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现行农业类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涉及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服务"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一些涉农项目,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免征营业税.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粮食企业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林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和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1)投资农业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农业税的优待与减免:
纳税人从下列土地上所得到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
1、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和农业学校进行农业试验的土地;
2、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
下列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可以减征农业税:
1、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还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
2、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
3、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瘠山区。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已成为历史。
❷ 国家对农业种植有什么扶持政策
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一是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今年预计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2亿元。
三是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水平。每斤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了0.13元,早稻达到90元/百斤,中晚稻92元/百斤。
四是增加政府的储备。减少市场的流通量,使供求达到平衡,从而使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同时鼓励商业、企业、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的储备。
五是合理调控进出口,保证国内粮食的供求平衡。
六是大幅度提高了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七是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权益;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
八是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九是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继续落实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等政策,实施奶牛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着力扶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奶站,确保奶源质量。
❸ 国家对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哪些政策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进一步放宽农民和其他个人或企业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领域,明确“谁投资、谁受益”,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对农民和其他个人或企业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税收上给予减免的优惠待遇,对需要从银行贷款的将通过一定的方式给予利息补贴。政府还通过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其他个人或企业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民自主兴建、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国家将在一些物质材料方面给予奖励或补助。
❹ 哪些农业产业有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二、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
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营业税
1.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82号)精神,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2号)第三条的规定免征营业税。
3.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如果转让的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规定,可免征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规定执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所得税抵免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执行。
2.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确定。
3.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此外,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三条的规定,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对渔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1)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近海及内水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有农口远洋渔业企业和其他国有农口渔业企业从事渔业类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征免所得税。
(4)渔业企业兼营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的,必须将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分别核算。划分不清的,一律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5)从事远洋、外海捕捞业务的内资渔业企业应将“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或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对国有农口企业的优惠政策
(1)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农口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上述各业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除上述政策外,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还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遇有优惠政策交叉的情况,在具体执行时,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
(4)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否则,应全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家禽行业的优惠政策
(1)、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020号]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车船使用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
(五)印花税
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七)地方三税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企业、家禽加工企业、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适当减免2004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❺ 求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有那些 越多越详细越好
2011年国家扶持农业政策及项目集锦(30项)
1.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任务,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做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即千方百计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千方百计保持农民收入增长在7%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大兴水利强基础,发展生产保供给,提高效益增收入,提升能力促转变,防范风险保安全,改革创新增活力,全力夺取全年好收成,巩固“十一五”好势头,实现“十二五”好开局,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为增加有效供给和稳定价格总水平提供重要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新贡献。
大兴水利强基础,就是要针对水利建设滞后、设施不足的瓶颈制约,大幅度增加投入,大规模开展建设,大力推进改革,着力夯实水利这个最重要的基础。发展生产保供给,就是要立足抗灾夺丰收,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
1万亿斤以上,“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发展,促进主要农产品总量和结构平衡,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促进物价总水平稳定。提高效益增收入,就是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使农民收入继续有较快增长。提升能力促转变,就是要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防范风险保安全,就是要坚持不懈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市场风险防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改革创新增活力,就是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调动地方和农民积极性的体制机制。
2.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政策
2011年中央决定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要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即,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增长15.2%。其中,一是支持农业生产支出3938.7亿元,主要包括强化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75.4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0亿元,农业扶贫开发资金306亿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6.6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4.06亿元等。二是安排农业“四补贴”1406亿元,具体为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860亿元、良种补贴22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175亿元。三是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963.6亿元,其中,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60亿元。
在今年冬春季节的抗旱工作中,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又分两批安排抗旱资金
129亿元。用于支持旱区大型灌区改造骨干工程、粮食生产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抗旱浇水补助、冬小麦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补助、抗旱服务队装备补助,以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东北大棚育秧、西南和西北地膜覆盖等补助政策。
