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公共人事制度运行机制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产权不明确
事业单位的本身的产权和领导的管理、事业单位关系并不是很明确,还存在上下级单位间有不明确的权责关系,这些不利因素导致了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的发展对于当代市场经济的体制不适应。最终出现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效率较低,事业单位的福利分配、人才流动等存在非常大的问题。单位缺乏活力,办事效率低,效益差,机构的人员浮肿。
2、编制管理滞后
在医疗卫生和广播电视等行业,和公共服务的规模发展不匹配,编制的增长小等现象表现的非常典型。编外用人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中央至地方各级别的事业单位中,甚至逐步成了各级事业单位一种常态现象。编外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工资较低的现象,很多都是领取社会最低工资或者是同类职位中领取工资最低的,同时没有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各种福利待遇和编内工作人员相比也相差甚远。
3、人员流动困难
事业单位大多面临着人员流动难的显著问题。其一是没办法用最有效合理的办法引进专业所需的人才,不能吸引人才,就算是想办法引进人才也会由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一致性而很难将人才留住。其二是一般事业单位的各项分配制度也优高于其它单位人员,进入单位的人员大多不想离开单位,很难及时的分配和安置事业单位的一些冗员,对内部的改革造成了很大的阻碍。同时,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具有安全感,无形中为事业单位改革带来了不小的外部阻碍。
4、用人的自主权缺乏
当前看来,事业单位成了政府部门的下属机构,因此其对事业单位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管理,特别是对于事业单位的人事权,政府部门将事业单位人事权的管理作为了主要的管理手段。由于事业单位不合理的用人权产生了以下两个问题:
①在事业单位安排过多的人员,造成了经费分流,降低了经费的利用率;
②事业单位不能依据内部需要引进人才,存在被动安置非相关专业及学历人员的情况,遇到了十分优秀的人才也无权自行决定,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认可与审批,因此造成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受阻。
5、人事法规体系不健全
公共人事管理相关法制化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法制,是我国法制化程度的一项重要标志。迄今为止,我国的行政部门机关拥有《公务员法》,各企业拥有《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想要保障好事业单位不建立一套整体的、合理的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是一味的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实施执行,不健全的政策就会给实际工作带来一系列不利的影响,甚至会 制约事业单位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积极健康的向前发展。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对策
1、活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用人机制
积极的引入竞争机制到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里去,全面实行聘用制,同时采用竞争上岗,事业单位和它们的职工在自愿平等、合法以及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薪酬、聘期等写在合同中,由以前的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摒弃单纯的行政管理,变为法制管理,人事主体实现平等的转变,使得以前的国家用人变成单位用人。改变所谓的铁饭碗,给单位创造灵活用人以及人员的自主选择。
2、不断引导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深入
人们传统的思想在全面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得到了逐步的解放,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人们的观念也有所转变。虽然已经有所改变,可是事业单位的改革的成效依然还存在着不少的改革难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们的思想认识。所以,我们在事业单位的全面改革中,一定要做到转变观念,解放思想,还要坚定改革信念,做好广大职工进一步的思想工作。我们首先可以利用媒体,像杂志、报刊、电视等,对我国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和重要性、显现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并进行大力广泛的宣传,使得人们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帮助人们走出迷惑不解的矛盾,从而使得这项改革得到全面的支持;
其次,要加强改革的政策研究,做实、做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及时的总结经验教训,积极的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理论宣传以及经验交流,打下深化事业单位制度改革的坚实基础;最后还要加强和做好单位改革的调研工作,要多听听广大职工、基础部门的呼声和建议,把握好事业单位的改革去向,要实事求是,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人事制度政策改革措施。
3、妥善分流,扫清改革障碍
单位的人事制度在改革的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会出现一些富余的人员,怎样把他们妥善安置,是改革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点,也是一个难点,这个问题会危及到社会的稳定,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大问题。我们要妥善的安排单位的人事改革中出现的富余人员,以行业、单位为基础,以单位的内部消化为主,辅助以多种其他形式妥善安置,给他们创造条件发挥作用。大力兴办单位的第三产业、切实的充实第一线、给富余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的再就业和生产能力,采取先挖渠、再分流的方法,对于那些高龄、体弱多病无法再坚持工作的员工,可以同意他们提前退休;鼓励落聘人员停薪留职、内退、自谋职业、辞职等。如果事业单位有条件,可以在行业间、行业内部进行调剂和安置,对与那些单位专业相近的技术人员,给他们提供、创办优惠条件吸引他们进入企业,使得他们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用到生产里去,更多的为社会创造财富。
4、建立社保,为改革确立保障机制
建立起一系列的社保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不仅可以解除广大职工的忧虑,还能够确保人才流动走向良性的循环轨道。首先,强化社会保险宣传力度。要想办法增强广大人民的社保观念和意识,尽管我国的事业单位实施社会保险政策已经超过十年了,但是广大人民对社会保险的认知还不够充分,大部分还停留在缴纳保险的阶段,关于投保时间、帐户增长率、投保工资以及退休后的待遇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清楚,此外,关于投保人员在缴纳了社会保险后拥有哪些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知识的了解有待于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宣传;其次,应该开设个人帐户,增强激励机制。任何性质的企业与事业单位,都应该建立起个人帐户,激励投保人员多投入,使其明确个人帐户的积累金额越多,今后能够享受到的退休工资就越高,创建权利与义务间相统一的社保和退休待遇制度,同时能够保障在人员流动时可以顺利划转保险金。
5、全方位参与,为改革保驾护航
当前事业单位的人员比较多,部门也各部相同,实施改革会涉及到很多的方面,包括行业领域和有关部门的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政治、经济、社会保障、财政体制等多个方面。因此事业单位的改革与机关部门相比难度要大得多,为了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我们就必须得到我国的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首先,应依据我国的改革政策,认真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并制定出事业单位人员的就业、保险、流动、辞职、辞退等与国家相匹配的政策法规。
加强人才市场、人事信息、人事代理等部门的人才流动、就业与管理等有关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对于事业单位选择人才和各类型人才选择工作岗位提供可靠信息,创造有利条件;其次,各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应深入基层内部,真正将工作的重点放到事业单位的改革中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献策,主动为事业单位改革服务,不能只做观众也不能只做编剧,要同事业单位一同发展制度改革;此外,政府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扶持工作,做开始实施改革的事业单位的有力支柱和坚强后盾,全力以赴地给予其改革的支持,与事业单位一起完成好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任务。
㈡ 我国目前创业投资的发展现状
风险投资是适应于高新技术产业高投入、高风险特点的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它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
