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做好《基金监管条例》落地的3个关键点是什么
近日来《医疗保障金及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并即将公布落实。这是一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监管条例,在我们生活中的常见度非常高,就让小编作为一个医保的使用人来粗浅的谈谈关于这部《基金监管条例》落地的3个关键点是什么吧。
一、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一是要在立法目的方面体现为民,二是要在医保基金使用和享受医保经办服务方面体现便民,三是要在提供医药服务方面体现利民。”由此看了,国家立法落地的首要关键点就是为了服务人民,把人民的生活和健康摆在首位。
每一部新法律法规的实施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完善,就让我们一起期待更好的明天吧。
② 私募基金的监管历程,应实行怎样的监管模式
我国已经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规范,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投资实现行业特点都不相同,决定了他们在资金募集方式、投资理念、运作方式、治理结构、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也完全不同。特别是因为这两类基金产生的社会风险方式不同,政府的监管理念和手段也应该不同,所以说对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应该分开立法分开监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历程:
第一阶段:多头管理。2003年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内资私募基金来讲,主要是2005年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包括人民银行、证监会,工商局,税务局,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明确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投资基金实施监督管理。其实在那个时点上,证监会真正更多监管的是公募基金,不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阶段:统一监管。2012年,中央编办发布了《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通知更改了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体系,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部门从发改委变到了证监会。2013年,国办发10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107号文把各种类型的私募投资基金都归口到证监会管理。两个文件的发布改变了多头监管的情况,把对私募投资基金的监管部门统一归口到中国证监会。
第三阶段,行政监管和自律规范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2014年1月,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监会的授权颁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2014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下半年开始,协会出台了大量自律监管规定,包括针对私募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办法》,《内部控制指引》,《登记事项公告》)以及具体实施的法律意见书指引。证监会通过行政监管和协会自律规范将私募投资基金正式纳入了一种常规化的监管状态。
③ 2016年5月国家加强监管私募基金对股市有什么影响
1.前中基协会长孙杰撰文正本清源
基金法颁布后,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设立是根据基金法的条款,正式报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字头机构审批在国务院,中国股权协会等都没有此程序)。中国证监会根据中编办文对协会进行了授权。协会章程是报证监会和民政部两个部委审批的。因此,协会的授权应无任何问题。协会根据授权和章程做的具体工作应该在法律上没有问题。其它不言自明。
2.五一后2000家私募将被清理 正在申请的可延期3个月
针对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5月1日前既未补提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备案首只私募产品的约2000家私募管理人,其管理人登记将于5月1日予以注销。同时,已补提法律意见书的500余家,提交首只私募产品备案申请的600余家。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基金业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办理时间,若8月1日尚未完成也将注销。
3.证监会表明下一步私募监管计划
一是尽快推动私募基金条例;二是尽快修订并发布私募办法;三是制定出台私募基金信息统计的风险监测体系;四是加强对私募基金的事中事后监管;五是督促基金业协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六是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七是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4.证监会:非法集资高发态势没有逆转 对308家私募专项检查
记者拿到的一份检查材料清单显示,监管部门要求被抽检私募在检查首日提交以下材料:一、私募投资基金基本信息表。二、机构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运行情况报告。三、管理人相关材料。四、基金相关材料。
5.多家上市公司因私募未备案 定增方案受影响
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佛山赛富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这两家私募是A股上市公司瀚蓝环境定增的认购方。其4月20日晚间公告称,因参与定增认购的两家私募基金尚未完成相关登记或备案手续,公司决定中止本次9.3亿元定增事宜。