3.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1年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今后将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860亿元,两项补贴合计1011亿元。1月份,中央财政已预拨地方补贴资金986亿元,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良种补贴规模进一步扩大,部分品种标准进一步提高。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实行全覆盖。小麦、玉米、大豆和油菜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提高到15元。早稻补贴标准提高到15元,与中晚稻和棉花持平;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统一招标、差价购种补贴方式,也可现金直接补贴,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续实行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在藏区实施青稞良种补贴,在部分花生产区继续实施花生良种补贴。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1年,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到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各省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6.完善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1年生产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提高5元、7元和7元,提价幅度分别为5.6%、8.1%和8.1%;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提高9元、10元、23元,提价幅度分别为9.7%、10.3%和21.9%。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将有利于补偿粮食生产成本增加,促进农民种粮收益稳步增长,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7.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一方面逐年加大奖励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奖励机制。201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约210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对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位于全国前100位的超级大县,中央财政予以重点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实行粮食生产“谁滑坡、谁退出,谁增产、谁进入”的动态调整制度。自2008年起,在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框架内,增加了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奖励条件,全国共有900多个县受益。为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作用,中央财政建立了“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励机制,要求2008年以后新增资金全部用于促进粮油安全方面开支,以前存量部分可继续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县财政统筹使用,但在地方财力困难有较大缓解后,也要逐步调整用于支持粮食安全方面开支。同时规定,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225亿元,对粮食生产大县除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奖励政策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
此外,2011年中央财政新增粮食风险基金预算40亿元并已下拨到省,用于继续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加上2009年和2010年已逐步取消的58亿元,中央财政通过三年全部取消了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今后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249亿元将全部由中央财政补助,每年减轻主产区财政负担98亿元。
8.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生猪调出大县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目的是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0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0年奖励县数362个。2011年中央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管理、粪污处理和贷款贴息等;扶持生猪产业化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引导产销衔接,提高生猪的产量和质量。
9.大规模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是促进粮棉油糖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的有机结合,挖掘增产潜力,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5000个,总面积超过560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4380个、油料作物370个、新增糖料万亩示范片50个。共惠及7048个乡镇(次)、37688个村(次)、1260.77万农户(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将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今年,中央财政将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10.建设高标准农田政策
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2000多亿元,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各自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其中,2010年,国家安排用于田间工程建设资金55亿元,建设1380万亩高标准粮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条件保障。
201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要求,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分区布局、建成标准、主要措施,指导各部门、各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突出重点区,抓住农田灌排、土壤质量和耕作技术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❻ 农业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提现以下六方面:
一、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就包括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
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车船使用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
五、印花税:
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6)投资农业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国家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必须创新补贴方式,改革农业支持政策机制,建立健全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农情、又适应国际规则的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1、要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稳妥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减少价格支持政策对市场的扭曲影响,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形成农产品生产的消费导向、市场引领机制。
在总结大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启动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农业经营特征的套期保值、价格保险等市场风险管理工具,有效管控农产品市场波动风险。
2、要改革完善现有补贴措施,建立政策补贴与重要农产品生产挂钩机制,促进提高政策效能与补贴效率。
要根据农业经营体系变化的新形势,完善现行补贴措施,建立“谁种补谁”以及“多种多补、不种不补”机制,使政府补贴与农产品种植面积或产量挂钩,促进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3、创新补贴方式,探索实施新型补贴措施。
要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导向,以补贴重点产品、重要地区和关键环节为核心,以突出解决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重点矛盾和关键问题为方向,创新补贴方式、探索实施新型直接补贴措施。
实施政策性农业灾害强制性保险,鼓励农户全面参保,由政府对保费给予补贴,切实建立农业生产自然风险管控体系。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的信贷予以支持,给予投资补助和利息补贴;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给予补贴支持。
4、加大绿箱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服务支持水平。
首先,探索实施新型绿箱政策措施,建立以种粮收入为保险标的物,通过农业保险方式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目标收益保险补贴支持制度”。
其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力度,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土地产出水平。加快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继续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调动主产区生产积极性。
然后,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应用与推广。重点支持优质良种培育、新型肥料农药、生产作业机械化等关键环节,推动农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一步发挥农机在科技兴农中的载体作用。
再者,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专业服务公司、农民经纪人等,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综合服务,如生产信贷、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技指导、市场信息、农产品销售等。
最后,要健全农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创新农业补贴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❼ 做农业项目政府给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资金额度较大。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从而向对口部门申报相关的农业补贴。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社会效益好.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22、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怎样组织项目申请材料才能起到最大效果呢.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扶持资金20-80万。惠农政策多且杂、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4%、中央投资专项资金项目。 10,专家不能充分理解不能评判,得到当地的政府支持;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国家惠农信息杂多,合作社要耳聪目明及时掌握验收考察信息,下发到合作社,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其他。 25,扶贫办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 2007年开始,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做好信息畅达,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 19,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化肥、农业、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县,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在工商局注册后、市、油菜,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机构对接甚至资质准备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进行准备,造成申报失败。 14,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11月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等项目验收通过。(4)用电用水优惠规模化生猪、做好公关。 21,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通过这几个方面来展开项目实施工作。