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基金投资 > 财通基金营业

财通基金营业

发布时间:2021-07-19 14:16:52

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简介

浙江省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全牌照券商,营业网点72家。
控股浙江省永安期货内经纪有限公司。
2012年底资容产总额90.31亿元,净资产40.63亿元。 杭州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涉及机械装备、化工医药、轻工家电和三产服务等多个门类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下属企业113家,拥有产值百亿和50亿企业各一家,亿元以上企业30余家。
2012年底资产总额396.93亿元,净资产117.27亿元。 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新型农药、兽药生产企业之一,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26。
2012年底资产总额22.15亿元,净资产13.26亿元。 公募业务:

财通基金建立起覆盖各种投资标的、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注重引导客户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及收益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长期投资,并兼顾发行产品的市场时机。
截至2013年12月末,财通基金已成立起覆盖保本、债券、混合、股票、指数等不同类型的产品线。在完善产品线的同时,财通基金关注可持续发展投资领域;同时,还在探索商品期货指数产品等各大创新型领域。

Ⅱ 中亿财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亿财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是2016-03-04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908D室。

中亿财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000MA003YWL18,企业法人顾磊,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亿财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亿财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爱企查查看中亿财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Ⅲ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2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基版金募集、基金销权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等。
法定代表人:王家俊
成立时间:2014-01-24
工商注册号:11010201673542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31号京滨鑫宾馆202

Ⅳ 财通基金有没有托管私募基金资格

企业或公司是否有托管私募基金资格,关键看企业是否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维护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竞争秩序,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未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不得从事基金托管业务。
第三条
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均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并与其他业务部门保持独立;(三)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定条件,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六)基金托管部门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配备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七)基金托管部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八)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九)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申请人应当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下列条件和能力:(一)有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设备与设施;(二)为每只基金单独建账,保持基金资产的完整与独立;(三)将所托管的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严格分开保管;(四)依法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五)依法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处分、分配基金资产;(六)依法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申购、赎回价格;(七)妥善保管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八)有健全的托管业务制度。
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具有健全的清算、交割业务制度,清算、交割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系统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小时内汇划到账;(二)从交易所安全接受交易数据;(三)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业务机构的系统安全对接;(四)依法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第六条
申请人的基金托管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和相关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基金托管部门的营业场所相对独立,配备门禁系统;(二)接触到基金交易数据的业务岗位有单独的办公房间,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三)有完善的基金交易数据保密制度;(四)有安全的基金托管业务数据备份系统;(五)有基金托管业务的应急处理方案,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申请材料,同时抄报中国银监会:(一)申请书;(二)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专项验资报告;(三)设立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四)内部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规定;(五)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拟任执业人员名单、履历、基金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专业培训及岗位配备情况;(六)关于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有关条件的报告;(七)关于基金清算、交割系统的运行测试报告;(八)办公场所平面图、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和安装调试情况报告;(九)基金托管业务备份系统设计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能力测试报告;(十)相关业务规章制度,包括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基金会计核算、基金清算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内控与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保密与档案管理、重大可疑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及其他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所需的规章制度;(十一)开办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计划书;(十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核准决定的,应当会签中国银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程序终止。中国银监会应当自收到会签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中国银监会作出予以核准决定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共同签发批准文件,并由中国证监会颁发基金托管业务许可证;中国银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程序终止。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在作出核准决定前,应当联合对商业银行拟设立基金托管部门的筹建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由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一条
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申请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并办理相应的任职手续。
第十二条
基金托管人应当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法定和约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
基金托管人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确保基金托管和代销业务相互独立,切实保障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第十四条
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强与其他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垄断市场。
第十五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中国证监会商中国银监会撤销基金托管资格,处以警告、罚款,由中国证监会注销基金托管业务许可证;中国银监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责令申请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对其给予警告、罚款,或者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基金托管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基金托管人出现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未及时报告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中国银监会可以依法责令基金托管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并处暂停或者吊销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基金从业资格,中国银监会可以并处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第十八条
基金托管人出现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情形,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中国证监会商中国银监会暂停或者吊销基金托管资格,由中国证监会注销基金托管业务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证监会商中国银监会给予罚款,中国证监会可以并处暂停或者吊销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基金从业资格,中国银监会可以并处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中资商业银行,不适用于外资商业银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Ⅳ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特色专户一览


无论来市场如何表现,财通基金专户源投研团队以超越基准、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
作为业内首批发行商品期货专户的基金公司,截止2013 年12 月末,财通基金已成功发行67 单针对期货的创新型专户产品,初始募集的期货类资产规模超40亿元,规模数量全国第一,正在成为期货投资领域的行业领跑者,更是率先破冰套保型期货专户和国债期货专户。
财通基金在定增业务上,引入量化对冲策略,提供结构化定增产品。截止2013年末已成功参与35个定增项目,累计参与金额超82亿元,浮动收益率逾35%,总的浮盈规模超22亿元,定增业务参与金额位列全行业第一位。

Ⅵ 深圳前海财通政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前海财通政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6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受托内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容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等。
法定代表人:冉兰
成立时间:2015-06-05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305897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Ⅶ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法定代表人:刘未
成立日期:2011-06-21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上海市
统一社会信回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状态答: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金融业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CAITONG FUND MANAGEMENT CO.,LTD.
人员规模:1000-4999人
企业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Ⅷ 财通基金怎么样

你好,财通基金成立于2011-6-21,是一家中资企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为2.00 亿元,财通基金的公司地址回是上海市银城中路答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财通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总规模为23.2亿元,旗下基金数为5支,你可以登录财通基金的官网www.ctfund.com查询更多财通基金的信息。或者咨询财通基金的客服热线400-820-9888。

Ⅸ 财通基金客服电话是什么

财通基金客服电话是400-820-9888

阅读全文

与财通基金营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股票保变电器 浏览:460
理财沪深 浏览:558
融资沉淀效应 浏览:921
来亿财富酒价格 浏览:423
宝钢5月份价格政策 浏览:344
口子窖酒股票价格多少钱 浏览:958
淄博公司融资 浏览:237
武汉君之创投资有限公司 浏览:110
海通期货出金 浏览:333
全球外汇平台排行 浏览:28
没买基金很后悔 浏览:876
PayPal股票 浏览:750
有关投资心理的书籍 浏览:84
信托工程 浏览:940
pfa理财 浏览:260
哪些活期理财有签到金 浏览:445
融资经验交流 浏览:354
外汇玩的心跳 浏览:697
月美元汇率今日对人民币 浏览:127
炒外汇入门图解 浏览:636