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基金投资 > 基金会法人公益法人

基金会法人公益法人

发布时间:2021-06-28 14:26:25

1.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社团法人吗是公益法人吗

你好!
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事业单位法人,多属于公益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的消费者协会、慈善基金会等也属于公益法人。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2. 事业单位法人是不是公益法人

属于公益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一)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和开展活动的凭证不同。国家机关法人依据《组织法》规定的机构设置程序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产生,履行职能时,不需证书类法人凭证;事业单位法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社团法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企业法人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二)活动领域不同。事业单位法人主要活动在科教文卫等领域,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企业法人主要活动在生产流通领域,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机关法人的活动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以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
(三)产出不同。事业单位法人的产出,主要是科研成果、书籍报刊等精神产品和教书育人、救死扶伤等公益性服务行为;企业法人的产出,主要是各种物质产品和运输、销售、餐饮等经营性服务行为;机关法人的产出,主要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行政管理行为。
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不尽相同,但一般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两大类。凡依公法(如行政法)设立的法人称为公法人,如国家机关等。凡依私法(如民法)设立组织起来的法人称为私法人,它所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这种目的主要是营利目的,也可以是公益目的。私法人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社团法人,另一类是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由社员(人)集合而成立的法人,是外国法人最主要的形式。它分成二种,一是营利社团法人,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如公司等;二是公益社团法人,指以公益为目的的法人,如政治、宗教、学术、技艺、社交等非经济目的的法人。财团法人则是由捐助财产集合而成立,以公益为目的法人,如基金会、慈善团体等。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事业单位法人难以等同于国外上述法人中的哪一种,若从法人举办目的、举办主体、活动范围等方面分析,事业单位法人类似于国外的公法人或公益社团法人。

3. 基金会到底是不是社会团体法人,求详细解释

1、基金会到底是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2、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社会团体法人有自己的区别于企业法人的特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4. 基金会法人代表起什么作用

民非校长可以由理事长或法人兼任,也就是说,民非校长可以是理事长,监事长,或法人,但不能有一个人同时担任理事长,监事长,法人代表!

5. 公益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区别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分类——二者的区分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分类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因为,这样的分类最大程度准确地指出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不同。在严格区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不同的基础上,立法者可以在民事立法和行政管理中对于法律主体制度、章程设置规范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和完善,特别是国家对于组织管理体制的建设问题上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分类,可以非常清晰地给人们展示法人的面貌。而对法人面貌的认识,则表现在认识二者的区别上,笔者参照学者论述总结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大致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区别:

第一,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成立的基础不同。社团法人的成立基础是其成员,所以社团法人有时被称为“人的集合”,当然也要有一定的财产才能维持社团法人的运作,但其本质是人的集合;而财团法人的形态则表现为“无成员的”,所以,必须有人捐赠才能造就财团法人,但捐赠者不是财团法人的成员。

第二,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设立人的地位不同。社团法人的设立人一般在设立后会成为该社团法人的成员;财团法人的设立人设立行为完成后,社团法人便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设立人便不再有任何法律上的关联。

第三,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设立的程序不同。社团法人的设立显然限于生前行为,并且应该是二人以上所为的共同行为,表现为社团章程行为,其以设立法人为目的;财团法人的设立需要捐助行为,其可以是生前行为,也可以是死因行为,并且没有二人的限制,捐助由一人进行即可,而且捐助包括订立捐助章程和捐助财产两部分。[⑨]

第四,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组织机构不同。社团法人一般有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等;但是,财团法人只有一个管理机关,有时还有受益人。[⑩]因为社团法人有意思机关或称决策机关,所以社团法人又称“自律法人”,财团法人无此机关,所以又称“他律法人”。[11]

第五,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设立的目的不同。社团法人的目的可能是非营利的,但一般是营利性质,如公司;财团法人一般为慈善目的,属于非营利性质,如基金会、私立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学研究机构、宗教教堂、寺庙,以及孤儿院、救济院等。当然,有时法人设立时的目的和实际上的经营会发生一定的偏差,但是这种情况应该不影响理论探讨。