珠海中富经调整后的非公发行方案为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50896.9万股,发行对象七名,包括长洲投资、和丰投资、铁木真资本、财通基金资管、星星之火、正丰鼎盛、汉华同盟。据了解,除财通基金外的其他六名认购对象,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要求,且预期何时能完成登记或备案手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珠海中富发布《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东方日升去年11月在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中称,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金龙16号资管计划已按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进行募集、设立,并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苏州北恒尚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但已出具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东方日升本次发行后、相关发行方案备案前”,按照规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6.泽熙徐翔、中信程博明被正式批捕 同时公布批捕背后存悬疑
对于程博明的遭遇颇为蹊跷。警方首先调查的是中信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徐刚、葛小波和刘威等人,时间在去年8月底。直到去年9月中旬,程博明才被警方要求协助调查。不过,就在春节前夕,警方第一批调查的徐刚、葛小波和刘威陆续返回公司或家中,第二批调查的程博明,却依然身陷囹圄。
值得关注的是,徐翔和程博明双双被青岛警方批捕,且被同时公布批捕信息。社会各界人士纷纷猜测,两人所涉罪行是否存在关联。可能的关联是,徐翔、程博明、刘军和许骏分享了的一些内幕信息和资源,利用这些内幕信息操纵了一些上市公司股价。这些内幕信息可能包括维稳动向,这些资源可能包括国家的维稳资金。在审讯过程中,警方顺藤摸瓜,最终也可能牵出了其他案情。
当然,这些业界猜测和分析,并不一定是事实本身。最终的结果,尚待警方最后的通告。
7.一季报透露私募新动向:王亚伟大减仓 赵丹阳爱“喝酒”
相较2015年年报,王亚伟在今年一季度大幅减仓,对中天能源、皖通科技等6只个股进行了清仓,对一直深爱的三聚环保和深纺织A也进行了减持,谨慎情绪显而易见;而私募大佬赵丹阳则进行了相反操作,新进了山西汾酒、东阿阿胶和纽威股份,仓位较2015年底有所提高。另外,淡水泉旗下产品一季度对不少个股进行了增持,比如万华化学、烽火通信、复星医药、歌尔声学、江淮汽车、烽火通信、招商轮船等。
8.私募挂牌新三板相关制度正在完善
证监会私募部主任陈自强表示,此前证监会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进行了调研,对于25家已经挂牌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29家正在股转系统履行挂牌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梳理。证监会对于此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估值、信披、利益冲突防范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正在完善相关制度安排。
9.机构调研股曝光 王亚伟现身一股
从调研机构家数看,蓝海华腾被调研机构多达81家,排名第一;万达院线、歌尔声学、荣信股份、一心堂、搜于特等均有超过50家机构调研。值得注意的是,调研智云股份的49家机构中,王亚伟执掌的千合资本位列其中。
④ 为什么要加强对投资基金的监管
现在做私募的太多太多了,有很多都不是正规的~~~可想而知带来的后果
⑤ 基金经理韩刚的老鼠仓案例的启示对加强基金监管有什么看法
从四个方面加强基金监管:
首先,不断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水平。通过落内实容基金公司治理准则加强股东间的制衡,提高独立董事参与管理的程度,落实管理层职业化、专业化和独立运用基金资产的权利,充分发挥督察长合规监察的力度,防止大股东非法利用基金资产。
其次,不断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通过落实基金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督促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通过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监察系统控制防止基金经理侵犯投资人权益。
第三,通过完善交易所监控功能和监督托管人履行共同受托人义务,不断完善异常交易监控体系,力争做到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第四,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以及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指引,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交易以及背信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包括“老鼠仓”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⑥ 浅议如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社会保障监督管理是指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专职监督部门、利害关系者以及有关方面对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管理机构和管理者的管理行为过程及结果实行监察和督守,使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⑦ 共同基金的应对措施
从各国进行的有益探索来看,以下措施需要得到优先考虑:
健全和完善监管的法律框架,以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在监管法律框架中,需要更进一步凸显对基金持有人知情权的保护,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金信息披露机制、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责任等。适度放松管制,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尤其是竞争的力量,让“市场监管市场”。国际经验表明,随着政府管制的放松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监管力量可自发形成,基金生态可朝最优的方向进化。以中国为例,在过去的几年里,基金评级机构大量出现,开始对基金进行市场化评价,基金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业绩评估压力;行业自律组织出于维护行业整体和长远利益的需要,开始自主发挥规范行业行为的作用;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对基金公开“选秀”,托管银行向监管部门举报基金违规销售,媒体揭露黑幕等,更是将基金业的规范运作提高到更高的层次。这样,一个在行政监管机构之外的由自律组织、评级机构、托管银行、机构投资者、媒体等主体共同组成的立体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并趋于完善。
