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私募股权投资需要以基金方式作为资金的载体,通常由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不同的基金募集资金后,交由不同的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
2、基金经理人和管理人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组成部分,通常是有丰富行业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士,专长于某些特定的行业以及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企业,经过调查和研究后,将基金投资于若干企业的股权,以求日后退出并取得资本利得。
(1)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组织结构扩展阅读
公司设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基金型: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3、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② 私募基金投资公司和私募股权管理公司有何区别
展恒理财回答:私募基金投资公司和私募股权管理公司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是私募基金,前者准确的称呼应该是私募证券投资公司。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把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债券、货币、期货(暂未开放)等金融资产的投资,起点一般为100万;后者把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公司股权盈利,后者的投资起点会更高一些,至少为300万,PE是其中的一种。
私募证券做得好的公司如新价值、鼎峰。私募股权的如中国本土NO.1鼎辉,深圳的深圳创新投、联想的柳传志创办的弘毅投资等。
③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有什么不同
1、“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自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区别是在于公司的负责的工作的不同。管理公司主要是负责基金公司基金的管理、运营等。而基金公司负责资金募集、资金向其它企业的投资。
2、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1] 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间的关系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间的关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内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一容般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参与基金的管理;在公司的组织下可以设立多支基金。
2、概念简介: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非公开形式募集资金,并对企业进行各种类型的股权投资。这种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以及上市后的私募投资(如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等。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
基金(Fund)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⑤ 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规范。契约型基金本身并不具备公司企业或法人的身份,因此,在组织结构上,基金的持有人不具备股东的地位,但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来行使相应的权利。契约型基金,也称信托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运作;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则负责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关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资金的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享有基金投资收益;基金投资者:就是的持有者。
在我国,证券法规定我国的封闭式和开放式的基金,均属于契约型基金。也就是说,我们购买的公募基金都属于这个类型。英国、日本的大部分基金,都属于这类基金。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而组成的公司形态的基金,认购基金股份的投资者即为公司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家股份公司,也是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成立。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基金公司设有董事会,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职权。公司型基金在美国比较流行。
公司型VS契约型
资金的性质不同。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的公司法人的资本。
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之一,投资者是基金的委托人,即基于对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营运,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权。
⑥ PE是如何运作的----PE的组织架构(2)
契约型PE 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一般采取信托方式予以实现。在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过程中,一般包括了三个主体:其一是委托人,即私募股权基金的LP;其二是受托人,即受托运营LP资金的主体;其三是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者,即GP,它是实际管理私募股权基金运营的主体。在实践操作中,信托基金的受托人依据基金信托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一般的,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都是利用一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行信托,然后该信托公司聘请外部投资顾问公司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实际管理人,或者该信托公司自己直接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实际管理人。 在我国资本市场中,采取信托制的组织形式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历史较短。实际运作中采取了信托公司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相结合的方式。即由信托公司与专业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合作,信托公司负责资金募集,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负责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专业化管理与投资决策,然后双方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分享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收益。我国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一般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信托公司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实行专业分工,其二是信托公司主导,即信托公司全盘负责整个私募股权基金的筹资与管理,只是在管理方面一般会聘用外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作为外部投资顾问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在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结构中,以信托合同作为规范投资者,受托人以及基金管理者权利与义务的核心法律文件。所以,当事人各方权利与义务一经确定后,一般很难进行更改。由于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均是以受托人作为发起人予以成立的,委托人属于典型的被动投资这状态。虽然理论上委托人可以任命受托人,但是在信托基金的实际运营中除非受托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违法违约行为,委托人一般无法通过投票方式解聘受托人,从而难以对受托人的投资行为予以有效的约束与规范。当委托人不满受托人的基金管理行为时,一般只能选择退出该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正是由于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存在这种治理结构方面的天然缺陷,所以只有少数私募股权基金采用这种构架。 为了避免资金闲置和控制现金头寸,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可以采取设置分期信托的方式。在投资总额确定的前提下,投资人按照委托人的安排分期分批将出资投入到位。在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结构中,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本身不是法人,而作为基金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则一般是法人单位。