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吗
从1997年颂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看,涉及的主管机关主要是外经贸委、工商局等。从国内机构改革的变动看,原外经贸委会可能已经并入现在的经信委、发改委,这个可以在上述部分的官网上查查,会有回复的。
『贰』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问题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中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四)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八)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虽然相关法律也规定了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同时网络上也存在着大量的范本,但是情况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会不同,因此在制作股权转让协议的时候切不可简单的照搬范本,一定要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来制作.
2 股权转让的批准与变更登记
主要涉及到合同和章程的效力问题.不同于内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的效力,外资是批准后生效,内资一般是签署后生效.
3 股权受让方的受让能力
公司法第12条第2款: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实践中,存在俩种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公司法的此项规定能够,一是对该规定已经有了突破,如北京市工商局.建议在实践中,最好先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进行咨询或取得确认.
4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务问题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现在已经免除)印花税
『叁』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需要审批吗
需要审批的。具体参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应自变更或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按照本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肆』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股权变更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须提交如下文件:1、 企业股权变更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内容:(1) 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投资各方名称、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资金到位情况(2) 变更事由(3) 转股的出资方式(4) 变更内容(5) 未到位的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2、 企业原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新编制的合同、章程(企业类型变更时必须提交新编制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主要内容:(1) 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及内容(2) 修改后合同的条款及内容(3) 合同修改的时间及地点(4) 新组成的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资各方印章(签署原合同的法人代表如有变更,须提交法人代表变更的有效证件)3、 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1) 董事会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如果是独资企业需注明章程变更前后所涉及的具体条款及内容(2) 董事会成员亲笔签字(3) 决议的时间及地点4、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前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新旧董事会成员亲笔签字,并加盖外资企业印章);5、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2) 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 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4) 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5) 违约责任(6)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7)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 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6、 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须报送下列文件:(1) 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2)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3)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7、 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8、 企业原合同及章程(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准后退还给企业);9、 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0、新股东的银行资信证明(外商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出具个人存款证明);11、新股东的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外商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属于股权质押;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投资者股权:守约方更换投资者或变更投权的行为,按有关规定由市外经贸委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延伸阅读: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股权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伍』 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的股权变更对企业有影响吗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1、没有影响,因为甲公司依然是外国的公司。
2、甲公司股东全是中国人,国内全资子公司也算外资企业。
3、甲公司股权变更了,国内子公司一些经营信息肯定是要发生变化的,如法人、公司名称、投资信息等,所以还是需要在工商进行变更登记的。
『陆』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外方投资方,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2、属下列股权变更原因及相关情形的,须另提交相应的专项文件、材料:(1)企业股东之间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企业股东向非股东投资者(新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
(2)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但股东不按原出资比例缴付增资额的,以及企业增加新股东并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交各股东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原件1份,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企业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权变更协议。
(3)企业股东因未缴付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自愿退出企业,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的,提交退股股东自愿退股声明(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在没有投资者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而导致企业注册资本减少,且符合法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的,企业须同时向审批机关申报减少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4)企业股东已缴付部分出资,但未缴清全部出资,在不违反法定的出资规定情况下,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承接该部分股权的,提交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资股权的声明(原件l份,有关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企业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东声明。
(5)企业股东不履行企业合同规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义务,守约股东依法申请更换股东、变更股权的,提交:① 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② 市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催缴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③ 违约方已经按照企业原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提交企业对违约方的部分出资进行清理的有关文件原件。
注:在本情形下,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中的企业申请报告和董事会决议代之为:守约股东的申请报告l份(打印,全部守约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6)企业股东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股东在企业持有的股权的,提交股权获得人获得该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企业股东被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裁定或裁决其股权变更的,提交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或调解书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股东合并或分立或其他方式重组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该股东股权的,提交股权承继者获得该股东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9)企业股东经其他各方股东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并经审批机关批准,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股东股权的,提交:① 审批机关批准质押批文(复印件1份);② 出质股东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复印件1份);③ 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获取出质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10)属上述(1)、(2)项股权变更原因,且变更股权的中方股东(含新股东)的股权结构有国有资产出资的,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2003年第3号)执行。
对变更股权的中方股东不能明确其股权结构不含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相关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或其他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股权变更后的新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① 新股东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变更为新股东的决议(复印件1份);② 新股东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③ 新股东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④ 外地新股东提交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出具该股东具备投资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工商局):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5、股权转让协议;6、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7、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8、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9、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应按公司设立时的有关要求提交);10、新的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别提请注意: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
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柒』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申请书(原件);
(二)合资、合作公司提供董事会决议(原件);
(三)外商独资企业提供股东会或股东决议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议(原件);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最新一期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转让方与受让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具有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书)签署的并经其他投资方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签署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六)公司其他投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具有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书)签署的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原件);
(七)新的投资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具有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书)签署的修改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提供修改章程)(原件);
(八)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委任书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
(九)新投资方如为中国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新投资方如为外国公司或自然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新投资方的公司注册登记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外文复印件及中文翻译原件);
2、新投资方的公司注册登记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若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方,则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对该公司注册登记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原件。
如为外文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3、新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
如为外文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十一)新投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
(十二)新投资方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十三)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涉及集体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a.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原件);
b.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c.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原件)。
(十四)如因转让而变为外商独资经营的,应重新签署外资企业章程和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
(十五)制造业企业必须提交由环保部门审批的关于公司使用的厂房、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印件);
(十六)外商投资企业(授权人)与业务经办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原件);
(十七)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如需其他有关部门前置审批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以上申请资料份数应根据该项目涉及的审批权限而定,其中区级审批权限的,上述资料提交一式一份;市级审批权限的,上述资料提交一式两份;省级审批权限的,上述资料提交一式三份;商务部审批权限的,上述资料提交一式四份。
『捌』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手续
股东转让其出资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外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注2》;
2、公司董事会决议注3——参考式样1;
3、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注4——参考式样2;
4、原外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
5、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注5——参考式样3;
6、受让方的开业证明材料;
(1)中方投资者系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当地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章)。
(2)中方投资者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外方投资者系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4)外方投资者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受让方的资信证明材料;
(1)受让方系中方企业的提供《中方现金出资表注2》或《中方实物出资表注2》。
(2)受让方系中方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中方实物出资表注2》。
(3)受让方系外方企业或自然人的提供外国(地区)银行存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文字资信证明注6。
8、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投资者系国有、城镇集体资产的,提交资产管理单位注7审查同意的意见;
9、股权转让的同时涉及到董事会成员变更,提交:
(1)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注2》。
(2)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10、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1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2、其他有关的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