第六,法律对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设立的要求不同。一般来说,社团法人的设立采取“准则主义”,而法律对于财团法人的设立则采取“许可主义”,而许可主义一般要严格于准则主义。可见,较之于社团法人,法律对于财团法人的设立较为严格。学者认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法律要避免有人以设立财团法人为名而逃避遗产税。[12]

第七,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终止的事由不同。社团法人可以依其成员的决议终止或变更,因为其社员大会可以形成决定社团命运的决议,法律上的原因一般称为“自愿解散”;而财团法人没有成员,所以其变更或消灭需依特定有权机关的命令,或者由于目的达到、期间届满、财产不足等原因而出现变更或消灭。

有学者详细总结了中外的法人分类,大致有七类如下:(1)公法人和私法人;(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3)公益法人、营利法人和中间法人;(4)民法法人与商法人;(5)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6)集体法人与独任法人;(7)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

由此可见,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是一组分类。。而公益法人、营利法人和中间法人又是另一组分类。一个财团法人完全有可能是一个公益法人,这里它们应该有交叉的地方。

6. 基金会法人如何变更它的法人目的,变更它的终止

基金会成立: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变更:

申请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分支(代表)机构的名称、场所变更。

基金会注销:

1、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2、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3、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八、申请材料:

基金会成立:

1、成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

3、章程草案

4、住所使用权证明

5、验资证明

6、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名单

7、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

8、《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基金会章程核准表》

基金会变更:

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

(一)《基金会变更登记表》;

(二)理事会讨论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

(三)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1.名称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同时在《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变更理由一栏中声明:原名称基金会的债权债务转入名称变更后的基金会;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名称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2.住所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住所变更的会议纪要;③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使用面积、使用期限、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或房产证复印件;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3.类型变更:①《变更登记申请表》,同时在《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理由一栏中声明:原类型变更后的类型;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类型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4.业务范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同时在《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理由一栏中声明:原业务范围变更后的业务范围;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业务范围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6.原始基金数额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原始基金数额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7.业务主管单位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会议纪要;③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④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⑤《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二)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三)《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

基金会变更理事、监事、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的,需填写《基金会理事、监事、负责人备案表》,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备案。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在履行内部程序之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于章程修改后的30日内将《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书》及修改后的章程草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书面通知基金会。对准予变更登记的基金会或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新的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基金会注销: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

3、《基金会法人注销申请表》;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会清算审计报告;

5、基金会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

7. 【法硕】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民法上按照法人成立的基础,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民法通则的内分类,是指由自然人容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如妇联)可以是社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也可以是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根据法人的业务活动进行的分类。基金会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一种。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分类标准不同。还有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的特色分类,别的国家没有。

8. 法人或个人如何成立慈善组织请问办理由企业法人或个

法人或个人成立慈善组织的规定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法人和个人都是可以设立慈善组织的。
1、设立应向相关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应当具备的条件。
3、应提供的手续文件。
4、审批流程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6、组织机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条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9. 慈善组织是非企业法人吗

1.
企业法人指公司法人(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司法人(工厂、商店等)
2.
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等)、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法人
慈善组织是公益性的,有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性质特点,所以属于非企业法人。

阅读全文

与基金会法人公益法人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xm外汇app免费下载 浏览:527
专业回收贵金属 浏览:66
超过5000外汇 浏览:76
2017年1月外汇牌价 浏览:914
万达股票股东 浏览:435
泰囧上涨股票 浏览:64
140000韩币相当于多少人民币 浏览:737
创业黑马融资 浏览:868
25美金合人民币多少人民币多少人民币 浏览:48
金钻外汇代理 浏览:466
基金007340配售 浏览:47
江波龙股票 浏览:526
宁夏理财规划师证书领取 浏览:795
宗申动力投资者交流 浏览:578
1980元日元等于多少人民币 浏览:383
铜价格最新行情搜索 浏览:711
盘石股票 浏览:789
3月28日景兴废纸收购价格 浏览:41
理财撸羊毛 浏览:284
外汇软件原油 浏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