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于80年代中期。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这一决定从政策上保证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同年九月,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它的诞生标准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起步。继中创公司之后,我国又相继成立了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技投资股份公司,广东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等类似的公司。随后各级银行也设立了科技贷款业务,以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仅仅几年,就从1500万元的规模增长到数百亿元,1998年达到208亿元。
90年代后,随着大批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和公司涌入中国,在为刚起步的中国风险投资业注入新的资金的同时又带来了西方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规范化的风险运作机制,从而促进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22个省市已创建了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信用社80多家,其投资能力达到了36亿元。但是,从总体而言,我国的风险投资经历了十多年的孕育期后,仍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还未建立起一个健全、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也远未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虽起步较晚,发展却很快,且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孕育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
1.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单一。风险投资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等私人部门,如美国的风险资本组成中,年金基金(主要是养老基金)和私人投资占绝大部分。而目前我国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很少有来自于大企业、保险金、养老基金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投入。
2.有关法规法制不健全。社会上的一些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挫伤了人们投资的积极性,使得有些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人甚至于对正常的集资活动都产生了逆反心理。此外,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不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损害了进行高新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利益,使得他们的高投入得不到高收益,严重地打击了他们进一步创新的积极性,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3.风险投资领域人才缺乏。风险投资是一个新的领域,风险投资家是一类特殊人才,不仅要求他们具备必要的工程技术知识和企业管理理论基础,而且还要求他们必须是具有金融投资实践和高科技企业管理实践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国就很缺乏风险投资领域的人才,尤其是高新技术项目评估中介机构的力量不足,缺乏既懂技术,又能预测、把握市场,既懂金融又会经营管理的人才。因此,人才难觅将是困扰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
4.风险投资退出难。风险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高的资金回报率后带着丰厚的利润退出,这就需要有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和健全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我国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刚起步,还很不完善,且还没有形成良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没有出口,这是对风险投资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这使得一些潜在的投资者因惧怕“投进去,收不回”而对风险投资望而却步,从而限制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5.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世界各国政府为了刺激本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均制定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的法律予以支持。我国政府虽然明确表示要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但力度不够。因此,我国目前既缺乏宽松的税收政策环境和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又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规范的管理方法,严重地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针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步伐。
1.多渠道开辟风险投资资金来源。要改变我国风险投资资本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就必须开辟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资金筹集渠道。我国目前社会资金体系庞大,包括了6万亿元的居民储蓄存款,3600多亿元的信托资金和数量不菲的保险金、养老金等,这些社会资金都可以作为风险投资业的融资来源。应鼓励各大、中型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股份制的形式积极参与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以深圳成立的“准基金模式”运作的深圳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为例,深圳市政府出资5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其余5亿元采取私募招股方式从政策允许的大金融机构、市属大型产业集团等进行募集。此外,还应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从事风险投资业务。采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必将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2.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风险投资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要确保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机制及其各类主体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我国证券业的发展为例,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已有多年,而《证券法》直到1999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走了一条不太规范的道路,其间走过的许多不必要的弯路与法规的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形成和发展风险投资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吸取证券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并借鉴发达国家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制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等。同时,在这些政策法规实施的过程中还必须有一套监控体系与之配合,对风险投资机制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以及时的调控和引导,对不适合风险投资机制运作的一些条例作出及时的调整,为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3.大力培养风险投资管理人才。风险投资涉及到科技、金融和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只有专业素质高,且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员才能胜任这一工作。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人才十分匮乏,因此,进行专门人才的培训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在高等院校开设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理论课程,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前期人才储备工作;聘请国外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对在岗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拓其视野以及深化其对风险投资的实质性认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让其在实际的操作环境中去不断摸索,丰富经验。
