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主要机构是谁
是两地证监会。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1)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时间扩展阅读:
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② 如何加快美国专利申请的审查进程
一、美国专利申请加快审查程序
(一)普通加快审查(AE)
1.适用对象 从2006年8月25日开始,申请人可请求USPTO对其申请进行普通加快审查AE(accelerated examination)。
2.启动条件 提出普通加快审查的专利申请、加快请求、答复意见和所需费用必须通过USPTO的电子申请系统(EFS)或者网上电子申请系统(EFS-Web)进行电子提交,否则审查周期可能超过12个月;
申请人需缴纳额外加快审查费用每件130美元(如果申请主题是环境质量、能源或者反恐则无需缴纳);
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不能含有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必须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申请人必须愿意进行关于现有技术及申请的可专利性等问题的会晤,并且提交一份书面声明,愿意在审查员要求时即进行会晤(申请全部主题可以授权的,可不进行会晤);
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表明已经进行了审查前的专利检索,检索内容包括技术领域、数据库、检索逻辑、检索到的文件名称等。检索必须包括美国专利、外国专利和非专利文献,除非申请人有合理的理由确信在其排除的资源中没有更合适的文献。检索必须针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覆盖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并且对权利要求进行最大范围的解释。此外,检索还需包括已公开的可能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如果是来自外国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必须满足上述要求,也就是说,使用其他局的检索报告时,USPTO有可能不予采用而拒绝加快审查。
3.加快程度 预计在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收到最终审查决定。
4.加快数量 USPTO对于普通加快审查没有数量限制,但是由于其条件比较严格,每年的申请量并不大,并且有相当比例的申请由于不符合条件而被拒绝加快。尤其是2012年以来,普通加快审查的申请数量逐年下降,更多申请人选择了优先审查。自2006年普通加快审查实施以来,USPTO普通加快审查年度数据统计见表1(其中2015财年数据统计不完全)。
(二)优先审查(Track One)
1.适用对象 由于普通加快审查要求的条件较为严格,无法满足申请人的需求,USPTO于2011年9月又提出了优先审查程序。
2.启动条件 申请人使用指定的优先审查请求表(PTO/AIA/424);
申请人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4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30个;
申请人需缴纳额外优先审查费用每件4800美元,小微企业为2400美元。
可见,与普通加快审查相比,优先审查无需提交USPTO认可的检索报告,也无需满足会晤等要求,权利要求数量限制也有所放宽,申请人只需填表、缴费即可享受优先审查,因此,该方式也受到申请人的普遍欢迎。当然,由于费用相对较高,其也为USPTO带来了不菲的收入。
3.加快程度 预计在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收到最终审查决定。而根据USPTO网站2016年3月最新公布的结果,优先审查从批准加快到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平均周期仅为2.1个月,做出最终审查决定的平均周期仅为6.5个月,如果是授权决定该周期仅为5.2个月。从提交相关申请到批准加快审查的平均周期为1.4个月。
4.加快数量 由于审查资源有限,USPTO每年仅受理优先审查1万件,但目前为止尚未有某年达到该限值,因此申请人可放心提交申请。自2011年9月实施起至2016年3月的统计数据见表2。
(三)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加快审查
1.适用对象 首次申请为与USPTO签署PPH协议的专利局,二次申请进入美国。目前为止,通过全球PPH和IP5 PPH与USPTO进行合作的有23个国家和地区,此外,USPTO还与巴西等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PPH协议。我国专利申请人可以使用该途径。
2.启动条件 在先审查决定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有授权前景,申请人可要求在后审查加快;
对于全球PPH和IP5 PPH,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需要额外缴纳相应的费用,对于PCT PPH,无权利要求限制。
