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信息披露形式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有哪些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体现在对披露内容和披露形式两方面。
1、在披露内容上
要求遵循真实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公平披露原则
2、在披露形式上
要求遵循规范性原则、易解性原则和易得性原则。
2. 基金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原则具体包括( )。
披露的原则分为实质性原则和形式性原则。所谓实质性原则又包括真实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公平披露原则;形式性原则包括规范性原则、易解性原则和易得性原则。
一、实质性原则:
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是基金信息披露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它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没有扭曲和不加粉饰的方式反映真实状态。
2、准确性原则:准确性原则要求用精确的语言披露信息,在内容和表达方式上不使人误解,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完整性原则:所有的重要事项,都要进行披露。
4、及时性原则: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披露临时报告。基金管理人每6个月更新一次招募说明书。
5、公平披露原则:公平披露原则要求将信息向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者平等公开地披露,而不是仅向个别机构或投资者披露。
二、形式性原则:
1、规范性原则:规范性原则要求基金信息必须按照法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披露,以保证披露信息的可比性。
2、易解性原则:易解性原则是要求信息披露的表述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冗长、技术性用语。
3、易得性原则:易得性原则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易为一般公众投资者所获取。除法规指定的披露报刊和网站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也可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须注意其他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且不同媒体上披露的同一信息应一致。
(2)基金披露规则扩展阅读:
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1、全面性:这是对基金信息披露范围的要求。完整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当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要充分披露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或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不得有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
2、真实性: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信息的真实性。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3、时效性:这是对信息披露操作的时间要求。即时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当事人毫不拖延地依法披露有关的重要信息。
3. 基金信息披露的分类有哪些
基金信息披露的分复类
信息披露制可分为:基金募集信息披露、运作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
(一)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可分为首次募集信息披露和存续期募集信息披露。
首次募集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份额发售前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进行信息披露。
存续期募集信息披露主要指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披露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报告、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其中,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又合称基金定期报告。
(三)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是不定期的披露,对重大影响事件进行披露。
4. 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披露的原则分为:实质性原则和形式性原则。所谓实质性原则又包括真实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公平披露原则;形式性原则包括规范性原则、易解性原则和易得性原则。
(一)实质性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基金信息披露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它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没有扭曲和不加粉饰的方式反映真实状态。
2.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要求用精确的语言披露信息,在内容和表达方式上不使人误解,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完整性原则
所有的重要事项,都要进行披露。
4.及时性原则
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披露临时报告。基金管理人每6个月更新一次招募说明书。
5.公平披露原则
公平披露原则要求将信息向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者平等公开地披露,而不是仅向个别机构或投资者披露。
(二)形式性原则
1.规范性原则
规范性原则要求基金信息必须按照法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披露,以保证披露信息的可比性。
2.易解性原则
易解性原则是要求信息披露的表述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冗长、技术性用语。
3.易得性原则
易得性原则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易为一般公众投资者所获取。
除法规指定的披露报刊和网站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也可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须注意其他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且不同媒体上披露的同一信息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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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三类:基金信息内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容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和相关标引规范。《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是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和基金披露法规定义的词汇表,于2008年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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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有哪些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分为:实质性原则和形式性原则。详情如下: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
实质性原则
1、
真实性原则
2、
准确性原则
3、
完整性原则
4、
及时性原则
5、
公平披露原则
(二)
形式性原则
1、
规范性原则
2、
易解性原则
3、
易得性原则
7.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基金信息披露一般规定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合同;
(三) 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基金募集情况;
(六)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八)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十一)临时报告;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十四)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十五)澄清公告;
(十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8. 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主要体现在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实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证券业从业资格证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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