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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债券投资

发布时间:2021-06-08 02:28:48

⑴ 渤海银行投资35天,金额5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百分之3.7,问最后收益多少

银行买建议你不要买预期收益的,预期收益到期不一定有3.7有可能亏损本金风险还不如固定收益的债券利息高

⑵ 银发2016年132号外汇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6]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本通知适用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以下称企业)和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本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Σ本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Σ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还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长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还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5。
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或有负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暂定为1。
汇率风险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中的本外币跨境融资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支机构)以本币和外币形式从非居民融入的资金,涵盖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以下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一)人民币被动负债:企业和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二)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三)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企业主办的经备案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四)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五)自用熊猫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六)转让与减免: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某些特定跨境融资业务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五、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外币贸易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二)表外融资(或有负债):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在报送数据时需同时报送本机构或有负债的名义本金及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三)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六、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资本或净资产:企业按净资产计,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按一级资本计,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1,银行类金融机构为0.8。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
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九、中国人民银行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根据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企业和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十、企业跨境融资业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具体细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发布细则明确。
(一)企业应当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但不晚于提款前三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为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的结算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企业的融资信息、账户信息、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结算银行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二)企业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后以及金融机构自行办理跨境融资信息报送后,可以根据提款、还款安排为借款主体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并将相关结算信息按规定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系统,完成跨境融资信息的更新。
企业应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以及权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自身净资产等)。如经审计的净资产,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
(四)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和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
十一、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集中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进行管理。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一)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以及本机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计算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和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并将计算的详细过程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应在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处于上限以内的情况下进行。如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低于上限额,则金融机构可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融资合同。
(二)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管理制度开立本外币账户,办理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收付。
(三)金融机构应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执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资本金额、跨境融资合同信息,并在提款后按规定报送本外币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后报送本外币跨境支出信息。如经审计的资本,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机构本外币跨境融资发生情况、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金融机构融入外汇资金可结汇使用。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配合。
发现未及时报送和变更跨境融资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查实后对涉及的金融机构或企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发现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的,或融入资金使用与国家、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借款主体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对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可视情况向其征收定向风险准备金。
对于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责令整改;对于多次发生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暂停其跨境融资结算业务。
十三、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企业改为事前签约备案,金融机构改为事后备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设置1年过渡期,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过渡期限长短和过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

1
国家开发银行
2
进出口银行
3
农业发展银行
4
中国工商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
6
中国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
8
交通银行
9
中信银行
10
中国光大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中国民生银行
13
招商银行
14
兴业银行
15
广发银行
16
平安银行
17
浦发银行
18
恒丰银行
19
浙商银行
20
渤海银行
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2
北京银行
23
上海银行
24
江苏银行
2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6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⑶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怎么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是2015-07-3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注册成立的股份版有限公司权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北一环濉溪路269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34876866XM,企业法人王福全,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兼业代理;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和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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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普通投资者如何选择中短期理财产品

