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国的期货结算机构有哪些
我国的期货结算机构都是四家期货交易所的内部机构, 也就是有四家,分别是大商所期货结算机构、郑商所期货结算机构、上交所期货结算机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
『贰』 中国期货结算中心
每个交易所内部都有个结算中心
它们是隶属于期货交易所.而不是独立的公司.
在国回外有的结算中心答是独立或控股,但是国内的都是隶属交易所.
既然隶属就没什么全称了,比如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中心,一般会说成上交所结算中心.
『叁』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交易方式、结算制度等方面充分借鉴了国际市场专的先进经验属,并结合中国的市场实际,以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结算会员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实行结算会员制度,形成多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不设交易大厅和出市代表。金融期货产品的交易均通过交易所计算机系统进行竞价,由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体现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高效、透明、国际化的发展思路。
『肆』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结算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结算业务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其客户、受托交易会员结算,交易会员对其客户结算。
第五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应当遵守本细则。
『伍』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采用什么结算制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来易所会员分为自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会员-----对-----全面结算会员-----对------特别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对-----客户结算全面结算会员-----对-----客户和交易会员结算特别结算会员-----对-----交易会员结算交易会员可以-----对-----客户进行结算我国其他期货交易所也有非分级结算制度。我国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并没有采取分级结算制度,即交易所会员不做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的区分;交易所的会员即是交易会员,也是结算会员。结算机构-----对-----结算会员 交易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陆』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第五章 结算关系变更
第五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为相关会员办理结算关系变更手续:
(一)结算协议期满后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不再续约;
(二)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提前解除结算协议;
(三)全面结算会员或者特别结算会员因故不能为交易会员进行结算;
(四)交易会员变更为结算会员或者结算会员变更为交易会员;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发生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情形的,交易会员和移入结算会员应当在不迟于交易会员和移出结算会员的结算协议期满前30日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易会员更换结算会员申请书》;
(二)交易会员和移入结算会员签订的结算协议;
(三)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发生第五十七条第(二)、(三)项情形的,交易会员和移入结算会员除提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交易会员与移出结算会员结算协议的解除协议。
发生第五十七条第(四)项情形的,会员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会员资格变更手续,并提交结算关系变更申请。
第五十九条 交易所对会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交易所批准后,通知相关会员变更结算关系的约定日期。
第六十条 交易所在约定日结算后为相关会员办理结算关系变更,对持仓及相应的交易保证金进行移转,并向相关会员提供移转清单,会员应当对移转清单进行核对确认。
在约定日结算后,市场出现重大风险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所可以暂停办理结算关系变更手续。
第六十一条 在交易所办理结算关系变更手续期间,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应当相互配合。在办理完毕之前,移出结算会员对其代为结算的持仓负有履约义务。
第六十二条 交易所按照移转持仓的数量收取变更手续费。手续费标准为人民币10元/手,从移入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易所有权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柒』 国内期货结算价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交易来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自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业务时参考的基准价就是期货结算价,又分当日结算价与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
分项结算公式为:当日盈亏=平仓盈亏+持仓盈亏。
(1)平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
平历史仓盈亏=∑[(卖出平仓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卖出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卖出平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卖出平仓量]+∑[(当日卖出开仓价-当日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2)持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上一日结算价)*持仓量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卖出开仓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开仓量]+∑[(当日结算价-买入开仓价)*买入开仓量]
(3)当日盈亏可以综合成为总公式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