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分录如何做
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内资
投资收益
2、将处置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计入资产处置费用,并将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确认为应缴财政款,财务会计具体分录如下: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价款)
贷: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缴财政款(贷差)
(1)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时投资主体需要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2、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需要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㈡ 简答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
长期股权投资
〉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为两种。一种是
成本法
,一种是
权益法
。
(一)
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的适用范围:
1、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
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按照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
现金股利
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
投资收益
。但是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只限于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所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部分应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的收回。
(二)
权益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根据被投资企业
所有者权益
的变动情况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
。但仅限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若所有者权益总额未发生变动则不作
账务处理
。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比较复杂,在核算中使用的明细科目有:
1、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与取得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作比较。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其享有的公允价值份额,则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即按
实际成本
入账;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其享有的公允价值份额,则应按其差额增加初始投资成本,同时增加“
营业外收入
”。
2、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
损益调整
)
投资企业取得投资后,应根据被投资企业实现
净损益
的情况,按其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损益调整)”科目,同时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应当考虑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不一致,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3、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在持有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情况,按其享有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相应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
㈢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中,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是( )
B. 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75%的表决权资本,但被投资企业正在进行破产清算
C. 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35%的表决权资本,但计划近期内出售被投资企业的股份
D. 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18%的表决权资本,但向被投资企业派出管理人员
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或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不足20%表决权资本,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也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㈣ 长期股权投资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时为什么直接计入投资收益,而不是其他综合收益或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当被投资企业是因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变动产生其他综合收益的时候,要转入留存;当被投资企业是因为债权类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时转入投资收益。
㈤ 投资企业的下列股权投资中,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的是( )。
答案是B
因为,选项A,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选项C,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选项D,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应该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计量。
㈥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请问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1、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时,无论被投资单位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做调整。只需要在宣布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即可。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时,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定投资收益。例如:获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因为实现净利润,而导致净资产增加,则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投资收益
分派股利时会导致净资产减少,需要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
(6)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时投资主体需要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核算。
在权益法下,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对待,作为一个整体其所产生的损益,应当在一致的会计政策基础上确定,被投资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投资企业不同的,投资企业应当基于重要性原则,按照本企业的会计政策对被投资单位的损益进行调整。另外,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期间不同的,也应进行相关调整。
投资收益的确认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后,再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如果投资方无法合理取得被投资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则按照账面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在实务中,如果净利润无法调整或调整意义不大时,可以不调整。此外,由于被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是按个别财务报表中资产的计税基础计算的,所以按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净利润时,通常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调整。
㈦ 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为什么不在初始投资成本确认时就调整呢谢谢。
权益法核算的话开始就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是权益法核算就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啊
㈧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下列各项中,不会影响投资收益的确认的事项有()
缺少条件——非同一控制下。题目前提是“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同一控制下。
㈨ (关于会计)为什么还要区分被投资方到底是将优先股股利作为金融负债核算的还是作为权益工具核算的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被投资方只有将优先股股利作为权益工具核算,才可视为其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方才能据此按权益法核算投资账面价值。
㈩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二)成本法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投资收益
3、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适用范围: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
(二)权益法核算
科目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投资时点)
——损益调整(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及利润分配变动)
——其他综合收益(投资后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投资后其他)
(1)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2)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代表的是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份额,投资收益代表的是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10)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时投资主体需要扩展阅读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
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
第二,核算简便;
第三,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
第四,与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符,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法人实体,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不会自动成为投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
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但并不表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能够分回,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这种权利才得以体现,投资收益才能实现;
第五,成本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与中国税法上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对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是一致的,不存在会计核算时间上与税法不一致的问题;第六,成本法的核算比较稳健,即投资账户只反映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只反映 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
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权益,反映了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经济现实;
第二,投资收益反映了投资企业经济意义上的投资利益,无论被投资单位分配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什么时间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或应当承担亏损的份额,才是真正实现的投资收益,而不受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