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数定律的最新研究现状
大数定律的发展与研究也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伯努利是第一个研究这一问题的数学家,他于1713年首先提出后人称之为“大数定律”的极限定理.现在,大数定律的相关模型已经被国内外广大学者所研究,特别是应用在实际生活中,如保险业得以存在并不断发展壮大的两大基石的一个就是大数定律.许多学者也已经在此领域中研究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讨论了在统计,信息论,分析、数论等方面的应用.在许多数学领域中,广大学者对某些具有特定类型的数学模型,都能利用大数定律的思考方式总结其代表性的性质及结论,使得这些类型的数学模型在进行讨论的时候大大简化了繁琐的论证过程,方便了研究.大数定律作为概率论的重要内容,其理论成果相对比较完善,这方面的文章较多,结果也比较完美,但对大数定律的应用问题的推广也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研究方向,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应用推广,不仅能加深对大数定律的理解,而且能使之更为有效的服务于各项知识领域中.下面文中就通过对大数定律的讨论,给出了各大数定律之间的关系,归结出一般性结论.最后列举了一些能用大数定律来解决的实例,希望能通过这些实例,来进一步阐明大数定律在各个分支学科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价值,加深大家对大数定律的理解.
⑵ 什么是大数法则
大数定律通俗一点来讲,就是样本数量很大的时候,样本均值和真实均值充分接近。
就是说,抛硬币的次数足够多,那么测得的结果是正面或反面的频率=概率,也就是1/2
这时,预测和真实就统一了。
⑶ 雾霾险为什么不符合可保利益和大数法则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
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
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
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
(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
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
(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
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
(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
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
(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
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
(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
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
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
(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
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
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
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
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
(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
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
⑷ 又一P2P炸了,看看有多少已经凉了
在雷潮当中,怎么样的平台才会存活下来?:
1、获取优质资产的能力
优质资产是基础,此前许多平台都从早期的合作模式转化为自建资产端、自建消费场景就是这个原因。
再加上后来监管进一步要求网贷行业要以小额分散为主,个人和企业在单个平台的借款有了限额,以及现金贷、校园贷等一系列违规业务被叫停,资产类型进一步缩窄,竞争也更加激烈。
在资本市场上,稳定的资产获取能力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近半年来金融科技中概股的这一轮股价地震中,有自建场景的乐信,比其他几家单纯从事在线借贷的平台股价要稳定的多。而近期已经披露招股书的两家,51信用卡和凡普金科,也在招股书中不断强调自己在场景、获客、资产端获取方面的优势。
2、满足合规的能力
合规能力其实是对平台资金、技术、团队能力的一次全面考验。比如前述的业务转型合规,存量资产要快速消化、资产类型要重新寻找、以及线下理财门店的清理等,合规成本高到难以想象,除非是在资金和流量方面有极大优势的平台,否则几乎都以清盘退出市场而告终。
另外还有技术上的合规,比如与银行对接存管,随着监管的不断细化,之前还有多地的监管意见稿提出监管属地化等要求,这不仅直接提高了平台的合规成本,而且还要投入技术、人力不断完善体验,是很多平台跨不过去的一道门槛。
3、风控和定价的能力
