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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成立可否收回投资

发布时间:2021-07-07 13:53:00

『壹』 公司没有成立能不能拉到投资

这个不能说百分百拉不到,只要您的项目好,又有一定的创意和规划相信会找到投资者的!

『贰』 未上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找公司退回投资吗

这是股权投资,股份可以转让,或者公司减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叁』 未成立的公司和未做的项目可以转让吗

项目的转让首先你要了解你这个产品的市场需求和规模,同时根据你的知识产权等因素进行估价,找到合适的投资人也好,项目承接着也好,双方认可就可以进行转让,不涉及其它问题。

『肆』 法律知识:对方未按协议设立公司,投资款如何追回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对方未按协议设立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合同解除,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

『伍』 公司还未正式成立,股东可以拿到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投资人、认股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专,代表着股东对属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东可以凭股票而主张自己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2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由此可见,公司还未正式成立,股东是不可以拿到股票的。

『陆』 哪条法律规定公司未成立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无照经营是违法的。

『柒』 您好!我有项目 但是没有成立公司,因为没有太多的钱,这样的情况融资公司投资吗

投资的。债权可以没有公司。股权融资很多天使轮的没有成立公司也可以准备融资,项目被投资人看上,投资人会投,但是后期融资主体还是要有的,要不然钱进不来,要么自己先成立个公司,要么和投资人一块成立公司。

『捌』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可否撤回投资

1.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成立,作为发起人也是投资者的乙是可以撤回投资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的撤回权作出规定,但是未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或投资者在公司没有成立时,可否撤回投资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公司法》第34条也只是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从理论上讲,发起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前抽回出资,应当是可以的。因为《公司法》没有规定禁止出资者在公司登记成立前抽回出资,既然法律没有禁止,乙应该可以从事该行为。另外,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特点。没有出资的人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如果一个人仅有资金可出,而与其他出资人不存在信任关系,也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共同出资人具有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才有可能把公司办好。如果出资者在公司成立前,要求撤回出资,这说明他对要成立的公司或其他出资人缺乏了信心,或者表明他对其他出资人产生了不信任感,从而使公司成立的信用基础产生了动摇。从这一点来看,应该允许出资人在公司登记前撤回出资,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给公司或出资人造成损失。如果在出资者想于公司登记前撤回出资的情况下,不允许他撤回出资,那么在公司成立后,该出资者也会马上转让他的出资额,因为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东转让他的出资,其结果反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下一步发展。因此,允许出资者在公司成立前撤回出资是合情合理的,并且,不违背法律的规定。
2.设立中的公司是指从发起人开始设立行为到公司法人取得法人资格正式成立这段时期内为筹备公司设立而存在的各种人和物的要素的组合体。公司设立中产生的部分费用如果公司成立,一般应由设立后的公司法人承担,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因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发起人承担。如果发起人为数人时,应类推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由全体发起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至于发起人对于这部分费用的承担,则要根据出资比例及造成费用产生的原因、公司未能设立的原因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本案中,公司设立中产生的部分费用应由甲、乙共同对外承担,但是承担后,甲、乙具体的分摊比例则要看出资协议的约定和出资失败的过错责任的大小来确定。
3.甲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出资协议,由甲尽快办妥注册登记手续的要求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因为我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采取“准则设立”的立法原则,即只有履行了登记注册手续,公司才告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公司法》第27条、第95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即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根据以上规定,本案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还没有到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更没有领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而易见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成立。甲认为该公司事实上已经成立,只是形式方面有欠缺,这一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和成立的形式要件要求非常严格,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不可能得到登记机关的批准,也就不存在公司在事实上成立的问题。鉴于乙要求撤回出资可以得到支持,所以甲不能在乙已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继续办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宜。
4.由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出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乙如果要求撤回出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公司法》第25条也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鉴于甲依约履行了或正在履行出资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乙要求撤回出资,不愿意设立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造成的经济损失。
希望采纳

『玖』 关于公司未成立前股东撤资事宜!

不可以撤资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是独立法人,其财产独立于出资人,根据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出资人不能撤回出资。可进行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受让方商定,也可结合出资额、公司净资产、评估价确定。转让后只剩一名股东不违法,但要符合公司法对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
撤销投资;撤出资金。又可称作"移转型民营化"。是公共服务民营化的一种类型,它意味政府放弃某一企业,某一职能或某一资产,公营事业或资产转移向民间。像委托授权一样,撤资需要政府采取直接的、明确的行动。与委托授权不同的是,撤资总体上说是一次性工作。即对于经营绩效不佳的公营事业,可通过削减预算、关闭工厂,以及出售资产等方式使之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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