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基金投资 > 基金价格异常波动

基金价格异常波动

发布时间:2021-07-11 02:16:19

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原因

股票异常波动产生的原因:异动一般都是短线资金的大幅炒作,或者公司有重组等题材炒作 。
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超过20%(ST、*ST是±15%的),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叫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停板限制算波动异常(涨.跌,都包括) 。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算异常,要停牌一个小时。

⑵ 封闭式基金需要盘后计算价格异常波动吗

您好,封闭式基金需要盘后计算价格异常波动。

⑶ 什么是异常波动

你好,股票异常波动是指某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累计达到20%或者跌幅偏离累计达到20%。在三日之内股价涨跌幅超过20%的股票,上市公司就应该批露是否有影响股价运行的事件发生并发公告澄清,否则,作为暂时停盘处理。
其中偏离值是指该股票与相关的基准指数所产生的偏离值。比如,某股当天下的10%,而相关基准指数上涨了2%,那么它的偏离值=-10%-2%=-12%,这意味着该股当天下跌偏离值为-12%。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⑷ 国泰君安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你好,股票异常波动是指某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累计达到20%或者跌幅偏离累计达到20%。在三日之内股价涨跌幅超过20%的股票,上市公司就应该批露是否有影响股价运行的事件发生并发公告澄清,否则,作为暂时停盘处理。

其中偏离值是指该股票与相关的基准指数所产生的偏离值。比如,某股当天下的10%,而相关基准指数上涨了2%,那么它的偏离值=-10%-2%=-12%,这意味着该股当天下跌偏离值为-12%。

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股价有什么影响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可能影响股价严重涨跌。

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超过20%(ST、*ST是±15%的),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叫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停板限制算波动异常(涨.跌,都包括)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算异常,要停牌一个小时。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20%的(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1]
)属于异常波动。

(二)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三)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

(四)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出现前款(一)至(四)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

⑹ 什么叫:“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你好来,股票异常波动是指某股票源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累计达到20%或者跌幅偏离累计达到20%。在三日之内股价涨跌幅超过20%的股票,上市公司就应该批露是否有影响股价运行的事件发生并发公告澄清,否则,作为暂时停盘处理。
其中偏离值是指该股票与相关的基准指数所产生的偏离值。比如,某股当天下的10%,而相关基准指数上涨了2%,那么它的偏离值=-10%-2%=-12%,这意味着该股当天下跌偏离值为-12%。

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是如何计算的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20%的(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1] )属于异常波动。
解释:
偏离值是指该股票与相关的基准指数所产生的的偏离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上证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深证成指。
偏离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假设该股票(非ST或S类)今天跌了10%,而相关的基准指数上涨了1%,其当天的偏离值=-10%-1%=-11%,说明这股票的当天下跌偏离值为11%。
而某些股票(非ST或S类)很多时候会遇到出现连续三天的上涨或下跌的累计偏离值超过20%之类的,这个20%则是以该股票三天各自的偏离值相加起来计算的。
例如:
股票涨跌 基准指数涨跌 当天偏离值
第一天 8% -1% 9%
第二天 7% 2% 5%
第三天 10% 3% 7%
故此三天的累计偏离值为21%。
(二)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三)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
(四)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出现前款(一)至(四)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

⑻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是好是坏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可能影响股价严重涨跌。对庄家来说是好事,因为这很可能版就是他们操作的权,对于散户来说这是不好的。
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超过20%(ST、*ST是±15%的),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叫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停板限制算波动异常(涨.跌,都包括) 。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算异常,要停牌一个小时。

⑼ 什么是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一楼回答并不完全正确。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偏离值是指该股票与相关的基准指数所产生的的偏离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上证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深证成指。

偏离值的计算方法如下:假设该股票(非ST或S类)今天跌了10%,而相关的基准指数上涨了1%,其当天的偏离值=-10%-1%=-11%,说明这股票的当天下跌偏离值为11%。
而某些股票(非ST或S类)很多时候会遇到出现连续三天的上涨或下跌的累计偏离值超过20%之类的,这个20%则是以该股票三天各自的偏离值相加起来计算的。例如:
股票涨跌 基准指数涨跌 当天偏离值
第一天 8% 1% 7%
第二天 7% 2% 5%
第三天 10% 3% 7%
故此三天的累计偏离值为21%。

⑽ 【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具体内容是

针对价格异常波动时期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国家发改委公布特别规定。

违法抬价,重罚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要求,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经营者的产销或者进销差价额不能超过正常时期差价额一倍。

适用价格异常波动时期

与一般的价格监管法律法规相比较,特别规定是指在特殊时期,针对特定行为,适用特别的程序和罚则的法律规定。具体而言,《特别规定》具有以下特殊性。

一是仅在特殊条件下适用。一般价格法律法规适用于常态下的监管工作,而《特别规定》则适用于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二是只针对特定违法行为。现有的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如《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而《特别规定》只针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几类违法行为。三是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执法程序特殊。为及时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规定》更加强调执法程序的及时有效性,因此简化了部分执法程序,并增加了必要的执法措施。

罚款提高,引入刑事责任

《特别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数额。串通涨价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数额从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提高为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等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数额从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提高为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此外,对拒绝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罚款数额也从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特别规定》重申了从重处罚原则。经营者有转移涉案资金或者商品、拒绝配合调查和处理、屡查屡犯、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等情形的,应当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此外,《特别规定》还对“从重处罚”作了进一步解释,明确规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罚款幅度内应当从高适用;行政处罚种类在两个以上的应当从重适用;可以并处的应当并处处罚。

《特别规定》引入了刑事责任。《特别规定》明确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止滥用,规定启动程序

为防止滥用法规规定,损害有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规定》专门规定了启动程序,即只有当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可能对人民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造成重大影响时,经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才能适用《特别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从这个意义上讲,《特别规定》在一般时期处于准备状态,只有在满足法定条件,并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才能启动《特别规定》,依法开展执法。

需要指出的是,《特别规定》第二条所称重要商品和服务,一般是指那些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商品和服务,其具体判断权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链接: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的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行为。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如果任凭部分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就可能加剧群众的紧张心理,人为放大市场需求,导致供求失衡,推高市场价格。二是恶意囤积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储存多少商品,什么时间出售,完全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但对于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如果经营者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就会进一步减少市场供给,推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行为。四是串通涨价行为。经营者通过串通谋求涨价,排除、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的串通涨价行为,危害性更大。

阅读全文

与基金价格异常波动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手头有一百万如何投资 浏览:178
泰达基金公司服务热线 浏览:292
抵押贷款安徽银行 浏览:734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浏览:660
医保基金智能监管中标 浏览:768
期货价格周期共振 浏览:658
期货入金后多久能交易 浏览:877
为什么银行不和期货公司合作 浏览:67
林权项目融资 浏览:531
三角轮胎股票吧 浏览:29
股票行情k线图 浏览:329
基金中报 浏览:97
中国外汇交易市场状况2014 浏览:242
外汇有用的指标 浏览:473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 浏览:941
标准场内基金费率 浏览:234
放基金 浏览:901
三千人民币多少钱日元 浏览:929
创业融资碰壁 浏览:46
投资绩效归因分析 浏览: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