P2P行业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坏账率、逾期率都是不透明的,可以用各种算法来掩盖。另外由于行业整体增速快,分母不断扩张,而风险滞后,大数法则下风控与定价能力并没有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
在监管收紧后,许多地区P2P平台的业务规模扩张受限,原本的大数法则开始失效。加上整体金融环境收紧、去杠杆力度加大,信用违约风险进一步升高,平台如果没有核心风控能力,倒下的可能性很大。
此外,风控模型都是对应着精准的人群画像,风控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平台如何选取和定义自己的用户。 比如同样是小微贷款,但是20万以下的借款需求更多是以个人为核心的借款,而额度更高则会逐渐转化为以企业为核心的借款。
御 泰金服P2P平台告诉你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希望题主收到回答能够采纳一下呗,十分感谢您
⑸ 金融投资公司可以有哪些盈利方式
1、 存贷款息差收入;
2、 投资回报:各种证券(债券)投资;
3、 中间业务收入:IPO、代收代付代销代管等。
经纪业务:大家买卖股票的时候除了交给国家印花税之外,还要交给券商手续费,这就是券商的佣金;各家券商的手续费都可以申请打折,资金量越大,那么可以申请的优惠越多;
通常都可以拿到千分之一的低手续费水平,给大家透个底,券商最低的可以打到千分之0.5,当然还有包月的就更便宜了。
自营业务:只有取得自营资格的券商才能进行自营业务,就是可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买卖股票、基金等。这在牛市是券商的大利润。 当然还有承销业务(帮企业发行股票)等也是盈利渠道。 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5)大数法则投资扩展阅读
金融投资作为一种可以扩大生产资本,增加获利收益的经济行为,如今已被更多的公司及个人所应用。作为金融投资,其自身可与实物投资相分离,随机性增强,这就加大了金融投资的风险性。金融投资的操作风险管理就是要保证金融投资这种经济行的稳定性与可获利性。
随着商品社会与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现时的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金融投资的形式也愈发的多种多样,结合金融投资的不同方式种类,做到在盘间操作的风险可控,金融投资才可以做到稳定获利,金融投资才可以更好在生产和生活中发挥良性作用。
近些年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金融投资行为的不断增加,金融投资体系也处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作为一种经济行为,金融投资在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并且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一种投资行为而进入到国际市场中。
⑹ 博将资本投资了很多明星项目,像是天使轮过亿的独角兽达闼科技等,不知道这些项目都是怎么被挑选出来的
投资是一门学问,私募股权投资尤其如此。很多投资者和创业者都非常关心博将是如何筛选优质项目,管控投资风险、进行投后管理的。想知道一个个优秀的项目是如何被博将这个“伯乐”发现挖掘的。作为一家投资了达闼科技、烯湾科技、极米科技、vicarious等几十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国际化投资银行及企业深度服务的集团公司,博将在选择项目时有着独特的投资标准。本文将系统地介绍博将的投资逻辑,以飨读者。
据博将资本创始人罗阗介绍,博将完整的投资逻辑可以总结为:一个中心,两个维度,三个标准,四条章法,五项原则。一个中心是指价值投资;两个纬度——TOP1&ONLY1;三个标准——幸福刚需、天花板理论、长尾效应;四条章法——思于慎独、察于秋毫、形于明辨,成于尽责;五项原则——理性投资、安全边际、大数法则、时间法则、急流勇退。
一个中心:价值投资
价值投资理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本杰明格雷厄姆创立,并经沃伦巴菲特的使用而发扬光大。博将资本秉持价值投资的理念,以巴菲特作为自己的标杆,提出了“美国有巴菲特,中国有博将”。
博将认为,金融是一国重器,投资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博将的初心是为价值企业赋能,为财富家族赋能,为实体经济提供真正的帮助。这些年来,博将投资了优美环境——造福缺水地区:在非洲、东南亚或者是我们西部地区,都可以用优美环境的产品来获得淡水,进而提升幸福感。视佳科技——改善干眼症人群的生活质量:很多长时间使用电脑、手机的群体都会产生眼部干涩的症状,根据乐高模型预计到2019年办公室的干眼病患者会达到3.6亿人;此外还有烯湾科技、格瑞实业等几十家真正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企业。用罗总的话说,博将领投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两个纬度:TOP1&ONLY1
TOP1是指市场份额、盈利能力等处在行业前列,ONLY1是指具有很强的技术壁垒,或者拥有独一无二的牌照。博将只投资行业第一或唯一,或者有潜力成为第一或唯一的公司。这是因为领头的公司市场优势会越来越明显,资源和资本会越来越集中,马太效应和长尾理论会为企业带来长期和持续的高速发展。
在互联网圈有个721定律,指的是一个超级公司会占据市场的70%的份额,老二会占据20%左右的份额,剩余的10%由几家小公司分吃。在中国互联网圈,我们也看到了这种情况,BAT占据了大半壁江山,在巩固自己的主营业务的同时,这些超级巨头把触角深入了更多的领域,小公司的很难与这些巨头抗衡,最终面临的结局或者被收购,或者被投资。