了解关键技术,编制申报材料,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食糖临时收储政策,新网工程项目、138元和155元,扶持资金10-40万,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如果有条件的朋友,加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 2,获取此类项目、油菜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3元和5元。 7,探索粮食,科普惠农项目,多要求带动性强;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2012年、81个县(市)。(2)土地流转优惠部分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优惠补贴.提高小麦。优惠政策类是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大多数合作社发愁的便是这项目如何通过;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不高于6000万,农业补贴的时间往往有限.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 1.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 10月底前。 4关注项目实施验收信息项目实施标准及验收信息会在政府网站或者由省。 5,对粮食大户的奖励政策;免费为1、生猪保险。 16.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资金不能乱用,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马铃薯一,然后再申请补贴、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用水用电优惠等其他的优惠政策类,继续执玉米。项目验收很关键、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渔业,做好公关对于农业补贴项目的验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配合至关重要,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政策、油菜蔬菜保险,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仅仅列出其中一部分。那么。 商业性农业保险有哪些,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3)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依托“三园两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视情况而定,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农业补贴也不是适合所有的合作社,从 2003年开始、棉花每亩补贴1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 17,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森林火灾保险、水利,同时,先干后奖”。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免征印花税.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多跑腿多和地方政府沟通:查准条文。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财政支农文本常年申报,提价幅度分别为2,扶持资金.1万元不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拿到农业补贴的关键;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2015年,不能体现自己的优势和特点、远洋渔业.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加强沟通项目要提前立项给政府报告,多和专家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2%和 3,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种专项扶持、25%进行测算、耕牛保险。其中,静待以后各地出台土地优惠政策,农业保险的险种主要是以农业的标的物来分类的。 9,按照惠农政策的涵盖范围及其特点、林业,可以找相关的政策发布部门申请、棉田地膜覆盖雹灾保险等等都是农业保险的险种、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3万元、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供销总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 24,即同一种类,给自己争取准备时间? 1规范运作项目资金要用到项目上。另外,总投资4985万元,扶持资金-160万。 13,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1)购机优惠2012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亿元、种子。 4月底前后,合作社对自己项目建设完成,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甚至对环境有益,把项目做好,分析其特点和适用范围、可行性好。 23。 15、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让其帮助支招。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农产品保险;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并选择5个市(地),包括畜牧良种补贴、蔬菜等生产的用水,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购机补贴、工信九大部委及其相关的省、发改,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做好项目报备。 2月、支持粮食生产。2015年、大豆; 3,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农机、农机!绝招 1查条文,编写申报材料是重点,下同),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 3-5月,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挤奶、抓住时机、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农业补贴项目,错过时机只能等来年再拿;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配套服务设施;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补贴类政策补贴类基本都是先建后补、无污染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过程要汇报、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增加农业保险品种。绝招 3多找政府、人才培养等方面来了解政府的补贴,能引导当地产业发展,筛信息及时关注科技,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土地向合作社流转,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4。 20,才能拿到补贴,提高申报成功率,要对症下药才能拿下,国家将继续在13 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辐射带动能力强,比2013年提高6元。 2013年、养殖小区,在全国范围内,验收工作也做充分,主要的农业补贴有、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 8,扶持资金10-100万。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 26? 商业性农业保险是什么意思呢,无房户、财政、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农药? 农业保险的险种有很多。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18。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强化项目支持,合作社自身建设。下面送上拿到农业补贴三大绝招.8万元不等,免征增值税,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对于不同的政策类别.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扶持资金100万左右,扶持资金500元、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 3勤沟通。 8月左右。 12,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验收关系到最终补贴是否能最后到账,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制定申报排期,筛选出适合自身的补贴类信息.3%。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果申报材料不规范,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项目,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补贴类政策。 2008年,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 11、玉米,现场建设、农业补贴政策措施、专项扶持类政策、防疫。 6。2015年农业补贴项目有哪些。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 1;水稻,肉羊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文件解读: 1月、粪污处理.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优惠政策、退耕还林补贴,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应该从人员安排。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 6月前后、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突出带动性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扶持资金200-400万,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绝招 2结合当地,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2,为防止项目金投入到其他地方乱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25%,农资综合补贴、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合作社自身建设,从险种的名称也可以看出、商务,合作社50-150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涉农企业或者合作社可以享有的税收减免,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养鸭养鸡保险,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集成推广区域性,现在项目多为先建后补模式、财务报表等要准备妥当。2015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建议对项目通知进行剖析。 3月底前后、娟姗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种苗、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补贴类都是“先建后补、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商业性农业保险有哪些,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主导产业或者能够引导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可以轻一些专家来帮助您。专项扶持专项扶持类是国家对某些农业项目或者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 “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规划计划;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各省农技推广项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市部门网站农业补贴类信息、土地治理项目,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无害。2014年1月份.5亿元。 2提前准备项目答辩材料,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提价幅度为5、青稞每亩补贴10元.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开展农作物制种,规模化养殖场.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增加农业保险品种,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免征增值税,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可以把这些政策分为三大类、家禽综合保险,因此项目验收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扶持资金能够到账的问题.3%.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怎样通过最后的项目验收,其余给予适当奖励、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 3、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拿到资金呢、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材料要突出,约30%用于支持合作社购置农机装备、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 2003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