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股A股上市公司的最高投资比例是没有限定的;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回要满足以下几答个条件:
1、设立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外国股东持有的股份不低于25%;
3、经营范围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从政策中,我们看出外资参股A股上市公司也是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模式;该模式也要符合上述三个基本条件,但是该条件只有最低投资股份比例的要求,没有最高投资比例的界定;外商可以直接控股,如A股中的上市公司,重庆啤酒就是由嘉士伯控股的。
㈡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何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增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总额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例:某项目已批准登记投资总额500万美元注册资本250万美元,后又批准增加投资总额200万美元,该企业追加的注册资本应是200万美元的70%即140万美元,该企业变更登记后的注册资本应是390万美元(即140万美元加250万美元)。
㈢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的出资比例一定不能低于25%吗有没有相关的
根据现行的复外商投资有关法律、制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手续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㈣ 外资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是不能低于百分之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之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㈤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根据投资总额的不同,比例也不同的 1,投资总额小于等于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7/10 2, 投资总额大于300万美元小于等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金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10万美元。
3,投资金额大于1000万美元小于等于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优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以上给你参考,不一定非常正确!
㈥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有什么规定
关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根据1987年2月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应保持一定的比例,两者的比例如下: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㈦ 外商投资所占比例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第六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第七条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第九条 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第十条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因此50%并不是合并报表的必要条件,而是以控制作为必要条件。
上市是以法人(公司)为主体的,不能并表只是子公司的业绩(如收入)不能算母公司的,但子公司的收益(利润)也是包含在内的,而母公司本身也可上市的,当然其要符合业绩要求。
主
㈧ 外商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基本概况。
(一)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二)合营各方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方
要说明主管部门);
(三)合资企业总投资,注册资本,股本额(自有资金额,合营各方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股本缴付期限);
(四)合营期限,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五)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负责人名单;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总的概况、结论、问题和建议。
二、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要说明国内外市场要求的情况和市场预测的方法,
以及国内外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装置能力。
三、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据。
四、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
五、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交的安排)。
六、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总数、构成、来源及经营管理)及其依据。
七、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
八、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
九、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原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
十、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十一、综合分析(包括经济、技术、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分析)。要采有动态法
和风险法(或敏感度分析法)等方法分析项目的效益和外汇收支等情况。
十二、主要附件:
(一)合营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要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合营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
(三)合营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四)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和预测报告以及产品外销比例;
(五)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配套件、元器件国产化及
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见书;
(六)有关主管部门对设备分交安排的意见;
(七)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以产顶进安排的意见;
(八)有关主管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见;
(九)有关主管部门对地址安排的意见;
(十)有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地震的意见;
(十一)有关主管部门对外汇收支安排的意见;
(十二)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
㈨ 外商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多少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投资总额
最低注册资本 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金额
300万美元以下 70%
300-1000万美元 50%
其中420万美元以下 210万美元
1000-3000万美元 40%
其中1250万美元以下 500万美元
3000万美元以上 1/3
其中3600万美元以下 1200万美元
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其他规定:
1、投资性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2、地产业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非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最低限额:
3、生产型公司:50万元人民币
4、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型公司:50万元人民币
5、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型公司:30万元人民币
6、咨询服务型企业:10万元人民币
7、其他企业法人:3万元人民币
8、股份制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9、集团有限公司核心企业:5000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