永不过时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近期,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火爆,这和此类产品的几个特点是分不开的。 首先,产品收益高。相较于同期甚至中长期定期存款的收益水平,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以建行相关理财产品为例,目前三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3.1%,而同期限建设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6%,相差近50%!这种收益上的差距在其他不同期限产品(如一个月、六个月)上的表现也同样明显,因此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追捧。 其次,产品风险低。目前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基本上有债券型、票据型、保本型以及高流动性的日日开放式(资产池)等几类,主要投资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回购、同业存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投资标的物都是非常安全的品种,在产品风险把控上安全性极高,因此深受投资者信赖。 再次,起点金额低。在存款持续“负利率”,基金股票遇冷,房地产投资受控,黄金价格高企,信托、PE门槛较高的当下,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愈加狭窄。与动辄100万元、300万元甚至1000万元的信托、PE基金相比,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大多为5万元或10万元,这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者而言还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收益高、风险低,且起点金额低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就成了现阶段普通投资者少有的“防空洞”,这也为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网罗了大批拥护者。 最后,投资市场前景的不明朗更加体现出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高流动性优势,使得它成为了很多投资者甚至投机客短期躲避市场风险,等待市场机会的“避风港”和“驿站”。 既然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这么多的优势,那么,它是否适合所有类型的资金进行投资呢?答案是否定的。 以资金用途而言,在当下,有两类资金是适合投资于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 首先,是投资者的家庭备用金。这类资金最大的特点就是使用无常,要求流动性高,因此投资者可以将部分家庭备用金投资于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其次,是用途及使用时间明确的资金。这类资金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准备投资股市、基金的闲钱,比如投资者认为未来一个月市场没有机会,那么他就可以选择购买一个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甚至天天开放的银行理财产品,从而保证投资收益及流动性;另一种则是中短期内需要使用或消费的大额资金,比如一个投资者准备三个月后买房、买车,那么这笔钱就经不起任何损失,因此投资者就需要投资于比较稳健的产品中,而不能再选择如股票、基金这样有风险的投资渠道,这时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就成了他的好选择。 但是,很多投资者喜欢将长时间不用的闲钱反复购买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因为中短期理财产品的收益往往低于中长期理财产品,而且在接续过程中,由于产品发行时间、募集期、到账时间等问题,还容易产生资金时效性等方面的浪费。因此,投资者应该优选产品,搭配好各产品的投资期限,使资金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实现收益最大化。 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产品经理主管陈朴然 渤海银行国家高级理财师、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姜龙君 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类和非保证收益类两种,根据其资金投向,大致可分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信托类、结构性类、代客境外理财类(QDII)等。 银行理财产品较之证券、基金、信托、期货、外汇、私募、贵金属等高风险品种更加安全,较之银行储蓄则有明显的收益率优势。做为性价比较高的防守型品种,越来越受到广大客户(特别是个人普通客户和大中型机构客户)的青睐。 商业银行根据理财产品的风险度评级,会设定单一客户的销售起点限额。以个人客户为例,风险评级为一、二级的理财产品,主要针对谨慎型和稳健型客户,起售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四级的理财产品,主要针对平衡型和进取型及以上客户,起售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仅针对激进型客户,起售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个人投资者可以根据起售金额,理性判别相关产品的风险度,以确定符合自身风险偏好、收益预期和资金档期的理财产品。 目前,商业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主要集中于1-6个月(含)的中短期限内,大多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结构性产品,与同期的市场资金价格有较高的相关性。例如:渤海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渤盈”系列,就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的较低风险产品,其衍生品部分挂钩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4%-5%的区间水平,只要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8%,客户即可获得产品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从近年来Libor利率的波动水平来看,该产品的收益率风险几乎为零。 当前楼市调控政策持续紧绷,CPI拐头下行,利率有望回归正收益水平,市场资金宽裕,加之国内外市场诸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长期利率有下调预期。中短期理财产品因期限灵活、流动性较好,对于兼顾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客户来说,是非常适宜的选择。对于不愿意面对频繁选择风险的客户,也可购买中长期理财产品。 多数投资者在实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往往热衷于“货比三家”。但从非专业的角度,很难对理财产品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单纯以表面收益率为依据,频繁进行“存款大搬家”,既不现实也未必划算。一般来说,中小商业银行由于知名度小、产品数量单一、网点分布较少,往往更乐于采取让利方式吸引客户,其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会略高于同业平均水平。投资者可以本着“就近、方便,服务优先”的原则,选择相对熟悉的银行网点,定期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减少产品衔接之间的“空置期”。对时下的理财达人而言,通过网上银行汇划资金、选购理财产品,用“通知存款”来填补“空置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总体而言,投资理财市场并没有产品的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与否。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做为攻守兼备的防御品种,较好地融合了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优势,在目前资本市场趋势尚不明朗的局面下,无疑是较好的大众理财品种。 资金进出频繁的年轻白领、有短期资金存放需求的投资者和炒股人士更适合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另外,一些对流动性要求极高、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中高端客户,尤其是现金流较大的小企业主以及股市、期货客户,如果手上有大笔闲置资金,中短期理财产品也是不错的选择。 第二,要留意申购、赎回费率。一些短期产品锁定了7天、1个月或3个月等投资固定期限,投资者中途不能赎回;有些短期产品则设置了提前赎回条款,可供客户中途退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费率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产品年管理费、年托管费、超额收益业绩报酬等,虽然每一项都不多,但加起来还是很可观的。 第三,要关注预期收益率。由于投资范围不同,中短期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相差是比较大的。即使是同类型产品,各家银行的预期收益率也各不相同。所以,要经过多方咨询、了解后再做选择。一般来说,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是指在理想情况下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预期收益可能最终无法实现。而固定收益率的风险几乎为零,这就注定了其收益率不可能太高。中短期理财产品的最低收益率则一般很低,它在保障最低收益的基础上,还有一定的获利潜力。所以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考虑产品收益实现的可能性大小,可参考产品以前年度的业绩,或关注市场走势分析。 第四,资金利用效率问题值得关注。许多投资者认为理财认购日和资金到账日之间都算作理财产品期限,参与计息,其实不然。一般来说,理财产品登记日和到期日之间的时间才是计息的产品投资期限,而从购买理财到登记日之间的间隔和产品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的间隔,都不参与计算利息。对于中长期限的产品来说,2-3天起息和到账日体现在客户实际收益上的差异并不明显,但对于本身只有数天或1个月投资期限的短期产品,影响就比较显着了。投资者可优先选择起息速度快、到账时间短的短期理财产品。 第五,中短期理财产品不是一般的储蓄存款,还是存在风险性的。普通投资者在选购产品时,最好选择那些募集资金是用来投资债券、票据类资产等品种的风险系数较低的产品。 目前,各家银行都有类似的产品推出,如交行的“智慧添利”系列设有7天、14天、21天和28天四个品种,投资者可以在任意一个工作日进行产品申购,投资期限将以选择的7天、14天、21天和28天为基本单位,到期时如果投资者不进行赎回操作,产品就将自动进入下一个投资期,几款产品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2%-3.9%。 需要提醒的是,并非所有的投资者都适合中短期理财产品。比如,一些投资者非常在意滚动投资的“在途时间”,那么,就不妨考虑一些替代产品,如银行推出的理财周计划。看上去,理财周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不及定期发行的理财产品,但是理财周计划采用了特定时间扣款和本息返还,还可以连续滚动投资,大大节省了资金的“在途时间”,长期来看,实际收益率并不低于单独购买某一只理财产品。

