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有哪些规定
张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⑵ 我怎么查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单,所持股份各占多少啊
工商局调档查询,具体到工商局咨询办理.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回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答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是家庭成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是家庭成员,根据出资的比例决定股份比例。
⑷ 怎么才能查询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单
去工商局.
⑸ 有限责任公司就2名股东,现都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如何操作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1、转让方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必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2人股东需要出具书面意见或者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
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
新股东是否承担原公司的债务需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
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修改公司相关事项,参选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
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可到工商局领取)。
⑹ 益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谁知道详细信息
基本上来说,这类公司可以做投资咨询类业务 比如说帮你推荐股票 也可以做一些私募的代销 也就是我们说的ib业务 也可以自己搞一些代客理财的业务 毕竟现在国家金融体系还没建立完整 法制也不完整 所有的金融类企业 包括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 还有你说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 大家都在打擦边球 不过一般来说只要选对公司 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⑺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东名册的问题!!!
这种情况对你是很不利的,有可能一年到头拿不到分红,白忙乎一年。原因如下几条:
一、股东,严格意义上是交纳出资设立公司的人。很显然你没有交纳出资,也不能称之为公司股东。股东不是经理口头上定位形成的,而是需要在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备案的,只有在“备案的股东名册”中的人,才可称为股东,才可年终时按比例进行分红或承担债务。
二、没签订劳动合同。上条已分析出你不是公司合法股东,那你就是劳动者(打工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出现状况时,可依据所答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维权。
既非公司股东,又没签劳动合同,你用什么做保障???
个人建议:
1、既然你朋友将你定位于公司股东,那就应该明确分红比例,按分红比例倒算出同等比例的干股(就是实际上没掏出资额,只是空比例数)给你,做工商变更登记。这样你的权利就受法律保护了。
2、如果不按1做,那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自己的报酬额、支付时间等等明确作出约定。
3、既然是朋友,就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否则事情发生后连朋友都没地做了。
⑻ 去年,我投资80万元加入了家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了该公司的增资股东。今年是我第一次以股东身份参加股东
问:去年,我投资80万元加入了家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了该公司的增资股东。今年是我专第一次属以股东身份参加股东会,但是我与会时发现该公司有一名董事长,但是有6名副董事长。这家公司的股东一共才只有11人,设这么多的副董事长不会把公司搞乱吗?请问法律有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副董事长的数量有什么限制?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不一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担任。一般较小企业不设立董事会时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⑼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怎么填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方式有两种:认缴制和实缴制。
如果是认缴回制:全国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中的内容是按照公司章程里关于股东出资的章节内容填写。
如果是实缴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股东及出资信息要按照股东实际履行出资情况来填写。
(9)益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扩展阅读:
实缴变认缴年检改年报
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
二、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四、简化名称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五、加快建立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⑽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有哪些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抚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