4.充分发挥股票市场对风险投资的促进作用。风险投资者或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并不是希望通过企业将来赚的利润来收回投资,而是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出售一部分股权套现,然后再投资于其他高科技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初创时,规模都较小,且无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往往达不到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使得大量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不能上市。在我国,风险投资的一个主要“出口”———企业上市就得不到保障,风险投资就真的成了“风险”投资,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在股票市场上变现,必定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高科技企业的资金也就不能真正到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改进:
①在现有的股票市场上尽量保证高科技企业的上市。高科技企业是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微观基础,为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给予高科技企业上市方面一定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对于高科技企业上市的支持主要应表现在上市时间上的优先,上市数量上的优先以及上市程序上的尽可能简化。另外,一些较成熟的高科技企业也可以利用现有证券市场的“壳资源”,通过“买壳上市”,达到上市的目的。
②积极筹建第二板股票市场。从国际上看,风险投资的主要“出口”在第二板股票市场。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均设立了第二板股票市场,主要是为一些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为高科技企业发行股票提供一个场所,其股票发行的标准低于一般的股票市场。这样就使风险投资的“出口”十分通畅,风险投资者不必再担心“投进去,出不来”,免除了后顾之忧。因此,我国要发展风险投资业,借鉴国外经济建立第二板股票市场是最佳的选择。
另外,香港联交所已经正式筹划设立第二板股票市场,内地的新兴企业将获得在港低成本上市的机会,这对于我国内地发展风险投资是一个良好的机遇,风险投资的资金出口又多了一条渠道。
5.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风险投资的生存与发展不仅依靠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精心运作,更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在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
①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虽然也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与其他优惠政策相比优势不明显。应当加强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另外,我国目前对风险投资公司还没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可考虑对风险投资公司中投资于风险企业的投资收益实行减免征税。
②提供政府财政支持。国家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每年应当新增高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拨款,实行部分拨款、部分低息有偿使用,专项用于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启动期的投入。如高新技术企业前期投资不足时的垫付金和必要的周转金,部分可用于风险损失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在专项拨款的基础上,逐步向设立专门的高技术发展基金过渡。
③提供贷款担保。在目前情况下,银行贷款仍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初期,受到银行贷款要求资产抵押的限制,融资能力不足,迫切需要政府为风险投资对象的贷款提供担保。为此,可以由政府组织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或者设立科技贷款担保基金,由其为高新技术企业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
㈢ 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的问题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就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既体现时代性,又体现先进性。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机制。一是要建立宏观指导机制,科学制定党员教育培训目标,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二是要建立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对党员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激发接受教育培训的自觉性。
二、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一次党小组会,开一次支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定期上好党课。二是实行党日活动制度。定期开展党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建立健全党员激励机制。一是实行责任激励。结合实际,结合党员的具体岗位、职务,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创造条件、定期检查、民主评议等形式,督促党员积极履行职责。二是实行目标激励。完善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作为党员日常行为规范和民主评议的依据。
四、建立健全党员监督制约机制。一是严格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扩大党内民主,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每个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自下而上监督和自上而下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强化廉洁自律。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定期进行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五、建立健全党员质量保障机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两推一公示”,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处理上,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肃进行查处。
六、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机制。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二是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三是完善结对帮扶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落实好各项制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㈣ 中国风险投资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
一、中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中国风险资金来源于政府和国有企业,主要是借助财政拨款和银行开发贷款,还没有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组合的资金供给渠道。使得我国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控股权主要掌握在国有企业中,民间借贷资金虽然增长较快,但普遍规模较小,管理风险大,无法与国有企业进行抗衡。因此,由于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致使风险投资资金的规模小,无法承担较大风险的资金支持和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只能支撑一些风险小,投资少的短期项目,无法体现风险投资真正的意义,从而影响了风险投资机构的良性运作。
(二)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 中国风险投资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我国缺少针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投资公司在其运营过程中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2.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对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一政策存在两个缺陷,其一,刚投产的风险企业基本上没有盈利,这时免税为之过早;其二,风险投资一般需经4~7年才能通过退资取得收益,这一政策对中小型企业的帮助效果不明显。
3.缺乏风险投资专业型人才。 风险投资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横跨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是一项风险极大的特殊的投资活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涉及到金融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并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综合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重要加速器。由于我国缺少风险投资专业人才,不仅影响了风险投资优势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而且由于中国风险投资公司绝大多数是由政府设立,公司实际操作的往往是非专业人才,真正具备风险投资知识的风险投资家难以发挥才能。
