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主理财产品与一对一(一对多)、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信托集合资金计划、保险理财产品的优劣势各是什么
一对一产品:是针对个人客户本身提供的理财方案产品,因此适用性较强;
一对多是针对一部分客户进行的整体理财产品设计,符合这部分客户的特点,但适用性比一对一要差些,但强于其他集合计划
券商、信托和保险的理财产品是券商、信托和保险的投资经理募集资金后进行投资的项目,主要看投资经历的水平。
❷ 保险资金可否投向单一信托
从交易结构来看,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特定区别,二者只是在资金的运作方式上有细微差别。单一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单个资金委托人的委托,委托人指定资金的流向,或者由信托公司代为制定资金运作项目。在资金运作方式上,单一信托的资金运营方式比较单一,贷款运用比例较高,投资和交易的比例较小。是因为单一信托的资金委托人多数对于资金运用对象有一定的了解,希望以单一信托的形式放贷给资金使用着。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经常借助于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经常借助于受益权分层分级,将受益权分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以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因此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单纯、简洁。此外,单一信托资金大部分是运用于一个对象、一个项目。
由于上市公司均具有雄厚的财力和物力,也是非常优质、上等的客户,因此信托公司大都对上市公司虎视眈眈。希望借助上市公司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收益。亚星锚链可以说是近年来上市公司中参与信托理财的前辈了。2011年7月,亚星锚链与国联信托签订资金信托合同——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进行理财,规模为2.5亿元,期限为18个月,约定年利率为15.2%,该笔资金指定向深圳中技发放贷款。之后,资金如期流转了过去,直至2012年的 4月份,国联信托向深圳中技索要一季度利息。但是令国联信托震惊的是,深圳中技在资金上出了问题,无法归还如期利息,并且得知深圳中技持有的上市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已被依法冻结。随后在2012年的12月28日亚星锚链收到深圳中技承诺函,承诺2013年3月30日前偿付亚星锚链2.5亿元信托理财产品的全部应付利息。但截止到目前,亚星锚链尚未收到深圳中技偿付的本息。亚星锚链委托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处置抵押地产。目前,浦东法院已启动土地拍卖程序。事实上亚星锚链早已不奢望深圳中技能够连本带息归还,只是希望通过拍卖地产弥补亚星锚链的损失。
那么在此单一信托案例中,究其原因谁是谁非呢?据调查,此资金项目是由国联信托提供,而且在该项目实施之前,深圳中技就已经暗藏了即将到来的经济危机。该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国恒物资的银行贷款作担保,但因国恒物资未如期清偿贷款而导致深圳中技持有的上市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依法冻结。在如此巨大纰漏的面前,国联信托居然依旧大胆投资,由此可知,此次造成亚星锚链天文损失国联信托难辞其咎。
事实证明,我国单一信托市场依然存在种种困境,冒然风投给投资方和信托公司均会带来巨大灾难。
❸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
保监会资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一位业内人士将这份文件解读成,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增加了信托等资产,同时明确了创新标的产品的申报工作。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现行的依据为保监会2013年2月份发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这一规定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而新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欲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范围调整为:符合监管规定的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以及债权收益权等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3)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扩展阅读:
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资管项目具有以下优势:
(1)收益方面:资管业务是去年下半年才开始放开的业务,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场的时候,为了提高竞争力,资管公司对融资方收费会尽量稍低,给到客户的收益尽量稍高,例如同类型的产品一般资管产品会比信托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这类项目的都是资产管理公司挖的信托经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业风控的人员,行业经验深厚,一般情况下,安全度高的产品能给到的融资成本随市场变化越来越低,也偏向于给资管公司做融资。
目前这32家资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项目,选项目时的要求会比较谨慎,对项目的资质要求比较高,因此对于想配置性价比高的固定收益项目客户来说也不失为一个选择的方向。
❹ 保险资金要认购信托产品,需要达到什么标准
信托业保障基金。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保障基金来源: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四条筹集的资金;
(二)使用保障基金获得的净收益;
(三)国内外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来源。
第十四条保障基金现行认购执行下列统一标准,条件成熟后再依据信托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差别认购标准:
(一)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
(二)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
(三)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第十五条信托公司基金余额不满足本办法第十四条要求时,应当按规定补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❺ 保险资金 能否投信托
这个话题作为辩论题目有些不合理,因为这个问题实际取决于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但既然已经出了题,作为正方还是好答的。
保险资金可以进行股权购买,无论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还是《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保险或信托的资金均是可以用于购买股权的,这种情况保险资金使用的就是保险资管公司的股东方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可以是个人或者金融机构。不过往往很少有个人愿意通过信托(此处不涉及保险)投股权项目,因为股权投资往往是长期的项目。
根据此题目,也可能说得是另一情况,即保险资金作为出资人,通过信托投资于相关企业的股权。这种情况在现行的监管条例(特别是资管新规出台后)下,是可行的,只要资管产品分级不超过2层就可以,即第一层保险资金出资、通过信托(通道或者主动管理)、用于到被投企业的股权购买。
建议您查阅相关监管资料,特别是资管新规以及银保监会其他对于保险、信托的相关监管规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2019年有信托与保险公司会合作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截至2015年3月31日,保险资金持有信托产品规模为专4351亿元属,共涉及35家信托公司和673只信托产品。
因此案例很多如:
2015年1月5日,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认购了由陕西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陕国投•信达•远洋基金投资特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