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托法上说自然人也可以成信托的受托人,但是现实当中为什么见不到是还有其他的限制性规定吗请高手回答
其实现实中是很多的,不过中国人不注重法制,且一般信托是存在于相信任的人之间的,不是朋友就是亲人,如果做法律公证不符合中国人的习惯,所以你觉得见不到,其实是很多的。
『贰』 什么是单位投资信托
单位投资信托
单位投资信托是一种固定的债券投资组合,分批出售,利益不分割。 单位投资信托是一种无人 管理 的 投资公司 ,寿命有限,向 投资人 募集 资金,购买资产建立 投资组合 。
单位信托基金
投资者购买单位(通常是在零售规模的金额),代表资产份额。汇集资金分配的投资经理通过信托契约,以受托人的监督指定资产。他们的主要职能是管理那些投资于批发量小集体投资。信托投资收取服务费,并支付其交易成本,可以吞并部分投资者的净回报。对投资者的回报通常不能保证收益,所以单位信托基金的持有人面临的投资风险。
『叁』 信托计划中的次级受益人和委托人是同一人,那么他怎么认购信托单位
和信来托公司联系,直自接认购就可以了。、
首先明确几点:
1、信托委托人:是信托财产的原始所有者
2、信托受益人:是指享受信托助产本身的利益及由信托财产历增加的收益的人
这样的结构一般多存在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及融资类信托中。
一般为了增加信托的安全性,设计次级、优先级,由发起人作为次级,其提供的资金为安全垫资金,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优先资金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第三节,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肆』 中国有单位投资信托吗举个例子呗!
有啊,可以以机构的身份进行投资,不过合同还是一样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的身份
当然如果你的机构实力足够强的话,可以申请一个单一信托,而不是集合信托
『伍』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托管人都负责什么
发起人和管理人都是基金管理公司,我国
也有发起人和管理人不同的情况,因为募集基金并不一定由自己管理,可以交给别的机构管理
『陆』 它们的比较优势各自有啥: 1.单位投资信托 2.开放式基金 3.个人自主选择的股票和债券
1,信托投资起点高,收益稳定,一般为固定收益型的,可以取得固定的收益,安全性高;但版是权时间一般也比较固定,流动性差,一般要1到2年。
2,基金有保本和不保本的,有债券型和股票型的,股票型还包含指数型和非指数型的,基金的优势就是专家理财,把资金归集起来,形成规模,管理人有足够的信息和专业知识来确定投资的方向,选择面广,但是国内基金往往是岁股市波动比较大,真正体现投资能力的很少。
3,个人自主选择的股票和债权,就是比较灵活,船小好调头,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投资股票基本是亏多赚少,10炒8亏,债权的话,虽利息波动,操作起来不是那么容易。
『柒』 职工持股信托为什么以工会作为受托人,而不是直接委托信托公司
一般有三个原因:1、信托法要求,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是100万起(当然还有年收入超过一定金额且有连续三年证明的,这个比较麻烦,我们一般不受理100万以下的),并且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万到300万之间的自然人不能超过50个人。
2、在资金信托合同中,一般会对资金投入进行分档,比如100万-300万,预期年收益8%;300万-600万,预期年收益9%;600万以上预期年收益10%等诸如此类。如果你们筹资超过某一档,获得的预期报酬率可能提升。
3、如果这个信托计划只有你们工会一个委托人,那么就是单一信托计划,这样会很方便。
因此,为了规避100万门坎和提升预期报酬率或者避免做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你们可能是工会将职工的资金集合起来,以工会作为委托人投资某一个信托计划。
『捌』 什么是投资类信托业务
答:投资类信抄托业务是指以信袭托资产提供方的资产管理需求为驱动因素和业务起点,以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主要发挥投资管理人功能,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运用的信托业务,如私募股权投资信托(PE)、证券投资信托(含私募证券投资信托)等。此类信托包含受托人自主决定将投资管理职责外包的形式,但不包含法律规定、受益人(大会)决定将投资管理职责安排给其他当事人的情形。
『玖』 如何使用信托架构进行海外投融资
企业使用信托工具进行海外融资
在海外,信托充分利用其制度创新的优势,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物市场都形成了其独特的信托工具,便利了企业进行融资。
一是单位投资信托(Unit Investment Trusts,UITs)。单位投资信托实际上是从融资者的角度定义的,而集合信托投资计划实际上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进行定义的,如果对集合信托投资计划进行狭义理解,不包括共同基金,两者实际上指的是同一种信托产品。
单位投资信托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指单位投资信托的发起人通过向投资者出售可赎回的信托单位募集资金,持有人定期可获得信托单位的分红,到期后按其资产净值获得偿付。单位投资信托不需要聘用专业的投资顾问管理其投资组合,采取严格的购买并持有策略,在发行之初就将投资组合固定化,一般投资于相对单一的资产类型,专门投资于免税市政债券或高等级的公司债券。如果使用资金的企业不发生信用违约、并购或陷入破产等事件,单位投资信托一般采取“无人管理”的方式,没有董事会、高管或投资顾问,管理费用也远低于共同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二是以信托作为特定目的实体的资产证券化。英属开曼群岛于1997年制定了《特别信托法》(Special Trusts Alternative Regime Law),特别信托是开曼群岛的一种制度创新,灵活性很强,应用广泛,可用于融资。
特别信托在资产证券化领域有广泛适用,在资产证券化运行机制中,最核心的设计是风险隔离机制,而风险隔离机制最具典型的设计就是设立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V。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转让给受托人成立信托关系后,由SPV向发起人发行代表享有证券化资产权利的信托受益证书,然后由发起人将受益证书出售给投资。
三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一种以发行信托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家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同样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在美国得到了飞速发展,在欧洲、亚洲等地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年平均收益达到12%以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本质上是一种资产证券化,在海外,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房地产企业进行融资已经成为常态,同时,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可以获取稳定收益回报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