为此,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本身无法对外借债以及提供担保,但是基金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借款以及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担保。同时,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本身无法持有对外投资以及收益,而需要由基金受托人代为持有对外投资以及相应收益。当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出现亏损时,依据信托法律规定,投资人以出资为限对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而受托人如果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则不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当然,如果基金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借债或者对外提供担保,则需要直接承担因此而产生的i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此类PE基金具有组织结构方面的缺陷,因此,一般不是一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但是,近年来,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笔者认为,这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税收优惠考虑。由于我国当前对于自然人购买信托产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问题存在执法模糊点,为此,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逐渐成为投资人避税的手段之一。其二是有利于募资。目前信托公司帮助私募股权基金GP进行募资的功能不断增强,GP当然愿意与具有募资能力的信托公司合作从事PE基金投资。其三是信托公司需要开展新业务。
⑦ 如何搭建优秀的PE基金管理团队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过程,实际上就是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协议和相关制度规定,用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并将投资回报按照协议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最终目的是使集合投资获得资本的增资。为实现前述资本增资的目的,需要有一个具备发现价值和控制风险能力的团队来管理基金。因此,从技术层面看,一支优秀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团队应该是一群能够从茫茫大海中发现潜力企业及其价值、能够合理预测风险并能合理规避风险的专业人士组合。
从发现潜力企业及其价值方面看。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属行业众多,不同行业其未来前景不一而足,有些是朝阳产业,有些是夕阳产业,有些虽尚未形成产业,但后续发展前景很好;同时,即使是相同行业,其内部竞争也是异常大,从事相同行业的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别也是很大的。因此,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说,能够从众多的行业中发现具有投资潜力的行业是一门学问,而从相同行业的不同企业中发现具有创新能力、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以及其潜力之所在更是一门大学问。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配备对相关行业有一定敏锐度和眼光的人员,以从众多的融资需求企业中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及其价值之所在,并进行分析,再在此基础上初步判断是否进行投资。
从预测风险和规避风险方面看。在向具体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前,投资基金对创业企业以及创业者是毫无了解的,这就使得投资者和创业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投资是建立在对事实了解不充分或不真实的情况下做出的错误投资行为。同时,因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不可预计和控制以及企业本身在不断发展变化,创业企业在后续发展上存在很多可能性,这些可能性相应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同风险。再者,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基本上不会太深地介入目标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因此在完成投资后,投资者还会面临与创业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创业者不道德行为引发相关风险的问题。因此,需要有专业人员介入,以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和真实地认识和分析目标企业,更科学地预测目标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非市场性风险、其他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以及创业者和目标企业管理层不道德行为引发的风险并通过制度设计进行合理的防范。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配备专业能力较强的计财人员和法务人员(或律师)。在投资前,由计财人员对目标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状况进行分析,由法务人员(或律师)对目标企业进行法律层面的剖析,以便基金能在信息相对充分和真实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定。在投资完成后,由计财人员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以便基金能够针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变化采取合理的措施。另外,由法务人员(或律师)根据投资前企业的实际和后续可能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协议和制度设计,并在投资完成后针对目标公司或创业者的可能损害基金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和采取必要措施,以此规避相应的风险。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基金决定投资时,基金与目标企业以及创业者之间的交易对价的确定也是很重要的事情。简单地说,就是如何确定对价才更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或者不至于遭受财务上的损失。一般说来,对价的确定考虑基金进入时企业本身的资产情况、投资期的长短、预计基金退出时的企业价值和与其相应的净现值、机会成本以及内部收益率等等因素。而能够将这些因素综合考虑并据此确定基金投资时应支付的公允对价的工作极具专业性,而这项工作对基金来说异常重要,因此,为管理团队配备专业的计财人员必不可少。
综上所述,一支优秀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团队应当至少包括一定数量的行业人士、法务以及计财人员,而这些人员是构成团队的基础和核心。当然,一个优秀的团队不仅仅是这些人员在物质层面的组合,成员之间只有很好地协作和配合才符合优秀团队的实质。因此,基金还需要一个经验丰富的综合性管理者,以协调好各类专业人才之间的合作关系。
另外,结合基金运作本身的特点、基金投资项目的多寡、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多寡以及管理人员的多少等,基金管理团队内部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项目组制和部门制等方式运作,以便管理团队能够更加有效地对基金进行管理。
⑧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
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回开的交易市场答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⑨ 私募股权基金,如何进行投后管理
投后抄管理是项目投资周期中重袭要组成部分,也是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四要点之一。在完成项目尽调并实施投资后直到项目退出之前都属于投后管理的期间。
投后管理关系到投资项目的发展与退出方案的实现,良好的投后管理将会从主动层面减少或消除潜在的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
投后管理既可以由参与投资项目遴选、具体承担投资事宜的有关人员或其指定人员负责,也可以由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专门投后管理部门负责,统称为投后管理人员。
投后管理的内容包括:投资协议执行、项目跟踪、项目治理、增值服务四部分。投后管理工作一般分为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与标的企业保持联系,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定期编写投后管理报告等管理文件;
重大事项管理包括对标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等有关事项。
投后管理的六大原则
持续性原则
全方位原则
谨慎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
双人检查原则
投后管理的开展
投资协议执行
项目跟踪
项目治理
投后管理人员应与标的企业保持沟通,对需要由投资方指派董事表决的事项出现时,及时提请董事审议。投后管理人员还应积极督促公司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
投后管理要点——财务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