二、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一)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和国家财政拨款。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政府支持的重心不应在于政府大量投入资金,而在于政策的导向。因此,要解决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就必须通过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吸引力,实现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融资。所以,我国一方面可以制定和实施各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制度,发挥民间投资的主体作用,弥补中国风险投资来源的单一和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城乡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培养,吸收更多的民间投资,让个人、机构、公共投资都愿意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将资本投向风险企业,使我国投资者结构呈现多元化,从而扩大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学习网 (二)强化政府对风险投资提供优惠税收政策力度 税收政策能够体现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能够有效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发展。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税法调节对风险投资的管理,并通过完善的立法减少对风险投资企业和资金提供者的征税额度,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风险投资收益,提高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税范围等形式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还以制定灵活多样的税收激励方式,以便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中来。
(三)完善退出机制,保护风险投资人利益 根据国际经验,完善的退出渠道对投资者和投资机构至关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退出渠道,才能使风险投资公司才能规范运行,同时也保证风险投资者的既得利益。但在我国风险资本的退出依然是兼并与收购为主,公开上市发行(IPO)及破产清算为辅,为实现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多样性和退出渠道的通畅性,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加大力度规范现有的上市公司市场,减少风险投资业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活动的影响,逐步改革和完善股票上市的流通制度,为风险投资退出渠道通畅提供一定的制度保证。
㈤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资金制约,融资困难。
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其中资本制约因素尤为明显,尤其是处于资本积累阶段的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发展中的最大障碍。由于多数非公企业自身负债率高、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或担保等,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融资难成为最大的“拦路虎”。
(二)人才普遍比较缺乏。
由于技术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缺乏,尤其是高质量的人才匮乏,企业缺少对市场的预测和把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弱,产品的附加值低,劳动生产率明显偏低。
(三)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落后。
一是企业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差。大多数非公企业无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在复杂经济环境下应变能力明显不足。许多企业为家庭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缺乏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动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相对落后,在产品质量控制、企业财务、安全生产等管理基础方面还比较薄弱,对市场行情缺乏科学的分析和预测。二是企业文化建设滞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未意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企业仍是厂房、车间和产品的代名词,文化、人文意识淡薄,职工与企业之间的亲和力较差。
(四)企业用地制约加剧。由于拆迁、置换、征用等具体工作环节困难加大等原因,一些项目落地的难度加大、周期明显延长。
(五)企业科技投入资金不足。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科技人才体系、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继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称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下称国发36号文件)。文件提出了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29条政策措施。根据国发36号文件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在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制定配套文件50多件,地方出台配套文件200多件。
二是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称民间投资36条)。文件提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还陆续出台了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42项实施细则全部出台,推动投融资体制进一步向多元化、市场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三是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以下称国发14号文件)。文件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在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推动创新发展、支持开拓市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集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这是国务院第一个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综合性文件,对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扩大了行业覆盖范围。2012年,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扶持的企业类型由原先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大类变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三大类,突出了国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二)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一是逐年增加财政资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如预算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从最初的10亿元已增至2012年141.7亿元,资金使用逐步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二是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减按20%和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据税务总局测算,2011年为小型微型企业减税290亿元,惠及924万个体工商户;连续上调部分劳动密集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此外,还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等。
(三)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各大银行相继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部,2009—2011年,连续三年实现小企业信贷增速、信贷增量“两个不低于”目标。截至2012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人民币给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分别比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高出8个和1个百分点。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达5921亿元。
二是推动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担保业的发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强,从2006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4亿元,7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9.38亿元,扶持3327家/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