可见,PPH通道对于已经拿到另一局正向审查意见,又向USPTO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来说非常合适,不仅不需要申请人缴纳额外费用,而且也可以获得加快审查。需要注意的是,提交PPH申请的申请人需要将在后申请,即向USPTO提交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修改为第一局已经认可的范围,即相等或更小,因此,需要申请人在专利保护范围和加快审查之间进行权衡。
3.加快程度 加快程度取决于第一局的正向审查意见通知书。
4.加快数量 2014财年,USPTO共收到7462件PPH申请。
(四)对于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申请人的加快审查
根据USPTO审查程序手册MPEP 708.02的规定,对于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特殊变更(make special)请求,将申请类型转变为加快,该加快与普通加快审查类似。该政策为永久政策,USPTO自1959年12月开始实施。
1.适用对象 申请人年龄大于65岁,或者其健康状况无法满足正常申请程序中的相应行为。
2.启动条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交身份年龄证明或者医师诊断等可证明健康状况的证明。
3.加快程度 USPTO将对整个审查过程予以加快。
(五)完全的一通前会晤项目
2009年10月,USPTO开始实行完全的一通前会晤项目。该项目从2008年的试点项目转换而来,目前已成为正式项目。
1.适用对象 完全的一通前会晤项目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2008年试点时仅限定了个别技术领域)。
2.启动条件 申请人通过网上电子申请系统(EFS-Web)提交请求并使用指定的表格(PTO/SB/413C);
申请人提出的请求至少应比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出现在专利申请信息查询系统(PAIR)中提前一天;
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且不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申请人必须同意进行会晤。
3.加快程度 申请人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加快。
(六)为提升软件可专利性提供的加快审查试点
为使得软件相关专利中权利要求更加清楚,鼓励专利申请人在说明书中使用术语表,USPTO于2014年6月2日启动了该项目。
1.适用对象 该项目适用于软件类专利申请。
2.启动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在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中加入一个术语表对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术语进行定义;
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4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30个。
3.加快程度 申请人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加快。
4.加快数量 自2014年6月起USPTO试点6个月或者200件申请,以先到者为准,目前该项目已经终止。USPTO共收到169件申请,其中168件已经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1件仍在审核中。
(七)其他试点项目
1.绿色技术加快审查试点
绿色技术加快审查试点允许对于环保、能源保护、可再生能源发展、温室气体减排等主题的申请予以加快审查。该试点项目于2009年12月8日开始,为期一年,或符合条件的申请达到3000件,以两者先到日期为止,因此目前该试点已经终止。
该加快审查请求无需提交检索报告并且无需缴纳费用,独立权利要求3个或以下,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不得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技术主题符合单一性的要求并直接与绿色技术相关。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电子申请系统EFS-Web提交,并且说明已经满足相关要求。
加快审查请求获得批准后,该申请将在发出一通时、向专利上诉委员会上诉时,以及专利公开流程中予以加快处理。
2.以减少专利审查积压为目的的加快审查试点
以降低专利审查积压为目的的加快审查试点于2009年11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实施,或者符合条件的申请达到1万件,以两者先到日期为止,目前该试点已经终止。
该试点允许有多个未决申请的小微企业的申请人通过主动放弃其中一件申请来换取对于另一件申请的加快处理。该加快审查请求无需提交检索报告、无需缴纳费用,加快审查请求获得批准后,该申请将在发出一通时、向专利上诉委员会上诉时,以及专利公开流程中予以加快处理。
③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程序
委员会成员中因各自代表的行业利益不同,对外资并购也存在分歧。通常说来,在专接到关于并购的通知后,委属员会用30天展开调查。如果成员一致认为不存在安全威胁,审查到此为止,协议继续履行。但哪怕只有一名成员反对,委员会也必须展开历时45天的正式调查,然后围绕是否阻止收购的问题向总统提出建议,总统随后要在15天内作出决定。
