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方追加投资,另一方股份自然就减少了啊,因为股份所占的比例是按照投资总额来计算的,各自的投资额除以总投资额就是每个人所占的比例了。如果你想要占有原来的股份那么你也需要追加相应比例的投资额。
㈡ 夫妻一方的股票收益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的增值利益从法律性质上来看,与孳息有着本质区别,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应当被视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对婚前所购买的股票进行了积极的操作管理,并以家庭收入参与股票投资中,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权要求法院将此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㈢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投资的产业和股票,在双方离婚时是否可以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去法律...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一般来讲是可以分割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需要结合公司的类型具体分析。结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㈣ 夫妻一方在婚后以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关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问题,《婚姻法》第17、18条作了规定,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您用自己的钱炒股所得的收益属于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因此,这部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㈤ 两人合伙,一方投资一方管理如何分股
同意楼上观点。天下宴席都是要散的。合作不可能一辈子。因为毕竟现在你的资金可能不是充足。现在通过这个机会努力赚多经验也赚点钱 然后再自己做,是个比较不错的出路。既然朋友出大头,肯定要拿大头了。我倒是觉得 比如他出70%资金,可以拿60%,剩下的给你也是合情理的。只要你们都能赚钱了,都会开心,如果赚不到钱,给你拿100%,你也不舒服。在百大的日子,有你这样的同事很是开心,但需要对你说的是,你很有能力,包括管理能力,口才语言表达能力,但是做事情要想成功,首先第一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我也是和朋友那时一起开墙纸店过来的,因为自己最开始心态不好,所以算是失败了,同时也没有坚持下去。万事开头难,祝愿你以后生意兴隆,能越做越大,然后我也给你打工去,呵呵。
㈥ 丈夫投资股票的资金投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股票属于投资所得收益,因此一方以个人财产炒股赚的钱,依据法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㈦ 请问个人理财炒股一方出资另一方出技术,资金账户由出资方保管,技术方承诺保本风险由技术方承担,盈利后
这种就是私募基金有限合伙的形式,出技术的叫一般合伙人,出钱的叫 有限合伙人。出于道德风险的考虑一般会让一般合伙人也出点钱。盈利后肯定是要分的,至于是不是对分,也是要看情况的
㈧ 夫妻一方投资股票、股权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投来资股票源、股权的离婚时: (1)以夫妻一方的名义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2)投资购买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内部股权的,应将全部股权处理给原持股人所有,由原持股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㈨ 委托个人投资股票
对于证券市场上,自然人之间的委托行为,是一方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委托其进行理财,只要符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有关委托合同的成立要件即为有效。如构成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的处理原则予以认定;如为委托合同关系,委托理财的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当事人约定的固定收益的条款当属无效,只要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履行了善良管理人义务,委托人应承担理财所带来的风险损失。企业委托个人进行理财,如受托人具有行纪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证券交易,则按行纪合同进行调整;如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理财,则属一般委托合同关系,适用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构成非法借贷的,按违法借贷处理。
㈩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股票所得收入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股票所得收入离婚怎么办
你好,
这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要是婚前财产婚后还在做着没有协议,就是共同的财产,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