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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如何收回投资款

发布时间:2021-05-11 17:44:23

1. 公司两个股东把他俩的投资款拿走并要退股怎么办

当初入股的时候一定签有相关合同吧!希望你能去仔细看看相关条款,看下这两位股东有没有按合同规定退股,有没有违反合同中的哪条规定。

2. 股东怎样才能合法取回公司投资求答案

股东通过公司分红、出售自己的股权等途径收回公司的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3. 公司成立后,股东可以自行撤回出资吗

应该根据公司成立时股东大会订立的协议办理,协议如果可以撤回出资,那么就可以的。否则就不可以了。

4. 股东撤资要求企业退还投资款

公司应该如何应对,本身取决于对赌条款的效力问题。

在法律层面,如果条款是有效的,公司不执行,最终会面临被诉直至失信、破产的境地,在此情况下是协商为宜;反之,如果对赌条款本身存在效力问题,那么至少可以商谈后续处理,或者在被诉时积极应诉,减少公司的债务负担。
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对于对赌条款是否有效,是有归纳性文件的,你可以参阅下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简单的归纳:
1、如果对赌条款,是针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求回购股权,或在未达到对赌目标的情况下,给据现金、股权补偿的,一般审判为有效;
2、如果对赌条款,是针对被投资企业本身的,需要判断公司进行回购或减资,是否会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变相构成股东的筹资出逃。
最终判断是否可以从诉讼及胜诉角度判断这个时间,还拒绝于原始的投资协议、公司现实的财务情况等多个因素,因此目前无法给据个终局的判断。

5. 收到股东投资款如何入帐

1,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 单位内部股东投资款,可以开张收据给他们。这是可以入账的。 2,收到公司股东的投资款的收据属于内部收据。这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3,股东收据肯定可以入帐,需要写一份借款协议,并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应当计入“短期借款”。

6. 股东拿回投资款要开发票和交税吗

股东原价或者低于原价,拿回投资款不要开发票和交税。

7. 股东收回投资本金时会计分录该如何做

股东收回投资本金时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既可以按面值发行股票,也可以溢价发行(我国目前不允许折价发行)。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1.接受投入固定资产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固定资产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2.接受投入材料物资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材料物资,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材料物资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3.接受投入无形资产
企业收到以无形资产方式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无形资产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减变动
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收资本相一致,当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加
一般企业增加资本主要有三个途径: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2.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减少
企业减少实收资本应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冲减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冲减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作为增加资本或股本溢价处理。

8. 收回子公司投资款怎么入账

居然是分红规则,当然就是投资收益啊。
因为居然是以实物出资,当出资完成之后所有权就是属于子公司,10万元不是回款,是子公司的分红,母公司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进行处理。

9. 我的投资款还能要回来吗

问:我公司的老板让我入股,与其他股东共同经营这家公司。我就交了6万元给公司,王老板以公司名义给我出具了6万元入资款的收条,收条上写的是“投资款”。我交钱后公司未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至今也未分红、未开过股东会,后来该公司关门歇业。请问律师:我还能要回6万元投资款吗? 答:该款是否能要回,第一要看该款的性质,如是借款,则属于您对公司的债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追索;如是股东出资,那要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因股东出资后不能随意退股只能转让的规定,该款较难要回。 至于到底属于哪种性质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 1、从形式上看,是否办理工商变更、股东名册的变更:投资者对公司出资,直接引起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根据《公司法》,增资一般需要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持报告及相关文件到工商局变更增资手续。另外,公司内部的股东名册也应对此作相应的记载。如果股东名册和工商变更均未办理,则您的股资款应属于借款。 2、从实质上看,您是否实际享有股权权利:虽然未办理工商变更和股东名册的变更,如果投资人对公司行使过股东权利,如收取过红利,实际参与过公司的经营决策,则可认定为股东出资。您未分红,也未参与过决策,此款应为借款性质。 所以综上所述,您的6万元投资款属于借款,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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