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的基金按比例配售到底是什么
基金比例配售是什么意思呢?
01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与比例配售
这里有一个前提:投资者认购金额超过了基金募集规模上限。
其实,并不是所有新基金都会设置募集上限。对于基金来说,规模过大并不是一件好事儿,因为“船大难掉头”,尤其对于新基金来说,规模太大往往意味着建仓成本更高、建仓时间更长,甚至可能会延误最好的建仓时机。出于这种考虑,新基金在发行前就会设置一个基金发行规模上限。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权益基金身上,比如明星基金经理发行的、或者符合市场热点方向的新权益类基金等。
设置了基金募集规模上限后,当认购资金超过了这个规模时,就轮到“比例配售”出马了,为了公平起见,基金公司会按照募集规模上限金额和认购总金额的比例,将新基金分配给投资者,这就是基金的比例配售。
02按什么比例配售?
那么配售比例怎么算呢?
配售比例=基金限定发售的规模/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100%
知道了配售比例,就可以算出投资者自己最终确认买了多少基金,也就是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配售的比例。
比如说,新基金A的发售规模上限是20亿元,但是最后投资者认购总金额达到了40亿元,启动了比例配售,配售比例就是20亿元/40亿元*100%=50%。小夏在基金发行时认购了10万元,那么最终获得的认购金额为10万元*50%=5万元。
在基金比例配售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分配情况,叫做“末日比例配售”。“末日”指的就是基金募集期的最后一天。和一般的比例配售一样,末日比例配售也是为了控制基金发行规模而采用的一种配售方案,但只针对募集期的最后一天。也就是说,基金募集期内末日前的有效认购申请会全额确认,只对募集期的最后一天的有效认购申请,根据剩余额度再予以比例配售。
这个配售比例的计算公式是: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基金限定发售的规模-认购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比如说,新基金B的首发规模上限是20亿元,发行期一共有5天,前4天认购总金额达到了18亿元,最后一天认购金额为4亿元。于是基金B启动了末日比例配售,前4天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得到了全额确认,而最后一天认购的投资者只能按照配售比例来确认,末日配售比例为(20亿元-18亿元)/4亿元=50%。小夏正好是在基金B发行的最后一天认购了10万元,最终获得的认购金额为10万元*50%=5万元。
03没有确认的那部分资金怎么办?
所以基金比例配售的好处是,投资者在认购“爆款”新基金时不用排队,不会出现因为在最后时间买而买不到的情况。
那么,投资者如何知道自己最终认购了多少基金?没有确认的那部分资金又怎么办呢?一般来说,基金公司在发行结束后会发布公告,是否启动比例配售、以及具体配售比例均以公告为准。投资者未确认部分的认购金额将会在募集期结束退还给到投资者,一般基金公司会在认购期最后一天之后的3个工作日把没有确认的资金退给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再退还给投资者,但具体退还到账时间以通知为准。
❷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允许超额配售吗
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简介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据统计,近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存续期限在2年-5年不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的基本要点:1、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人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非金融企业法人;2、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3、发行价格以市场为基础,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主要受到主承销商议价能力、企业信用评级水平、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影响;4、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5、发行规模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就是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以多个中小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若干个中小企业各自确定债券发行额度,采用集合债券的形式,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形成一个总发行额度而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它是以银行或证券机构作为承销商,需由担保机构担保,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的新型企业债券方式。集合票据是由人民银行主导、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组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参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债券融资工具。该工具由2个以上、10个以下中小法人企业,统一冠名发行企业债券。发行额度最高为10亿元人民币,单个企业最高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但发行额度要小于各企业净资产的40%。发行期限为2-3年,具体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商定。集合票据采取浮动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加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山东诸城优先级集合票据基本利差为220BP,高收益级集合票据基本利差为375BP。注:BP,基点。多用在收益率,增长率的描述和描图的坐标中,为万分之。)。发行集合票据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渠道,改变企业融资过分依赖贷款的局面。二是降低成本。山东发行的集合票据综合利率为5%左右,加上中介费用低于同期贷款利率。三是期限较长,有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为固定资产投入提供了便利。四是降低了门槛。只要企业法律关系明晰、财务状况正常透明、经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即可发行集合票据。五是集合票据为直接融资工具,利用的是域外资金,客观上节省了本地金融机构资金,使本地企业得到的资金支持。
❸ 什么是基金的比例配售
就是基金超额发行了,按照比例来进行配售,从而控制基金规模不超过预期募集目标。
基金比例配售的情况出现的比较少。
❹ 什么是基金配售比例怎么确定它的高低
你好,我来好好给你讲解下基金“比例配售”的概念,主要从如下三点讲解:

那么,假设基金募集期是10天,在募集的第10天,前9天的份额就都已经确认了,确认以后就不可以再改了。那么第10天的募集结束以后,有可能三种情况:一是不够规模,二是刚够规模,三是超出规模。对于超出规模部分应该按照比例配售,但是因为前9天的份额都已经确认了,无法更改,那么就对第10天募集的份额按照比例确认,这就死叫做末日比例配售。当然,如果是半天就卖完,一天就远远超出规模的基金来说,就不存在末日不末日了,一般都直接全部按照比例配售的。
好了,希望我的解说能够让你更加清晰明白,谢谢。
❺ 什么是超额配售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关于发布《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的通知
证监发[2001]112号
各证券公司:
为规范各证券公司在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为,我会制定了《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日
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
为促进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控制股票发行风险,规范主承销商在上市公司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以下简称“增发”)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点意见。
