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林地出资问题
jdzdj,你好。
问: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有哪些?
答:答:(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不得转让。依法允许转让的林地不得改为非林地。
② 林地投资的风险与前景
你好!
投资林地最大的风险就是回收慢,最大的优点就是稳,最大的麻烦就是护林守林。
林地投资最好的买小树苗,或者自己繁育树苗,而且将林,灌,草,养殖结合起来搞,在无法从林木上获得收益的时候从林地下想办法。
长远的林地投入最好做集雨池,就是在夏季能收集雨水的,因为,林地最大的发展经济作物种植的困难就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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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林地生态系统退化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运用生态学原理进行恢复和重建
主要的原因是不合理的采伐,缺少哺育,没有水土保持措施等:
一、大量的采伐导致林地面积减少。
二、自然灾害以及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林地面积减少。
三、幼林增加成熟林面积减少。
四、林地附近工厂造成工业污染。
措施:
一、制定采伐计划,避免滥砍滥伐。
二、进行宜林地造林绿化工程。
三、扩大林地规模,合理确定培育周期。
四、科学调整天然林地与人工林地结构,严格控制征占用天然林地,积极保护天然林资源,禁止采伐原始林。
五、努力培育复层,混交,异龄林,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
六、防止工业污染。
要求:保持良好的降水、日照、温度,以及正常的生态系统恢复能力。
④ 西北地区不利于发展林地的原因
西北地区地处内陆地区,海洋水汽难以到达,气候干旱,降水很少,树木不容易成活,难以发展林业。
⑤ 林地纠纷、关于合同无效的赔偿问题,请高手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如果你是本村村民,则无权解除和收回土地。
如果你不是,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如果手续完善,则发包方无权解除合同。
如果手续不合法,那么应该视为合同未生效,根据过错原则,进行责任分担。
⑥ 林地投资的风险与前景
第一、橡树的种植收益时间长,投资者风险大;
第二、没有任何的担保,投资者收益无保证;
第三、投资地点远,投资者无法监管监督;
第四、这种投资多数是炒概念,根本没有实物。
⑦ 林地里的困难地,失败地能建光伏吗,河北省张承地区
林业用地原则上是不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建议具体政策信息去当地林业局确认。
⑧ 什么是林权灭矢我的林地因为各种原因现在没有树了,林业局说我的林权灭矢了这样合法吗
林权包括4个方面:林地所有权(集体或国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对个人而言,主要是后3种权利。林木没有了(可以再造),但林地使用权还在,不能说“林权灭失”。
只有因为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才能说林权灭失。连林地都没有了,当然就没林权了。如果你说的完全属实的话,林业局的说法就是不正确的。
⑨ 林地投资
绿银盛世从投资的角度,借助房产及旅游的整体产业链开发思路,探索林地的中长期回报模式。这里借助绿银盛世在产业链分析中提出的一个概念——“赢家模型”,并借助房地产“食物链”说明我们在目前阶段林地项目立项思路我们首先分析房产行业“赢家模型”中的三大赢家:政府与原地权业主、开发商、新产权拥有者(特别是商业地产)l政府、原地权业主通过“基地”型运作取得“地权红利”,典型的例子是开发区、大学城、新城区、工业区、大型批发市场项目的成功运作,所以他们是最大的赢家;开发商的盈利还是通过他们的概念升华和营销取得,所以他们取得“利润”;新产权(使用权)拥有者,例如大型批发市场业主(例如义乌批发市场、苏宁、国美、红星美凯龙等等),当然,过去的十年私人住宅的业主也是大赢家249探究旅游项目jnrv也如出一辙到此,新的林地项目运作思路可能出现这三种“赢家”19并以此分为这三段395
⑩ 林地主要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林地小气候的特点及形成原因
森林小气候指的是由森林以及树冠下的灌木丛、草被等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小气候。由于森林的树种、林龄、郁闭度以及灌木丛和草被等特性的变化,引起森林小气候中各种要素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研究森林小气候必须建立在分析森林特性的自然环境的基础上[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