⑸ 历年信用社考试题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历年试题及参考答案 http://www.ynpxrz.com/n147366c1115.aspx

⑹ 本人是2012年5月5日买的添富理财30天A,现在想赎回,请问何时可以赎回谢谢!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5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
基金主代码47003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2年5月11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6月11日(为认购期基金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A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47003047103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
重要提示:注册登记机构仅在运作期到期日受理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起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重要提示: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
示例:
例1:投资者A于2012年5月28日申请购买10000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28日(周四),第一个运作期共31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A于6月28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投资者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
10000份*1+10000*5%*31天/365天=10042.47元。
例2:投资者B于2012年5月28日申请购买10000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28日(周四),第一个运作期共31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B未于2012年6月28日提出赎回申请,则第一期收益结转后的基金份额变为:10000份*(1+5%*31天/365天)=10042.47份。
该基金份额自2012年6月29日起进入第二个运作期,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2012年7月30日(申购申请日,即5月28日,次二个月的月度对日7月28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即7月30日),第二个运作期共32天,第二个运作期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5%。
若投资者B于7月30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投资者B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5.5%*10042.47份*32天/365天+1元*10042.47份=10090.89元。
若投资者B未于7月30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自7月31日起进入第三个运作期,第三个运作期到期日为8月28日,即申购申请日(5月28日)次三个月的月度对日(周三)。投资者B可于8月28日赎回基金份额,若不赎回则于8月29日进入下一个运作期。以此类推。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7.1.2场外代销机构
1)办理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基金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国联证券申银万国证券
农业银行爱建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世纪证券
中国银行安信证券国信证券天相投顾
建设银行渤海证券国元证券天源证券
招商银行财富里昂证券海通证券万联证券
交通银行财富证券恒泰长财证券五矿证券
宁波银行财通证券恒泰证券厦门证券
平安银行长城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
杭州银行长江证券华安证券信达证券
上海农商行德邦证券华宝证券兴业证券
渤海银行第一创业证券华福证券银河证券
哈尔滨银行东北证券华龙证券招商证券
南京银行东方证券华泰证券中航证券
上海银行东吴证券江海证券中投证券
浦发银行光大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
民生银行广发证券齐鲁证券中信金通证券
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证券日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
江苏银行国都证券瑞银证券中信证券
光大银行国海证券山西证券中银国际证券
北京银行国金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0日

⑺ 渤海银行的理财产品怎样划分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从低到高:
1,最低是储蓄,储蓄,钱是在银行里,银行是固定要给你利息的,不管银行是亏损与否。而且银行有国家的担保,一般是很难破产的。不过储蓄利率正在下降通道,所以储蓄的收益是很低的。
2,货币型基金。货币基金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一种基金,它的收益率一般只略高于一年定期储蓄利息的收入,但流动性好,不需要像定期储蓄要放满时候才能取出,否则按活期利息算。 货币基金,风险几乎为0,所以它的收益率也比较低 .货币型基金除非银行和基金公司倒闭,都是能连本带利拿得回来的。国家一般也不会坐视这银行和基金公司倒闭不理的。中国还未出现这两类金融机构的倒闭。
3,国债。国债是借钱给国家,到期了,是完全可以连本带利一起拿回来的,除非国家破产了。我们能买到的国债一般就只有中国政府发行的。中国政府还是蛮有钱的,而且每年那么多的财政收入,中国经济虽然这一两年开始不景气,那也只是GDP 增长速度放缓,并没有出现倒退,中国政府破产可能性很小。
4,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它不完全投资于股票,大多数是拿去打新股,反正一般是有固定收益的。如果是投资于股票,就和股票型基金没什么区别了。到时候你买的时候,要向银行问清楚,这款理财产品资方向。理财产品一般是通过银行发行。证券公司也有自己的理财产品 ,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则大多是投资股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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