改革交易成本承担模式,解决交易费用过高的问题。如在基金销售费用改革环节,需要分解经纪人服务的内容,列明各项服务的种类及收费,让客户对各项费用有清晰的了解。通过改革,基金管理人将不得不自行承担应付的成本,或必须取得客户的明确允许才能将成本转移给客户。这样客户对提供何种服务及由谁提供这种服务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如果改革能顺利进行,共同基金市场的交易效率和资金配置效率将能大大提高。
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信息披露中的作用。互联网是一种便捷、高效和经济的方式,具有信息传递、教育投资者、帮助投资者制定投资决策和实现长期财务目标的巨大潜力。根据美国ICI的一项调查,2005年美国79%的成年人使用互联网,共同基金持有人由于有更高的教育背景和收入,使用互联网的比例更高,达88%,而在2000年,这一比例仅为68%。在使用互联网的共同基金持有人当中,有三分之二的人至少每天上一次网,主要目的是获得财经信息,据此制定投资决策。可以相信,随着各国互联网在共同基金行业使用程度的提高,共同基金的信息披露将更为有效。
抓住养老金制度改革带来的巨大机遇。当前日益明显和严重的全球性人口老龄化趋势使得许多固定收益型的养老金计划难以为继,重要的解决之道就是从固定收益型转向固定供款型,将积累养老资金的责任更多地引导到个人头上。这就是基金行业发展的新动力,因为基金是一个帮助个人积少成多、积短成长的较为理想的长期投资工具。在美国,上述变化已然发生。到2004年底,美国固定供款型养老金计划的总量达到了3.2万亿美元,其中一半投资于共同基金;另有3.5万亿美元以个人退休账户(IRA)的形式存在,其中43%投资于共同基金。同时,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出现了这种趋势。例如,法国正在大力推进固定供款型计划,新欧盟成员国也正往该方向上努力。亚太地区近年来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如日本的401(k)计划、中国香港地区的强积金计划和澳大利亚的超级年金保障系统,中国台湾地区2005年夏天推出了新的养老金改革方案,印度也正在制定年金改革方案的细节。
⑧ 监管部门是如何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监管的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利益,确保基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对证券投资基金实施严格的监管。主要内容包括: 制定法规。1997年1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实施准则,对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管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和从业人员管理等进行严格的规范,为基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规环境。 资格审查。对证券投资基金运营机构实行严格的资格管理,包括资格认定、资格年检、资格核销等内容,通过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建立,保证基金投资人资金的安全。如:对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的设立、商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资格实行审批制。 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对基金从业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与认定。根据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考试并具备任职资格,才能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对其员工进行持续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 信息披露监管。制订严格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基金严格履行定期公告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义务。其中,定期公告包括基金净值周报、季报、中报和年报;当发生可能对基金投资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有关基金管理人、托管人还须进行临时公告。目前,我国的基金信息披露体系已与国际惯例基本接轨。 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基金管理人实行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全面、动态地把握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对基金运行中出现的违规活动及时处罚、曝光,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规范基金运作,保护投资人权益。 督促基金管理人建立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对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予以规范。主要包括:要求基金管理人与其股东在人员、资产和运作等方面严格独立;严格限制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的运用范围;要求基金管理人制定和执行有效的、高标准的业务规程;基金投资要有科学的研究、决策、执行程序;防范内幕交易和不当关联交易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内部设立独立于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督察员拥有充分的监察稽核权力,专职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各项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对托管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实施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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