④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介绍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美国管理外国投资的专管部门,设立于1988年,初衷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回全。与该委员会配套答的,则是特别设立的外国投资审批制度。从操作层面看,美国政府一般会从是否涉及美国国防生产能力,是否涉及向特定国家销售、转售军事技术,以及是否影响美国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这三大因素,来考虑是否审核通过该投资项目。
⑤ 美国强化外国投资委员会监管权限商务部如何回应
有媒体问:8月13日,美总统特朗普签署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改革法案,强化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监管权限。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跨国投资方兴未艾。中美企业在深化投资合作方面有强烈的意愿,巨大的潜力。两国政府应顺应企业呼声,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稳定的预期。美方应客观、公正对待中国投资者,避免国家安全审查成为中美企业开展投资合作的障碍。
⑥ 美国移民投资的办理时间快不快 一般多长时间就能办妥
EB-5投资移民申请人从开始申请到最后拿到永久绿卡的时间通常是三年半到四年。
提交投资移民申请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局递交“外国企业家投资移民”I-526申请,同时附上证明文件包括:
所需投资资金合法证明以及商业计划等证明文件,申请费为1500美元,移民局需半年到一年时间对此申请进行审理;
申请身份调整(临时绿卡)
在I-526获得批准以后,与其他移民签证类似,投资移民申请人可以开始申请“有条件绿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又称“临时绿卡”):
若申请人不在美国境内,申请人必须申请移民签证并且在美国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的面试进行身份调整,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申请人可以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表(I-485)。审理过程大概需要6到12个月,一旦身份调整获得批准,申请人即会获得有效期为两年的“临时绿卡”,该绿卡和永久绿卡享有相同的待遇。申请人的直接亲属(即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作为受益人同时申请调整身份。I-485的审理时间为半年到一年;
申请永久绿卡
在临时绿卡满两年之前的90天内,申请人必须并向美国移民局递交“外国企业家要求去除有条件身份申请”I-829申请,申请费为3750美元。如果过期而未申请,申请人将会被纳入驱逐程序的名单。如果申请人满足移民局对于EB-5的所有关于资金和就业岗位的要求,I-829会得到批准,获得永久绿卡,成为合法永久居民。I-829的审理时间为半年到一年。
在I-829审理阶段,申请人的临时绿卡身份仍然处于有效的状态,这个状态将维持一年直到移民局得出结果,此间,申请人在文件齐全的条件下依然可以出国旅行。
⑦ 美国国会每年什么时间开
美国国会是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行使立法权。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委员会分为:①常设委员会,其数目各届国会不尽相同,任期与每届国会任期同为2年。影响较大的有:众议院的议事规则、赋税、拨款、军事、司法、外交等委员会,参议院的外交、拨款、财政、司法、军事等委员会。②特别调查委员会,为处理临时或专门性问题而设立。③联席委员会,需要作出与两院共同有关的决定时成立。④调解委员会,其任务是拟定一个能为两党接受的议案。国会还设有总审计室、国会图书馆等附属机构。
参议院&众议院一般在周一到周五召开会议,开会地点在国会山庄,很少在周末举行会议召开会议对公众开放,电视直播。
⑧ 美国签证行政审查大约需要多久时间
美国签证行政审查,时间一周,二周,一个月,两个月都有可能。你如果着急可以给使馆发送邮件说明情况,审查可能会时间短 一些。
美国签证行政审查 一般是在6周内完成。这个没有办法查到流程,如果填写的资料属实,在查询并且证实后就会在6周内发签证。确定资料正确无误,最多6周就可以拿到。
⑨ 美国那个机构让人望而却步
英国2月25日刊登文章称,特朗普正在推进一项改革,将使得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对美国公司以及总部设在美国的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拥有更大的审查权。有人担心,这会成为一个隐晦的技术控制制度,阻碍美国经济活力。
过去几年,对中国收购美国和欧洲半导体及其他科技公司的审查不断增多。但拟议中的立法要求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监督中国等地的海外合资企业,美国官员担心这些企业往往会涉及重要和敏感技术的转让,以换取生意往来。
⑩ 修改病句 通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
其他回答是什么鬼……“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的中译名,拆开来看是“美国”版针对“外国投资”设立权的委员会,并无赘余。
此外,这是个短语,“通过A的审查”并无语病。
回答问题要想想清楚,别来误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