一、本试点意见所称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对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三、发行人计划在增发中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行的新股为本次增发的一部分。
发行人应当披露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可能增发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四、拟在增发中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主承销商,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供充分依据,说明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并由专人负责内部监察工作。
中国证监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主承销商进行实地检查。
五、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协议中,应当明确发行人对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授权,以及主承销商包销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责任。
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应当在增发招股说明书(包括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六、在实施增发前,主承销商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专门用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帐户,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签字样本。
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涉及的开户、清算、交收等事项,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则办理。
七、主承销商在决定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应当保证仅对参与本次发行申购且与本次发行无特殊利益关系的机构投资者做出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
在前款所述投资者预先付款并同意推迟股份交收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可以在征集认购意向时,与其达成预售拟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股份的协议,并将该协议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备案。
八、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内,如果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主承销商用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的股票,分配给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格,主承销商可以根据授权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发行人获得发行此部分新股所募集的资金。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限额,即主承销商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应当不超过本次增发包销数额的15%。
九、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内,由主承销商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及股票的配售。
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一次或分次进行,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所发生的费用由主承销商承担。
十、主承销商应当将预售股份取得的资金存入其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独立帐户。除包销以外,主承销商在发行承销期间,不得运用该帐户资金外的其他资金或通过他人买卖发行人上市流通的股票。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权对该帐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察。
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累计行使数额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限额时,主承销商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将超额配售选择权帐户上的所有股份配售给接受延期交付安排的投资者。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完成后,本次发行的新股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发行包销股份数量+超额配售选择权累计行使数量—主承销商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的数量
十三、主承销商应当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银行将应付给发行人的资金(如有)支付给发行人,应付资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发行人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筹资额=发行价X(超额配售选择权累计行使数量—主承销商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新股的承销费用
十四、发行人在包销数额内的新股发行完成后,应当发布股份变动公告;在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所涉及的股票发行验资工作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当再次发布股份变动公告;在全部发行工作完成后,发行人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五、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主承销商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以下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情况:
(一)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如未行使,应当说明原因;
(二)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及所支付的总金额、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
(三)发行人本次增发股份总量;
(四)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十六、主承销商应当保留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完整记录。在全部发行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主承销商应当将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情况及其内部监察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十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试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参照本试点意见执行。
十八、本试点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❻ 现在基金募集还设有上限吗
会按百分比募集基来金源,在07年9月基金最火的时候,很多基金都把最后一两日募集的份额,按照50%募集,例如最后一天,你想买10000元的基金,但是基金公司只收取你买5000元的基金,余下的退回,可见当时基金之热!
❼ 请教基金比例配售和全额配售的含义
要根据基金发行的规模和销售总金额来计算,比如前天发行的上投内需,发行规模100亿,认购金额是 900亿元,那么你预约认购了一万元大约只能买到1000元左右的 。
❽ 基金募集份额有没有上限上限是多少
基金公司的募集份额一般由证券会规定的。应该是有上限的,规定的金额到了之后,募集就会结束。基金就会封闭,对于个人的话,最低金额为1000元即可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