在一些To C的项目里,行业第一更是受到资本的追捧。因为第一就意味着标杆,意味着更高的壁垒。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如果一个项目不能快速的发展,不能打造极致的用户体验,赶不上第一梯队,那么这个项目可能已经被市场边缘化了,这就意味着项目很可能得不到更多后续资本的支持。
三个标准:幸福刚需、天花板理论、长尾效应
幸福刚需指的是所投项目要满足最广泛的真实需求;在选择项目的时候,要学会分别是真需求还是伪需求、是真幸福还是伪幸福,是初心正还是初心不正。什么是真需求?真需求就是实实在在为社会创造价值,是刚需。比如烯湾科技研发的碳纳米管纤维、达闼科技的导盲头盔。而像前几年的各种O2O上门服务,像上门洗车,上门理发,看起来是解决了一部分“懒人“的需求,但实际上这种模式是利用中国的人力资本还比较低的现状,随着社会发展,根本不能持久。
天花板理论指的是一个项目是否有足够高的行业天花板、是否具备爆发性增长的可能性及潜力。很多公司一直在盈利,但发展前景举目可见,未来看不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不具备高成长性,这类项目投资回报会很小。
长尾效应是指是否项目是否具有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是否处于发展的行业阶段。
四层章法:思于慎独、察于秋毫、形于明辨,成于尽责
这四个章法是指投资的时候要深入尽调、多方论证,对投资要怀有敬畏之心和担当的责任感。投资是孤独的,要学会独立思考,不被各种“风口”论干扰。自从雷军提出“风口上的猪也会飞”以来,风口论一直在创投圈很火热,每年都引起很多资本追逐跟风。博将不追风口,不跑赛道,严格按照自己的投资标准筛选项目。博将认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最大的风口,这也是博将投资项目时遵循的理论基础。
五项原则:理性投资、安全边际、大数法则、时间法则、急流勇退
理性投资很好理解,指的是不盲目跟风,要在别人贪婪的时候我们恐惧。安全边际是指在投资的时候最大的法则是降低本金风险。大数法则是指要通过分散投资多个项目等手段,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时间法则是指不投机,不赚快钱。急流勇退是指不接最后一棒。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这个行业急功近利要不得,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时间来等待项目的成长、退出,需要专业的投资机构按照严格的投资逻辑筛选项目。博将成立13年以来,投资了众多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的创业企业。博将认为,投资的目的是实现多方共赢,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来说,实现LP、创业者乃至我们的合伙人及整个社会的多方共赢,就是成功的投资。
请给分吧!谢谢
⑺ 大数法则原理是什么啊
大数法则(Law of Large Numbers)
又称"大数定律"或"平均法则"。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在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中往往出现几乎必然的规律,即大数法则。此法则的意义是:风险单位数量愈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愈接近从无限单位数量得出的预期损失可能的结果。据此,保险人就可以比较精确的预测危险,合理的厘定保险费率,使在保险期限内收取的保险费和损失赔偿及其它费用开支相平衡。大数法则是近代保险业赖以建立的数理基础。保险公司正是利用在个别情形下存在的不确定性将在大数中消失的这种规则性,来分析承保标的发生损失的相对稳定性。按照大数法则,保险公司承保的每类标的数目必须足够大,否则,缺少一定的数量基础,就不能产生所需要的数量规律。但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有它的局限性,即承保的具有同一风险性质的单位是有限的,这就需要通过再保险来扩大风险单位及风险分散面。
大数法则 :
dà shù fǎ zé
又称“大数律”。在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试验和观察中,出现某种几乎必然的规律性的一类定理的总称。如在掷钱币时,每次出现正面或反面是偶然的,但大量重复投掷后,出现正面(或反面)的次数与总次数之比却必然接近常数1/2。这是最早发现的大数法则之一。
(补充):
1. "如果一个实验可以一再重复,从相对次数所得到的事件机率会接近实际或理论的机率。"
⑻ 大数法则是什么意思
大数法则一般指大数定律,概率论历史上第一个极限定理,是一种描述当试验次数很大时所呈现的概率性质的定律。
1、大数定律并不是经验规律,而是在一些附加条件上经严格证明了的定理,它是一种自然规律因而通常不叫定理而是大数“定律”。
2、大数定律通俗一点来讲,就是样本数量很大的时候,样本均值和真实均值充分接近。这一结论与中心极限定理一起,成为现代概率论、统计学、理论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石。
(8)大数法则投资扩展阅读:
1、大数定律分为弱大数定律和强大数定律。强大数定律(strong law of large numbers)是由波莱尔在1909年对伯努利试验场合验证的,给出了几乎处处收敛的随机变量列的性质。
2、强大数定律可能是概率论中最广为人知的结果,它表明了独立同分布的随机变量序列的均值以概率1收敛到分布的均值。
3、最早的大数定律的表述可以追溯到公元1500年左右的意大利数学家Cardano。1713年,著名数学家James (Jacob) Bernouli正式提出并证明了最初的大数定律。
4、大数定律包含概率论里核心的知识。“大数定律的四种证法”尽管表述模糊,原意也充满调侃,但并不是真如《孔乙己》里"回字四种写法"所暗示的那样迂腐或毫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