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资者与经营者股权分配
1、确切的说,你可能并没有公司的股权,而是协商一致的公司收益分配权,因为如果你用技d术入股,需要进行评估后确认,哪个评估费用你们未必愿意花,所以你是用你的技术或者说经营来占有公司的收益分配权利;
2、假如说你一年后离开了,按你的叙述公司应该是解散了,而不是继续经营,你的技术股也就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公司主要的股权人员都不在,这个公司用外人经营好象不可行(你说的两个出资人都不参与公司营运);
3、你应该获得股权以外的相应薪金酬劳,就象公司需要给员工开工资一样,股权收益是指公司的赢利,你应该获得的薪金酬劳属于公司的经营成本;
4、这种合作关系下建立的公司有些情况是不好讲的,最坏的可能就是哪个朋友以后不再是朋友了,除非他对于自己的投资根本就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如果公司经营不良产生亏损,实际上你和你老公是一方,哪个朋友是一方。
㈡ 投资人与创始人股权分配
公司应该有章程的:不能公开身份的人必须找一个他的家里人当股东,也就是他们两个要赠与你一定比例的股权(10-20%),首次股东会纪要上把这些写明你是股东,三方签字。注册时章程、首次股东会纪要等材料工商局要存档的,是法律依据!!
㈢ 找人投资股权如何分配
首先各自的资金收回后,技术项目算一股,两个人再算两股,共三股,除去成本,盈利的部分按照2:1的股份分成,这样感觉还算合理吧。
㈣ 财务股权分配问题合伙人和后来多次融资人股权怎么分配
1、A、B进入时,如果公司已经发展一段时间且业绩较好,那他们需要溢价增资的回方式进入,他投资50万元,答可能只有10万进注册资本,其余40万进资本公积。这就是对老股东的公平。简单以股份公司举例,当初投资为每股1元,后面发展一段时间后可能就是每股5元了。
2、至于投资者不参与经营这不算问题啊,参与经营的人员还有工资,投资者只有分红和投资收益。既然你引入投资者就说明对资金由需求,否则就不要引入他。
㈤ 二次注资后的股权分配
不合理。
股权分配不是由个人胡说八道就可以决定,初始股权是根据公司各个投资人出资的多少决定。不管任何一个股东退出,还是新的股东加入,都应该在出资比例上进行重新分配。
C走了,30%给了A,也就是说A占有公司股权的70%,B占有30%。而D加入,怎么可以随意就将B的股权降至18%,而使AD分别占有42%呢?毫无事实依据。
㈥ 关于投资的股权分配问题。
1、确切的说,你可能并没有公司的股权,而是协商一致的公司收益分配权,因为如内果容你用技d术入股,需要进行评估后确认,哪个评估费用你们未必愿意花,所以你是用你的技术或者说经营来占有公司的收益分配权利;
2、假如说你一年后离开了,按你的叙述公司应该是解散了,而不是继续经营,你的技术股也就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公司主要的股权人员都不在,这个公司用外人经营好象不可行(你说的两个出资人都不参与公司营运);
3、你应该获得股权以外的相应薪金酬劳,就象公司需要给员工开工资一样,股权收益是指公司的赢利,你应该获得的薪金酬劳属于公司的经营成本;
4、这种合作关系下建立的公司有些情况是不好讲的,最坏的可能就是哪个朋友以后不再是朋友了,除非他对于自己的投资根本就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如果公司经营不良产生亏损,实际上你和你老公是一方,哪个朋友是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