现杠杆率的放大。
许建文称,以往大多数小贷公司依靠有限的资本金放贷,妨碍了业务拓展,因此部分小贷公司采用了私下集资的灰色手段来加大杠杆,如果能绿色软件阁 加大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将缩小灰色领域,让民间借贷更加阳光化。
国培机构董事长、小贷联席会副秘书长刘勇对记者表示,阿里信贷资产证券化将小贷公司的信贷资产打包卖出,盘活了存量资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望小范围扩大试点
在中国金融改革紧锣密鼓进行的2013年,资产证券化还被金融业赋予了更重要的使命。近日银监会发布的旨在盘活存量货币的新金融十条中提到,要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特别是把一些收益率较稳定、期限较长的优质贷款证券化。
业内人士猜测,阿里小贷资产证券化能顺利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与其契合当前金融改革的要求相关,也与阿里小贷的客户为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小微企业有关。
尽管外界对于阿里小贷盈利模式的质疑声一直不绝于耳,但阿里小贷确为不少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阿里巴巴经营小微信贷业务3年来,已累计为逾32万家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及个体户提供融资,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000亿元,户均贷款4万元。
尽管阿里小贷在资产证券化上开了一个好头,却并不意味着所有小贷公司均可享受此番待遇。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全国共计小贷公司6555家,实收资本5671.84亿元,贷款余额6357.2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4%、46%和42%。
杜晓山认为,小贷公司数量庞大,股东实力、人员素质以及风控水准也参差不齐,因此监管机构未必会全盘放开,未来可能会采取由地方金融办推荐合适的小贷企业,小范围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
许建文同时提醒,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类似银行的资金池模式,可能会存在资产端和负债端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信贷资产信息不透明的风险,需要引起业界注意。
7. 融资性担保公司委贷业务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请问有什么法定文件规定吗
是这条规定不错,但据我了解委贷业务应该可以不算对外投资(虽然实质上是短期投资),我们回公司就是答一家国有性质的担保公司,我们的全部净资产基本都用于委贷业务。
如果要严格规避的话,可以考虑把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如母公司、兄弟公司),再由关联企业开展委贷业务(原则上企业法人都可以进行委贷业务)。
8. 在融资担保中如何分析财务报表
作为担保机构,审查会计报表不同于审计,审核时间短,一般仅有两三天,不可能对企业的所有账目进行详细审核。我们通过审查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希望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因此只有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核,通过重点分析,就能够比较容易发现企业存在的潜在重大风险点,为我们的担保决策提供依据。以下是根据实际工作总结出的一些经验:一、首先粗略地检查一下企业的报表,包括上期期末数与本期期初数是否相等,报表左右两边是否相等,基本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分别与其附表、附注、补充资料等相互勾稽等。对于检查无误的报表,我们再进行下一步的核实分析。二、核实报表中关键的科目。此处所讲关键,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常规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短期借款、主营业务收入;二是金额异常变化的项目,例如突然增加和突然减少的项目;三是金额巨大,占资产规模30%以上的项目。对这些项目的核实有助于我们判断一个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以下是对一些重要科目的具体核实方法。(1)主营业务收入:这是担保业务中的关键,能不能担保,担保多大的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报表上该项科目的金额应该通过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合同、水电费单据、出库单、发票等进行佐证,只有主营业务稳定,收入可靠且有持续性发展的企业才是我们的主要客户群。(2)应收账款:对中小企业来说,应收账款的影响远远大于一般企业。对于应收账款,我们不仅要关注总量,还要关注期限结构、对象结构、大额客户和是否有关联方往来等情况。关注应收账款的增长程度与销售的增长程度的比较,如果前者远远高于后者,就应该有职业敏感性,可能存在虚增资产的嫌疑。(3)存货:对中小企业来说,往往存货加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一半左右,因此对该科目也要加以核实,防止企业虚增资产。在现场调查时,需检查仓库,估算其价值是否与报表反映相符,在总量上分析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结构上各类存货能否保证供产销环节顺利进行,增量上看是否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质量上看产品是否适销对路。(4)短期借款:该科目需查询贷款记录(企业提供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对外担保明细结合从人民银行调出来的企业征信报告和实际控制人个人征信报告对比分析)进行核实,同时结合财务费用开支情况侧证企业负债情况是否真实。如果推算企业的财务费用与短期借款的比例不合理,比例过高,则可能存在隐性负债(看下是否涉及民间借贷及所涉及民间借贷规模)。(5)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是否基本相符。如果不相符,可以要求查看企业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是否存在。同时还需要了解银行存款中有没有保证金存款,是否存在使用限制。(6)其他应收款:当金额较大或者突然增加/减少时,需要做分析,了解是否存在股东、关联企业占用企业资金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对外部企业拆出资金等情况。(7)其他应付款:主要了解是否存在民间借贷等。三、对核实后的报表数据进行比率分析和趋势分析。分析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从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成长能力四方面来衡量。(1)偿债能力又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通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现金比率来分析;(a)流动比率 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合计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2,体现企业的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流动资产越多,短期债务越少,则流动比率越大,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低于正常值,企业的短期偿债风险较大。一般情况下,营业周期、流动资产中的应收账款数额和存货的周转速度是影响流动比率的主要因素。 (b)速动比率 公式: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 流动负债合计 保守速动比率=0.8(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 流动负债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1,速动比率比流动比率更能体现企业的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因为流动资产中,尚包括变现速度较慢且可能已贬值的存货,因此将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再与流动负债对比,以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低于1 的速动比率通常被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影响速动比率的可信性的重要因素是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账面上的应收账款不一定都能变现,也不一定非常可靠。 (c)资产负债比率 公式: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100%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0.7,反映债权人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负债比率越大,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大,获取利润的能力也越强。如果企业资金不足,依靠欠债维持,导致资产负债率特别高,偿债风险就应该特别注意了。资产负债率在60%—70%,比较合理、稳健;达到85%及以上时,应视为发出预警信号,企业应提起足够的注意。 (d)产权比率 公式:产权比率=(负债总额 /股东权益)*100%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1.2,反映债权人与股东提供的资本的相对比例。反映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稳定。同时也表明债权人投入资本受到股东权益的保障程度。一般说来,产权比率高是高风险、高报酬的财务结构,产权比率低,是低风险、低报酬的财务结构。(e)利息保障倍数也叫已获利息倍数 公式: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 / 利息费用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近似公式:已获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2.5,企业经营业务收益与利息费用的比率,用以衡量企业偿付借款利息的能力。只要利息保障倍数足够大,企业就有充足的能力偿付利息。该指标越高,说明企业的债务利息压力越小。(f)现金比率公式:现金比率=(现金+有价证券)/流动负债企业设置的标准值:0.2(2)盈利能力通过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润率、销售毛利率等,这些指标主要反映了总资产、净资产的盈利能力,以及整体利润中销售利润所占的比重等内容,这需要分析企业的总体盈利趋势,以及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判断企业的获利状况;(a)资产净利率(总资产报酬率) 公式:资产净利率=净利润/ [(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把企业一定期间的净利润与企业的资产相比较,表明企业资产的综合利用效果。指标越高,表明资产的利用效率越高,说明企业在增加收入和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否则相反。资产净利率是一个综合指标。净利的多少与企业的资产的多少、资产的结构、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影响资产净利率高低的原因有:产品的价格、单位产品成本的高低、产品的产量和销售的数量、资金占用量的大小。(b)净资产收益率(权益报酬率) 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00%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0.08,净资产收益率反映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报酬率,也叫净值报酬率或权益报酬率,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是最重要的财务比率。(c)销售净利率 公式:销售净利率=净利润 / 销售收入*100%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0.1,该指标反映每一元销售收入带来的净利润是多少。表示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企业在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必须要相应获取更多的净利润才能使销售净利率保持不变或有所提高。(d)销售毛利率 公式: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 销售收入]*100%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0.15,表示每一元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有多少钱可以用于各项期间费用和形成盈利。(3)营运能力主要是考察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周转能力,判断企业资产的周转速度,周转越快的企业效益越好;(a)存货周转率公式: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 / [(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企业设置的标准值:3,存货的周转率是存货周转速度的主要指标。提高存货周转率,缩短营业周期,可以提高企业的变现能力。(b)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式: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3,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其收回越快。反之,说明营运资金过多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c)流动资产周转率 公式: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期初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资产)/2]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1,流动资产周转率反映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周转速度越快,会相对节约流动资产,相当于扩大资产的投入,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而延缓周转速度,需补充流动资产参加周转,形成资产的浪费,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流动资产周转率要结合存货、应收账款一并进行分析,和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结合在一起使用,可全面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 (d)总资产周转率 公式: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0.8,该项指标反映总资产的周转速度,周转越快,说明销售能力越强。企业可以采用薄利多销的方法,加速资产周转,带来利润绝对额的增加。总资产周转指标用于衡量企业运用资产赚取利润的能力。经常和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一起使用,全面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4)成长能力主要通过销售增长率、资本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来分析,成长能力越强,企业的实力越强,企业的发展越快速。(a)销售增长率=本年销售增长额÷上年销售(营业)收入总额×100%(b) 资本增长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c)总资产增长率=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100%四方面能力都良好的企业,是我们优先支持的对象,四方面能力都不好的企业,我们应将其“拒之门外”。 有些人会认为上面这些指标过于繁多,不容易掌握,那么我们从以下简单的几点进行财务分析更容易掌握些:一是资产负债率,一般情况下,负债率超过60%,风险就将增大,对于小型企业,负债率最好控制在30%以内;二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前者如小于后者,是绝对不能介入的。因企业的流动负债一般都是短期,它的偿还均要靠流动资产的变现,如流动资产总额小于流动负债总额,表明企业的流动负债必须要靠出售固定资产才能偿还,而固定资产的变现是十分困难的。考虑到企业生产销售的连续性和资金占用的不同形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最好应为2:1,最低不能低于1:0.7;三是现金获取能力,所用的指标中,除经营性现金净流量需为正值外,每元销售获得现金的比率(即销售现金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销售额),每元利润获取的现金比率(即利润现金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都应该等于1,最低不能低于0.9,且该指标值必须以销售利润率在10%以上为基础。四是利润率,利润率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扩大再生产能力和偿债能力。如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五是上缴的税金,一个愿意依法纳税的企业,它的内部管理一般都比较规范,对外公布的数据都比较真实,诚实守信的程度也较高。 总之,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出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为我们的担保决策提供依据。实务中尤其要注意销售收入的核实,并通过趋势分析把握企业的主要问题。河南投融资沙龙 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